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语文作文 > 高中作文

关于高一的我作文(精选25篇)大全

时间: kaka003 互汇语录网

小编给大家分享关于高一的我作文(精选25篇)大全的范文,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 素材来源网络 编辑:李欢欢。

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高一的我作文,本文共2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高一的我作文

篇1:我高一作文

小时候的我,调皮捣蛋,无恶不作,只要有我看不顺眼的事,东西,我一定会破坏它的。

三岁的我,很小很无知,由于那时候家里只有我一个孩子,所以大家都十分的宠我,对我的过分溺爱,所以我 经常犯错,经常闯祸。

那时,我们村还有一个小池塘。一天,我和村里的几个要好的小朋友去池塘边玩,远远的听见池塘边有人说我的坏话,说我是个坏蛋。我一下子火冒三丈,以我的个性,那些人可是要到大霉的。于是,我叫要好的朋友别出声,我悄悄溜到骂我的几个小朋友后边一推,扑的一声他们掉下去了,我和好朋友在旁边乐的 ,周围的人闻声赶来,把他们从水中救了上来,回到家后,妈妈批评了我,并带我去小朋友家道歉。

还有一次,我在睡午觉时,听见鸡叫声,我十分生气,一下子坐了起来,我的好梦岂容一只鸡来打扰,我跳到床边,跑出门外走到鸡笼前,睁大眼睛,瞪着那只胆大妄为的鸡,打开鸡笼,把那只该死的鸡放了出来。人机大战开始了。起初是我占上游,后来我气理不支,跑不动了,我坐在地上喝了一些水,吃了饭后,养足体力,开始抓鸡,我飞快的追鸡,满院子的鸡毛。由于我又想到了一个整鸡的方法“拔鸡毛”我向前一扑,抓住了鸡,一根毛,两根毛,三根毛….. ,鸡大声的鸣叫,我却乐的哈哈笑,最后,妈妈来了,看那只鸡的毛,已经被我拔得差不多了,于是大家都有口富了,爸爸杀了那只该死的鸡,

鸡最后上了我家的饭桌,吃到了大家的肚子里。

这就是小时候调皮的我。

篇2:我高一作文

每当我在感到很疲劳的时候,我就会拿上的画笔、画纸,然后一个人静静望着窗外,手不由地在洁白的画纸上舞动起来。我用笔细细勾勒出一棵棵椰树的轮廊,再用彩铅染出无边无际的海洋,接着又渲染出了一轮红日倒映在海面,形成一副海天相接的场面;这是一下把我带到一个宁静优美的世界。我的心情也变得舒适自在,完全没有了会画前的疲劳。

绘画,使我拥有了五彩的世界、缤纷的心情,是我忘记了疲劳。绘画,我的最爱!

绘画使我自豪

又迎来我梦寐以求的绘画笔在,这次展现的是“生活”。顿时,我的脑海中浮现了荡秋千的喜悦情景。

老样子,先起稿;我把主体勾勒出来,小心翼翼地描绘。先把秋千简单的画了一下,然后画荡秋千的人,仔细地勾出了一双水灵灵的眼睛和笑开了口的嘴;正准备画坐在木板上的'姿势时,我犯了难,总是画不好,画了又擦,擦了又画。这是老师走了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拿起笔说:“看着!慢慢地画出退的弧线,线条随意点,别太僵硬!”说着老师一边指导我,一边帮我修改。

哈哈,功夫不负有心人,领奖的时刻到了,我拿着手上的奖状“全国中小学绘画大赛金奖”,心里特别的高兴,十分自豪。

绘画,使我感受到了成功的自豪感,她使我拥有喜悦与激动。绘画,是我的最爱!

无论如何,绘画总会给我不一样的惊喜;它就像多彩的四季,总会给人不同的心情;绘画,可以让我融入五彩缤纷的世界!

绘画,我的最爱!因为有你,我的生活充满美好!

