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书作文700字(整理30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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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给大家分享我的书作文700字(整理30篇)精选的范文,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 素材来源网络 编辑:李欢欢。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的书作文700字,本文共3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一起分享。
篇1:我的书作文700字
我的书作文700字
轻轻地,合上书,淡淡书香,在不知不觉中萦绕我身。点点滴滴的烦恼,已在阅读的过程中净化,在时间一分一秒的过渡中,我已悄然吸收了书给予我的无数快乐。每次阅读后不能言语的激动,总是自然地展现在我的脸上。
回忆起来,悠悠的书香已滋润我心四年了。我不能忘却的是在第一次接触书时的那份珍贵的记忆。
曾经,我不知如何去理解书。书,在我脑海中只是一张张的纸,页页装满字。我只在无聊时随手拿起书“哗啦啦”地翻来翻去,借此消磨自己的时光。就像太阳,我每日都能见到它,却不知它对世界的真正作用。
妈妈说:“书是有血有肉、有灵性的。只要你用心去爱她,她就会来和你交朋友,给你回报,给你惊喜。”我似懂非懂。
爸爸将一本翌平著作的冰心奖儿童文学《猫王》作为礼物送给我,并给我建议:用清晰、响亮的声音读出来。我照做着……小小的文段并不吸引我。
渐渐地,书中的一段段字成了一幕幕接连的画面,生动的词句将一切都淋漓尽致地展现出来,读完了一页又是一页,各种情节交织在我的脑海里.....饭前,我总是留恋着想再看几眼,一口又一口,往嘴中填米饭,却不知咽下;一次又一次,我回想着书中片段,浮想联翩之时也浑然不知筷子一直咬在口中。
从此,书便成了我密不可分的好友。休息、吃饭、等车……我与书几乎形影不离。我喜欢她,在书中行走,我感受的是智慧、是释放、是温馨的宁静、是激烈的舞动……在我心灵的深处,她有着生命、跳动的生命!她独特的灵魂哺育我的心灵,用点点含蓄的语言,教会我怎样做人、处事、看世界。
徜徉在外国名著《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我怎么也想不到,海伦·凯伦失去了光明和声音,忍受着命运的`痛楚,但在希望的照耀下,她创造了人类的奇迹,这位伟大的女性竞能成为世上第一个完成教育学的盲聋哑人。海伦·凯伦使我震撼,这本书从此便放于床头激励着我。
读“冰心奖专辑”,小小的心在文章中轻快跳跃,我喜欢那特有的灵气;看《红帆船校园美文》质朴的语言总让我深深陶醉,于是我用心去理解那深奥的哲理;四大名著精炼的语句,段段诗词或含蓄或雄壮或缠绵或大气.....让我不由地尝试去体验、去模仿。
书如秋桂,引诱我、招呼我,那香气令我久久痴迷,不能自拔。每每忆起我的读书生活就禁不住嘴角上扬。
篇2:我与书作文700字
我与书作文700字
在暗黄色的灯光下,我看着《西游记》,回味无穷,思绪又回到了今天开始的时候……
今天是星期六,阳光明媚,蓝天白云,这么好的天气却随着一声吼叫,瞬间变得阴暗起来:“陈梓燏,赶快给我读书去!”妈妈的狮吼功多么厉害。我刚要反抗,却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妈妈身系围裙,脚踩拖鞋,快步跑去书房,拿出一本《西游记》,“啪”地扔过来,说道:“放下手机去书房,现在!立刻!马上!”我看了看桌子上的书,欲哭无泪,无奈,只好拿起它走向了书房。
此时此刻的我,就如头上罩了一朵乌云似的,感觉天空顿时也变得灰暗起来,鸟儿不再唱歌,花儿也都枯萎了,连平时充满欢声笑语的公园也突然之间鸦雀无声了。我看着那本《西游记》,用脚用力地踢着书桌,发泄着心中的不满:“凭什么让我读书!我就是不想读!”趁妈妈不注意,我刚想悄悄地拿起手机玩儿,正在厨房做饭的妈妈好像听到了我的嘟囔,又沉声吼道:“你信不信我现在就把你手机扔了?”一听这话,我赶紧放下手机,可千万不能扔啊,我读书就是了。
我乖乖地翻开书,漫不经心地看着目录,装模作样地左翻右翻。突然,我看到一个题目:“大闹蟠桃会”,这不是我一直喜欢的大闹天宫吗?我的注意力一下子集中了起来,仔细地读下去,结果越读越有意思,越读越想读。一页两页,一章两章……我的注意力由开始的漫不经心,渐渐的变得全神贯注。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我却看得津津有味,迟迟不肯放下手里的`书。不知不觉间一天都过去了,我依然沉静在书的世界里,忘记了所有的一切。
“饭做好了,把灯关了,出来吃饭吧!”妈妈温柔的声音传过来,“哦,马上,我看完就来”我随口应付着。
终于看完了,我意犹未尽地合上书,在暗黄色的灯光下,我觉得自己也像跳到了蟠桃会的云朵上,好似周围的一切都不存在了。心里不由的想到了一句古训:“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
篇3:我喜欢书作文700字
书,一个又优雅又美丽的名字。他常常变成蝴蝶带我飞在知识的花丛;有时他又变成甲虫让我和他奔跑在快乐的草丛。
我喜欢书,书也喜欢我。一有空,哪怕是一分钟的工夫我也要紧紧地抱住书,开心地啃起来。我看得最早的一本书叫《故事大王》,那是妈妈给我买的,买回后搁置了很久,当时我对它的好感远不如电视,看见书就像老鼠看见猫一样。到后来我没事干,家里的电视也坏掉了,时间没处打发,我就拿起那本书看,结果越看越着迷,一刻也不愿放开它,我就这样爱上了看书。
我爱看各种各样的书,尤其是作文书,所以我作文写得也很好。有一次作文题目是“我的心爱之物”,我立马就想到用作文书中讲的三步写物方法,即怎样得到这个物品的,它的外形怎样,还有与它发生的故事来写,所以我三下五除二一会儿功夫就写完了。等作文发下来的时候,我一看92分,文中的红色波浪线圈了一段又一段,后面还有一个大大的“优”,我心里比吃了蜜还甜,这都是看书的回报。
我看过的书中大多都有鼓励读书的话,比如“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还有“读了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益友”。如果让我来比喻书,我愿这样说:书是一只蜜蜂,带我在知识的花丛飞翔;书是一艘大船,载我穿过知识的海洋。自从我在书上写下了这句激励自己读书的话,我就更爱读书了,无论是天文地理、医学军事,都是我的宝葫芦。
无论去哪儿,我都要带上一个“宝葫芦”。旅游、上学、吃饭时,一本书总不离手,妈妈有时嗔怪我成了书虫,还笑说干脆让我吃书得了,那样饭也省了!因为我总是吃饭时捧着书,直到饭已凉透,妈妈催的不耐烦了,我才恋恋不舍放下手中的书。有时,我沉浸在书的世界里竟忘了做家庭作业,也让妈妈数落了好几次呢!
书,就是我最钟爱的“游戏机”。它比任何一部游戏机都更能令我着迷,希望我身边有更多的小伙伴加入这个“游戏”!
篇4:我与书作文700字
我与书作文700字
・・・・・・・・・・・・・ 我与书
・・・・・・・・・・・・・・ 我与书
・ 我喜欢书,正是那一本本书,充实了我的大脑。其中,儒勒・凡尔纳的作品,更是让我爱不释手。不仅如此,我曾经还和它一起做了许多糗事。
・ 记得那个星期六。“方晨翔!”妈妈在厨房里忙碌着,对正在看爸爸新买的《格兰特船长的`儿女 》的我叫了几声,见我没反应,以为我不愿做事,躲着她,便气冲冲地从厨房探出头来。见我正在沙发上看书,大叫了一声:“方晨翔!”这次,连门窗都害怕得瑟瑟发抖。我从书中的阿根廷草原回到了家。妈妈见我回过神来了,说:“家里没盐了,我去买盐,煤气灶上在烧水,看着点儿。”我也没听清什么,只在妈妈那大嗓门下听见了一个“烧”字。为了应付妈妈,我一个劲儿点头。妈妈便放心地消失了。
・ 此刻的我,沉浸在书中,正与罗伯特他们对着几百只红狐展开斗争,“加油,子弹快用完了,想点办法。”我皱着眉头大叫。这时似乎听见了我说的话,采取了火攻。“好办法。”我喜笑颜开地说道。“火攻,火,火,妈妈在烧什么?”我抱着书,走进厨房,“啊!怎么回事,水壶里咕嘟咕嘟地响着,从壶盖和壶嘴里不停地喷出热气腾腾的白烟,使得整个厨房都弥漫着热气。我赶紧关上火,揭开壶盖一看,哎呀,水几乎烧干了,妈妈又要批评我了。反正水烧干了,继续看我的书吧!
