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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年大学习第九季第三期”学习心得体会(推荐12篇)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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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青年大学习第九季第三期”学习心得体会,本文共12篇,供大家参考。

“青年大学习第九季第三期”学习心得体会

篇1:学习青年大学习第九季第三期心得体会精选

专题片《法治中国》以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以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成就为主线,气势磅礴,鼓舞人心。

法者,治之端也。翻开中华文明五千多年的厚重历史,既有强汉盛唐的雄风、大国盛世的荣耀,也有外敌铁蹄下的山河破碎、军阀割据中的民不聊生。历史总是在回望中意味深长。数千年中华文明演进,历历沧桑,兴衰交替,一再诠释着“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的深刻道理。

近代以来,中国许多仁人志士在追寻法治的道路上进行了艰辛的探索。当广大人民还只是当权者统治的对象,当外国军队可以在中国土地上肆意横行,法治就只能是镜花水月,不可企及。无数革命先辈的浴血奋战才迎来新中国的诞生,为社会主义法治奠定了根本的政治基础和社会基础。

当今中国,正处于实现历史性一跃的关键节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倒计时,“第一个百年”目标胜利在望,“第二个百年”目标日渐接近。同时,我们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复杂多变,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全面深化改革这艘航船,需要法治的护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条奔腾不息的河流,需要法治堤坝的保护;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成果,需要法治的守卫。

《法治中国》专题片系统地为观众展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壮阔历程,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法治的重要性和历史必然性,通过一个个生动的事例将法治植入每一个公民心中,让宪法法律的权威成为全体公民的信仰,为社会主义法治的推进打下基础。

篇2:学习青年大学习第九季第三期心得体会精选

近日,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在各界引起热议,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一个国家的强大离不开法,法律是维护公平正义,推动文明建设,护航经济发展的重要武器;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法律和规则是社会运行的底线,是社会有序运转、人与人和谐共处的基本要求。衡量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一个重要标志就是每一个公民的法律意识。

作为一名中国公民,应该具备法律意识,权利、金钱、人情不仅不能超越法律、干扰法律,凌驾于法律之上,而且必须服从法律,只有每一位公民都能够知法、懂法、守法,并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尊重自己和他人的权利,社会的发展稳定,以及公平正义,才会有保障。

最新学习青年大学习第九季第三期心得体会精选【5篇】

篇3:学习青年大学习第九季第三期心得体会精选

习近平同志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现在,我们的工作重点应该是保证法律实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了法律不能有效实施,那再多法律也是一纸空文,依法治国就会成为一句空话。这告诉我们,当前实施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就是有效地实施法律。政法机关作为执法司法的主体,能否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无疑是实施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关键。

从重立法转向重执法司法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必然要求

实施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重心从“有法可依”逐步转向“有法必依”,特别是突出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既是法治发展一般规律的要求,也是我国法治发展历史阶段的要求,更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从法治发展的内在逻辑及世界范围法治国家建设的经验看,有效地建设法治国家,首先必须制定法律,然后才能严格实施法律。特别是在完成大规模立法活动之后,必然面临如何实施法律问题,即如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问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十六字方针,其中排在首位的就是“有法可依”。直到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都实现了有法可依。

强调改革开放以来立法工作的重要性,并不是说执法和司法在以前不重要,而是说过去30多年来,中国法治建设的主要矛盾始终是如何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实现有法可依。如今,这个战略目标已经实现,虽然这个体系还要不断完善,但中国法治建设的主要矛盾已经从有法可依转向有法必依。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执法和司法工作有了巨大发展,不仅建立起完善的执法和司法体制,而且建立起一支具有专业素质的执法和司法队伍。但是,与人民群众对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的渴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特别是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司法腐败问题还很突出。这就意味着要进一步实施依法治国,就必须将法治中国的战略目标转向有法必依,转向执法和司法。

严格依法办事不仅是我国法治建设的要求,而且是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习近平同志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两者相辅相成。”如果说有法可依属于治理体系的范畴,那么,有法必依则属于治理能力的范畴。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体现国家制度的执行能力,它不仅是法治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只有推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强化国家制度的执行能力,才能促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从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篇4:青年大学习第九季第三期心得体会

《求是》杂志近日刊发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坚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与法律制度》,文章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是一套行得通、真管用、有效率的制度体系,需要坚持好、实施好,也需要不断完善和发展。

