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读后感900字左右(锦集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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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读后感900字左右(锦集18篇)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飘》读后感900字左右,本文共18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飘》读后感900字左右
《飘》中,主人公斯佳丽是一个自由、开放、大胆、有创新,且敢爱敢恨的女性,她的命运,让读者难以忘怀。仅28岁的斯佳丽,仿佛经历了所有年龄段的岁月:孩童时的无忧无虑,青春中的懵懂与骄傲,婚后的平凡与枯燥,战争呼啸而来后的崩溃与坚强,以及恢复平和生活后那份后知后觉、真爱远去留不住的苍凉。
关于人性的善恶,我不敢妄加评论,毕竟我走过的人生路也没有那么多的故事。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内心是矛盾的,既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如果把她放在现代生活里,应该会被很多人讨厌吧,讨厌她的自私与孤傲。事实上,她又不得不令人敬佩,佩服她的坚强勇敢,佩服她不顾社会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平心而论我还是有点同情斯佳丽,或许她那些“不择手段”式的“自私钻营”,只是她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吧,没有选择也是一种选择。想一想也确实如此,都是为了生存,处在那样一个动荡变革年代,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家庭,一帮朋友也保不住父亲留下的陶乐。只有直面赤裸裸的现实,带领全家人免受饥饿,才是出路。她从不管男人挂在嘴边的“荣誉”、“自由”等等,一心认为在战争时期,填饱肚子和冲锋陷阵一样伟大。斯佳丽通过斤斤计较赚来了维持生活的钱,通过各种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也换得了朋友家族的新生。
斯佳丽无疑是果敢坚强的,这也是她身上最可贵的品质。她不懂得什么叫妥协,她的字典里几乎就没有这个词,为了达成目的,无论用什么办法和手段都无所谓,她藐视权威,不信上帝,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她都面对现实,千方百计挺过去。毫无疑问,斯佳丽这个角色带有夸张色彩,但其性格中的每一个特质,其实都能映射到我们内心深处的自己。也许我和女主人公斯佳丽一样,并不知道自己要什么、爱什么,追求到最后,说不定也只是自己的那份不成熟的执着。女人嘛,无论社会多么物质、人情多么世俗,就应该敢于真实的展现自己、始终充满着活力,如此坚持,坚强、强韧,做生活的强者。“明天又是新的一天!”这是斯佳丽屡试不败的法宝。是的,过去的已经过去,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明天会带来新的希望,只要自己付出努力,没有什么克服不了的困难,明天的一切都会好起来。女人的力量是无穷大的。
当你遇到磨难时,要记住明天又是崭新的一天。(周玲娟)
篇2:《飘》读后感精选
小说描写的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的一位女主人公的人生。我非常喜欢这位女主人公。她的名字叫赫思嘉,她美丽而任性,并不是一个被大家欢迎的人。她会耍手段,但很坚强,很热情,是个活泼可爱的女人。她喜欢幸福和富裕的生活,她一直在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爱。但命运不那么简单。美国南北战争爆发了,她所爱的人上了战场,她的家园荒废了。她失去了她所爱的母亲,父亲因受刺激,脑子也糊涂了。
她们家没有吃的东西,没有男子汉。她要当女主人,要从零开始。每天都有许多困难在等待着她,但她没有屈服,也没有放弃。她这时说了一句话,给我的印象非常深。“从现在开始,我和我的家人不会再过一天没有东西吃的日子,我最讨厌饥饿。”这就是她的精神支柱。她们的生活一点点地恢复起来,然而为了过上更加富裕的生活,她和一个自己不爱的男人结了婚。但到失去他的时候,她才发觉这个人原来就是她最爱的人。我想她绝对会找回她所失去的。因为她最后一句话是这样的:“我要想办法找回他,一定有办法。但今天我累了,不能想了。明天再想吧!明天再想吧!”她的x、她的努力会帮助她找回她的幸福。
我想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的x,每一个人都在追求自己的幸福。x会成为我们的一种动力。这种x会促成文化、技术的发展,也会导致犯罪和战争。x对我们非常重要。我们会追求自己的幸福,虽然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和纠纷,但我们不应该放弃自己的x和追求。正像赫思嘉所说的:“今天我累了,不能想了。明天再想吧!”我们可以休息,但我们决不能放弃。
篇3:《飘》读后感精选
《飘》这本书写的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的故事,故事的女主人公斯嘉丽的家庭也因为战争而x搬迁。斯嘉丽也因此遇到许多磨难,但她始终那么坚强,不管遇到什么难题都会勇敢地去面对,从不退缩。
斯嘉丽的勇敢我们不用质疑,因为事实摆在眼前。当斯嘉丽家的东西将被抢走,而对方又带着枪时,斯嘉丽没有被吓哭,而是从容地把值钱的东西藏好,她甚至把东西藏在婴儿的尿布里。当有人抢走斯嘉丽的东西后,斯嘉丽没有服从,而是拿起了一个女人所不使用的东西-枪,对准了对方,扣下板机。当强盗死后,鲜血流了一地,别人都十分害怕,只有斯嘉丽仍然镇定地想办法,把尸体埋了起来。
斯嘉丽也是一个有能力的女人。当原本的家产几乎变得一无所有时,斯嘉丽没有恐慌,而是尽自己的力量去拯救它们。斯嘉丽的妹妹已准备好了嫁人,逃离这苦难的地方,但只有斯嘉丽留下来保护家产。很快,斯嘉丽就通过做生意赚了钱,并用了当时爱人敌视的也是的黑人。在斯嘉丽的智慧和努力下,棉花生长了,有东西吃了,条件也变得好了,但是斯嘉丽不是满足于现况,而是用这点本钱,将生意做得越来越大。
斯嘉丽的能力总是让人无法相信这只是一个柔弱的女人,另外斯嘉丽的临危不惧,坚强勇敢,她的能力,智慧一样让人敬佩。
斯嘉丽是乐观的,她总是相信明天会更好,因为明天毕竟是新的一天了。
斯嘉丽的故事让我们知道了坚强的重要,我们要擦干眼泪,在阳光下微笑,用坚强去与困难抗争。我们一定可以成功的,因为斯嘉丽正在对我们微笑呢,你看到了吗?