・ 妈妈回到家,看见正在埋头苦读的我,以为我完成了任务,欣慰地笑了。我看见妈妈的笑脸,心想:“这下糟了。”连忙抱着书,跑进房间“避难”。不出我所料,不过三钞钟,妈妈的狂风暴雨就从厨房劈头盖脸地向我袭来……但,我不后悔,因为,在我眼中,书是永不消逝的彩虹,是永不凋零的花朵,是世界上最耀眼的宝石。哪怕用金山银山来换,我也不换,因为,金山银山迟早会用完,而书中的自我,却永远不会消失!
篇5:我与书作文(700字)
粮食是哺育我们身体的,书籍是哺育我们的灵魂的。在我7岁那年的冬天里,我和我的姐姐常去书店里看书。有一次,我无意中拿起了一本《安徒生童话》看了起来,。《皇帝的新衣》、《丑小鸭》看和我眼花瞭乱。正当我看得起劲的时候,姐姐说要回去吃饭了。我只好放下书,依依不舍地离开了书店。
回到家后,我乞求着让妈妈买一本《安徒生童话》给我,妈妈爽快地答应了我。第二天一大早就把一本《安徒生童话》放在了我的床头。我像得到了一件稀世珍宝,喜欢得不得了。我还用彩色纸给它做了件衣服。可能是因为太喜欢了,一天要拿出来看十几遍。
一转眼,“当当当……”十点钟的钟点敲响了,我该过去睡觉了。可是我还没看够呢!我心里想着,怎么办呢?哎!有了!我可以在房间里开着灯继续看呀!我拿着书,偷偷摸摸地走到了我的房间开着灯继续看了下去。一页,两页,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一转眼,十分钟,十五分钟,二十分钟,我看得几乎望了时间。“当当当……”十一点的钟声敲响了。到了妈妈过来“巡察”的时间了。我赶紧关上灯,把书放在被窝里,闭上眼装睡觉,妈妈来看了一会,就出去了。她应该没发现。就这样,半个星期过去了,她还是没发现。在下半个星期的某一天晚上,妈妈居然提前来“巡察”了。她小心翼翼地开了门,发现了我在看书,一会儿后,她轻轻地关上了门。我听见了很轻的'关门声,心想:糟了,妈妈发现了。果然,第二天一大早,妈妈就把我的床头灯给没收了。唉,又不能看了。
随着时间的流逝,那本书已经不在了。但我的“读书热”还在。《百科传说》,《十万个为什么》,中国的四大名著……我都看过。
书能带我上天,了解神秘的宇宙;书能带我人海,与可爱的鱼儿聊天;书能带我回到过去,探访古代的英雄;书还能带我飞向未来,感受最先进的文明。在我伤心的时候,是书让我忘记了悲哀;在我高兴的时候,是书与我分享喜悦……书已然成了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朋友。
篇6:我与书作文(700字)
其实书对我来说就是知心朋友,我需要的时候她总是会帮助我。
寒假期间,我又上了一节课外课——羽毛球课。上完第一节课,我就对这门课厌烦了。原因很简单。以前打羽毛球的时候,都是按照自己的发球方法打。来羽毛球班的时候,教练让我按照正确的方法发球,这让我以前打起来很困难。
回到家,我扑到床上,给自己盖了一床被子。要是有个朋友陪着就好了,和我聊聊天,告诉我怎么办。
我烦的时候耳朵突然竖了起来。哦,听着!这附近好像有个小小的软软的声音在叫我:“来,我跟你聊聊!”声音是从书柜里传出来的,是我朋友叫我的。
快看!她是我的朋友。她叫《忘了月亮》,有个外号叫绘本。她很漂亮,很有色彩。她刚才在给我打电话。
我静下心来和她聊天。知道我的烦恼后,她给我讲了一个故事:初夏的一天,男孩在池塘里发现了一个小月亮。他把它带回家,小心翼翼地照顾它,玩它。这时,人们正在担心月亮的消失。他们开始制作许多微笑的月亮,并把它们运到全国各地。人们的心情因为这些月亮而变得激动,每个人都有月亮。小男孩和他的月亮一起长大。他们会在母亲的衣柜里探索;会在浴缸里漂流,和玩具鲨鱼搏斗;我会把脸涂满——虽然没吓到我妈,但是大家都很开心。但是到了秋天,微笑的月亮渐渐被人们抛弃,挂在树上,扔在河里,甚至角落里。这个男孩不能忍受这种景象。他决定让月亮回到天空。他们一路漂流,月亮越来越大。终于有一天,月亮太大了,进不了男孩的家,男孩和月亮都很难过。当他们再次出门时,一阵强风把他们吹得远远的。他们从云层中挣扎出来,最后在天空中闪闪发光。
故事讲完后,我点点头,好像明白了什么。这位朋友告诉我,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勇敢尝试。
后来我一直记着这句话。通过练习,我逐渐习惯了羽毛球的正确打法,并且越来越喜欢这项运动......
舒,谢谢你一直陪着我。有你这样的好朋友我很骄傲!
【我与书作文(700字)】
篇7:书我敬你一杯作文700字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这是我现在最喜爱的名言。我们每天都要读书,都要与书为伴。读书就像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就是在聆听智者的教诲。读书可以把我们从无知的荒野拉到知识的彼岸;读书可以改变我们的命运;读书可以让我领会到人生的真谛……总之,不论怎么说,书,我都要敬你一杯!
小时候,爸爸每次带我来到书店,我会厌烦地说:“去书店看书最无聊了。”但是,经过那一次,我心中的这个想法便渐渐的打消了。爸爸耐心地对我说:“泽宇,你之所以觉得看书无聊是因为你没有细心去领会,如果你细心地去领会,你就会发现那里一个又一个的秘密。”听了爸爸的话后,我半信半疑,于是我便随手拿来一本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一开始,我觉得我没有什么收获,可长期积累下来,天哪!我吓了一大跳,原来我不仅在书中学到很多知识,我还发现了一个又一个的秘密:汽车是福特发明的,电灯是“发明大王”爱迪生发明的,我不仅知道这个那个是谁发明的,我还知道猿人是人类的祖先,在遥远的年代有着非常凶恶的恐龙……原来,世界这么奇妙!我觉得读书让我这样一个小小的孩童变得好高大,仿佛举目望去,我就能轻易地看到恐龙互相残杀,你争我夺的情景,看到在中国北京,有成千上万的人在修建举世闻名的万里长城……直到爱不释手的合上书,我的脑海中还不断浮现出各种画面。我有一种甜蜜的感觉:读书的感觉真好。
书啊!我非常感谢你教会我许许多多做人的道理,也感谢你教会我今后如何在这个充满竞争的社会上生存……是你给予我鼓励,赋予我信心,赐于我力量……所以,书,我敬你一杯!
篇8:我与书五年级作文700字
我与书五年级作文700字
我接触书的时间较早,大概在两岁。
一开始是妈妈拿着书,给我念其中的一个个故事,我也很喜欢听,即使后来自己已经能流利地讲出来,也乐此不疲地喜欢听别人讲述。
稍大些,我开始自己阅读了,妈妈告诉我,我从来不会把书拿反,就算她把书故意反着给我,我也会很快自己正过来。我就像个小书虫,一天到晚埋在书堆里。晚上我开着大灯,趴在床上看书,看的自己累了才去睡觉,也是因为这一点,我学前班就戴上了三百度的眼镜。
再大些,我更爱读书了,吃饭看,睡前看,就连上厕所都看,我与书相伴的时间越来越长了。普通的图画书已经不能满足我,我开始阅读小说,杨红樱的《笑猫日记》,我学前班就在家门口的书店读完了。而我小学的同班同学,则到二年级才开始接触,当我知道这一情况后,真可谓“大吃一惊啊”!
