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第一本书初三作文(精选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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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第一本书初三作文(精选16篇)
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我的第一本书初三作文,本文共16篇,希望大家喜欢!
篇1:我的第一本书初三作文
古人云:“秀才不出门,尽知天下事。”秀才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们博览群书,才高八斗。而我虽称不上是博览群书,但读过的书不下百余本,且上到天文下到地理,深到哲学道理,浅到日常琐事,种类齐全。就在其中有一本书,就像钉子一样深深地扎进我的心头,令我终身难以忘怀。
它就是我的第一本书,是我童年时最好的伙伴——《一千零一夜》。这本书可谓家喻户晓,但丁薄伽丘,赛万提斯,乔叟,甚至是莎士比亚,歌德的'创作,在取材上或艺术手法上都直接地间接地受该书的影响,它还被高尔基喻为世界民间文学史上最壮丽的一座“纪念碑”,而我的少年时代也几乎听着它的故事走过来的。
有句俗话说得好:“钱,可让你短暂地休闲,书,却使我享受永远,”没错,从《一千零一夜》中我明白了其中的道理,也的确受益非浅,这本书是我童年的最大乐趣,我随时随地都在思考书中的故事情节,总有意有未尽的感觉。记得第一次接触《一千零一夜》一个故事会让我想上一个月,走在路上便把自己假设为阿里巴巴,在故事中不断地冒险,自由一番“神游其中,怡然自得”的趣味。看电视的时候,把自己想象成鱼翁,当把魔鬼骗成瓶子里盖上时,也许太投入了,竟紧张出一身冷汗。
第二次读《一千零一夜》,那时已经开始认字了,便自己捧着书看,从书中我认识到的不仅仅是故事的精彩,更是各种语言之间的生动,传神。隐隐约约透出一种神秘变化之感。
第三次读《一千零一夜》,那时我可以认字了,我花了半天时间,一口气读完了整本书。仿佛一快干燥的海绵吸足了所有的水分一样,是那么的充实自在。每个故事更加华丽引人。我开始读懂作者的用意,一丝丝的一瞬间的一触及发的启示。它不仅仅是供人品味和欣赏,而是要求广大少年儿童有丰富想象力,敢于去探索和追求。
直到现在,我还时不时地翻阅,感叹着山鲁佐德的机智,称赞阿拉丁的神勇,回顾过去美好时光。《一千零一夜》是我童年的启蒙老师,从书中我学会了为人处世的原则,应对困难的方法,我的童年因为它而精彩,我的少年因它而绚烂,我会牢牢记住我人生的第一本书——《一千零一夜》。
篇2:我的第一本书作文
有一次,我在开心书店看中了一本书。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一千零一夜》,我特别喜欢可是却得用十六元五角才能买到。
我把这个想法告诉了爸爸,爸爸倒好,把我训斥了一顿:“你在家有课本,在学校有老师,要什么课外书,还要花那么多钱。”听了爸爸的话,我难过极了,我大声的哭了起来。“爸爸呀!你根本不懂女儿的心,我并不是在乱花钱,我实在学习呀!”
从那以后,我就想:我要用自己的钱买书。我开始了自己漫长的存钱之路。我把爸爸每周给的两元钱存起来、妈妈让我卖盐的钱我存起来、爸爸让我买烟的钱我存起来。
有一次,我为了能够存下2元钱,中午,我饿着肚子。当我看到其他孩子热乎乎、香喷喷地吃着可口的饭菜时,我悄悄地来到了操场上。我就这样饥肠辘辘的在教室呆了一个下午。这件事我没有对妈妈说起过,我要用自己的努力,买下我心爱的书。过了一段时间,我居然存够了十六元五角钱。我要买回自己的书……
周日,我来到书店,郑重地递上那十六元五角钱,买下了那本自己生命中的第一本书。
【我的第一本书作文(集合13篇)】
篇3:我的第一本书作文
暑假终于开始了,作业也随之而来,但是这一次有一个奇怪的作业。
修业典礼时,丁老师说:“我们在暑假里出一本书!”当时我就很惊讶!什么?让我们出一本书?当我们是神童呀!我们也不是作家,开玩笑吧?但是这一次看丁老师是认真的,我只好带着这份沉重的作业回到家里。我天天想着这本书应该怎样编,手写?不行,太慢了。打印?太单调了。我千思万想,最终选择了打印,不过打印出来之后在上面搞几副插图,这样就不单调了!最终我打开电脑一看,哈!有8篇作文保存着,于是我把这些作文打印出来。要设计封面了,那应该怎样设计呢?我挠了挠头,突然我脑袋里闪过一丝灵光,对了,我可以在封面上设计一个足球呀!......比如说我有一篇作文是描写我家的鱼,我就可以在上面画一些鱼冒泡泡。终于可以大功告成了。
暑假结束我们又返校了,一到教室我就向钱存炫耀了一番,我问他:“你看我的作文书编的怎么样?”他说很不错,说着说着,他愁眉苦脸小声说:“我没编”。“啊!你没编?怪不得我看你愁眉苦脸的。”说完,他就只好埋头看书了。老师开始评讲了,说我的作文书缺点是没有涂上颜色,显得特别单调。
这本书是我平生编的第一本书,虽然不是很好,但对我来说很有意义也很珍贵,我还是会好好保存的。
【我的第一本书作文精选13篇】
篇4:我的第一本书作文
我们想忆起自己读过或接触过的第一本书,是很难的。而我年幼时某些受到的鼓励和引导,却如我的第一本书般,启迪了我。
在我出生前,爸爸就是出版社的编辑了。由于爸爸曾是英语的教师,所以他也经常编辑一些英语书籍和教材。教材一般都是十分简单的小学英语教材。
家中经常堆着爸爸负责编辑的书。至今我还不知道把书堆在家里是干什么的;因为编辑书稿应该是在出版社里才对。但也许会是出版后多余的书,或是待编辑的,也或许是爸爸特意留下来的。
大概是我6岁时的一天,偶尔从书堆中抽出了一本五颜六色教材,翻开一看,就被书内的彩图以及奇异的文字吸引了。那是我还没有上小学,是不懂英语的。所以形态各异的字母颇能引起我的兴趣。
聚精会神间,爸爸走了过来。见我我正坐在地上看书,也感兴趣似地走来问道:“在看什么呢?”