篇4: 《飘》读后感
一开始读《飘》,不了解斯嘉丽,认为她是一个讨人厌的十足千金大小姐,只是拥有倾国倾城的容貌,就骄傲得不可一世。读到后面,越发的觉得当时我对斯嘉丽的讨厌,也许只是因为妒忌。妒忌她的倾城容貌,妒忌她的讨人喜欢,同时也妒忌她的出身优越。那时候我意识到自己究竟是一个多么平凡的小市民,心胸究竟是多么的狭隘,究竟是多么的让自己羞愧。只看到了斯嘉丽的光鲜,却没有注意斯嘉丽在南北战争时候表现出来的坚强与勇敢,没有注意到斯嘉丽当年只有十七岁。十七岁那年,我们在干什么呢?斯嘉丽又在干什么呢?
全书最让我感动得一幕,就是看到斯嘉丽为梅拉尼找米德大夫这一段,看到斯嘉丽快速的读那一页死亡名单那段,看到威尔克斯老先生参加战争走远后斯佳丽在胸口划十字那段,擦了大把的纸巾。那一刻才明白,斯嘉丽并非我所想的那样只是个花瓶,她是我最喜爱的坚强勇敢的女性。
那场南北战争呵,闭上眼就觉得自己处在亚特兰大,和成群结队的人聚在车道旁等死亡人员的名单,塔尔顿家四兄弟都完了,汤姆和那对孪生兄弟完了,威尔克斯,阿什礼的父亲,头发发白的老人也被炮弹打中,米德太太的大儿子死了,小儿子不到十六岁在战场上重伤,这是场扣人心弦的战争,成百上千的伤员,飞舞的`苍蝇、肮脏的绷带,血腥、汗渍……南方败了,北佬来了……
篇5: 《飘》读后感
已经反反复复看过好几遍《飘》了,而今天想将我从跳动而有血裹着的心底下累积起的各种情感,奔迸到笔尖上,变成驰骋的文字。
刚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我不太喜欢甚至有点反感女主人公思嘉,“若要征服命运,只要有漂亮的衣服和洁白的皮肤作为武器就够了”,虽然思嘉的外表十分美丽动人,但她的思想与见识却很肤浅。然而后来,我对她的认识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她的坚忍,她的勇敢,在乱世中表现得淋漓尽致。原来那个十六岁的姑娘只会担心穿哪条裙子显得更妩媚,现在却带着一群毫无力量的人穿过几英里的战地;开枪杀死一个北佬士兵并且心安理得地搜他的口袋、背包找钱财与食物;披着母亲的丝绒窗帘,配着公鸡的尾羽,试图去征服白瑞德以挽救塔拉;为了锯木厂夺走妹妹的未婚夫弗兰克;以二十块钱安慰自己的良心雇用犯事黑奴;表面上与北佬交往甚欢……
是的,他和白瑞德一样“贪得无厌”、“无所顾忌”、不在乎所谓的名誉与信仰。但更让人惋惜且敬佩的是,没有谁真正理解思嘉,并且能够驾驭思嘉,包括白瑞德。“思嘉是我曾经唯一的梦想,然而在现实面前谁都不能享有”。不敢用“苍凉的手势”定义思嘉的年华,她是不屑于别人对她的同情的。相较于“青春”、“成长”这样单薄明媚的字眼,我觉得用“史诗”来形容她的经历更为贴切。
篇6:飘读后感
看过《飘》很多遍了,最初是它的书名吸引了我,不理解如此厚重的一本书却单单用一个字来概括全文。浏览了一遍,在不知不觉中被梅兰、思嘉和瑞德各具特色的气质所感染,一不自觉的想细细的看第二遍,第三遍至更多,也惊喜的发现每看一遍都会有不同的收获。
除了对场景和心理的细腻描写外,我觉得《飘》的最大魅力在于深刻描述了男女之间因为情感的错位而产生的一种扣人心弦、令人揪心的感受和对我认为的三个主人公的人物形象的塑造:前者表现男女主人公屡次错过彼此,其中最令人心里慌乱、感受异常苦涩的地方在于小说的结尾,一方顿然醒悟,另一方却去意已决。也许每个看到这里的人都会产生这样的想法:一定要懂得珍惜真正爱你的人!毕竟,全世界只有唯一的一个他;后者在于全世界的人物,读者会深深的记住梅兰的大度、博爱与温柔,思嘉的勇敢、任性与叛逆,瑞德的分趣、专情与不同寻常的风度。文中开始便交代故事以美国内战为背景,通过战争引的变化展开情节,主人公思嘉也正是在这一过程中成长,同时展开出一段令人荡气回肠、哀怨曲折的爱情故事。
在书的结尾,坚强的思嘉并没有消沉,决心回到塔拉庄园开始新的生活。《飘》是如此波澜壮阔而又细致入微的宏伟史诗。思嘉无疑是我最喜欢的人物,因为思嘉是如此的独立独行,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选择时,起初,她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在绝望的尽头,在命运女神再也不会顾及她时,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多会好了。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isanother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
这部小说告诉了我们很多,我领悟到的只有:我们可以短暂喘息,但我们不能放弃。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过去的就让它随风而去,因为我们还有明天,生活一天不结束,我们的脚步,我们的信念、我们的追求就不会不离,也不应该停止。
篇7: 《飘》读后感
最近由琼瑶丈夫的前妻林婉珍执笔的《往事浮光》横空出世,书中强烈控诉了琼瑶介入自己家庭,一下子将琼瑶与平鑫涛的爱情推上了风口浪尖。我以前从未读过琼瑶的书,倒不是对琼瑶有什么偏见,虽然在《往事浮光》中琼瑶就是一个小三上位的存在,但我始终坚信在她们的故事中,大众只是局外人,这一段往事,只能成为在网络发酵下的饭后谈资。我不看琼瑶的书,只是单纯的没兴趣,琼瑶有太多的风花雪月,爱恨情仇,她的书对我来说飘在空中,离地面太远了。所以当室友把《雪花飘落之前》推荐给我看的时候,我是拒绝的,我实在是不想在二十多岁的年纪还去看言情小说,但她真的是强烈推荐,说这本书跟琼瑶以前的书都不一样,让我去看看就知道了。
于是在一个闲来无事的午后我找出这本书来看,本来是抱着大致涉猎的心态去看的,可还没翻几页,我就对这本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雪花飘落之前:我生命中最后的一课》不是一本言情小说,而是一本以生老病死为中心的泣血之作,这本书一共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关于从容的死与毫无尊严的生,第二部分则是琼瑶与丈夫相处的点点滴滴。今天我不想谈琼瑶与丈夫之间的爱情,只想说一说书中的生死观。
“谨将此书献给家里有至爱的失智老人,心力交瘁的朋友们,家里有生死关头,面对插管问题的病人的朋友们,家里有倚赖医疗器材加工延命无法为自己的“善终权”发言的朋友们,家里有毫无尊严,也毫无生活质量等待死亡的卧床老人及卧床病人的朋友们,还有为病人“善终权”呼吁的伟大医生们为病人“自主权”奔走的伟大朋友们。”这是《雪花飘落之前》写在开头的话,就是这一段话,让我对琼瑶产生了不一样的看法,也对这本书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
不知道你们曾经有没有想过自己要活到多少岁,可能大部分人都会想要长命百岁吧。可我自初中开始就一直坚定地只想活到59岁,一直以来都只想到59岁,可能这是一个很荒谬的想法,所以每次我跟身边的人说到这个,她们都会觉得很不可思议,为什么只到59岁呢?