爱读书的小伙伴们,都喜欢来我家:三个卧室,一个客厅,一个阳台,一个餐厅……几乎每个房间都有书。历史故事、散文、诗歌、长短篇小说……应有尽有,就像一个书的百花园。
我不怎么喜欢购物,但很喜欢买书,抱着一包书回到家,打开还散发着油墨香气的纸张,是我最喜欢的`事。我不怎么出门,但知识面可不窄,读书也是我“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的一个原因。
我从接触书开始,没有一天不读书。八年了,每一天都与书相伴,读了这么多的书,我虽算不上一目十行,但一目怎么也有三五行吧,阅读速度就连爸爸妈妈也赶不上我。
因为阅读,我还爱上了写作,还有不少人喜欢呢,老师也支持我在不影响学习的情况下写作。我希望将来能考上北大中文系,成为一名作家。为了这个梦想,我现在还在接触古文:《周易》、《中庸》、《大学》……妈妈也很支持我,每天和我一起背。
书,如浩瀚无边的海洋,如姹紫嫣红的花园,它能带我游历世界上的任何地方。书是我的良师益友,将陪我走过精彩人生!
篇9:书,我的朋友作文700字
从上小学一年纪以后,我就爱上了看书。刚刚开始时,妈妈每当在我作业做完以后,就拿着一本课外书,直往我的手里面送,我把它放在一边,对妈妈说:“我等下再看!“妈妈听后只好无奈的离开。
过了一会儿,我觉得无聊,便拿起放在旁边的书本,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没几天,我把书看完了,这时,我觉得看书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于是,我拉着妈妈的手,不停的摇来摇去,说:“妈妈,带我去买书,带我去买书嘛!”妈妈听后,似乎很吃惊,非常开心的二话不说,就带我去新华书店了。就这样,我看完书就会催着妈妈带我去买书。这样不间断的坚持了五年,我家里的藏书就有了好几百本。什么小说类的,童话类,故事类……可是现在,我年纪升高了,作业多了,学习紧了,每天都要早起早睡,所以看课外书的时间就少了很多。故事也就开始了。
那是我四年级的一天。那天是双休日,我到超市买来那种瓶装的咖啡,把它混进整带的零食里,因为今天晚上,我要干一件惊天动地的事,那就是——窃书。晚上就算是双休日,妈妈也要我早早上床睡觉去。大概是晚上十一点多,可外面的灯还亮着,忽然,我的房间被妈妈给打开了。我赶紧躺在床上眼睛一动不动,眼睛紧闭着,似乎真得已经睡着了一样。我心里想着:“老妈,快点啊,我装不下去了。还好,妈妈出去了,把外面的灯关了,似乎是去睡觉了。我打开最暗的灯,然后踮起了脚尖,小心翼翼地,轻轻地上了锁。可这时,我的脑子一片混乱,非常想睡觉。还好,我早已准备了好了秘密武器——咖啡。我把早已藏好的咖啡拿出来,一口气把一整瓶都喝完,我未来以防万一,把咖啡瓶子扔出窗外。这时,我觉得一下子就恢复了活力。我坐在床上,一页一页地看着书。我很快乐自己读到了自己喜欢的课外书,也很惧怕会被妈妈发现。不知不觉。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我竟睡着了。
第二天臆造起来,我发现灯还亮着,手里紧紧地捧着课外书,而妈妈呢?她则、正站在我的床前,叉着腰,瞪着两只大眼睛,正望着我呢!
篇10:书,我的朋友作文700字
一幅俏皮的脸,有点儿小驼背,拖着个鞋,他整天低着他那西瓜般大的头,看起书来,不亦乐乎。
“叮”上课铃响了,大家都在任课老师的脚步声中,匆匆坐回了座位上,然而,这时,也只有他,低着个头,一只手拿着课本,另一只手拖着一本厚厚的长篇小说,慢悠悠地走进教室。与此同时,我们也听见任课老师的脚步声,越来越近、越来越响,突然,“啪”任课老师双脚一并,穿着一身便装,一双高跟鞋,带着一幅锃亮的老式眼镜,板着个脸、夹着本书,严肃地站在了门外。这时,我们便把头一扭,把“镜头”对准了那位“书男孩”,只见他还若无其事地托着书,慢悠悠地走向他的座位,任课老师一看,简直气坏了,马上皱起了眉头,喘着粗气,冲向了他,用力拍了一下他的肩,问道“这位同学”,“哎哟,我的妈呀!”正看得入迷的他被老师的一拍吓了一跳,下意识地把手上的书抛向了空中,把另一本小说塞进了上衣里,马上抱着书跑回了座位。老师瞪了他一眼,哼了一声,便开始上课了。
“请问这个方程怎么解?”老师问道,见大家都不踊跃举手,便开始巡视看谁不认真听讲,准备让他来回答。“嗯,你来!”老师用手指了指正把头埋在课桌下看书的“书男孩”,“喂!”他的同桌提醒了他,“噌”他站了起来,一脸的茫然,张着个大嘴巴,眼珠子在眼眶里咕噜咕噜地打转,想了好一阵子,无奈,只得说“不知道”。“让我看看你在干什么!”老师一边说,一边夺过那本小说,一把扔出了门外,还气得说了一句“你真是没救了!”然后转身走回讲台,开始继续上课了。“书男孩”可能受到了打击,不再看书了,而是端坐着。但是,不一会儿,他又趴在了桌子上。又过了一会儿,他开始画画了。突然,他转过身去,打开书包,从书包里又拿出一本书,又开始看了。“哈哈!”他看着看着,突然大笑了起来,大家都知道是书中的内容引起的,都无奈地摇着头。老师一个健步冲上前想要没收,但这时,下课铃“叮”的响起,只见“书男孩”把书一丢冲出了教室,老师看了看,并没去阻挡,只是无奈地摇摇头。
这就是我的朋友书男孩,他视书如命,酷爱阅读,但他难免会在课堂上走了神,可是不管怎样,我很庆幸我有这样的朋友。这就是我的伙伴——书男孩。
篇11:书,我的朋友作文700字
也许,只有通过海鸟的卵化,绿洲的`培养,水濑的照料,我才能够读懂你的神而不奇;也许,只有通过泥土的慰问,空气的提醒,风雨的拍打,我才能够解开你的奥而不秘;也许,只有通过感情的冲动,灵魂的反射,理智的选择,我才能够探究你的虚而不幻,也许——也许我根本无法感受你的存在,但是你却无处不在。
当秋天枫叶往下飘时,我感叹着,叶子操劳了多少岁月,最终化为枯黄飘零而下,你却告诉我说;落叶归根,回到大地温暖的怀抱,继续为下一次生存而储存能量,不也是一种幸福吗?那时我明白了,并不是所有的事物都向往了永恒,只有开心、幸福、快乐就好。
当一幅美丽的画卷因为褪色而埋没在尘封的角落里,我气愤着,为什么美好的事物总是短暂的,你却告诉我说:青春绿树,白云蓝天,鸟语花香,长空雄鹰,浩瀚沙漠,无限大海,云卷云舒,月圆月缺,美丽尽在其中,那时,我恍然大悟,其实,美无处不在,只是在等我发现而已。
当我站在喧闹的人群,看着不同的人,为着没有方向的生活而忙碌,我迷茫了,到底,什么才是最重要的?你说,太阳的使命是照耀世界,奉献光明,春风的使命是吹绿万物,孕育生机,桥梁的使命是挺起脊梁,无私奉献,那时,我懂了,我的使命是用智慧顶起梁柱,默默无闻——
看,你教会了我多少的人情世故,多少的人生哲理,多少的道德品质,多少的高尚情操——我已经习惯静静的聆听你的诉说,诉说着那来自清谷幽涧的芳香。
忙碌时,你是一种轻松;闲暇时,你是一种充实;兴奋时,你是一种理智;哀伤时,你是一种安慰;与你为伍,让心灵的在温暖中散步,让自我回归本真,与你为伴,品味的是清幽绝谷,感受的是“腹有诗书气自华”,与你为友,体验书香的沉静与悠远,涵养了我娴雅智慧的人生,让我的一生变得丰富多彩,让我的生活不再平凡。
啊!书,我的朋友,有你真好。
篇12:书,我的朋友作文700字
我爱看书,时时浸泡在浓浓的书香里,享受着书给我带来的乐趣,在书海里遨游。
我的房间里有一个书柜,里面塞满了各式各样的书。在空闲的时候我便会捧起书,和主人公一起感受人间的喜怒哀乐。
是书,让我仿佛看到了陶渊明用朵朵秋菊点缀了朦胧的南山,勇猛的将军用弓箭射虎,没想到箭深深地没入了石中,杜甫在春暖花开之时沿着江畔寻找春的踪迹。
是书,让我结识了易安——这个身世悲凉的奇女子。在一场战争中,他失去了家人,又在外流离多年。经历了这么多苦难后,她决定重新认识自己。当她轻轻闭上双眼,喝下这杯忘忧酒时,她才明白“举杯消愁愁更愁”啊!纤纤玉手掷下酒杯时,发出了“怎一个愁字了得”的反问,用哀婉苍凉的笔调将愁苦悲凄写得淋漓尽致。又有谁能不为这位寂寞千古的佳人悄然落泪呢?