12月4日是我国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也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之所以将这一天确定为“宪法日”,是因为我国现行宪法于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设立“宪法日”,目的是更好地保证宪法的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也是治国理政的总规矩,是国家各项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我们要以“宪法日”为契机,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强化全民法制意识,塑造共同法律信仰,让“制度自信”之花在人民心中不断绽放。

保证“制度自信”之帆的“躯体”健康,要坚守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立足于我国国情和实际,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由多个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宪法在这个整体中居于统帅地位,并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日”只是一个载体,在这一天会举行“宪法宣誓”活动,会组织学习交流,会走到大街小巷与老百姓讲解宪法内容,我们设立“宪法日”,不单单是为了宣传宪法,而是要通过这样一个“纪念日”,让宪法精神乃至法治精神能深深地扎根于人民的心中,在全社会营造出一种学法、守法、尊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要让老百姓真正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掌握好还能用得好。我们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始终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守好这个“整体”,就是以制度“躯体”之健康为人民谋幸福!

确保“制度自信”之帆的“生命”旺盛,要及时总结实践中成熟的经验和好的做法,将其上升为制度、转化为法律。法律和制度是抽象的、概括的,具有一定的“滞后性”。社会在不断地发展变化着,法律和制度的制定又来源于现实,以社会为基础,在制定过程中对社会实际的预测必然是有限的。先制定的法律和制度不一定能反映出新出现的矛盾和变化,这就需要我们及时总结提升好的经验和做法,将“实践”上升为“理论”,保证制度的“生命”旺盛。我国“国家宪法日”设立于,并于此后逐渐建立起宪法宣誓制度,事实上,自我国现行宪法正式实施以来,设立“宪法日”的呼声就由来已久,这是一个探索、建立、完善的过程。我们在长期地实践和探索中摸着石头过河、与时俱进,建立了这些好的制度、制定了相应的法律,凝聚起全社会的法治信仰,不仅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也更好地推进了全面依法治国,筑牢了“制度自信”的基石。

保持“制度自信”之帆的“灵魂”不老,要积极吸收借鉴人类制度文明有益成果,加强理论研究,注重制度创新。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也是民族进步的灵魂,保持“制度自信”之帆的“灵魂”不老,就要在传承中超越、在吸收中提升、在借鉴中完善、在改革中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开放包容性,我们要进步,离不开对优秀和先进文明的学习借鉴,要坚持合理借鉴人类制度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在交流互鉴中博采众长、兼收并蓄,在放眼世界中去粗取精、推陈出新,走出自己的路。同时,要加强理论研究,为制度自信提供理论支撑,以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让“制度自信”永葆生机。宪法宣誓制度是国家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并将其载入宪法,这就是一种重要的制度创新,也是宪法实施形式的一种全新尝试。用看得见的“仪式感”培养宣誓者对法律的敬畏,让宣誓者形成内心的认同和良心的约束,“宪法日”也应坚持宪法宣誓制度,通过开展宪法宣誓活动,提升公众对宪法的尊重、热爱和信仰!

乘着“宪法宣传”之风,弘扬宪法精神和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制意识,扬起“制度自信”之帆!

篇5:青年大学习第九季第三期心得体会

2月16日习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了《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的文章。文章中强调了依法治国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为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需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党中央决定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更加鲜明的指出了党在依法治国的领导地位和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重要部署,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定位、重大任务和重要措施。

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密不可分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法治的保障。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全面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顺应时代潮流,把握历史机遇,实现我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是一项浩瀚庞大、长期性、根本性、全局性的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

法令兴则国治国兴,党的十九大明确了律师队伍的地位和作用,对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律师队伍是依法治国的一支重要力量”。律师作为法治事业的推动者,生力军。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进程中,律师事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

1、必须要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把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深刻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和法治体系作为律师从业的基本要求。

2、要忠实于宪法和法律,把依法治国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作为执业理念、行为准则和工作规范。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事,运用党的十九大精神来规范执业行为。3切实加大组织学习培训,加强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判例等专项法律服务业务技能培训,使广大律师不仅要精通法律,而且熟悉国情、了解社会。不仅精通法律,更应涉及经济知识、科技知识、管理知识。要不断提高专业素质和执业水平而且要结合国情提升法律素养、提高业务素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职业准则,积极开拓律师业务领域。

3、深刻落实普法责任制,律师是普法的重要主体,应定期开展普法宣传。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促进社会和谐,在依法治国中发挥法治力量。

在依法治国新理念、新形势下律师们以深刻认识到律师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性,认识到以法治为终身事业的职业理念,需要从内心深处信仰法治,努力成为依法治国的法治道路的践行者。心怀梦想、奋力追梦,才能砥砺坚韧意志,激发接续奋斗的责任担当!