因为我看到过太多身边的人受尽病痛的折磨最后在医院里痛苦的死去;因为我害怕老了之后自己一身的病痛;因为我怕疼、怕痛、怕打针,怕在医院的病床上度过余生。在我看来,人一旦老了,各种各样的小病大病就会蜂拥而来,真的会生不如死,与其生不如死,为何不从容的离开这个呢?在阅读《雪花飘之前》的时候,我发现自己的生死观与书中的观点无比契合。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受尽了各种各样的磨难,可即使你这一生经受住了各种困难挫折的折磨,到最后还是会败给一场病痛。在年龄与病痛面前,无论多么坚毅倔强的人都不得不低下自己骄傲的头,任凭各种各样的医疗器械进入自己的身体,这是一件多么没有尊严的事啊。
依稀记得爸爸得病的那几个月,妈妈辞掉了工作在医院里陪护,每天繁琐的治疗让爸爸早已孱弱的身体更加千疮百孔,长达几个月的点滴让爸爸的身体浮肿的不成人样,全身上下几乎都是针眼,可即使是这样,爸爸依然没有回来,爸爸去世那天我在学校,没有见到爸爸最后一面,这是我心中永远的痛。妈妈告诉我,那天爸爸突然病情恶化,身体不断的颤抖着,睁着已经被病痛折磨地发黄的眼睛,死死地盯住妈妈,想要说些什么,却最终没有说出来,就这样永远的闭上了眼睛。爸爸去世之后我赶到学校,在给他换衣服的时候发现以前的衣服根本已经装不下爸爸浮肿“庞大”的身体,以前穿着病号服只觉得是有点浮肿,等真正换上日常的衣服才知道爸爸被每天的治疗折磨的早已不再像以前了。
我一直非常后悔在知道是癌症晚期根本治不好的情况下还让他在医院里受那么多苦,爸爸以前是多么骄傲的一个人啊从不被生活的苦难打倒,却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光里受制于病魔。如果时光可以倒流,该有多好,人的一生,应该是哭着来,笑着离去,而不是在折磨中离开。
同学前阵子做了一个创业项目,是去关注那些在医院病床上的老人,我看了她拍下的视频,整个视频的背景非常阴暗,让人看了觉得无比压抑。生与死之间,看似对立,实则紧密相连,生时是母亲难以承受的疼痛,死时是自己无法接受的痛苦,或者生与死本生就是无解的,你无法选择如何生,也无法自己选择如何死,生时由父母决定,死时由子女选择,这时怎样的一种悲哀呢?
生时愿如火花,燃烧到生命最后一刻;死时愿如雪花,飘然落地,化为尘土!我不怕死,只是怕不死不活。
篇8: 《飘》读后感
今年的暑假,我读了《故宫一千零一夜・飘来的紫禁城》这本书,我和书中的孤独小王子一起来到这座装满故事的宫殿,在童话般的意境中,聆听着故宫的前世今生与中国的历史文化。我和孤独小王子一样,都被明太祖朱元璋、建文帝朱允文以及明成祖朱棣的故事深深的吸引着,那就让我把这些有趣的历史故事分享给大家吧!
明太祖朱元璋,叫朱重八,父亲叫朱五四,幼年时颠沛流离,年幼时父母兄弟都病死了,自己孤苦伶仃,无依无靠,废了好大的力气,才把父母兄弟埋葬。后来,他去了寺庙做了和尚,再后来,他参加了起义军,追随了郭子兴,郭子兴死后,他接过军权,得到了刘伯温、常遇春和徐达等人的辅佐,打败陈友谅,实力大增。这个刘伯温可以说是天下第一谋士,为朱元璋出谋划策,一起干了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而这个陈友亮也颇为厉害,因为,他有着无比强大的战舰,和朱元璋在“番洋湖”上浴血奋战。陈友谅就学当年的曹操,用铁链把所有的船只都锁了起来,而朱元璋却当不了当年的周公瑾,因为没有适合火攻的风向。可是,老天爷就是向着朱元璋,刘伯温会看天象,告诉朱元璋,下午便会刮起对我军有利的风向。果不其然,朱元璋趁势火攻,陈友谅的船全被锁链锁着,所以,不得逃脱,被烧的个大败而归。在陈友亮逃离的过程中,朱元璋的手下用冷箭把陈友亮的头颅射穿,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水上战役“鄱阳湖之战”。在我看来,朱元璋真可谓是老天眷顾的人啊!果不其然,最后,朱元璋推翻了元朝的统治,一统天下建立了大明王朝,成为了明太祖。
当皇帝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朱元璋登上皇位之后,有很多的烦心事,比如,立谁做太子来接替自己。因为古代封建社会都是家天下的习俗,所以,必须要找自己的儿子来接班。历代君王都是选嫡长子作为自己的接班人,因为朱棣英年早逝,朱元璋跳不过这个坎儿,最终,还是选大儿子朱标的儿子朱允文作为太子。可见,朱元璋对朱标的感情。他又制定了大明律,还有一些刑法,锅皮旋草、凌迟处死,简直残忍至极,可见,朱元璋的狠毒蛇蝎心肠啊!