他笑着,也许我这姿态并不多见。我将书的封面翻出示意,他便笑道:“哦,是这个啊。”于是他将我手上的书抽取,然后走到旁边的沙发上做下,说道:“过来,教你点东西。”
我倒也感兴趣地走到他身旁。他坐着将书放在腿上,我站着趴在书上。他拿起书翻到了最后的一个字母图表,似乎对书十分熟悉。
接着他便叫我英语字母。图上有26个字母,每个上面都有着图画。他耐心地边指边讲,说:“这个是‘A’……”,“这个是‘B’……”。我耐心地听着,同时也跟着他读。
如此讲完26个字母,爸爸说:“自己把他们学会。”然后就因事出门走了。
他走后,我将字母反复读几遍,然后记几下,竟然学会了。第二天,我向爸爸背诵。虽然部分音发的还不够准,但是也得到了他的称赞。
这是爸爸第一次对我学习的教导,我至今难忘。我也领悟到,与其去寻找那本初次阅读的书,毋宁铭记下这些对我就像阅读的第一本书般的得到的教导。
篇5:我的第一本书作文
书,是我生活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它牢牢地占满了我的生活空间:书桌上摞着书,三个书架上全是书,床上摆着书,地上放了好几箱书。看着这么多的书,我真记不起来哪本是我的第一本书。
我的第一本书一定在这里!可是,他在哪个书架上哪个书箱里呢?我到陈列着旧书的角落里寻找。最终,一本装帧精美、略显陈旧的书吸引了我的目光。它不是很厚,开本较大,棕色封面,中间有一个卡通的米奇头像。头像上方的一行字告诉读者,这是为纪念迪士尼在中国畅销十周年而发行的漫画书。是爸爸从深圳给我买的。
轻轻地翻开书页,我仿佛看到一个三四岁的儿童欣喜若狂地从刚出差回家的父亲手里接过一本漫画书,兴奋地跳到床上,兴致勃勃地开始看。那个小孩儿边看边笑,一口气就把它看完了。那个小孩儿,就是我。
第二天,我就把这本漫画书带到了幼儿园,和小伙伴们一起分享漫画中的快乐。但是,回家后我却挨了妈妈的一顿责骂。因为原本崭新的书已经有多处损坏。书角层层卷起,书脊也有破损。
虽然这本书已经不再崭新,但是我还是很喜欢它。每天放学回家我都会放弃下楼和小伙伴玩的时间来看这本书,以至于我把每一个情节都记得清清楚楚。我最喜欢庇兄弟盗鸭堡的故事了。愚笨的庇兄弟在贪吃、心急、无知等的驱使下最终以失败被捕告终。还有唐老鸭开万能搬运公司的故事,最后它由于吓破了胆,不得不到医院治疗。这些小故事虽然情节简单,却在我幼小的心灵里种下了幽默的种子。
这本书给童年的我带来无穷的快乐,也让我养成了喜欢阅读的好习惯。每当父母给我买了新书、新杂志,我总是把其他事放到一边,迫不及待地、如饥似渴地读起来。旅游时也必定逛当地的书店。我的这第一本书的书名是《让笑声飞翔》。我的悦读生活告诉我要“在书香中飞翔”!