篇6:青年大学习第九季第三期心得体会

9月17日,中央组织部部务委员李小新在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论坛第五场答话中指出,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们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团结带领人民艰苦奋斗,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在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中,党的建设全面加强,执政基础不断夯实,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勇于自我革命,净化政治生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动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有力。

1949年,具有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中华民族在伟大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28年艰苦卓绝的斗争,终于站起来了。在这一进程中,体现出的就是中国人民不屈的斗争精神。而这种精神只有伟大的中国共产党才能将其凝聚成无坚不摧的历史洪流,涤荡乾坤,改造世界。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这种斗争精神非但没有过时,而且将长期激励着中国人民为了更美好的明天而奋斗。弘扬伟大的“斗争”精神,推进“四个全面”战略进程,是发展的需要,更是时代的需要。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斗争”精神。“民以食为天”,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直接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因此,这一重大战略任务在党的“十八大”上率先提出。一个“小康”,一个“全面”,高度概括了民生问题的内涵——除生活水平全面提高外,经济、民主、文化软实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等要求应同步发展。而在伟大的“斗争”中体现出的那种对敌人的恨和对人民群众的爱,正是建设小康社会不可缺少的精神食粮。唯有大家上下齐心,干群同德,才能将“小康”路上的“堡垒”如秋风扫落叶般清除,使小康建设遍及每个角落,达到“全面”之目的。

“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斗争”精神。中国的出路在“改革开放”,这是四十年来中国发展的“铁证”。任何一种制度,都不是万能的,更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时代不同,地域各异,政治、经济、文化、生态等的发展要求也不同。所以,“深化改革”就成了新时代决策者义无反顾的选择。要“全面深化改革”,面临的困难重重,更需要伟大“斗争”中体现出的那种敢拼敢闯的无私奉献精神。只有在面临危险、困难的时候,这种“无私”才会得以凸显。在这样的精神支撑下,才会在“深化改革”的路上愈挫愈勇。

“全面依法治国”需要“斗争”精神。“依法治国”虽然不是新词语,但将其提到“全面”的高度,就意味着法治国家的构建正在新一代中华儿女的努力下实现着。“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是“依法治国”的前提。虽说在数十年的“斗争”中,个人表现不一,思想境界不一,行动方式不一,但真正的共产党人,都会在“无声的命令”下努力着,奋斗着。其实,这就是心中有“法度”,“依法而行”的自觉表现。将这样的精神运用到“依法治国”的过程中,那“法治”国家的建成就水到渠成。

“全面从严治党”更需要“斗争”精神。“全面从严治党”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总结时提出来的。这是对全党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要求他们要走进群众,严格党风党纪。而从近年“落马”的党员、干部来看,都是对自己要求不“严”,一味地放纵而导致的。“全面从严治党”,实际上是进行着另一场“斗争”,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勇于自我革命,用崇高的信仰与落后的、腐朽的思想斗,以达到纯洁党的组织,净化政治生态的目的。

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不是一帆风顺的,而是不断“斗争”的结果。在这幅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中,中国人民为了追求理想、追求自由,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进行着各式各样“斗争”。在“斗争”中不断砥砺,不断创新,才走出了一条能让积贫积弱的中国富起来、强起来的光辉大道。因此,在推进“四个全面”的进程中,党员干部以及人民群众更当弘扬伟大的“斗争”精神,拿出冲天的干劲,谱写出“四个全面”建设的新 篇章。

篇7:“青年大学习第九季第三期”学习心得体会

5月10日,四川省凉山州“悬崖村”的老乡迎来了第一书记帕查有格带来的好消息:“收拾东西,下山!”“新家都是新家具”,帕查有格特别强调,村民们可以拎包入住。据了解,搭上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顺风车”,“悬崖村”84户贫困户将搬出大山,搬进县城的新房,搬迁工作将在5月14日前完成。

据悉,“悬崖村”坐落在海拔1400米到1600米的山坳中,从山底小学到山顶村庄海拔高差近1000米。村民走向外面世界,需要攀爬落差800米的悬崖、越过13级218步藤(钢)梯。事实上,大凉山远远不止一个“悬崖村”。“悬崖村”的险途曾是古老村庄躲避战火的保护伞,如今却让这里的扶贫之路注定难有坦途。“悬崖村”的存在不仅给百姓生产生活带来了严重不便,而且成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难关”“险关”。