整本书过半,我想,孤独小王子应该也和我的想法一样吧!我和小王子又畅游到下一个故事宫殿。
明太祖朱元璋驾崩后,他的孙子朱允杉坛写笸常史称建文帝,是明朝的第二个皇帝。当上皇帝还没有多少年,因为实施消藩政策,把当时最牛的藩王燕王朱棣惹恼,,以致燕王朱棣起兵对抗,于是,新的故事又开始了。
朱棣也是那个时代最厉害的将领,英勇善战,战无不胜,可以说,刀兵相见是他的乐趣,众多士兵的呐喊声是他优雅的歌曲,横尸遍野的现象是他美丽的图画。再说建文帝,可谓是军事上的白痴,李锦龙率领大军围剿朱棣,可以说,朱棣的成功是不可能的,因为,在盛世造反,成功的几率实在太小了,再加上李景荣的40万大军,朱棣简直没有胜算。可话又说回来,朱棣是最有名的将领,而李景龙又是军事白痴,被朱棣打的大败而归,后来李景龙变成了内奸,投降了朱棣。朱棣大军进攻南京,也就是当时的明朝都城。建文帝也就是朱允桑只能派出防守大将耿炳文,但耿炳文只能防守,不会进攻。朱元璋已经把所有武将常遇春、李文忠、徐达、蓝玉统统杀光,朱允墒频チΡ。简直可悲至极!后来,朱棣顺理成章的当上了皇帝。
朱棣上位之后,改善政治制度,发展经济,派郑和下西洋,编修《永乐大典》。后迁都到北京,开始修建紫禁城,也就是现在的北京故宫。北京就是现在的中国首都,北京现在经济繁荣的景象,都是朱棣一手成就的,看到了繁荣的北京,我们不要忘记几百年前有一个叫做朱棣的人,缔造了北京,还开发了大运河,运输粮食方便快捷。明成祖朱棣也称得上是一代明君了!
我在想,如果朱标没有死,他当上了皇帝,那朱棣也不会造反,如果朱棣不会造反,朱标死后,朱允文能继承大统,也可能就是一代明君了,可这些都是事后诸葛亮,历史上没有如果这个词。
我和小王子一起吸收了这么多的故事素,小王子变得逐渐强大起来,同时他开始向往故事宫殿的生活,而我呢,哈哈,我想穿越回古代,体验下做皇帝的滋味,估计我应该能成为一个明君。
中国历史――我们每一位炎黄子孙都应该了解的往事,同学们就从《故宫一千零一夜・飘来的紫禁城》开始读起吧,相信大家一定会和我一样收获满满的!
篇9: 《飘》读后感
也许我在25岁的高龄才头一次读这本书有点为时过晚,不知道若是我在前读过这本书会是什么感想,当然你不能指望一本书能给一个人带来多么大的改变,即便是它告诉你一些事情,可能在那股心灵的震撼悄然而逝以后,你仍旧还是原来的自己,但是能够有这种震撼已经难能可贵。
我也庆幸自己在无意中选择了这样一本书来重拾阅读的乐趣,关于书中所写的爱情,我并没有太多的感悟,少女时代那种盲目的迷恋我也经历过,它所描绘的那种感觉跟我在15岁的时候第一次喜欢上一个自己得不到的人的感觉并无两样,在20岁的时候我也开始清楚那并不是爱情,我花掉了很长时间和精力来让自己明白什么是真正的爱情,什么样的男人适合我,什么样的相处模式最好,关于这些问题,已经有太多的专栏女作家苦口婆心的讲过,也有若干不堪回首的经历对我形成的潜移默化。
所以关于爱情,我并没有什么想说的,我知道自己现在选择的是正确的人,和我相像的人,不对那些我曾经垂涎但是又让我无法理解和企及的人再抱有任何幻想。我非常珍惜自己眼前的人和现在的生活。
但是趁着震撼的感觉还没有被几个大头觉完全冲淡掉,我还是想记录一下自己的感触。
如果让我来形容一下对郝思嘉的印象,那么首先想到的还是她的那种雷厉风行的应变能力和精明的做事能力吧。在现代社会女人能够有这样的品质,是非常实用的,她可能是那种被印在人物杂志、财富杂志封面的女富豪,次点也能是个某县市的知名女企业家,再次也可能是某个公司的女高管,而对于拥有这种品质的人,我一向都是可望而不可即的感觉,多数情况下我倒是比较像书里描写的那些优柔寡断的人们,逃避现实,容易纠结在各种没用的,自己没法儿改变的事情上,甚至像那些黑奴的感觉一样,总是希望别人来告诉自己应该做什么,应该如何做。总是在被动的等待着什么,但是往往什么也没有等到。
她对生活总是有那种激情,被逼到绝望的时候她总是能够挺过去,即使有很多的不情愿,很多的委屈,她也总是能迅速的分清楚事情的轻重缓急,有条不紊的处理那么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事情。即使这都是被逼无奈,但是她也展现出了那种天生就和别人不一样的东西,我想这大概就是一种强者风范吧,强者总是要去承担更多。
她有那种非常直截了当的实用主义,从来都不会去过多考虑那些精神层面上的东西,在读前半部分的时候,我也多多少少有一些共鸣,可能在十年前的某些时候,我还处于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教科书的时候,曾把那些高尚的品德之类的东西(原谅我根本想不起来了)想的非常重要,它们激情慷慨义正言辞的出现在我的各种读书笔记以及考试卷的作文题上。但是现在我甚至想不起来自己究竟都读过些什么想过些什么。10年后的现在,我的全部生活目标都是如何让自己拥有更多的物质财富以及活的轻松愉快以及用各种方式炫耀给别人看。因为我也知道了贫穷的意义,我也经历了一段小小的贫穷,我知道居无定所墙徒四壁的时候即使自己的精神世界很强大也终究是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所以她对他们那种所谓神圣的战争所持的嗤之以鼻的态度,以及她拼命的想方设法让自己能够吃饱穿暖的心情我都有共鸣。
但是在读后半部的过程中,我渐渐的感到一些不安,如果说前半部是在慢慢的形成一种她的价值观,那么我感觉后半部就是在逐步的又把这种价值观给否定了,至少从我的角度是这样的感觉。
我是真真切切的被书中所写的南部联邦那种民族的精神所感动震撼,即便失去了所有的财富,即便是衣衫褴褛,食不果腹,他们也还是绅士,是贵妇人,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东西是钱所不能买到的,在少女时代过后的这漫长的10年里,我从未怀疑过自己的价值观,我也不记得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变得功利主义的,但是我一直相信,别做那些没用的事情,而什么是没用的事情?凡是那些不能挣钱,不能让我变得更漂亮,不能让我拥有炫耀资本的都是没用的事情。
这个社会所发生的各种事实告诫我,不要去施舍东西给乞讨的人,可能他们每个月挣得比我还多,不要捐钱给慈善机构,不要对那些倒霉的人多管闲事,他们可能会反咬你一口。总而言之我不偷不抢不诈骗别人已经足以算是个正直的好人。
我有种说不出的滋味,至少书里有那么一群人,他们拥有自己独特的精神,永远不可能被打倒的那种精神,他们热爱自己的故乡,慷慨的帮助自己的亲人,他们总是有一种信仰。
而我想要抓住些什么,但是却又什么也没抓住的感觉,因为我好像什么都不信,也丝毫没有因为自己生在这个国度,生在我的故乡而感到有什么自豪感过。我宁愿投胎到帝都,那样不用为户口的事情纠结什么,我更宁愿投胎到某个发达国家,因为我知道即便我生在帝都也会瞅着某个国家想要移民过去。