篇3:我高一作文

告诉你一件开心的事:那是去年暑假。去麻城表姐家给奶奶过生日。

我和爸爸坐公交车去麻城,沿途风景很美。当我们到达表哥家时,表哥看到我时高兴得跳了起来。我和他很快在电脑旁边坐下,享受着驾驶的乐趣。到时候我们带着各种物资去大酒店。

到了酒店看到,哇,真的好大好气派!没想到麻城有这么豪华的酒店,真的让我看不起。

我和表哥高高兴兴进了一个房子,叫盒子。它有电视和空调,像家一样方便。我们就在那里唱歌。我先唱了一首《生日歌》,但是它赢了房子,这是我最开心的事。从来没有人这样夸过我。在这里,我感受到了大家对我的爱。无论我做什么,爷爷奶奶叔叔阿姨都给我一种亲切感,让我不觉得孤独。

宴会开始的时候,真的是满满的朋友。每个人都尊重我,我也尊重你。它非常生动有趣。

开始吃蛋糕,孩子们都手忙脚乱,你推推搡搡,实在不行,小表妹睡在地上作弊,原来她不吃蛋糕,表哥赶紧抱起她,给她一块蛋糕,弄得她满脸都是,像圣诞老人一样,逗得大家笑,哭,笑,在大堂里久久回荡。

宴会在这种热闹的气氛中慢慢散了,我和表哥想再见一面。我真的受不了了,带着一种不情愿的感觉离开了。

篇4:我就是我高一作文

我就是我高一作文

你问我是谁?我就是我,一个倔强的女孩,一个乖巧,一个不知天高地厚,总想着装深沉、独立,却总是丑态百出,但我就是我,我的座右铭就是:“我的生活我做主。”

爷爷如是说:“我有个孙女,她可乖巧,总会带给我无尽的快乐,她小的时候总爱拉着我的手到处乱逛,口中左一句爷爷,右一句爷爷,叫得我心里好像涂了一层蜜糖一样。”不禁,爷爷想起了小时侯的我:

难以忘记孙女小时侯的`点点滴滴,那时侯,她总爱拉着我的手嚷着说去买糖果,之后就总会发现各有一颗糖果在我和妻子的口袋中。后来知道是那傻丫头中午假装睡觉,待我和妻子接着睡着的时候,偷偷的把糖果分别放进我们的口袋中。其实我们并没有睡着,只是不想破坏这乖孩子如此美妙的行为啊!如今孩子长大了,天天要去上学,很少有空来看看我们二老,真的挺想她。

奶奶如是说:“我啊,就怕一个人闷着,总想找个人来陪我聊聊天,刚好,我那‘古灵精’的孙女却总会在我感到寂寞的时候,第一时间拉着我的手,嚷着要我讲年轻时种种事情,但我知道自己老了,记性也不好,每次讲一件事,总会断断续续的讲上好半天,可是她说:‘没关系的奶奶,我爱听呢!快给我讲吧。’接着,她总会给我端上一杯茶,静静的听着我讲那往事。”

那天我正无聊的坐在家里,想念着孙女,真想她此时就

在我对面,听我这老太婆唠叨。就在此时,惊讶的发现远处正迎来的孙女,我连忙走到门口迎接她,那丫头远远见到我站在那,小跑着走到我面前,牵起我的手,气喘吁吁地说:“奶奶您怎么知道我要来的?难道我们如人们所说的那样也心有灵犀一点通,你是知道我要来所以早早的出来等我了。嘻嘻,我猜对了吧!”这丫头真拿她没办法。

爸妈如是说:“我们这个女儿啊!真是拿她没办法,记得她曾经突然对我说要学习独立,要到处流浪,要结识五湖四海的朋友。”

那天,年纪小小的女儿刚放学回家,急急地放下书包,跑进厨房里对我说:“爸爸妈妈,我要到外面流浪,我要学会独立,结识更多五湖四海的朋友,你们说好不好?你看你们的女儿是不是很棒?”当时听到她这番话,我们真的哭笑不得,经过很长一段连哄带骗p软硬兼施的劝说才让她打消了这个念头。后来才知道原来那傻丫头只是看了《三毛流浪记》,对三毛非常的崇拜,所以萌发了流浪的念头。

弟弟如是说:“哦!姐姐好玩好玩,她总会给我很多有趣的书,还教我很多很多好玩的游戏。”

姐姐那天从图书馆回来,兴奋的给我说这说那,我一头雾水。第二天姐姐带我到图书馆,当时我看到好多书,兴奋得我到处乱串,好辛苦,姐姐才找到我呢!