篇6:我的第一本书作文
在我们身边有许许多多书,你还记得你的第一本书吗?也许,很多人已经不记得了。但是我永远忘记不了我读的第一本书《世界儿童周刊》。
回想到学前班的时候,我妈妈看见其他的小朋友在订书,就帮我订了一学期的书,那时我非常讨厌看书看报,就这事我和妈妈就闹了很长的矛盾。那几天里我心情非常不好,连碰都不碰书一下。但后来我看见我们班大部分的同学都在中午睡午觉前拿出一种每月一份的《世界儿童周刊》,看着小朋友们在看。我心中对看书的欲望越来越高,也忍不住想看一下这本《世界儿童周刊》这本书到底是怎样的一本书,我为了想知到答案,便翻开了书一看,大叫一声,我立刻被书中的题目和图片、内容深深的迷住了。仿佛进入了仙境,里边有许多知识要教我们。里面有科学博士“豆博士”,有让我们笑掉大牙的漫画,还有一些世界名著的介绍、还有精彩的图片,里面的人物和场面。简直就是一本汇集了全面知识的老师!看完了一期就把它轻轻的放到书架上。每当自己一个人在家时,总是情不自禁地摸一摸那厚厚周刊,摸着它就想起我的童年。
我的书柜中,现在已经放满了书,它们一本本静静地立在那里,等待我去一一品读。但最令我不能忘记的,却是我的第一本书。它是我阅读之路的起点,也是我读书之旅的引路人。后来我知道阅读是生活的一部分,书籍是人类不可缺少的精神食粮。本文的作者以朴实的文笔叙述了自己的第一本书,关于它的温情回忆以及由它开始的阅读历程,使读者情不自禁地想起属于自己的“第一本书”,它可能早已丢失,但却难以忘怀。
篇7:我的第一本书作文
在我读四年级的时候,我看过一本令我爱不释手的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做《刘备三顾茅庐》,里面的人物有刘备、关羽、张飞。刘备聪明机灵,而张飞非常鲁莽。关羽没有张飞霸道,比较温和。
一开始刘备被曹操打的节节败退,刘备非常想自己有一个非常聪明的人间奇才。然后,一天他坐在茶馆喝茶,他听人说:“山上隐居一位聪明绝顶,预知上五百年,下知五百年的人。”刘备马上走过去问:“那位奇人隐居在哪。”人们说:“我们也不知道他隐居在哪。”刘备并不放弃,继续打听那位人的下落。一天他听说以为农夫说:“山上隐居着一个人,叫诸葛亮。他算命十分准确。”刘备立刻叫关云长、张翼德和他一起去拜访这位旷世奇才。他们走在路上,看着那些小路曲折蜿蜒,那些草儿、花儿散发着阵阵芳香,刘备骑在马上说:“这里鸟语花香,如世外桃源。怪不得连人间奇才也愿意隐居在这么幽静的地方。”距诸葛亮的茅屋还有半里路刘备就下马步行到诸葛亮的草屋外,刘备就上前敲门,从里面走出一个小童说:“我家师父不在家,出门采药去了。”刘备忙问:“他几时回来”小童说:“有时一两天,有时三四天,有时十多天,反正说不准。”刘备说:“请你转告他说刘玄德找过他。”小童说:“好。”刘备说:“不要忘记一定要转告他”到了第二天刘备说:“二弟、三弟,我们今天再去拜访他吧”张飞说:“大哥咱们都去了两次了,他都不肯来,干脆让我拿一条大绳把他抬来不就省事了吗?何必让您来回的走呢?”刘备说:“三弟,你又太鲁莽了。你就算把他抬回来又有什么用呢?他还不是不会听从于我,那又有什么用呢?”张飞说:“大哥你说的太对了”下次我一定会听你的话,然后他们又骑在马向诸葛亮的草屋走去了。来到屋外,刘备又来敲门,然后小童又从里面走出来说:“师父正在草堂睡午觉,我去把他叫醒来接待你们。”刘备赶忙拉住小童说:“不要打扰他了”小童说:“那好吧。”过两个时辰,刘备准备离去的时候,诸葛亮从草堂走出来说:“找我有什么事?”刘备立刻走过去说:“诸葛先生,我找你想你帮我统一天下”诸葛亮说:“好吧,我看你找了我三次都不放弃,我就帮你出谋划策……”
我觉得刘备不想让才白白浪费掉。我长大后也一定向刘备学习不会轻易失掉信心,在学习的道路中我会向刘备学习,知难而进,当我在生活中遇到难题时,我就想起了这个故事,让我充满了信心,而这一切都是书赐与我的。记得有位哲人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与一位智商高尚的人谈话。”书中的人物,做事就是激励我们的良药。
篇8:我的第一本书作文
现在的我已算是半成年了,童年的往事许多已忘怀,但却有一个难忘的经历永远地刻在了我的记忆中。小时候的我,懂事的很晚。学知识也非常的慢。尤其是还有一个极大的缺点——软弱怕事
还记得那时在六岁的时候。那时的我,胆小怕事,总是受邻里小孩的欺负。妈妈总叹道:“你怎么这样胆小?”我总低头不语,默默地留下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的眼泪。小小的我虽不懂什么叫软弱,但我也有些许明白,受到别的小孩欺负大概就是软弱。
直到那件事的发生,彻底改变了我的性格......