我曾经试图加入的行列,但是参加了一两次教会活动就觉得很不耐烦,觉得他们实在是很闲,我不太可能把这么多时间花在这些事上。
归根结底我还是这么一个俗不可耐的人,这本书告诉我有些事情是很重要的,不要什么时候都物质至上,但是我抓不住那些东西。
所以这本书实际告诉我的是,要尽量雷厉风行的做事,即便不是女强人,至少要做个经济独立、自信的女人。
再就是,不要花时间去抱怨什么既成的事实,那些想了也是白想,自己无法做出任何努力的事情。仅仅是在脑子里想也不行。
最后,要多培养些兴趣爱好,做个有趣而优雅的女人,至少我发现读书也是不错的一个选择。
希望再过10年我如果能有幸再读这本书,会有些新的感悟。
篇10:《飘》读后感
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长篇小说《飘》,是我喜爱的书之一。我喜欢文中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喜欢阿希礼的温文尔雅。
《飘》反映了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美丽任性的南方大农场主的女儿斯佳丽历经战乱,由骄纵千金成为一家之主,为保护家园,她对内劳苦操作,对外应酬筹措,但深藏于内心的盲目爱情,却未曾动摇。她一直爱着年轻的庄主阿希礼,阿希礼却心仪玫兰妮,当她认识了至爱瑞特时,真爱却疲惫褪尽。斯佳丽回望前尘,想起父亲的遗言:世界之大,不及故园,乃作回乡之举,从此以后人事茫茫,此恨绵绵。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情是矛盾的,有点反感却又不得不敬佩她。我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美丽而任性,并不是一个被大家欢迎的人。她会耍手段,但很坚强,很热情,是个活泼可爱的女人。她喜欢幸福和富裕的生活,她一直在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爱。但命运不那么简单。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我想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欲 望,每一个人都在追求自己的幸福。“从现在开始,我和我的家人不会再过一天没有东西吃的日子,我最讨厌饥饿。”这就是斯佳丽的欲 望,也就是她的精神支柱。她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用近乎绝情的冷静,直面残酷的事实。欲 望会成为我们的一种动力。这种欲 望会促成文化、技术的发展,也会导致犯罪和战争。欲 望对我们非常重要。我们会追求自己的幸福,虽然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和纠纷,但我们不应该放弃自己的欲望和追求。我们可以休息,但我们决不能放弃。我想她绝对会找回她所失去的。斯佳丽最后一句话是这样的:“我要想办法找回他,一定有办法。但今天我累了,不能想了。明天再想吧!明天再想吧!”她的欲 望、她的努力会帮助她找回她的幸福,我想这便是她乐观自强人生的最好表白。
篇11:《飘》读后感
在这个寒假中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做《飘》的书,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她是唯一的一部有史以来最经典的爱情巨着之一,小说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任性的庄园主思嘉·奥哈拉在几个男人之间的爱恨情仇,和社会,历史的重大变迁,《飘》又名《乱世佳人》,既是一首人类爱情绝唱,又是一个反映社会,政治,战乱,道德多方面巨大而深刻的变化的世界。
《飘》主要讲述的是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爱情事故,主人公思嘉以为会和她心仪的对象结婚,可是卫希里却和一个叫媚兰的女人结了婚,然后思嘉觉得自己被抛弃了,她打了卫希理一耳光,还在她离开后摔了一只花瓶,一位叫瑞德巴特勒却都听见了,当思嘉指责他不是个绅士,他讥讽思嘉不是个淑女,然后是爆发的南北战争,夺走了她为了跟卫希里赌气而结婚的查理,带着儿子去了亚特兰大,之后战争又蔓延到了亚特兰大,又逼迫她回到了家,然而母亲病重,母亲病故,父亲先疯后死亡,重担落在了她身上。并且她得照顾媚兰,只因为卫希里的恳求,战争灾难让她差点失去了农庄,她拼命保护农庄,还用废的木材厂做一些生意,而后生活窘迫,和瑞德借钱,再婚,丈夫又身亡,她顶住悲伤,努力赚钱,生活有所好转,然而做为女人却在外做生意被人们唾弃,最终媚兰因身体不好去世,她明白她不爱卫希里,她爱的是瑞德,但因为她原来对卫希里旧情不忘,被瑞德看见了,一切都晚了,瑞德已经对思嘉失望,决定离家出走,对于思嘉来说,生活中一切光亮都消失了,她只有回到塔拉庄园一条出路,她感到太疲劳了,自言自语的说:还是给明天想吧,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最后一句“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这是出自《飘》的一句耳熟能详的名言。这句话,激励着在美国南北战争的岁月里沉浮的女主角,也深深打动了我的心。而这句结尾话的余香令人倍感回味。《飘》的篇章是华丽的,文中的人物都有着自己的灵魂,让我在女主角思嘉身上认识了她 坚强,努力,执着,不怕困难保护庄园,勇敢与宽容,也展现了在南北战争的岁月中人们的不幸,因此全文的人物也为文章增添了不少的乐趣,书中一段段凄美的爱情故事与战争结合在了一起,让人不觉得无聊,当时的社会改变了一个个年轻人。也许没有了一切背景,一切都会变得简单。我从《飘》中学到了明天代表着希望,又代表着执着,面对过去已抛在脑后,明天即将会升起一轮崭新的太阳再去面对,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篇12:《飘》读后感
我用啦整整一个星期,终于把《飘》看完啦,我看得好认真好认真。看到最后的两章,我哭啦,痛苦的哭啦,第一次因为小说的情节,然后想到已故的人,已故的事情,自己的过去。