我如是说:“这就是我,一个让人琢磨不透,但总是能暖人心怀的人。”

篇5:我高一作文

在我记忆的宝盒里,有许许多多的事。有快乐的事,有伤心的事,有意想不到的事……这些事就像一颗颗洁白无暇的珍珠。这些珍珠中最大最亮的一颗是那次我独自过马路的经历,因为那一次我紧张极了。 那时我还很小,刚六岁半,上学放学都由爸爸妈妈接送。一天早上,妈妈突然对我说:“宝贝,你已经长大了,应该自己去上学了。今天你自己去学校吧!”我听了,连忙哀求妈妈:“妈妈,路上车多,我怕车撞我,您送我吧!”可不论我怎么说,妈妈就是不答应,说了声“注意安全”后便“砰”地关上了门。 望着冷冰冰的大门,我只好无奈地走了。我家和学校相距不远,只有一条马路之隔,可是我不会过马路呀!好不容易“蹭”到了马路边,看着来来往往、川流不息的汽车,我更是紧张得不敢过去了,心想:“这么多车,开得又这么快,不撞到我才怪!”我在马路边站着,眼看前面变了好几次绿灯我都没敢过。灯又变绿了,我瞪着绿灯,心说:“肖沛熙你一定能过去!”我鼓足勇气迈开脚步,哆哆嗦嗦地往马路中间挪。突然,一辆转弯的车飞奔过来,我吓了一跳,赶紧退回路边,刚刚鼓起的勇气一下子全跑了。我仿佛一个泄了气的皮球,全身都软了,两腿一直在发抖,紧张和恐惧又占据了我的心,好像已经看见了我被一辆疾驰而过的汽车撞飞的情景。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快要迟到了,我望着近在咫尺的学校干着急。突然,我脑子里蹦出来老师经常说的话:“遇到困难不要慌,只要想出办法就一定能战胜它!”我深吸一口气,看看周围,发现有很多叔叔阿姨也准备过马路。我一拍脑袋:“对啊,我可以夹在他们中间,和他们一起过去。”这招儿还真灵,我像一条小鱼一样混在一群“大鱼”中间安全地“溜”了过去。

我蹦蹦跳跳地跑进了校园,天空是那样蓝,树叶是那样绿,小鸟在我的头顶上一个劲地欢唱,似乎在庆祝我的成功。

这件事已经过去很久了,但我仍记忆犹新,现在想起来还有一点点紧张、害怕。不过这件事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遇到困难时,只要冷静,就能想出解决问题的好办法!

篇6:我高一作文

一个人,从来就不知道他的潜力有多大,他最大的忍受力能达到什么程度。只有在一次又一次艰难困苦的历练中,不断地忍耐,坚持,不断地超越自己,不断地突破极限,到最后才知道,其实这一切都不算什么。

时间就像一位漫步的老人,每一步都走得很慢,但一回头才发现,其实己经走了很远很远。

五天的训练时间,说长不长,一眨眼就结束了;说短也不短,这段时间里我经历了许多,认识了看起来很凶但实际对我们很好的郑教官,认识了志同道合的舍友们,认识了对我们每个人都无微不至地照顾的向老师,还有开朗友善的新同桌,一切都那么陌生,又那么新奇。每到一个全新的环境,我们都要用新的心态去适应,生活是由人组成的,只有先适应,才能让自己不会太累,才能活出自己的精彩。

穿上军装,我们就不再是学生,没有什么学业成绩好坏之分,我们是新兵。兵,就要用军人的标准来衡量自己。烈日当空,耀眼的阳光刺痛双眼,长时间的暴晒灼伤皮肤,汗水在额前细密的排布,闪着晶莹的水光,手臂上的汗珠滴落在草坪上,划出一道道透明的水影。即使双眼发花,看不清前方楼房的轮廓,即使双脚发麻,摇摇晃晃像喝醉了酒站都站不稳,即使意识模糊,四肢传来的疲惫感催促着放弃,叫嚣着休息,即使再苦,再累,再难受,也要咬紧牙关,绷紧心弦,吸一口清气,坚持,坚持,再坚持。每进一步扩大自己的忍耐度,也许就会发现,之前自己所认为的困苦疲惫,现在看来,其实都不算什么。

能哭出来的悲伤不算真正的悲伤,能说出来的痛苦不算真正的痛苦,能够治愈的伤口不算真正的伤口,能被克服的困难不算真正的困难。若我有能力坚持,又为什么要想放弃,又有什么要担心?若我能飞,又为什么要踌躇不前,犹豫不定?若我能飞,就一定要勇敢地展开双臂,自信地迎向自由广阔的天空,寻找属于自己的新天地,飞得更高,更远,更快,更稳。我相信,我们每个人都有一双隐形的翅膀,一同站在高一新起点,勇敢又骄傲的飞翔,飞向远方!