那是一个温暖的下午时光,阳光普照大地,空气清新、美好。我手里拿着妈妈给我买的娃哈哈,静静地站在家门口等着妈妈出来。这时,一个平常总欺负我的女孩来到了我的面前,她一眼便瞥见了我手里的哇哈哈。似乎是感觉到她的注意。我像捧着数亿宝藏般地紧紧地将娃哈哈搂住。她开始对我连哄带骗,试图将我的娃哈哈抢走。但这却对我没有起到丝毫的作用。她大怒,将愤怒的手指在我的脸上直线掠过,一阵火辣的'疼痛感充斥着我的脸庞。她竟挠破了我的脸!并且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速度抢走了我心爱的娃哈哈。消失在这无尽温暖的阳光里。但此时,这温暖的阳光却显得多么的嘲讽!就在此时,妈妈出来了,她一眼便看见离我眼睛不到一厘米的地方似乎想与瀑布赛跑般地速度流淌着我的血液,一切似乎都静得出奇,只有“啪嗒、啪嗒...”滴血的声音。妈妈发疯般地抱起我飞快的跑到了医院。眼睛似乎在那一刻就差一点变的失去功能了吧!听到医生那句“幸好没有伤及到眼睛”的话语。妈妈的心终于放了下来。但我的脸上却残留下了那一块心目的疤痕。小小的我心里一阵波涛汹涌似的起伏。那时的我也似乎有了些许爱美的心理。每看见脸上那块醒目的疤痕,心里就无比的悔恨。这件事过后,邻里的小孩子们似乎也对我收敛了很多,我慢慢学会如何勇敢,不做软弱的人。也在心里暗暗发誓“我要为自己负责”。因此,我便不再受欺负。
现在的我,已十四岁。脸上的伤疤已经淡去,似乎可以用我大大的眼镜遮盖住,但不管怎样将它掩盖,我的第一本书作文;都不可能掩盖住留在我心底的那一块伤疤。
这,就是我人生的第一本书。让我永生难忘的第一本书。
篇9:我的第一本书作文
昨天,陈老师说:明天我要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今天,陈老师对我们大家说:我们自己的第一本书出版了!听到这个消息,我们都很激动。因为其他班还从来没有出过书。下午下课以后,陈老师就拿着新出的书到校领导那里去了一趟。校领导看了以后,简直不敢相信这竟然是二年级小朋友写的书!我们班的董可儿同学说:她午托部老师、同学都不相信这是二年级孩子写的,而认为是她买的。这就更证明了我们的作文写得很好。
自从我们的书出版后,我就高兴到了极点,兴奋得无法用词语来表达。一开始我生怕新出的书里没有我写的作文,不过总算还好,我有一篇《小狗球球》被编在书里了。所以,我才有了这本新出的书。
从我有了书以后,我就暗暗地攒着一股劲儿,我的第一本书;一定要把二年级所学的功课做到最好!写出更多更好的作文!
篇10:我的第一本书作文
当我读过牛汉先生的《我的第一本书》后,我便开始深思,我的第一本书是怎么样子的呢?会不会也如同文章里所描写的不写便枉读了书?想着想着,身体与心分成了两半,我想这就是《西游记》中所说的“灵魂脱壳”了吧!
我的第一本书是一本普普通通的漫画书,其封面用牛皮纸包被着,其貌不扬,甚有牛皮纸破掉的痕迹,用手在上面轻轻抚摸,就像那砂纸一样。可能你会说那特寒碜吧!可是,当你经历过,才会了解它的珍贵。
是在六岁那年吧!我还是一个黄毛丫头的时候,受人欺负,没有什么可以使我的小伙伴们认为我是一个不可或缺的人,男生们讨厌我,女生们唾弃我,我是一个遭人嫌的孩子,这是从小便在我脑海中刻印下来的字眼。那时,我爱在爷爷的怀里诉说一天的遭遇,然后向他索要安慰与爱抚。而爷爷也总是抚摸着我的头发,向我说着那春风般的言语,并鼓励我,不要放弃。
篇11:我的第一本书作文
大家好,我现在要为大家写一本书,我先给大家介绍我的这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我的第一本书》。我的书质量非常好,并且我的书非常便宜,原价100元,打四折,每本40元。好了,现在我要开始说我的书了。
首先,我的书分一大部分,这一部分记录了我的校园生活。我先说一说我在校园生活的趣事。我有一次在校园的时候,去厕所的时候,走的太快了,一不小心摔了一跤,我们班的刘亮和我走在一起,看见我不小心摔了一跤后,把我嘲笑一番,我心里想可恶的刘亮,回去一定要找你算账,等我去完厕所后,刘亮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我回到教室一看,他果然在教室里,我看到他后,就在教室里开始追逐他,直到他投降为止,就这样,这一场战斗我就胜利了。
还有一次,我在上体育课的时候,老师让我们一人拿两个沙包,一个往天上抛,另一手接住,然后另一只手抛,这只手接住,刚开始我们以为很简单,但是后来我们才渐渐感觉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一只手把沙包抛上去后另一只手很难接住,原来我觉得只有百分之十的难度,现在我觉得已经变成百分之百的难度了。后来我才发现我弄错了,是把一个沙包扔起来,然后另一只手迅速把手里的沙包放到那只手里。而我是把两只手里的沙包同时扔起来,怪不得接不住呢!后来等我搞对的时候,我觉得难度一下子从百分之百减到百分之五十。并且我的最高纪录一下子升高了十几倍,从原来的三个升到了三十一个呢!是不是升高了十几倍?还是二十几倍?好像是升高了二十几倍吧。
我还找我们班的人和我大战。结果,我和我们班的战斗了十场,我赢了九场,输了一场。那一场又是怎样输的呢?算了,让你猜也猜不出来。还不如我直接告诉你呢!因为我在扔的时候突然有一个沙包从别处飞过来,砸中了我的沙包。害我的沙包飞了出去,所以才扔了28个,而另一个人扔了二十九个,所以这场比赛我输了,而另一个和我比赛的刘亮更惨,他才扔了一个就失败了,我想既然你才扔了一个,我也不费那么多时间了,想着我就扔了两个,两个大于一个,所以这场比赛我赢了。
我还有很多趣事,有一次我在考试的时候,正做着,我们班的班主任朱老师突然你往地上泼了点水,我吓得差点从椅子上摔下来,等朱老师泼完水后,我才回过神,继续做卷子,等老师把卷子判完后,我看了看我的分数,居然是100分,我激动的快要飞到天上去了,然后,老师说了一下魏少的卷子,全班没有一个人没错的排序题,魏少居然错了,我们听了差点笑翻了。
我还要再说一下我的简介(刚才忘记说了),我的名字叫屈子涵,我在石佛营小学二年级,我的爱好特别多,喜欢游泳,可以让我强身健体;喜欢唱歌,歌声让我快乐;喜欢看书
现在我的书写完了,大家下次再见!