我真的哭啦,哭到整个身体都颤抖啦,我真的伤心啦。小说里面的情节,与我过去的往事相对应,把我一直隐藏在心里面的悲伤全部都解出来啦。我好无助。一边用枕头压住自己的头,一边用被子把自己裹住。我从来都没有尝试过这么悲伤,也从来没有哭得那么颤抖。更加从来没有哭得这么大声。好在家里的人都不在。我没有给任何人发现。
这个星期的我已经很不开心啦,但是我选择啦承受,不敢对任何人说,还要在任何人面前扮得自己好快乐。我不想任何人知道我的心事,我的心情。我害怕寂寞,所以找一大堆人陪,但我不能在告诉他们我的心情。
我害怕深夜的寂静,所以选择每晚都用酒精麻醉自己,然自己别胡思乱想,醉啦就可以安静的睡啦。
《飘》是我看的第一本小说。或许也是我最后的一本啦。因为没有动力我是不会把时间都放进去的,也是因为她,我才选择一字不漏的把这本小说给看完的。
瑞德·恩,一个真的很好的男人,无论思嘉怎样对他,他还是以自己最高的爱情来对待思嘉。因为瑞德爱思嘉,所以常常都会跟思嘉发生争吵。因为爱着她,他理解她,关心她。所以随时准备帮助她,因为爱着她,他冒着生命危险都要回去找她,回去救她。因为爱着她,他常常都是因为她而喝醉回来。他选择自己喝醉,自己难过,也不能把心情发泄在思嘉身上。而瑞德就是以这种心态,这种做法来表达自己。他不能让思嘉知道他深爱着他。因为往往让自己心爱的人知道自己深爱着她,她就会想到很多让他伤心,让他心痛的事情来刺激他。所以他的爱不能说,只能以自己的心态,自己的做法去承受,去谅解。
而我觉得瑞德真的是一个可怜的男人,他把自己都赔上去啦,还是不能让思嘉爱他。虽然到最后思嘉是爱上瑞德啦,但此时的瑞德已经老啦,已经累啦,已经没有能力在去承受再一次的打击啦。他选择离开啦。他的离开不是因为他不爱她啦,而是因为他太过爱她啦。他不能在一次承受失去的滋味啦。与其这样,不如把现在变成他最快乐的回忆。至少以后在回忆起来还是美好的。而不会又是一桩伤心的记忆。
瑞德深爱着她的女儿,邦妮,因为邦妮是他和思嘉的结晶体,而邦妮的存在又是瑞德和思嘉在一齐的证明。而邦妮的失去。这一段爱情也渐渐的失去啦。为什么瑞德会那么爱惜邦妮呢?在我没有看到后面的几章的时候我已经想到啦,而到啦小说的最后也说啦。
篇13:《飘》读后感
名著积聚了作家深刻的思想内容,并给我们生动地展现出丰富的精神世界。亲近名着,多读经典名着作品能陶冶我们的情操,而一些哲理、启示就蕴含在其中。所以,我经常会阅读名着,最近,我也品读了一番由米切尔所着的《飘》。的确,这本书令我受益匪浅。
本书的女主人公是非常美丽的姑娘——斯嘉丽,着重描写了她留在后方家里所饱受战乱之苦的体验和感受,从一开始对战争怀有崇敬心理、对战争全然的支持,到因战争而带来的失去亲人的痛苦、不得不屈服于失败的命运以及战后立志重建家园的艰辛历程。战争失败了,有的人因此而意志消沉,失去了原有的斗志,无法调整好自己的心态,面对战后支离破碎的生活。但是,我们这位女主人公则克服了失败的心理,凛然面对严酷的现实,成了生活中不畏困难、重新前进在生活旅途上的强者。在重重困难面前,她表现出了极其惊人的坚强和>勇气。思嘉在自己最困难的时期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塔拉是我的命运,是我的战场,我一定要鼓起勇气来战胜它!”
是啊,她有着常人无法具备的坚强意志与乐观向上的精神,她有勇气,有毅力,永不言败,即使遭遇人生的低谷,她还是会顽强的与困难做斗争,我们难道不该学习她那乐观和坚强吗?
海伦·凯勒靠着坚持不懈、乐观向上的精神克服了自己的缺陷,写下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所以她成功了,夏洛蒂靠着不屈不挠、坚韧不拔的精神战胜了传统的观念,写下了《简·爱》,所以她成功了,霍金靠着勇敢顽强、永不言败的精神坚持学习科学,
写下了《时间简史》,所以他也成功了人生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一帆风顺的,在>挫折面前,有太多太多的人靠着自己勇敢顽强、坚持不懈的意志最终克服了困难,取得了最后的成功。
记得在圣诞节的时候,爸爸妈妈送给了我一个游龙板,我喜出望外,嚷嚷着要学。我迫不及待的踏上了滑板,可还没等我开始滑,就已经失去平衡摔了一跤,爸爸妈妈赶紧跑过来扶起我,并鼓励道:“没有失败,那会有成功?毕竟失败乃成功之母,我相信,只要你不懈的努力,就一定会成功的!”我又再一次踏上了滑板,这一次站稳了,我便尝试着向前“扭”去,可没滑多远,又摔了个“狗啃泥”,这回我可再也没心情、没信心滑了!因为失去了坚强意志,因为失去了面对困难的勇气,而半途而废了。
我今后一定要像思嘉和其他有着坚持意志的人学习,面对困难和挫折,永远都乐观,永远都坚强,做一个不畏困难的强者!
篇14:《飘》读后感
我喜欢唯美的事物,喜欢看韩剧,那是少女最纯真的梦,我也喜欢真实的事物,喜欢看飘,那里有我所缺乏的勇气。每个人的经历都有所不同,而对同一种事物都有自己的诠释。或深或浅,但我认为那都是每个人生命最珍贵的领悟。
《飘》,其实对于他的感情很复杂,是它伴随着我走过了刚入大学的艰难日子,那是对于刚上大学的我,感觉一切都好陌生,还好有了它。
对于飘的感情我想用恋人之间经常用的一句话,我喜欢它就是喜欢她的所有,她的缺点和她的优点,对于它接受它并迷恋它总是显得那么理所当然。喜欢斯佳丽,因为她的勇敢,因为她的现实,还因为她的逃避。这一切我都喜欢。有时候喜欢会冲昏我的头脑,以至于我现在说话都有点语无伦次。
瑞特,一个放荡不羁的、充满魅力的中年男人,他的行为不端、名声不好,但他身上不乏绅士风度,在寂静而又内含危机的那个晚上他不顾一切地救了阿希礼,从中表现出来的侠肝义胆,不由地让人心存敬意。
欣赏他, 不是因为他的为人狡诈,而是因为他灵魂中深藏的高尚,尽管他是南方名门望族的不肖子。尽管他是利用战争大发横财的投机商,但是他有着斯佳丽没有的不卑不亢,他外表冷酷但内心炽热,他性格复杂且难以捉摸,在斯佳丽眼中他曾是污辱她的流氓,她从不把他放在心上,更不会像对阿希礼那样爱他,直到他将离开她才知道原来自己爱他,直到他从她身边消失,她才感到前所未有的心慌。他了解自己爱的斯佳丽,因为他相信他们太像。
阿希礼,我不喜欢他,一个活在过去不敢面对现实的人,虽然上帝赐给他一颗并不愚笨的头脑,但却忘记给他一颗勇敢的心,面对战争他所害怕的是再也回不到那个逝去的世界,而只能靠着她的妻子玫兰妮的安慰活着。
玫兰妮一个南方传统的女性,虽柔弱却有一颗坚韧无比的心,在小说中她是道德的标准,就像一棵大树一样源源不断地提供着精神的力量。她传统但却不庸俗,遇事镇定,我真的很难想象一个瘦小的身躯如何负载如此承重的灵魂。
从这里我感受着真实,也感受到了生活的残酷,我希望我自己不要像阿希礼那样只是一个生活在过去的人,希望有一颗勇敢的心,勇敢地面对真实的残酷,快乐地去享受存在的美丽。
也希望在南航这片沃土上,我可以施展我的才华,就像故事中的主人公一样!