篇7:我高一作文

作为一名三好学生,我本应该把精力都放在学习上的,但是我却喜欢上了他。

我是一个名符其实的好学生,从一年级到现在,我一直保持着优异的成绩,和严格的要求。

可我这样的一个学生,却喜欢上了每次考试几乎都不及格的一个男孩子。这个男孩子长得并不是很帅,但我就是喜欢他。

我不知道我喜欢他什么,他要成绩没成绩,要钱没钱,要帅没帅,可我就是喜欢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大概是一因为他的洒脱吧!

这个男孩他一直都在我心里,可我始终没有勇气去告诉他。甚至和他聊天的勇气都没有。我们几乎一个学期都不说几句话,但我就是喜欢他。

他对于我太遥远了,我想要试着把他忘掉,可怎样也忘不掉。

他虽然不帅,但痞痞的,体育成绩好,可以说是第一。

在班里经常会有追跑打闹的现象,他也不例外,他跑起来的动作特别帅。因为班里有桌椅,所以他就直接跳过椅子,或者直接飞上桌子,在桌子上飞。每次,都感觉他特别帅。

我有他的QQ,已经加了三四年了,但从没聊过一次,连一条聊天记录都没有。每当我拿起手机,我都想给他发一条消息,可我们没有勇气。

我们班里建过好几个群,他在群里也算是活跃分子,而我自从加群以后,一次消息都没有发过。他和我的,可以说是闺蜜,每次斗嘴。我的闺蜜也经常和我提起他,不过都是说他的不好。虽然是不好,但我也能看得出我的闺蜜是喜欢他的。他们经常聊,经常斗嘴,而我呢连和他的聊天记录都没有。我多想和她一样可以和他聊天,斗嘴。

以前我坐第一组,他坐第五组,现在不一样了。他现在和我坐在同一组了。我坐在他后面的第三个,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天意。难道老天都希望我和他在一起吗!算了怎么可能。我自嘲的想了想。

我想和他在一起,我想和他聊天,斗嘴,我想和他坐在一起,我想告诉他,我喜欢他,我想和他有一段永生不忘的恋爱当然这些都是我自己想象的,这些都不可能的。

自从我喜欢上了他,我的成绩下降了不少,老师几次和我谈话。以前的第一名,怎么变成了这样。

我真的想忘了他,做回原来的自己。老天啊,让我忘了他吧,我要做回原来的第一名,做回老师的好学生,家长的好孩子。我在也不想这样单相思了!

篇8:我和作文高一作文

我和作文高一作文

关于作文,最初的印象是小学二年级时的看图说话,那时便是作文的萌芽。

时光荏苒,我早已忘了当时看图说话的情景,因为现在翻看便觉是小儿科,不屑一顾。真正有关作文的记忆该是六年级以后。

如果六年级以前也称作作文的话,我觉得更像是三言两语的流水账。写一件事,倘若能原原本本有条有理地白纸黑字地呈现出来,不重复啰嗦,都可以获得老师的夸赞。这个时候的我,很受益,因为我除了能将事情原委表达清楚,还能将自己的情感添上两笔,源于我自小便有一颗敏感的心。老师的鞭策效应对我很有效。我开始喜欢买各种日记本,用来写日记,记心情,现在在我的书柜里还珍藏着那时候的各种心情,现在翻来别有一番趣味。

六年级,遇上了一位恩师,他对我是赏识有加。我的作文常常被他当众诵读,标榜,当然我也从中获得更多宝贵的指导。老师肯定了我在行文时表露的自我感情,也指出我的很多不足:首先,语言虽通畅但过于平淡。其次,感情虽丰富,但观点不明确,中心不集中。最后,口头语重。对于长期被老师们褒奖的我,听到这一连串的缺点,心情有点低落,有些受挫。但老师斩钉截铁地说:这些都能改善!你首先得接受事实,才能虚心学习。