篇12:我的第一本书作文
快放暑假了,老师让我们写假期作业,老师让我们写自己的第一本书《童年回忆》。老师说:“这样可以锻炼自己的写作能力,同时也迈出了走向文学道路的第一步。”
回到家中,我开始调查自己的童年和爸爸、妈妈的童年。首先我调查的是我自己的童年。我就去找爸爸、妈妈收集资料去了。爸爸妈妈只说了我的出生没说别的。后来我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后来我思索了一会儿灵机一动,想到了我的嫂子。后来我飞奔到我嫂子家,到了之后我终于问清了自己的童年。后来,我又去调查爸爸的童年,这一次可辛苦了,我骑着自行车去了一趟楼张镇,去我奶奶家问爸爸的童年,最后,我又去姥姥家问清了妈妈的童年。终于,经过了我一天的努力把资料都找完了。
开始写收了,首先我把收的封面画成了一个在使在踢足球的形状。后来又把我找来的资料加以整理和分类,终于,我写的第一本书就这样出来了。
从这一部书中我明白了写书的艰辛和乐趣。
篇13:我的第一本书作文
这两天,我一直在做我的第一本书,就在星期三,我的书做好了,
书的名字叫《小雨滴》。做一本书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让我来给大家说说我是怎样做的吧!
我先做了封面,是用白卡纸做的。在上面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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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做了前环衬。上面有许多伞,一个大雨滴就快落到伞上了。
接着,是扉页,跟封面差不多,只不过画了一个雨点,其他什么也没了。
到了正文,雨滴这儿跑那儿跑,一直很高兴。
又接着,是后环衬,画的是一副小雨滴散步的美丽景色。
最后,是封底。紫色的背景前有一个小雨滴,小草小花都很美。
做书真的好快乐,我最喜欢做书。
篇14:我的第一本书作文
我的第一本书作文
我的第一本书作文(一)现在的我已算是半成年了,童年的往事许多已忘怀,但却有一个难忘的经历永远地刻在了我的记忆中。小时候的我,懂事的很晚。学知识也非常的慢。尤其是还有一个极大的缺点――软弱怕事
还记得那时在六岁的时候。那时的我,胆小怕事,总是受邻里小孩的欺负。妈妈总叹道:“你怎么这样胆小?”我总低头不语,默默地留下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的眼泪。小小的我虽不懂什么叫软弱,但我也有些许明白,受到别的小孩欺负大概就是软弱。
直到那件事的发生,彻底改变了我的性格。
那是一个温暖的下午时光,阳光普照大地,空气清新、美好。我手里拿着妈妈给我买的娃哈哈(那是小时候我最爱喝的饮料),静静地站在家门口等着妈妈出来。这时,一个平常总欺负我的女孩来到了我的面前,她一眼便瞥见了我手里的哇哈哈。似乎是感觉到她的注意。我像捧着数亿宝藏般地紧紧地将娃哈哈搂住。她开始对我连哄带骗,试图将我的娃哈哈抢走。但这却对我没有起到丝毫的作用。她大怒,将愤怒的手指在我的脸上直线掠过,一阵火辣的疼痛感充斥着我的脸庞。她竟挠破了我的脸!并且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速度抢走了我心爱的娃哈哈。消失在这无尽温暖的阳光里。但此时,这温暖的阳光却显得多么的嘲讽!就在此时,妈妈出来了,她一眼便看见离我眼睛不到一厘米的地方似乎想与瀑布赛跑般地速度流淌着我的血液,一切似乎都静得出奇,只有“啪嗒、啪嗒…”滴血的声音。妈妈发疯般地抱起我飞快的跑到了医院。眼睛似乎在那一刻就差一点变的失去功能了吧!听到医生那句“幸好没有伤及到眼睛”的话语。妈妈的心终于放了下来。但我的脸上却残留下了那一块心目的疤痕。小小的我心里一阵波涛汹涌似的起伏。那时的我也似乎有了些许爱美的心理。每看见脸上那块醒目的疤痕,心里就无比的悔恨。这件事过后,邻里的小孩子们似乎也对我收敛了很多,我慢慢学会如何勇敢,不做软弱的人。也在心里暗暗发誓“我要为自己负责”。因此,我便不再受欺负。
现在的我,已十四岁。脸上的伤疤已经淡去,似乎可以用我大大的眼镜遮盖住,但不管怎样将它掩盖,都不可能掩盖住留在我心底的那一块伤疤。
这,就是我人生的第一本书。让我永生难忘的第一本书。
我的第一本书作文(二)
你似那喷血的朝阳,用生命书写辉煌
你若那坚硬的石头,用博大诉说着耀眼的刚强
你如那生活的书卷,用心血谱写我生命的华章
――题记
在那一个约二十多平方厘米的棋盘上,你只是一个兵。
是的,你只是那么一个微小的卒,也没有多少人会注意到你。你不若车那样勇往直前,冲锋陷阵:不似将那样在自己账营里统率大局:不犹马那样“马行二步鸿沟渡”如此有才能。你虽只行一步,但“过河横进”是你的拿手好戏,你一步一个脚印的走,不急不忙只求脚踏实地!