篇15:《飘》读后感
初读《飘》,觉得作者不知道在讲些什么,只知故事是从一场宴会开始。后来,再次读了一遍,或许是成长了,便读出了整个故事的曲折、复杂。
纵观全文,我觉得,最喜欢的人物还是思嘉丽,尽管她任性狡黠、残忍贪婪,但同时在她身上表现出的还有她的娇艳美丽、精明能干。她不像当时的妇女们,她们那么拘谨,又是那么迂腐,而思嘉不同,她是只活泼又不受束缚的鸟儿,在那样一个昏暗的社会自由自在翱翔。当她错误地给艾希礼套上自己精心编制的“礼服”时,她的爱便错了;当她不明白自己的情感,消耗尽瑞德的爱时,她又再次错了。好在,思嘉很坚强,当她两次犯错时,她想起父亲的话:“世上唯有土地与明天同在。”她正面自己的情感,不再迷茫、犹豫,她相信明天,明天她就能把握住爱。主人公思嘉丽便是那么一个有些孩子气,却又坚强,拥有希望的人。
就像艾希礼所说,媚兰是那样脆弱胆小,而思嘉丽却是那么勇敢。虽然思嘉在爱情上失败了,但是她的生活,她的努力,显而易见得成功。当艾希礼把媚兰托付给思嘉丽时,尽管心里很不满,但她还是遵守自己的诺言,细心地照顾媚兰。
在战争期间,人人都过得很困难,思嘉丽却靠着自己的努力养活了媚兰还有自己的一家人,虽然很多是靠欺骗弗兰克得来的。或许,有人认为她真是狡猾,手段卑劣,但我却不能认同,思嘉丽这样做,完全是为了救所有的人,她不能让父亲的家业毁于一旦。思嘉是那么努力,她执着、勇敢地保护着所有人。
与媚兰相比,思嘉丽真算不上一个良家妇女,但就是这样一个人才更显得真实,更令人感同身受。媚兰太完美,完美到不可能,所以她只能算是一种美好形象的代表而已,这便是我喜欢思嘉丽的理由,她才是一个正真活着的、有血有肉的人。
于媚兰,思嘉丽刚开始的情感只有嫉妒与厌恶,但最终媚兰的宽大胸怀让她明白了她是喜欢和依赖着媚兰的,毕竟,媚兰一直在背后默默地帮助她。思嘉丽其实也拥有一颗宽容天下的心,战争期间,她以宽容容下了媚兰。正是这样一颗宽容的心,保护了媚兰,也让思嘉看清了自己。
《飘》的篇章是华丽的,它塑造了思嘉丽这样一个有着自己灵魂,又丰富多彩的人物。让我从思嘉丽身上认识了她的坚强、任信、努力、执着、勇敢与宽容。全文也因此人物,增添了不少的意趣。
篇16:《飘》读后感
生命的价值总是在一次次冒险中得到升值的。这是我读《鲁滨逊飘流记》的最大感受。
作为一个中产阶级家庭中的少爷,他完全可以子承父业,过体面舒适的生活。但他不愿意听从父亲的安排,甚至违背上帝的旨意,甘心去做“上帝不喜欢的人”。也许是他心中天生的冒险心理在作祟吧。金钱、地位在他严重,远不及随着海风飘流。海风、倾船、飘流,注定是他的宿命,冥冥之中,是上帝的安排吗?那么感谢上帝,为我们创造了这样一个勇者。即使他并不喜欢鲁滨逊,却依旧爱他。
不是么?
在第一次航海中,他就充分领略到海的喜怒无常。再大的船,面对浩瀚的大海,也不过是孤帆一点。风浪无情,牵动着船桅与之同归于尽,残忍地剥夺了水手生的权力。但上天保佑,最终只是有惊无险。鲁滨逊顺利地回了家,但冒险之心仍未退却。
接下来的几次航海亦是如此。纵然其他人无一幸免,但鲁滨逊总能安全靠岸,继续自己的海上之旅。
最感动我的是自述小说独特的语言风格。平时、简朴,细腻中透着豪爽,平白中又露着波折。从介绍自己家事的无奈,到表达雄心的豪情;从转危为安的侥幸,到重现困境的懊悔;从拥有巴西种植园的兴奋,到登上孤岛时的孤寂无助,以及后来的幸福、自由……真实是文学的最高宗旨。最简单的文字,拥有了丰满的灵魂,同样能让读者感受到惊心动魄、荡气回肠,还有语言独特的魅力。
与其说这是笛福的半自传体小说,不如说它是人类文明史的一部缩影。
生存,是小说提现的一个主题。
既然我们有幸来到这个世界,我们就有义务让自己生存下去,并且还要幸福地生存下去。荒岛生活,想像起来觉得很不可思议。尤其是对着当今的生活。生存,在现在看来,不再是一碗饭,还包括生活质量,电脑、电视、电话、手机……如果现在把一个现代人抛到一个荒岛上过上十来年,被电器“宠坏”的现代人肯定回崩溃!