不可否认,在悬崖村易地扶贫搬迁之前,当地政府曾想方设法改善百姓生活,例如:规划修建公路促进出行,但是考虑到地形条件极其复杂,工程建设成本难以负担、可能导致生态破坏等因素而搁置。在一系列的“无解”之下,异地搬迁似乎成了“最优解”,不但克服了资源条件限制的“硬伤”,而且有效解决了“一方水土养不好一方人”的难题。

然而,异地扶贫搬迁绝不是“一搬了之”,告别“绝壁天梯”唱响扶贫之路“最强音”要做好后半篇文章,要让百姓“留得下、换旧业、能致富”,方能啃下脱贫攻坚“硬骨头”,从根源上“拔穷根”。

“穷窝”换“新窝”,按下脱贫攻坚“启动键”。异地搬迁不是“终点”而是新的“起点”。异地搬迁意味着百姓从“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故土搬迁至一个陌生环境,能过“感情关”和“风俗关”已实属不易。因此,百姓“穷窝”换“新窝”后要做好生活“新 篇章”。一方面按照“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经济安全、环境整洁、宜居宜业”的原则,完善新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另一方面要加强安置区社区管理、全力保障搬迁群众合法权益、加大后续扶持投入力度等措施,确保如期打赢易地扶贫搬迁收官战。

“旧业”换“新业”,按下脱贫攻坚“平稳键”。搬得出的问题基本解决后,后续扶持最关键的是就业,乐业才能安居,解决好就业问题才能保证搬迁百姓稳得住,逐步致富。因此,按照“补短板、强弱项、因地制宜”原则,梳理生产资料和资源,发挥“产业+”效应。以安置点为辐射半径,探索“龙头企业+集体经济+搬迁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通过建立“公司+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农户”等发展模式,鼓励开办扶贫车间、淡水养殖、种植大棚、冷冻冷链等产业项目,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带动百姓增收,让贫困百姓不仅搬出大山,更是“搬”出幸福新生活。

“堵点”换“景点”,按下脱贫攻坚“快进键”。易地搬迁,不仅将改变“悬崖村”村民的生活方式,也将为旅游开发进一步留出空间。以前“看到屋,走到哭,水苦涩、土贫瘠”的“堵点”如今有希望变成带动百姓增收致富的“景点”。因此,要充分发挥生态优势,通过“旅游”扶贫,盘活搬迁后的闲置房屋、集体建设用地资源,对生态资源依法依规进行小尺度开发,将“农品”变“商品”、“农区”变“景区”、“田园”变“公园”,来带动农民致富,让群众在“搬身”的同时“搬心”。

搬迁是手段、产业是路径、脱贫才是目的,异地扶贫搬迁作为“五个一批”脱贫措施中的重要一环,取得了脱贫攻坚决定性进展。“船到中流浪更急”,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绝不是“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也绝不是“纸上脱贫”“数字脱贫”“表格脱贫”。这需要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战疫与战贫并驾齐驱,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迈入全面小康社会不懈奋斗,让“悬崖村”变成百姓的“致富村”。

篇8:青年大学习第九季第三期学习心得体会

第4期《求是》杂志发表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当前,我国正处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需要依靠法治,更加需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党中央决定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集中统一领导的需要,是研究解决依法治国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协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需要,是推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法治保障的需要。

全面依法治国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基石。依法治国不单单只是一个口号而是一个国家机器行之有效的准则。任何一个人、一个单位甚至跨国企业都不能绕开这个“准绳”。依法治国这个准绳是每个人、单位、企业无论在生活、生产、经营上都需要衡量自身是否依法在做事做人。

作为一个党员不仅是在工作上要求高,在政治上标准更高。在行为上要做到知法、懂法、尊法。党员的责任担当更重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更需要做到以身作则,起到党员先进的表率作用,要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做学法知法的表率,人人信仰法治,是实现法治中国的基础和必要条件,面对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社会呼吁和实践需求,每一位党员都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这并不是独善其身的谨小慎微,也不是唯唯诺诺的循规蹈距,而是一种对法律的敬畏之心,是做人有底线,做事讲原则。

遵纪守法是每个人心中的“准绳”和“标尺”才会更好的实现依法治国。

篇9:青年大学习第九季第三期学习心得体会

从“法制”到“法治”,表明了认识和实践的不断深化。1982年宪法在序言中首次规定“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随后,,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中增加了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正式将依法治国确立为治国的基本方略。