出于什么原因,我已记不清,但我信服老师。亡羊补牢为时不晚,按照老师的建议,我开始央求爸妈买课外书,左邻右舍里发现有书便借,同学之间你来我往地交换书,大量的阅读,开拓了我的思维,遇到作文题目,脑海里便开始搜索读过的'篇章,再转为自己的作文。老师还嘱咐一定要有自己的“词汇库”,于是,我下功夫摘抄好词好句,背诵锦囊佳句,再下笔,如有神,再也不是干巴巴的方言味了。关于中心思想这块,我谨遵老师的教导,收敛了很多个人情感的流露,每一篇文章,只发表一类感慨,如果有更多的感慨,那就另起一篇作文来表达了。效果果然好多了,自己读起来都觉得明朗了不少。

但我的作文之路并非就一片光明。进了初中,又是一片更广阔的天外。老师的水平也是一山比一山高。我以为我的作文可以是优等。没想到进入初中第一次作文作业,我被他人甩了几条街的距离。看看老师的点评:语言流畅,好文采。但,太空泛,远离生活。请围绕现实生活写作。

想想自己的作文,难怪乎班上曾有同学说,十篇中有九篇来自作文选的,我当时觉着是夸赞的话。如今看来,很讽刺,我没真正领悟老师曾经嘱咐的多看课外书,多阅读。我擅长的不是行文,是生搬硬套,却忽略了,用书中的思想来审视现实的生活。我的生活阅历过于贫乏。

于是,我振作起来,更加疯狂地阅读,更加关注现实生活。这总算步入正轨。作为社会的人,平日的生活,当下的状态,才是我们赖以存在的根本。我们需要练就,一具丰富的头脑,一双独到的慧眼。

我不知道我的作文能达到什么程度,一直在摸索中前行,其中的曲折,也是我宝贵的经历。无论如何,我会找到属于自己的正确轨道,驶向更广袤的天地。

篇9:我的高一作文

从第一次学习李白的诗时,我便隐约感到诗的大气磅礴;从第一次老师讲解时,我觉得李白的诗很有文采;从第一次听到大人们谈论时,我心中便树立了李白高大的形象。于是,李白便成为我至今为止最喜爱的诗人。

直至现在,我长大了许多,不同于从前盲目的崇拜,而是有了自己的看法,自己的观点,敢于了解李白,评论李白了。

李白的诗以抒情为主,他具有超乎寻常的艺术天赋和磅礴雄伟的艺术力量,杜甫曾给予极高的评价: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李白是我国历史上最杰出的浪漫主义诗人,与杜甫齐名,世称李杜。韩愈评价说:李杜文章在,光焰万丈长。且欣赏其《望庐山瀑布》,日照香炉生紫烟,眼看瀑布挂前川。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这首诗用比喻和夸张的手法形象而夸大的描绘庐山瀑布雄伟壮观的景色。

我喜欢的不仅是他的诗,还有他的性格,也给我带来了很大影响。

李白以他的飘逸豪迈在我内心留下十分深刻的印象。他有流放时途中突然遇赦: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的大快与激昂。参观庐山瀑布他有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感叹与赞美。面对权贵的排斥,他心中坚信,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面对好友分离时他心中有: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的感叹,还有愿游名山去,学道飞丹砂的美好愿望。

在以前,李白在我心中只一个模糊的光影,在现在李白在我心中是一个高大的背影,在未来他将会成为我永远的挚友,我一定会用一生去品读他。

篇10:我的高一作文

我现在可是越来越不讲究了。在食堂吃完饭,要是身上没带纸,我会找个“人烟稀少”的地方用“拉弓射箭”法通过衣袖解决嘴上的油和饭。当然,这种情况一般只限于星期五,快要回家换感觉衣服了嘛!