是书,让我的童年变得多姿多彩。沉浸在书的世界里,和主人公一起去到天涯海角,看那春天的长安城,花红柳绿,莺歌燕舞。一枝梅花伸出墙头,好一幅“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诗人那浓浓的思乡情怀打动了千千万万的读书人。人们在爆竹声中迎来了新的一年,千家万户都贴上了春联,每一个角落都洋溢着喜庆的气氛。
每一次捧起书,我总会被书中的情节吸引住而忘记了时间。一次,我去书店看书。一到那我就捧起一本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不知过了多久,一阵“叮叮叮”的声音吧我从想象中唤醒。哦,原来是书店要打烊了。我下意识地看了看表,“呀,我居然看了四个小时的书!”
在我的童年生活里,妈妈不知因为书说了我多少次,可我就是“屡教不改”。高尔基说过:“我扑在书籍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这个“我”可代表着千千万万的读书人啊!
书,是无声的老师;书,是阳光雨露;书,是智慧的源泉。“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让我们一起去读书吧!
篇13:书我的朋友作文700字
书我的朋友作文700字
我非常喜欢读书,读书使我着迷。书,成了我亲密的伙伴。它好似有一股魔力,把我深深吸引住了。它是一条大船,让我渡过了一片汪洋;它是太阳,一天不见,我的世界就会暗淡无光。
一直说大话,你们一定不会相信,我就说说我和书的一段渊源吧。
小时候,我非常讨厌读书,觉得书中的一个个蝌蚪似的文字枯燥无味,爸爸妈妈经常对我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就会开玩笑似的反问道:“那什么是人类进步的电梯呢?”每每这时,我就会被爸爸生气地关在书房里,书房里除了书、书,还是书!爸爸厉声告诉我,只有看完这些书,才能放我出去。我当时内心是崩溃的,走马观花地浏览了一遍之后,就赶紧逃之夭夭了。
直到有一天,在学校组织的知识竞赛上,我自我感觉良好,积极报名参加。正式比赛的.时候我傻了眼,由于没认真读过书,比赛时很多字都不认识,满分100分,我只得了69分,还是全场最低分!在同学们的嬉笑声中,我恨不得地上有条缝钻进去,这时我才真正认识到,只有多读书,才能改变这种局面。从此,我发奋努力认真读书。慢慢地,我发现读书也是一件很快意的事。从此我爱上了读书,每天都遨游在书的海洋中。不再用爸爸关我进书房,而是我主动地走进书房,津津有味地读。我看的书很多,《三国演义》《水浒传》《红楼梦》《笑猫日记》……还有我最近在看的《城南旧事》《巴黎圣母院》《格列佛游记》……无论是哪一种,我都乐在其中。
读书不仅提高了我的阅读能力,也提高了我的写作水平,我的多次被老师当作范文,同学们都羡慕极了。三年级的时候,我在《教育周刊》发表了一篇文章《国庆节见闻》,这是我第一次发表自己的文章,我备受鼓舞,同时也开启了我的写作之路,之后我相继在不同的刊物上发表过文章。归根到底,这些成绩的取得都是读书的功劳。
书,使我受益;书,使我提高;书,是我最好的朋友!我爱读书!
篇14:那书中有我作文700字
那书中有我作文700字
阳光暖暖的,温柔的照在了我的脸上,也照在了我久未光顾的书橱,那久违的墨香重新溢满了整个房间。我情不自禁的走过去,信手拿起一本泛黄的书,又开始了如饥似渴的在书的海洋里徜徉,找寻那些似乎久远,但是并未真正久远的记忆。
光秃秃的树桩,匆忙忙的兔子,痴呆呆的农夫,还有荒凄凄的庄稼……《守株待兔》的场景鲜活的呈现在了我的面前。这世界上没有那么多的偶然,不劳而获的等待只能使自己成为贻笑大方的笑谈。其实,我也又何尝不是如此呢?书山上没有留下我锲而不舍攀登的身影,题海里也没有留下我坚持不懈遨游的身姿,而我只是一味的期待出类拔萃的成绩的垂青。此时,我仿佛被定格在书中那光秃秃的树桩旁,任凭毫无意义的等待荒芜我的时间,荒芜我的学业,也在荒芜着我的未来。也许,我该醒醒了。
明媚的阳光明媚了风一样奔跑的兔子的心情,蜗牛一样的乌龟按照自己的.节奏在跑道上蜗行,于是,兔子迷失在自己世界里,迷失在即将成功的光环下,于是,他睡着了,阳光不会打扰它,清风不会打扰它,就连从它身边慢慢蜗行的乌龟也没有打扰它。它完全是在以一种成功者的姿态在甜蜜梦呓。结果,在乌龟爬过终点线的那一刻,留给它的只能是悔恨。每一天,在学习的跑道上,我又何尝不是在扮演着兔子的角色呢?有了一点点的成绩,我便沾沾自喜。躺在自己撰写的功劳簿上,嘲笑对手,蔑视对手,当现实的阳光驱散了骄傲的乌云,我发现我竟败得一塌糊涂。也许,我该努力了。
土肥、地沃、风调、雨顺,美中不足的是田里的庄稼长得太慢,农夫等瘦了时间,等长了小路,可是禾苗就是不随人愿,就那么懒懒的,懒懒的荒芜着他的丰收梦,敲击着他脆弱的心。他要喜人的长势,他要金黄的丰收。于是,田野里出现了他挥汗如雨,揠苗助长的身影。流汗不足惜,劳累不足惜,禾苗迅速成长的捷径让他沾沾自喜,不能自已。日落了,他仿佛看到了黄澄澄的丰收,日出了,他的黄金梦竟然碎了一地。阳光照耀在农夫懊悔的身影上,也折射在我的心灵上,学习道路上,我不也是在处心积虑的寻找那些捷径吗?抄作业,玩百度……这样的我,注定只能落败。也许,我该奋起了。
阳光透过窗棂照在我的脸上,我觉得很刺眼,那些寓言,那些故事,在历史的长河里演绎了很多年,在我们捧读的时候也许都曾经不止一次的嘲笑故事当中的主人公们的愚蠢,然而,现实生活中我们又不止一次的在扮演着他们扮演过的角色。但是一切都不晚,一切还都来得及,只要我们有亡羊补牢的信心,有重新来过的勇气,我相信生活一样不会辜负我们!
篇15:我最爱的书作文700字
我最爱的书作文700字
我最爱的书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和营养品!”这是名人对书的看法,而我对书的看法显然跟名人的看法大不相同,是:“书,好比是一大桌美味佳肴,让我们获得了许多知识!”