为进一步实现“法制”向“法治”的跨越,我们党和国家做了很多探索和努力。十八大以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重大部署,强调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从“法制”到“法治”,体现了一个成熟大党的战略眼光和胆识,以及科学的、创新的治国理政理念。

从“全面依法治国”到“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党中央决定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集中统一领导的需要,是研究解决依法治国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协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需要,是推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法治保障的需要。要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继续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提供长期稳定的法治保障。

8月24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着重强调了“党的领导”,要求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继续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加强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全面依法治国决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必须坚持实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形成法律,通过法律保障党的政策有效实施,确保全面依法治国正确方向。

这些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必须长期坚持、不断丰富发展。

篇10:青年大学习第九季第三期学习心得体会

第4期《求是》杂志发表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当前,我国正处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需要依靠法治,更加需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党中央决定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集中统一领导的需要,是研究解决依法治国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协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需要,是推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法治保障的需要。

全面依法治国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基石。依法治国不单单只是一个口号而是一个国家机器行之有效的准则。任何一个人、一个单位甚至跨国企业都不能绕开这个“准绳”。依法治国这个准绳是每个人、单位、企业无论在生活、生产、经营上都需要衡量自身是否依法在做事做人。

作为一个党员不仅是在工作上要求高,在政治上标准更高。在思想上要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行为上要做到知法、懂法、尊法。党员的责任担当更重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更需要做到以身作则,起到党员先进的表率作用,要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做学法知法的表率,人人信仰法治,是实现法治中国的基础和必要条件,面对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社会呼吁和实践需求,每一位党员都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这并不是独善其身的谨小慎微,也不是唯唯诺诺的循规蹈距,而是一种对法律的敬畏之心,是做人有底线,做事讲原则。

遵纪守法是每个人心中的“准绳”和“标尺”才会更好的实现依法治国。

篇11:青年大学习第九季第三期学习心得体会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已胜利落下帷幕,我们的各项工作又迈向了新的起点,抓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就是当前一个时期最重要的任务。目前,全国各地、各个行业正掀起一场“学习热潮、评论热潮、践行热潮”,都在以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引领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作为党务工作者,一定要把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要做到坚持学思践悟、学通弄懂、学以致用,真正用先进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会议精神切切实实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这两天,通过反复研读、深学细思、深刻领悟全会公报,有以下几点体会:

“70年的奋斗实践,70年的光辉业绩,充分展现和证明了我们的制度优势,也更加坚定了‘四个自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就是时不我待地抓好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引导全党全社会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和优越性,坚定制度自信。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能够持续推动拥有近14亿人口大国进步和发展、确保拥有5000多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而实现伟大复兴的制度和治理体系。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锤炼政治品格的重大实践,始终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领袖权威,坚定理想信念,把牢政治方向,永葆忠诚之心。不断提高能力水平。始终坚持用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指导工作开展,紧扣工作大局,紧贴领导工作思路,紧靠基层群众实际,突出“服务”中心职能,明确工作重点,压实工作责任,不断提升做好各项工作的能力。

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坚持学在先、学在前,先学先懂、真学真懂。原原本本通读十九届四中全会公报原文,准确把握报告提出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深学细研、掌握内涵要义,更好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结合起来,与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活动结合起来,与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以优异成绩彰显奋力走在前列的使命担当。以强化党建工作为突破口,严格组织生活,扎实推进“三会一课”规范化运行,持续完善党建、行政会议制度,坚决杜绝以行政会议代替党建活动的现象。严守党的政治纪律,自觉以党章为镜鉴,以党规为准绳,时刻紧绷廉洁自律这根弦,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正确行使权力,不越红线、不逾规矩,强化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塑造,始终保持清醒头脑。

篇12:青年大学习第九季第三期个人心得体会精选

从青年大学习第九季第三期的学习中,我了解到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但是我国仍然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社会中仍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这就意味着要实现“中国梦”。

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需要无数人牺牲小我,成就大我,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精神,为我国的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添砖加瓦。

作为预备党员,更应该将“无我”精神作为标杆不断看齐,将“不负人民”作为奋斗目标,“我将无我,不负人民”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和人民的承诺与担当,更应该成为新一代青年对党和人民的承诺与担当,将“无我”精神发挥到为党和人民无尽的服务和奉献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