当我为自己刹那间的胜利感到沾沾自喜时:当我看见别人都在我前方,急于求成时:当我遇到困难想走捷径时。是你教会我足履实地,要丢了那空架子,脚踏实地地向前走!
“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当我迷茫时,()没有目标,找不到前进的方向时,你告诉我你曾为了主帅出生入死,只是因为保护主帅是你的任务,保护主帅获得战场上的胜利是你坚定,深沉的誓言!
学习不就是我的任务么?我不应该把他做好么?“不求最好,只求更好”这也是我的誓言,是我前进的方向。当我遇到困难想要放弃时,你向我讲述,你在那“日暮云沙古战场”上焚膏继晷时,奋勇杀敌,生死早已抛之脑后,任何困难险阻你都会迈过!我不禁惭愧的看向自己,战场上的你能如此不顾生死,何况我只是累一点呢。
在我约莫六七岁时,第一次见到你,圆圆的,扁扁的身体,用墨水还是什么燃料写上了卒这个字。看着你前方那死敌,你傲然的跨出了一步,主动自杀在了对方的手里,我嘲笑道:这么没种?还未战,先死?你淡然一笑,慢慢的讲述:“你看看这盘棋,如若我不先自杀的话,就阻挡了车的路,这盘棋就必输无疑,其余同胞也别想活命!”我楞了,思索了良久。
从那以后,我不再自私,懂得了分享的快:从那以后,我不再那么只为了自己而开心,懂得了顾全大局:从那以后,我不再那么直言不讳,而懂得了换位思考,体谅别人,从那以后。
你虽微小,却有自己的价值
你虽普通,却从不放弃自己的梦想
你虽平凡,却自己努力让生活不平凡
你虽只是个小小的卒,却是我人生的第一本书。
你虽只是个小小的卒,却影响了我的'一生。
你虽只是个小小的卒,却让我的人生更美。
在刚开始的起跑线上,你输给了车,帅,马。但不代表你不是胜利者,你的品质是你的发光点,并且这些发光点,成了我人生中的最重要的教科书!
我的第一本书作文(三)
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那些曾经的辛酸经历,那些刻骨铭心的往事以及祖母那股永不低头的韧劲,成为了我人生的第一本书。
――题记
我很小的时候就被寄送到外祖母家,7岁那年才回到爸妈身边。所以在我的童年记忆中,外祖母是我最亲最近的人。
童年的我是真的真的很崇拜外祖母的。这不仅是因为她会烧得一手好菜博得一家人的赞赏,会在我眼巴巴的瞅着树丛,欲行又止时轻而易举的帮我摘到“三月黄”(三月黄,一种家乡果实,长在树丛中,黄豆大小。),更是因为她能够三言两语把前来滋事的人训的落荒而逃,轻言细语的把平日里声言色厉的祖父讲的服服帖帖。村里人都道祖母有一张巧嘴。就连有人家家里闹不合,她也常作为“和事佬”被请去调节。
外祖母书读得不多,也识不了多少字,但是在和那些有点学历的人争论起来却也总能占上风,她的声音不大,但却句句在理,一开始慢条斯理,后来越说越快,越说越快,就像连珠弹似的。直逼得对方哑口无言,无地自容。最后低头认错。我笑着问祖母怎么这么能说,好像天底下的道理全站在她那边。祖母叹了口气说:“都是苦日子熬的阿,以前……”便又开始讲起以前的辛酸经历。
以前外祖父常年在外教书,收入不多,一年呆在家里的时间屈指可数。当时曾祖父母都已亡故,实在没有第二个人能来帮祖母。祖母独自一人既要承担五亩多的农活,又要拉扯三个孩子,干起活来常常是忙着田里,想着家里。生活的艰辛可想而知。
但是尽管如此,祖母却从不怨天尤人,只管埋头苦干。有苦有泪只往肚里咽。当然,也正是凭着祖母这种“少说话,多做事”的态度和一股子不服输的韧劲,终于完成了家里最困难时期的和平过渡。
孩子们终于到了读书的年龄,这就意味着孩子们不再需要她手把手的教这教那,她也不必再在干活时还一心挂两头了。这自然令她欣喜。当把最小的儿子送上学堂的那刻,她长长的舒了一口气,仿佛卸下了千斤重担,多年的积怨在那一刻烟消云散。因为那时祖父已经调回家乡任教,正是孩子的老师。这个多年来一直由她顶替的父亲角色终于回归了。她以前所做的是抚养,而今,当她自觉不能胜任孩子的教育时,终于有人帮了她,而且是最叫人放心的。
老师叫人放心,学生可并不叫人省心。开学没多久,小儿子,即我的舅舅就与人打架,对方伤着了脸。家长拽着受伤的孩子找祖父理论,直到祖父一边赔笑脸一边赔医药钱才罢休。遭到严厉批评的舅舅失魂落魄的回到家中,本想博得祖母的怜悯。但却不知听知此事的祖母早已备好了竹鞭……那晚舅舅是枕着泪水入眠的,嘴里还不停地重复着祖母的话:“不许伤害别人”“做错事就要接受惩罚”“不许伤害……”祖母站在一旁,掀开他的裤腿,看着一道道鼓起的伤痕,心如刀割。
受过严惩的舅舅规矩了许多。但是“树欲静而风不止”受伤的孩子心有不甘,时常无端滋事,肆意挑衅。面对他,舅舅谨记祖母的话,强压怒火一忍再忍。可那一天他还是没能躲过。
受伤的孩子玩耍时失足掉进了丛林里,满地的刺扎的他遍体鳞伤。当时只有他妹妹在场,恰好这时舅舅路过,他便心生一计。
家长带着受伤的孩子再次找到了祖父,祖父一听说又是舅舅闯的祸,顿时气不打一处来,不容辩解,当场对舅舅一顿暴揍。受了委屈的舅舅提心吊胆的回到家中,战战兢兢的对祖母说出了冤情。本也只想诉诉苦,争取宽大处理。但没想到,祖母一听,竟勃然大怒,当即领着舅舅直奔那孩子家中与受伤的孩子当面对质。那孩子做贼心虚,吞吞吐吐说不出所以然。可他母亲却不依不饶,拉扯着小女儿作伪证,一口咬定是舅舅所为。当时那孩子的父亲是生产队队长,也算是祖母的上司,要说为这么点小事,撕破了脸,是极为不当的。可是祖母却偏偏叫了真,他们凭什么欺压人?于是二人展开了一场激烈的唇枪舌战,最后闹到村里的老族长那里,经过调查,舅舅终于沉冤得雪。
可是两家却从此结下了梁子,数十年不相往来,直到孩子们成家立业,队长夫人卧病在床,祖母前去探望后才开始行走。
我问祖母,当初队长夫人那么的不近人情,更何况队长自那事后在生产上也没少假公济私找祖母茬。以您这种不服输的性格,怎么会想到要和解了?