但鲁滨逊不仅在荒岛上饱饱得过了28年,还过得很有质量。他有房子,还有别墅,有枪,有足够的子弹,种子麦子,吃上了面包,养了野羊,喝上了羊奶……他是这座荒岛的国王,也是自己的国王。
鲁滨逊的智慧是不可否认的。单是他能在岛上过得那么好就足以证明。
人类,从野莽走向文明,经过了漫长的时间长河。他们从生吃食,到发现火,吃上了熟食,开始了文明的旅程。他们努力的思考着创造着,发明了生活的必需品,在时间的行程中,改变生命,改变生活,改变世界。
每个人都会成为自己的国王,只要他想活下去。
生命,不屑于一帆风顺;生命,不满足也现有的一切,要活,就活的轰轰烈烈,光芒万丈;要活,就别对不起父母给你的这个生命!
篇17:《飘》读后感
由玛格丽特·米切尔著作的'长篇小说《飘》,反映了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贵族的生活。
这部作品塑造了一位具有叛逆性格乔治亚贵族女性斯嘉丽,讲述了她与朋友、家人、情人在美国南北战争前、内战爆发期间、以及战后重建时期的生活;同时也讲述了斯嘉丽与白瑞德之间的爱情故事。
整个故事情节中,最令我感动的是亚特兰大沦陷时,斯嘉丽逃往塔拉庄园的那一段。1864年8月,亚特兰大沦陷之际,韩媚兰临盆在即,斯嘉丽不顾自己的安危,留下来为其接生。在北军进程之前,白瑞德护送斯嘉丽和韩媚兰母子出城回塔拉庄园。途中,白瑞德参加南军,让斯嘉丽独自驾着马车护送韩媚兰母子赶回塔拉庄园。在这段漫长的逃亡之路中,充满了坎坷与艰辛,斯嘉丽随时都有可能被路上突然冒出来的北军或劫匪残害,但凭借着自己的智慧与勇气以及爱尔兰人特有的强悍品质,斯嘉丽终于战胜了困难挺起来了,带着媚兰母子安全回到了塔拉庄园。这段让人揪心的逃亡历程让人着实佩服斯嘉丽的伟大与不凡。
体现了斯嘉丽强悍女性本色的还有她极强的责任心。在遭到北军洗劫之后,斯嘉丽的母亲去世,父亲连自己的女儿都认不出来了,两个妹妹有重病在床,没有食物。此时,19岁的斯嘉丽独自扛起了全家人的生活重担。她心底里有个强烈的愿望,她要靠自己的双手重振塔拉庄园昔日风采。看到这里,我不由的热血沸腾,心潮澎湃,对这位伟大的女性肃然起敬。
本篇小说最成功的地方应该是在对人物的性格特征方面的刻画。斯嘉丽,在那个战乱纷争的年代,作为一名手无缚鸡之力的女性,能为自己的土地争取到最大的利益,除了聪敏、智慧、还有勇气、毅力与责任心。她具有顽强的生命力,不管在什么困境中都能生存。她不完全依赖于男人,是个积极进取且新手承诺的女性。当然,仅有有点而没有缺点的认识不完整的,也是不存在的,本篇小说中最引人注目的还有她身上所暴露出来的人性的缺点。她自私、虚荣和冷漠等,让我们感觉这个人物形象很真实,虽然“不完美”,但却很丰满。再说白瑞德,他的男性形象被许多女性所推崇,这主要归功于他对待感情的执着。他是个有政治主见、立场坚定的男人,但又不忘本。他表现玩世不恭,爱一个人却智与感情,冷酷与柔情的冲突,在他身上表现为矛盾的统一体。因此,白瑞德这个男一号的形象塑造的也相当“完美”。从这篇小说中,我们不仅要学会如何的面对残酷的现实生活,用自己的智慧与毅力去处理生活中遇到的挑战与困难,还要学会珍惜身边的人对我们付出的感情,不要失去之后才懂得珍惜,到那时,悔之晚矣。因此,珍惜现在所拥有的每一分来自他人的唉,也尽量用自己爱去回报爱我们的每一个人,不要让自己的生命留下过多的遗憾。
篇18:《飘》读后感
在一个偶然的下午,正在逛书店的我看到了一本书:《儿子,天堂飘满蒲公英》,我很好奇的拿下来翻了翻,看了这本书的简介,我便被这本书吸引了。于是我买下它,认真的读了起来。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做孙笑天的白血病病人,从他出生到他18岁的生活经历,而这本书却不是他本人写的,是他的爸爸,以孙笑天的口吻来阐述了孙笑天的一生。写到动情处时,读者不禁潸然落泪,被书中的情节所感动……
孙笑天在他13岁时,被检查出患有白血病,于是,孙笑天一家人和病魔展开了长达6、7年的抗争。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场上,孙笑天表现的无所畏惧,毅然接受了常人可能无法坚持的治疗过程。而且孙笑天在治疗的过程中,还不忘学习新知识,丝毫没有落下学校的课程。不仅这样,孙小天休学3年,以全系第一的成绩考入了大学,还跨越了高中段,简直是“跑进大学的”,最终被北华大学工学院信息科学系唆录取,创造了一个奇迹。
但是,病魔不肯放过这个坚强而又完美的孩子,在大学期间,孙笑天白血病又复发了,无奈下,孙小天只好退学去接受治疗,但是这一次,孙笑天却没有了前两次的好运,病魔似乎变得强大了起来,尽管全中国人都在帮助这个坚强的大学生,甚至王雪纯都在全力的帮助这个令她动容的孩子,只要小天有什么要求,王阿姨一定会全力的满足他,只要小天有信心,就有机会战胜病魔,成为一个正常的、健康的孩子。不仅是王雪纯阿姨,还有白岩松先生,亲自和小天交流、讨论,还鼓励小天写书,写自己的独到见解,去帮助那些和自己一样的孩子们。于是在白岩松的鼓励下,小天开始了写书,但他不是拿笔写,在那个年代,电脑还不是很普及,更何况笔记本电脑了,但就算是这样,一群热心的朋友们,还是从种种困难中,满足了孙小天的愿望。
说起孙笑天,这个完美的孩子在病魔中却做出了一件件让现在的我们感到汗颜的事:他开过电脑培训班:他卖过车,而且这孩子的内心缜密程度不亚于一个商业老总。他想的处处周到,几乎把每一面都想到了,才会开始进行自己的工作。就是因为这样,他才会把他干过的工作做的完美无缺。可以说,如果孙笑天没有被白血病所缠绕,那他成长起来,肯定是中国人的骄傲!
《儿子,天堂飘满蒲公英》是一本震撼心灵的书籍,读过它后,肯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我推荐大家去读一下这本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