曾经买过一本书,叫《假装的艺术》,顾名思义,它的大概内容就是教你如何假装,如何假装成一个很有品的人,比如教授给你书皮学,让你背上几个格调很高知名度却不怎样的葡萄酒名,这样你就可以再众人面前侃侃而谈,俨然一个大学究,让人敬佩。

大概因为我是一个正直的人吧,这本书没翻几页就果断送人了。这是第一本让我极度憎恶的书,我的观念是:品味是装不出来的,哪怕上身古奇下身阿玛拉,倘若从嘴里吐出的不是有用的话而是痰,那么这还是一个下里巴人。

记忆中,我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打扮过自己,甚至没有刻意整理过头发,如果哪天早上一觉醒来发现头发翘得实在是不对称了,我才会打湿手捋一捋。正是如此,我也十分不习惯在我面前过分打扮的人。

新教材后面不都是配了一张光碟吗?有的人找到了用处,把它当镜子使。我旁边有一公,做起事说起话来大大咧咧风风火火,可没想到却也有一颗爱美之心。上一些课时,他便对着光碟,带着少年维特式的烦恼去挤脸上的青春痘。我在心里很不好意思地笑:“就这张脸,上边多一颗痘少一颗痘还真看不出差别咧。”

写这篇周记的时候,我脚上穿的是印有NIKE的毛绒拖鞋,身上穿的是实在不好意思穿到学校里面的几年前买的童装,可是我却不以为然,因为什么?因为不欺少年穷嘛!

篇11:我的高一作文

也许生活就是一部大百科全书吧,它包含着生活中的千变万化;也许生活是一架精美的钢琴,能够弹出许多优美的旋律;也许生活是一条河流,奔腾不息汹涌却有激情,淘尽人世间的烦恼,无论是何种生活都不能与我那充实而又精彩的四中生活相提并论。

秋姑娘伴着文科这个新班悄悄溜进我的世界,秋分拂面但秋雨对我们特别关照,整天胡搅蛮缠地让我们不得不在校园模仿淑女走秀,不然会摔个底朝天,我挪着脚步生出几分伤感,最美的回忆已寥寥无几了,阳光调皮地从树缝中射下来爬在我的身上,让我更觉得孤独与寂寞,我使劲把阳光撕成碎片撒落在校园里,宛如绝情的扯去往事一样但又觉得心里好空虚,回忆往昔早已物是人非了,风乍起我听见风中的呐喊,原来是徐志摩在向我走来,我终于逃开了令人生厌的理化了,而我的挚爱——语文和政史地向我走来,它们给我的感情带来丰富,给我的心灵带来滋润,给我的激情予以陶冶。

数学和语文似乎是一对爱闹矛盾的情侣,所以数学是一位纵横江湖的侠客,语文则是隐逸山林的高人。数学的感觉是洒,是“晴川历历汉阳树”,语文的感觉是茶,是“任庭前花开花落,望天上云卷云舒”,品味书的迷人,诗的仙境,体味高中生活的味道,请赏四中的精彩生活吧:

明月几时有?捧手问师傅。老师成为我们生活中的“父母”,晴朗夜空,对着灯光辉煌的县城,品着灿烂文化的魅力,和室友畅谈人生,回忆经历过的风风雨雨,倍加珍惜今天这来之不易的高中生活,因为有我们四中才会洋溢着生活的精彩;在母校我们可以和主人公一起尝遍人生的酸甜苦辣和悲欢离合;我们可以和徐志摩一起在康河的柔波里作别西天的云彩;同王宜振一起采一片树叶做一支叶笛把四中的春天吹得摇摇摆摆;我们也可以和保尔一起做斗争,为墙角卖火柴的小女孩送去人间的温暖,这样也可以让高尔基的《童年》得到一丝安慰。

人生如书,写一部名曰人生,我们要永远保持高中生活的风采,朋友,敞开雨季的心扉,挽起花季的珠帘。千万不要再留恋昔日的那些破碎的梦了,不要因为今天的天气而否定明天的阳光,也不要因为错过星星而哭泣了,否则你会错过皎洁月亮啊,试着用微笑点缀高中生活,即使我们总是形影相吊也要对影成三人。心中有梦才会觉得生活的美妙,如此美好的四中生活我情牵着你,如此精彩的四中生活我梦绕着你,是你绚丽了繁华的会宁,点缀了桃花山的秀丽,注入了景园的宏伟,一切因你而美!

生活就是一部大百科全书,立下人生志向,活出生活的精彩和活力;生活就像一只风筝,只有努力向上飞的那只,才能成为天之骄子。让我们共同品味高中生活的精彩,共同创造四中的辉煌,美妙人生会因四中而更加精彩!