祖母笑了笑,说到:大家都住一个村,平日里低头不见抬头见。每次照面后都绷着个脸,彼此心里都憋的慌。现在孩子们都长大了,他们都不记得的事,我们又何必牵挂呢。这俗话说冤家宜解不宜结,我们都土埋半截子的人了,不趁活着的时候帮衬帮衬,难道等到了阴曹地府再谈和解?
我也笑了,我突然明白眼前的这个女人为何能够让三个土生土长的农村孩子走出大山,为何能够得到乡里乡亲们的尊重。她的低头又何尝不是一种以退为进的明智之举呢?
祖母常常为自己没读多少书而遗憾,但我想说: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那些曾经的辛酸经历,那些刻骨铭心的往事以及祖母那股永不低头的韧劲,不正是一本耐人寻味的书吗?
我庆幸我有这样一位祖母,这样一本够我参透一生的书。
篇15:我的第一本书作文
我的第一本书作文3篇
(一)
“鹅,鹅,鹅。曲项向天歌。”《咏鹅》,这是我会背的第一首诗,出自《唐诗三百首》,顺理成章它也成为了我读的第一本书。
对于这一本书,我可是“宠爱有加”。印象中,我是因为听起小伙伴们读起故事时朗朗上口的押韵声,才开始鹦鹉学舌地学着读。学完一首,又希望在学下一首诗。从此,越发得喜欢上了唐诗,即使不懂它的含义,但仍是喜欢。
慢慢地,我开始期盼自己也能有一本,我跟妈妈说了自己的愿望。妈妈听了很是高兴,答应地十分爽快,可是太多的琐事缠得她将这事忘的一干二净。我也不死心,只要一呆住空闲的间隙,在妈妈闲暇时,我就不时提起这事。禁不住三番五次的“软磨硬泡”。妈妈大手牵小手地走进了书店的大门,美滋滋地买下了自己梦寐以求的书。眉宇下笑弯的眼睛像两片掰弯的豆荚。
书本的来之不易使我更加珍惜。那是,我几乎整天都是书不离手。空闲是,就会翻开读一读。为了不让这本书变得陈旧,我特地为它“量身定做”了一个书皮,以防,会有折痕。我用那时最公整的字,一本正经地写上我的名字。
都说即使“不会作诗,也会吟”。久而久之,我已会背一百来首的诗。一个二年级的暑假,其中有个作业就是背古诗,当别人都在唉声叹气时,唯独我高兴得不亦乐乎。开学那天,无论老师抽哪首诗,我都是倒背如流。老师也为我扬起大拇指,为之我也感到小小的光荣。
现在时隔八年左右,虽已八年,书已陈旧。但热衷于这本书的热情却从未减少一分一毫。
我的第一本书,至今对它的喜爱仍是依旧。
(二)
记得,那是我的第一本书,也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小时候,我在朋友家玩,无意间看到一本名叫《西游记》的一本书,我的好奇心就在那一瞬间跳了出来,我小心翼翼地打开书,看了起来,慢慢地,我喜欢上了这本书!