现在,我拥有许多书,比如说:《红楼梦》《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长袜之皮皮》等。但是这些都不是我最心爱的,最让我爱不释手的书是《男生日记》。
每当到了读书节,我和妈妈都会去新华书店,当我进了新华书店,仿佛眼前的这些书都是汉堡、炸薯条、炸鸡腿、炸鸡翅,这些书仿佛都在用香气刺激我的鼻子喊我买他呢!我挑啊挑,我挑啊挑,终于挑到了我最喜爱的'一本书,那就是《男生日记》。我边走边看,妈妈喊了一声:“小心!”但是我的耳朵不知怎么了,把妈妈说的:“小心!”听成了:“你好!”过后就不知不觉的撞到了电线杆上。再擦药的时候,我的手还捧着书看。
这本书上的人物有:成熟的吴缅、贪吃的鲁肥肥、机灵的精豆豆、有钱的石磊、淘气的古龙飞,这真让我难以忘怀。善良的冉冬阳、坚强的梅小雅、聪明的莫欣儿、漂亮的沙丽、调皮的小魔女,这些人物真是又好气又好笑。
当然,我爱看的书不止这一本,我还喜欢看《爱的教育》爱的教育讲的是亚米契斯小时候写的日记集成的故事,里面写的有春天、夏天、秋天、冬天。然而,我最喜欢的就是亚米契斯眼中的冬天,他写有一个小孩在玩打雪仗,他不小心打到了一个人,但是没有道歉,过后等**过去了,在登门道歉。
书,他知识丰富,像给我吃了一顿知识大餐。
篇16:书中有个我作文700字
书中有个我作文700字
远方,在夏天清晨的阳光下,校园里的操场上总是洋溢着欢笑,古老的大树伸直手臂,笼罩着我们六年的时光,充满了回忆的味道。然而,这美好的场景,已永远成为了岁月深处的回忆。
翻开了《夏至未至》这本书,它同我一起走入那段童年的追忆。它告诉我童年是用来“挥霍”的,而朋友需要珍惜。书中的陆之昂和我太相似了,夏天的书香味慢慢散去,可我们彼此的思念,六年的友情依然没有中断。
依旧记得一年级的我有着迫不及待交朋友的热情。因为我还小,和同学们玩着游戏,嬉戏打斗。六年后的我依然没有变,和同学们在激情中前行着。书中的陆之昂同我一样,和同学们开着玩笑,逗大家开心。
后来,我们一起度过了一天又一天,一起快乐成长。教室里的“朗读声”一直没有断过,也没有人因沮丧而落下这支通往梦想的队伍,因为我们彼此帮助,互相承担。书中的陆之昂和他的朋友傅小同,立夏……肩并肩,相互支持,相互依靠,最终迎来了考试,这时只能和朋友们说再见了。
最后,该来的还是要来的,期末考试犹如一把刀,砍断了我们友谊的“桥梁”。嘴上说再见,但心中却恋恋不舍。夏天的'阳光越加刺眼,暖风也变得让人心烦,多么希望再见一面。书中的他们也各奔东西,寻找着自己的一份希望,就这样离开了这个向往的地方,怀念着这些共同闯过天涯的同伴们。
我们经历了六年的时光,最后却被三套卷子分开了。同学们,“我们手拉手也成舟,一起划过悲伤河流”,没有什么可以阻止我们前进的脚步,我们永不遗忘……
书中的陆之昂正是我童年的写照,他们班里的欢笑声久久不能平息,它也让我永恒地铭记住六年的时光。我舍不得放下《夏至未至》,这里面有我,有我们对友情的珍惜,有我们共同成长的“夏至未至”的味道。
篇17:我喜欢的书作文700字
沈石溪原名沈一鸣,一直被誉为“中国动物小说大王”,他写的小说《圣火》、《第七条猎狗》、《一只猎雕的遭遇》、《斑羚飞渡》等书多次获奖。在云南边疆生活的中,沈石溪观察到了许多动物,许多的事情,也为他的动物小说提供了丰厚的素材。沈石溪写的书有很多,如《斑羚飞渡》、《黑天鹅紫水晶》、《白天鹅红珊瑚》、《混血豹王》、《王妃黑叶猴》、《侏罗纪龙鸟》、《骆驼王子》……
其中我最喜欢的书就是《狼王梦》,书中主要讲了一只叫紫岚的狼,它非常的漂亮,它生了四只狼崽,分别叫黑顶、蓝魂儿、毛毛、和媚媚三公一母,紫兰有一个梦,希望黑顶、蓝魂儿、毛毛其中有一位能登上狼王的宝位,因为这是她的丈夫―――黑桑一直以来的愿望。
紫蓝最疼爱黑顶,倒不是因为黑项是长子,而是因为黑顶和她已逝的丈夫黑桑长的太像了,简直可以说是克隆出来的,紫兰希望黑顶能登上狼王的宝座,可是好景不长,黑顶被一只狡猾的金雕叼走了,紫兰后悔至极,于是他把自己的“超狼”计划放在了蓝魂儿的身上,蓝魂儿全身是黑的,黑的发蓝,非常的好看。紫兰经过辛苦的培养,终于他的超狼计划快要成功了,紫岚想到登上宝座指日可待。
可是就在冬末春初的时候发生了一场意外,蓝魂儿被铁兽夹夹住了,紫岚为了减轻蓝魂儿的痛苦,在狼特有的安慰下,还没让蓝魂而来得及反应,蓝魂儿就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紫兰又开始培养起毛毛,可是毛毛已经严重雌性化了,于是紫岚通过了激将法,重新激起了毛毛的狼性,是老天爷就偏不给他这个好机会,狼王落嘎发现了毛毛的计谋,被赶走了,要知道狼可是群居动物,如果没有了团体,该怎么活啊?
最终妹妹成家了,紫岚孤独的走在山林里,他突然发现了两年前咬死自己的孩子的老雕,于是他和老雕经过了一番搏斗后,老雕和紫岚同归于尽了。
故事描写的生动形象,故事情节非常吸引人。就是我最喜欢的书,你们喜欢吗?
篇18:我喜欢的书作文700字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自我读过冯骥才的《俗世奇人》之后,对这句话的感悟更深了。
《俗世奇人》是著名作家冯骥才创作的短篇小说集。全书由十八个短篇构成,每篇专讲一个传奇人物的生平事迹,故事生动有趣,人物跃然纸上。
这本书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人就是刷子李了。他给自己定了个规矩:每次刷墙穿着黑衣,如果刷墙时身上有白点,就不收工钱。他干活的时候,刷子一举,往墙上一拍,划出一道匀匀实实的白,刷出的墙面好比平平整整打开一面雪白的屏障,刷子发出的声音如同优美的乐章,不禁使人暗暗赞叹。书里有句话说得好:“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社会是一个人才社会,以前这样,现在也是这样,你必须有一技之长才能更好更体面地生存。
有人擅长绘画,如果再勤学苦练,就可以当一名画家;有人善于写作,如果更上一层楼,就能成为一名作家。如今在大城市里,司机都要会讲英语,公司的员工还要会使用互联网。有了一技之长,你就可以在社会上安身立业,而如果你什么都不会,就只能被社会所淘汰。
曾经有一个人在酒店当清洁工,他认真负责,一丝不苟,每天把厕所都洗得干干净净。有一天,一个顾客嫌弃马桶太脏,他当场舀了一杯马桶里的水自己喝下去。顾客惊呆了,问他:“你怎么敢喝马桶里的水?”他骄傲地回答:“马桶是我洗的,我虽然只是一个清洁工,但我能把马桶清洗得非常干净,里面的水都可以喝,这也是一个特长啊!”是啊,他虽然只是个清洁工,但他也有自己的一技之长,虽然微不足道,但也可以凭此立身。
手艺人靠的是手上的绝活,有绝活,吃荤、亮堂,站大街中央;没有能耐的,吃素、发蔫,靠边呆着。
冯骥才笔下的苏七块、蓝眼、酒婆、认牙、泥人张等等都是身怀绝技的普通人,他们都是凭着自身的绝技立足社会。一个普通人,只要肯用功,也可以把事做到极致,变成自己的特长。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手上需要一技之长。
篇19:书让我陶醉作文700字
书让我陶醉作文700字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本好书就像一位好老师,教会你人生哲理,教会你人情世故。教会你做人的态度。
只是记得,我很小的时候就喜欢看书。每当看到一本好书我就爱不释手,就会让爸爸妈妈买给我,一买回家就拿起来躺在床上看,什么事也不管了,进入到书的世界里,陶醉在书的海洋里,享受读书的快乐。