回到家后,我和妈妈说我想要这本书,妈妈看到我喜欢看书,高兴的不得了,连忙帮我买来了这本书,买来书后,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书,一页,二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的读着。
故事讲的是一只猴子。他是从一颗石头里蹦出来的,大家称他为石猴,他出身后,误打误撞的当上了花果山大王。他任性、顽皮,满是乐观精神。他向菩提老祖学习法术,刚开始,他只是一个谁都瞧不起的小猴子,自从他学了九九八十一大变化,胆子也变大了,抢了龙宫的宝物--定海神针不说,竟还闹起了天宫,被佛祖压在五指山下,受菩萨教悔,保唐僧去西天取经,经他保护下,唐僧取得真经。
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学习也是这样,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取得好成绩,只要努力向前,什么问题都拦不住你。
(三)
小时候我不大喜欢看书,等我慢慢长大了,这个习惯还是没有变,虽然有时候会看看书,但也只是看一看而已,与现在的`我简直是判若两人。现在的我为什么会喜欢上看书呢?这要从《白雪公主》这本书说起。
有一天闲着没事干,(.)就找顺手拿起了童话书《白雪公主》。没想到才开始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了,故事中的人物隐隐约约地在我脑海中浮现,接着人物的形像越来越清晰,就像放电影一样地在我眼前出现。当我看到白雪公主因吃了毒苹果而倒下时,我真是急得坐也不是站也不是,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真是有口说不出啊!恨不得一下子跳进这个本书中,把这个故事纠正过来,把白雪公主吃下去的毒苹果用法力拿出来,让那个狠毒的王后吞下这半个有毒的苹果……我伤心地合上这本书,不想再看下去了,可是转眼一想:现在这样不看下去有点太可惜了,不知结果会怎么样?是美好的结局?还是悲惨的结果呢?我禁不住这些问题的诱惑又一次打开了书。原来是王子救了白雪公主,是他把白雪公主的棺材运回家去,不小心摔了一跤,卡在公主喉咙里的苹果出来了,白雪公主又恢复了知觉。当我看到这里时转努为喜,挂在半空中的一颗心放了下来,长长地吐了一口气。好人有好报哦,白雪公主和那位王子结婚了,而那位狠心的王后被白雪公主气死了。
我满意地合上了书,可是眼前怎么也挥不去白雪公主的样子,整整一个星期我都沉浸在这个故事当中。也正是因为这本书,才让我领略到了书的味道,才让我喜欢上了书,可以这样说,《白雪公主》是我的第一本书。
篇16:我的第一本书作文
我本以为,这一辈子再无出路了。永远生活在社会的底层,被世人歧视,遭受不公正的待遇,为贫困所苦,到死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有多少聪明才智,因为连发现它、测试它、实现它的机会都没有。
在成千上万受苦受难的知识分子当中,在无法超越外界或自身的障碍而为数不多的、摆脱了虚伪的婚姻关系的妇女当中,我的遭遇,本属平常而又平常。我本应接受这个现实,在给我限定的社会地位上,了此一生。
偏偏我生来不甘屈服,何况我自觉比那些伪善的、不容我也有常人应有的一席之地的“正人君子”光明得多,也比那些靠裙带关系混饭吃的人高明得多。
我始终在为从各种力量的压抑下挣扎出来而苦斗不已。但是,在一种强大的政治力量面前,任何个人的力量都是渺小的。如果不是后来开放,使中国在政治形势上得到一个全面的突破和进展,无论是我,或是别的什么人,怎样拼搏也是无用的。这给了所有的人一个机会。
那时我已年近四十,心力、体力都不允许我再做片刻的迟疑,但是除了痛苦的人生经验,我几乎是赤手空拳。
大学毕业后二十几年单调的、不让人有独立思考的、等因奉此的小公务员生活,可以把任何人的想象力磨得溜光。唯有那怎样也不肯死去的对文学的爱好,给我一线希望。但是爱好并不等于“能够”。
“文革”中成长的一代人,以为他们是最不幸的,白白耽误了十年青春。然而我们这一代人,被耽误的,何止是十年?
在文学这一块前有古人,后有来者的土地上,我开始了为时过晚的耕耘。
第一篇小说《从森林里来的孩子》,我写得很苦,前前后后修改了五遍。投稿《人民文学》杂志,又被退了稿。我又将退稿投向《北京文学》。也是一位女编辑,诗人张志民的妻子付雅雯。却得到意外的关注,一字未动的发了头条。引起了社会的注意,并且在1978年获得了第一届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
在成为职业作家之前,我只能利用业余时间写作。我只有一间房子,晚上为了不影响母亲、女儿的休息,我在厨房的切菜板上写。在洗衣服时,或是上班的路上进行构思,就这样慢慢地集成了我的第一本书。
当我第一次把稿费交给母亲的时候,我对他说:“妈,我们终于有钱了,您可以不必再去卖冰棍、卖牛奶了。”母亲哭了。
我要说明的是,我从不歧视卖冰棍、卖牛奶的工作。相反,我认为凭自己的劳动挣饭吃,比不劳而获的寄生生活或剥削生活光彩得多。
我自己因为入不敷出,白天忙完办公室里的工作,晚上还要给工厂缝手套,给工程师抄讲义,以补偿工资收入之不足,母亲正是因为年迈,才从小学教师的位子上退休下来,但是为了帮我支撑这个家,不得不替奶厂卖牛奶,替冷饮厂卖冰棍。她一生坎坷,自幼丧母,倍受后母的虐待。结婚不久,又被我父亲遗弃,一个人拉扯着我,吃糠咽菜,千辛万苦才把我抚养大,又供我读了大学。我本应侍奉母亲安度晚年,且不说享什么清福。但是我却没有这个能力,使她在将近七十岁的高龄,还要在风吹、日晒、雨打之下辛苦地劳作。
当我摩挲着我第一本装帧粗糙、纸张低劣的书的时候,我又悟到,我的痛苦,其实就是我的财富。
我永远不会忘记生活在我周围的普通人。当我写作的时候,我心里想着的不仅仅是中国的老百姓,也想着整个人类,我爱人类,关心着他们的命运和前途,我将尽终生的力量为人类而写作,因为我是从普通人当中走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