记得有一次,我和同学去书店看书的时候,我看到了一本好书。我爱不释手,买那本书成了我的梦。我回家后便吵着妈妈买给我。妈妈说:“你的`小书架还有很多书没看,不肯买,要买自己攒钱去买。”为了买那本书,我决定自己攒钱,不再吵妈妈买了。从此,我不再买零食饮料。不再乱买东西,不再乱花钱。把零花钱都攒起来。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经过我半个多月的省吃省用。我终于攒了足够买那本书的钱。
我拿着钱,来到书店买那本书。可没想到的是,那本书竟然涨价了,我攒的钱只是现在价格的一半。我半个多月等的梦没了。我流着泪跑回家。爸爸问我怎么了。我把事情告诉了爸爸。爸爸听了之后说:“虽然你现在的钱还不能买,但你可以继续攒啊,等攒到足够买一本书的时候再去买。”我哭着说:“可是攒足够的钱又要半个月啊。”爸爸摸着我的头说:“为了自己心爱的东西就算是等几个月又有什么关系呢。”听了爸爸的话,我就像当年刘备三顾茅庐听了诸葛亮的一番话似的,茅塞顿开。于是我又开始储钱,大概又过了半个月,终于攒够了足够的钱。兴高采烈地跑去书店买那本书。一买回家,我拿起书躺在床上津津有味的看起来。完全陶醉在书海里。从此,我的生活就离不开糊了。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书在我的心理占据着重要地位,如果没有书,那么我的生活就会没有一丝趣味,将会是枯燥的;如果没有书,我的生活不再光明,将会是黑暗的;如果没有书,我的生活不再美好。
我国著名女作家冰心也说过:“多读书,读好书,然后写出自己的感想,这是写好作文的开始。”只有多读书,多读好书,积累很多华丽词语,优美语句。才是写作文的开始,才能在写作文的时候得心应手。
我爱读书,读书成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读书是一种快乐,一种享受,我一旦看起书,就会忘我地进入到书的海洋里,深深陶醉着。
一本好书:让我向往。书的内容就像夜里的星空一样神秘,要你去探索。书的含义,教会你道理,让你不再迷惘,不再犯错。
篇20:我的好朋友书作文700字
暑假沉浸在书堆里,那种快乐和满足,真是无法形容。即使是妈妈每天精心烹煮的满汉全席大餐的香味,都无法诱惑我停止阅读;即使是三催四请的催促我吃饭,我也没有听见,最后妈妈用一百分贝气得大骂的声音,才惊吓了我,我才一溜烟的赶紧吃饭。说到这,大家就知道我对书有多么的着迷了。
升上三年级,课业变多了,我一下子无法适应,因为写功课占据我好多的时间,它成为我生活的压力,它缩短我阅读的时光,偷走我快乐的权利,我决定打败这个可恶的“功课”恶魔,不能让它称心如意的夺走我喜爱的阅读。早自习时一知道回家要写什么功课,就利用下课的时间我拚命的写,手写到要断了也不能停,俗话说:“有志者,事竟成。”哈哈!终于能天天如期完成我的回家功课,令人喜爱的阅读,快乐的时光又回来了,我兴奋不已。
书是我的好朋友,只要我一看书,就会欲罢不能,一本接一本的阅读。迪卡尔说:“读一切好书,就是和高尚的人说话。”真的是这样,因为我二年级有去考一所学校的美术班,没有考上,我的心情跌到谷底,哭了好几天,后来在书里读到,“圆满的做完一件事的报酬,就是已经把它做好了。”“凡事只要往好处想,好处自然会从凡事来。”看了这些有智慧的名人话语,我的心情慢慢开朗了起来,也接受自己的失败,也会常常想到自己已经拥有东西,并且知道要每天的'努力用功。我能调适低落的心情,都要感谢书呢!
书,在妈妈的年代是不容易获得的,但是现在是随手可得,书店里有,学校图书馆也有,在这些地方,里面摆满了各国的漫画、各国绘本、世界儿童名著、童话故事书、伟人传记、历史故事、侦探悬疑小说……等书,分门别类,应有尽有,真是五花八门,一想到可以进入这充满书香气息的殿堂,在那里细嚼慢咽的咀嚼书本,或是借阅后回家精心阅读,我心田就感到满满的幸福。
篇21:我的好朋友书作文700字
莎士比亚曾说过:“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这句话让我也有所体会。
以前我不爱看书,一有时间我就一动不动的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假如没有好看的节目,我就没事干,觉得很无聊。有一天我坐在沙发上发呆,突然我想起前两天妈妈给我买的《108个童话故事》和《100个幽默笑话故事》的书。于是我就拿起其中的一本书,随手一翻,就看到了“老鼠报恩”的故事,书中小老鼠可爱的形象、生动的情节故事、优美的词语和幽默的话语吸引了我,我越看越入迷,妈妈回来了我都没有察觉到。现在一有时间我就拿起书爱不释手地阅读,渐渐地书籍成为了我的好朋友,它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
书不仅带给了我乐趣,我还从中学会了许多知识。以前我经常读错别字,有一次爸爸和妈妈带我和哥哥去游玩,当我们路过人才大厦时,爸爸问我们那四个大字读什么?我张口就说:“人牙大厦,”听完我的回答后,哥哥笑得人仰马翻,爸爸妈妈也笑了。哥哥还经常拿我这件事当笑话。自从我看了许多带有拼音的书籍后,我得错别字越来越少。现在我看的书的种类越来越多了,有《小侦探柯南》《数学脑筋急转弯》《安徒生童话》……我从书中学到了许多知识,懂得了许多道理,书还是教我知识的老师了呢!
我喜欢听故事,也爱讲故事,但由于以前我读的书少,所以脑里的故事寥寥无几。班里的同学讲故事时,我只有听得份,我多想有许多好听的故事讲给同学们听呀!成为同学们的焦点。可自从我爱阅读书籍后,小脑袋里的故事也慢慢变多了,童话故事、笑话、科幻故事、脑筋急转弯样样都有,只要有讲故事的机会,它们就在我脑海里争着要上台表演呢!所以现在同学们都找我讲故事,还称我为“故事大王”。
书是我的朋友,它使我找到了许多快乐,书是我的老师,它教会了我许多知识,书还使我找回了自信。书将伴随着我成长,我爱读书!
篇22:《书,我的良师益友》作文700字
牙牙学语时的我们,父母是我们的老师;探索世界的我们,有了学校的老师教授我们道理。而对于我来言,书,亦是我的老师,更是不可替代的益友。
当我走在成长道路上,迷茫疑惑时,书就像一位良师,为我指引一道光明之路;当我失落无助时,书又像一位益友,陪在我身边给予我温暖,送给我无限的安慰。
记得有一次,我正坐在沙发上专心致志地看着电视剧,妈妈在我身边不停地唠叨着:“少看电视,自己作业都还没有完成,你还在这里悠闲地看电视,有时间嘛多看看书,充实充实自己的大脑……”我无动于衷的换着频道,敷衍着说:“我等会儿会去做的,你就别再念叨了!”
妈妈顿时火大了,客厅里顿时硝烟漫起,只听“啪”地一声,我喜爱的电视剧被妈妈给关了,“我每次这么教育你,你哪次听了,你哪次做到了!你自己看看你的成绩……”“够了,成绩成绩,就知道成绩!你除了这些还知道些什么!我去做作业,你满意了没!”话落,我从沙发上跳起,冲进书房,像是把气撒在门上似的,“砰”的一声关了门。
偌大的书房十分沉寂,简单的书桌放于窗边,后面是一个大书柜,上面摆着琳琅满目的书籍,涉及了各种类型,应有尽有。整个书房充满了墨香味,我原本浮躁的心不知为何平静了下来。指尖划过一排排书籍,随手抽出一本,便阅读了起来。时间悄悄流逝,合上书,抬起头,咽了口唾沫,我的心似乎还在为书中的情感变化而起伏着,再次把目光投回书籍上,《青色的围墙》,一本讲述单亲少女与她的父亲从原本的一言不和就吵架到互相理解的过程,这又何尝不是我的写照?回想书中的内容,鼻子一酸,跑出了书房,看见妈妈在厨房忙碌着,我慢慢地朝她走去,从背后抱住了妈妈,轻轻地说:“妈,我知道错了,对不起!”妈妈顺着声音转过来,为我拂去了泪水。回抱着我:“傻孩子,妈不怪你!”我依旧抱着妈妈,不断诉说着以前的美好。
就这样,一本书结束了这场闹剧,拉近了一对母女间的距离。后来,我与妈妈也共同看了这本书,感觉变得不同了许多。
如今,书房已成为了我的小天地,我没事就爱里头钻,感受书的美好。书更是成为了我形影不离的朋友,我离不开书的陪伴,就如鱼儿离不开水一样。有书,真好!
篇23:《书,我的良师益友》作文700字
不知疲倦的读书,是大有裨益的。我跟书的故事,真是一言难尽。从古代著作看到近当代的文学作品,从外国名著看到中国的名著……书,是那么令人陶醉,令人向往。
书,带给我快乐和启示。在书中,我看到了诸葛亮大摆空城,吓走自称百万的魏军;在书中,我看到了一百零八条好汉的豪迈气概;在书中,我看到了《西游记》中猴王的顽皮与责任心……在书中,我读到了人类文明的精华,陶冶了自己的情操。
如果只是表面上爱书,那还只是聊胜于无的。只有经过了实践,才能更深刻的爱书。
那是一个炎炎夏日,虽然听着清脆的蝉鸣,但我还是感到十分枯燥无味。约了几个小伙伴出去玩耍,他们愉快的答应了。我们在玩一个用光在纸上烧出火花的游戏。果然,一会儿就烧出了火花。一阵风吹来,火花四处飞溅,火竟然更大了。我和朋友们惊慌失措,竟然自顾自的各自窜逃。我也跑了一会,忽然想到:不对啊,如果我这样跑了而不去管,任凭这火烧着,这有很大的安全隐患啊!想到这里,又跑了回去,无知的我竟然拿稻草来抱薪救火,最后火越烧越大,我也越来越慌张。
在慌乱中,我想起了曾经读到一本书中说到了沙子可以灭火。我连忙从一旁抓起了旁边沙堆上的沙子往火上撒去,随着时间的流逝,火势越来越小,最终熄灭了。我也因此松了一口气。
从那之后,我就爱上了看书。在书的海洋领略各种知识的奥妙。
书是一场春雨,滋润了我们干涸的心田。
书是一盏启明灯,照亮了我们前进的道路。
书是一把钥匙,打开了我们智慧的大门。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这句话说得确实不错。书不光是良药,还可以陶冶情操、开阔视野、增长知识……朋友们,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应该好好读书,善于读书,乐于读书。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朋友们,让我们在书的海洋中遨游吧!
篇24:《书,我的良师益友》作文700字
从幼儿园时起,我就疯狂地爱上了读书。七年来,从没几个文字的绘本,到厚如砖头、页面都布满了密密麻麻小蚂蚁般文字的名著,我的阅读量逐渐增多,我的知识面也越来越广,作文也写得越来越好。这都多亏了我的良师益友——书。
记得有一次考试,试卷里的基础题都很简单,被我一一攻下。这时,我看到了一道题目:在括号里填写花名,前三个空我都很快地写完了,而最后一个空:试问卷帘人,却道依旧。咦?这空该怎么填呢?我们好像并没有学过这句诗还是词吧。可是,我怎么觉得好像有点眼熟,似乎在哪儿见过呢!对啦,这不是李清照的词《如梦令》吗,我在一本书上读到过的。我快速地在大脑中搜索,最后,在那里写下两个字:海棠。嗯,肯定就是这样!等试卷发下来一看,我果然对了。老师还特地在课堂上表扬了我,说两个班只有一人做对。这就是多读书的好处呀!
其实,我以前是不爱自己看书的,总喜欢听妈妈讲,因为自己看书又累又烦,听妈妈讲轻松又有趣。妈妈会以不同人物不同语调加上丰富的表情、动作讲,好有吸引力!但我有个特点,就是想知道故事的结局是怎么样的,所以每次都要求妈妈一次性讲完整个故事。如果不讲,那我就会使出浑身解数,撒娇打滚卖萌哭,这些我都在行。可有一次,这些却都不灵了,妈妈铁了心不给我讲。没办法,为了知道后续如何,我只好自己翻开书慢慢看。遇到了不认识的字,我总会去问,日子久了,幼儿园的我,已经能自己看完一小本故事了,《彼得。潘》、《爱丽丝梦游仙境》……这些许多小朋友到二、三年级才看的书,我那时就已经看完了。幼儿园里的国旗下的表演总由我主持,毕业时的发言也是我拿稿在那儿念,有很多家长都夸我聪明,同学也羡慕我。
书,是我的知识源泉,是一块糖,引诱着我去寻找。书,是一位可以永远陪我走下去的良师益友,是我真正的伙伴。
篇25:《书,我的良师益友》作文700字
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午后翻看手中的书籍,就会情不自禁的阅读开来,以至于我现在的写作水平有所提高,也因为书,我才能懂得大千世界无奇不有的各地故事和美妙的主旋律。
我曾为曹操的阴险狡诈而拍案愤怒,也为林黛玉的悲苦命运而感到惋惜,为孙悟空的斩妖除魔而快慰,为李逵的杀虎孝母的敬佩。
有一次,一个亲戚从外地回来带回了几本有趣的书,那时我年少无知,只是觉得里面有小人,有五颜六色,色彩斑斓的所以就把书一页一页的撕下来叠成各种各样的船,飞机,以及爪子,后来妈妈问我书哪去了?,我自豪的把船摆在妈妈的眼前,说到,:“妈妈快看,我叠的小船。”此时此刻,妈妈早已恼羞成怒,我还欣喜的等着妈妈的夸赞,没过一会儿,如来神掌般的巴掌就打响了晴天,之后的之后,大家可以理会。
结束以后,妈妈让我面壁思过几天,为此我对书产生了很重的排斥心里,直到我的语文作文成绩的下滑,我在寻思这里的方法,这才在书柜间拿出来,这一本本代表着胜利果实的光辉,我才明白了书对我的重要性。
于是我暗自下定决心,从此不在撕书,不在让妈妈失望,一年又一年,现在我到达了很好的中学上学,来这个美妙的的地方去朗读更多的书籍,每每回到家中,我都会向妈妈汇报一周以来的读书心得,看着妈妈皱纹的纵痕慢慢的舒展开来,我的心里满足了。
我喜欢读书,我新欢在书中的世界遨游,喜欢和它们交流,去思考。
节假日,闲暇之余,我喜欢读故事,与古人对话,喜欢“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苍凉壮美;喜欢,“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冲天豪情,喜欢“可怜白发生”的壮志难酬的抑郁悲愤,喜欢鲁达的粗中有细,关云长的取义成仁,
它们给我很大的鼓励和成就,它们是,我的良师益友。
篇26:我的一份“检讨”书作文700字
我的一份“检讨”书作文700字_初三优秀学生作文_初三作文
对不起,当时不过是我的无意之举,却让你伤痕累累,成为了光头。我在这里给你真诚的道个歉,请你原谅我。
暑假里的一天,天气十分炎热。和小伙伴刚打完篮球的我,出了一身的臭汗。刺鼻的汗味让路上的行人都一个个眉头紧锁,赶忙捂住口鼻,离我远远的。我可顾不了那么多,因为我当时就只有一个感受,太热了。哎呦喂,太热了吧,这鬼天气是吃辣椒了吧。我小声嘀咕着,抱怨着这热的让人发愁的天气。
三伏天和冰棍更配哦。一个想法在我的脑子里悄悄萌生。说做就做,我和一群小伙伴去把小超市里的冰棍洗劫一空,才心满意足的离去。
回到家,老妈就把我强行塞到卫生间,让我好好的的洗个澡。我自然是举双手赞成,不用费脑做题,还能图个清凉。
随手拿起一套衣服就往卫生间跑去。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我早已洗完澡,却不想费脑子做题,便绞尽脑汁想如何才能拖延一些时间。好办法。我兴奋地拍了一下双手。目光左右环视,最终停留在牙刷的身上,就是你了。我跑到它的'面前,我早就好奇牙刷有多少根毛了。
接下来,就要实施我的计划了。虽然我知道好奇心会害死猫,这样可能会被老妈活活打死。但那些伟大的科学家每次做的实验哪个不是九死一生?
我摇摇脑袋,便不再多想,开始我的数毛大业。一,二,三,四七十六,七十七,七十八,七十九。正数着,老妈的催促便来了,快点,洗个澡用几十分钟啊。知道了。我敷衍着。一些不美好的插曲过后,才是真正的成功。八十,八十一,八十二二百零七。终于数完了,一共是二百零七根。虽然有些小插曲,但无伤大雅,最终将牙刷的毛拔了个精光。不过出来之后,还是被老妈狠狠批评了一顿,我也认识到了错误。
亲爱的牙刷,对不起,我不应该这么对你。我在这里真诚的道个歉,附带九十度鞠躬,请你笑纳。
篇27:我喜欢的书作文700字
作家杨红樱写过《淘气包马小跳》,《笑猫日记》......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淘气包马小跳》。
《淘气包马小跳》其中一本《孔雀屎咖啡》讲了马小跳家附近开了一家叫孔雀屎咖啡,一杯咖啡非常贵。老板宣称,“孔雀屎咖啡”独特的梦幻的味道只有那些有品位。上档次的客人才能尝得出。丁文涛喝了,他说他品尝了“孔雀屎咖啡”的特别之处;安琪儿来了,她说这是世界上最难喝的水;马小跳在丁克舅舅的支持下,也喝了一杯“孔雀屎咖啡”,他却一口也没喝下去。为了探明真相,马小跳和小伙伴潜入咖啡店的后院,意外地发现了生产孔雀屎咖啡的蓝孔雀,和在咖啡店里跳孔雀舞小妍。精神萎靡的蓝孔雀,满腹心事的小妍,咖啡店每天晚上上演的'孔雀舞和孔雀开屏,这家咖啡店的背后到底隐藏什么样的秘密呢?
如果你感兴趣,可以去看一看这本书。
书是动人心弦的歌曲,让人如痴如醉。书是韵味无穷的景色,让人心旷神怡。书是色彩艳丽的图画,让人称赞不已。每个人都跟书有许多故事,在暑假里我也跟书有一段故事。
那是一个晚上,我写完了今天的作业,就拿起一本《水浒传》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正在专心致志地看到:”老虎发现了武松了”这时从卧室中传来妈妈的声音:”快,别看了,睡觉了。”“我把这个故事看完就睡。”我边看边回答。“不行,再不睡觉,不然明天又起不来了。”正当我一愁莫展的时候,我灵机一动,对妈妈说:“妈,我想去上厕所。”就将书拿到卫生间,继续看起来:“老虎从后面扑向武松,武松轻松地一躲,随即举起木棍当头一棒,立即来个扫躺腿,老虎被打倒地”不知过了多久,妈妈终于发现了不对劲,就问我:“你什么时候好呀?””马上好”我将书藏进了我的外套中,本以为万无一失的,正当我得意洋洋时,我一不留神书却掉下来了。
在这个暑假里收获最多的是我认识了书中的很多很多人!
篇28:我喜欢的书作文700字
我最喜欢的书,喜欢它那独特的墨香,更喜欢它用优美的语句来装饰一篇篇佳作。读书,对我而言是一种对身心的洗礼。
我虽然不是一个博览群书的人,但是对我家的书柜,我还算是了如指掌的。我常读的书有许多,例如:《红楼梦》、《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等书籍。这些书大都是历史传记和中国经典名著。这样,你们是不是就可以猜到我喜欢阅读哪一类的书呢?对了,我喜欢看的正是历史类的书。
当然了,我最喜欢的肯定也是历史书啦!它的名字叫做《明朝的那些事儿》,但它不是一本书,而是七本。明朝的`十七位皇帝对中国长达三百余年的统治都分别记录在这七本书上。写这本书的人,叫做毛佩琦,他的笔名是当年明月。
在读这册书的时候,我看到了大明朝王朝的兴亡衰败,看到了大明臣子的忠心耿耿,看到了于谦和岳飞互说冤情,秦桧与徐有贞一个“莫须有”,一个“意欲”。看到了朝廷的勾心斗角,看到了许多以前不知道的很多东西。
有一次,我正捧着书读着呢,突然眼前一黑,就发现了朱元璋,它正在堂上处理奸相胡文庸呢!看来我的闪远点了。这时画面一变,我又看到了朱棣,瞧,他正在战场上奋勇杀敌呢!接着,我又看到了万历、嘉靖、杨廷和、张居正等人。这时,我的头像是被谁敲了一下,好痛哦!当我睁开眼睛看到了妈妈,才知道,原来我刚才睡着了呀!
读了这册书之后,我知道了真实的历史。在读第二本时,我的感触最为深刻。我觉得朱棣虽然夺了他侄子朱允文的皇帝之位,但他是个好皇帝。在他英明的统领之下,才出现了众人皆知的郑和七下西洋的壮举,他是大明朝最伟大的皇帝!当之无愧。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明朝的那些事儿》。
篇29:我喜欢的书作文700字
书是明灯,给我方向。书像一把梯子,让我们一步步登上知识的殿堂。书像一只弯弯的小船,带我们行驶向知识的深处。教育家说:“书是智慧的钥匙”。史学家说:“书是进步的阶梯”。政治家说:“书是时代的生命”。读书是最好的学习,追随伟大人物的思想,是富有趣味的事情啊。
我读过的书多如繁星,数也数不过来,如《小鹿斑比》、《狼王梦》、《论语》、《在人间》、《特种兵学校》等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要数《特种兵学校》这本书了,它的主要内容是少年特种兵每一次都不怕危险,不怕困难,勇往直前,一次次打败了敌人,一次次化险为夷,获得了胜利。
我最喜欢的篇章是雪山狙击,这篇里的主要内容是,一群心怀鬼胎的外国人雇佣兵假扮登山客出现在梅里雪山,他们实际上是要来秘密盗采梅里雪山中神奇的矿石。
他们的行动被发现后,军方立马派出了特种兵小队去追击。终于,在香格里拉的原始森林中,两个小队与这伙雇佣兵遭遇在所难免,而两个小队成功打败了雇佣兵,通过这本书,我明白了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有一种永不放弃的精神,我懂得了团结的.重要性。他们是把训练场看做是战场。首战用我,用我必胜。果断决策,首发命中。敢打仗,能打仗,打胜仗。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的精神。
书读百遍,其义自现。每一本书你每读一遍,自己感想也不同,书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它能给我们带来知识,带来快乐,书是我们生活的必需品,它像养料培育着我们;它像细雨滋润着我们;它像阳光温暖着我们。没有书做伴的人生是残缺的人生,没有书籍相陪的生活是乏味的生活。从小到大我们都与书同行,从小时候的连环画,到现在的历史名著,我们和书走过了多少风雨,而今后,书还要与我们相随,相伴在人生的旅途中!
篇30:我喜欢的书作文700字
有人喜欢《木偶奇遇记》,有人喜欢《水浒传》,有人喜欢《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还有人喜欢《格林童话》,可我最喜欢的书是《西游记》。
《西游记》的作者是吴承恩,里面是说一个石头里跳出一个石猴,这个猴子会跑会跳,大闹天宫,被如来佛压在五指山下,最后和唐僧一起去取真经。
石猴把自己取名为美猴王,它又四处学师,取得兵器。又大闹天宫,偷吃了老君的仙丹,被关在丹炉里七七四十九天,打开丹炉的时候,没想到孙悟空练成了火眼精金,踢倒了丹炉,回到了花果山,又被如来佛压在五指山下,过了五百年,唐僧来到山下,把它救了出来,并收它为徒,路上又收了两个徒弟,分别是猪八戒和沙和尚,他们一起去东土大唐取经,经过九九八十一难,取得了真经。
我喜欢这本书,它让我知道,只要坚持,就一定可以胜利,如果不坚持,就什么也干不成,所有的努力都会白费。
我喜欢的一本书叫作《你的努力必定会成为更好的自己》,这本书的`作者是童沐恩,里面讲了一个人应该怎样去做人,怎样去感恩,怎样去消除代沟,怎样去读书,怎样去与家里人沟通,怎样去……这本书还会在后面写一些成语故事或讲一些读书达人的故事。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对双胞胎在这个学校里过的日子不好,同学们一直把他们的名字叫错,哥哥叫孙天佐,弟弟叫孙天佑。哥哥孙天佐性格自恋且聪明,弟弟孙天佑性格活泼且自信。由于这件事,他们两个人非常苦恼。一天晚上,弟弟正在想办法,而哥哥却在照着镜子夸自己特别帅,根本没有心思解决问题,弟弟见了,忍无可忍,和哥哥吵了一架,于是,哥哥也终于改了,因为他受不了弟弟对自己的唠叨,哥哥提出了办法,说可以自己做一个手镯,上面写上哪个是弟弟,哪个是哥哥,果然,班里的同学也能分清他们了,在里面我最喜欢的就是哥哥孙天佐了。
想到他们,我觉得我也应该聪明一点,多读一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