篇12:我的高一作文

一个学期的过去,从高一开学到了现在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有喜悦,有难过,与同学们的相处,与老师的交流。

开学那几天,我当时的心里是十分失落的,与昔日初中好友和老师很难再见面了,想着那些熟悉的面孔,高兴不起来。

班上的学习成绩都很好,我当时成绩就一般般,不好也不差。我的同桌是一位女生,长得很好看,学习也很好,与她相处觉得性格还不错。

班上很多同学是比较调皮的学生,我当时沉浸其间,不知怎么了,渐渐就被他们带到了所谓的心理舒适区。

一次,我们几个调皮鬼在学校惹了事,被叫到班主任面前,班主任姚兰老师当时正在改作业,脸上没有一丝丝表情表情。我们低着头对她说:“姚老师,我们知道错了,请你原谅我们,我们不会再犯了。”

姚老师这才放下笔看着我们,对我们说:“孩儿们,都高中生了怎么还会犯这种错误,初中就说是不懂事,高中了,大孩子了,怎么还这样?”她说了我们一通,本以为肯定要处分,她却说:“下次不准再犯了,回去上课吧!”

我们很惊讶,于是连忙道谢就回去了。过了几天,我路过德育处,听见班主任的声音,我心下一沉,连忙悄悄跑过去走近一些,只听见姚老师正在低声恳求说:“这次就放过他们吧!他们还是初犯,请给他们一次改过的机会。”

“不行,犯了错就应该得处分。”

“求求你了,给他们一次机会吧!”姚老师再次低声求情。

……

我听着听着,泪水不觉涌出,我连忙三步两步踮着脚走开了。

从此以后,我不再与班上那几个调皮鬼玩了,开始努力学习了。每天我都会早早的来食堂吃饭,吃完连忙跑回教室预习今天要讲的内容。以前落下的功课,我都会下课问同桌,她总是很耐心地给我讲题。就这样坚持了一段时间,上课我都是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下课强迫自己做完作业才能出去疯——曾经好几次都想放弃,看着其他同学一下课就打打球啊,与朋友聊天啊,我心里也曾经几乎按捺不住想要丢下书本!

或是姚老师激励了我,我咬咬牙齿,挺了过去,生活变得枯燥,我却收获了很多,随着我在班上的排名不断上升,看着各科老师对我的赞扬,我想我的努力是值得的,我的选择没有错,看父母的高兴,我为此感到自豪。

一次大考,我在班上前五名,我胜利了,我当时很高兴。

想起寒冷的冬天,一位少年顶着寒风早早的来到食堂,一个人在教室复习着笔记,他的身体早已冻得不能自拔,但他的心却是那么炽热,对学习的热爱,早已忘了寒冷……

这就是我的高一生活,我相信我会坚持下去,正如“不经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这句话带给我的激励,我想我初尝的胜利果实,就像一颗蜜饯梅子的滋味吧,那么的清脆、甘甜。

致勤奋努力的我——

加油吧少年!

篇13:我和书高一作文

我和书高一作文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历史的见证。看一本好书犹如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

的确,走进书的世界,轻柔,缥缈,真像在做梦:走在空中,拨开眼前挡住视线的云,看到又一个海阔天空的新世界。

我爱读书。所以每逢周末,我用很快的时间完成作业之后,便咬一枚青果,飞快奔去书城,我持一本自己心爱的书,与作者“秉烛夜游”,与书中的人物一起赏花,观月,听雨……也会为千古情节泪湿衣襟,更会被幽默睿智逗得掩卷遐思。

我把读书当成一种享受。书使我识天地之广,知人生之难,有自知知明,有预料之先,且不为苦而悲,不为宠而欢,不为知而傲,不为饿而讨……正如林语堂先生所说的那样:“书可以开茅塞,除鄙见,博学问,见广语,养灵性。”

我最爱读散文与诗集。譬如冰心的散文清新淡雅,让我的灵魂,悄悄与她同在,同飞又譬如泰戈尔的诗集,婉转而又不失哲理,让我的精神寄托与它而不愿“出牢”。用真心,用真情与书的思想交织在一起,你才能体会到徐燕赠钱钟书的佳句:“北海西山都可恋,我来只为读书奇”的含义。

我爱在有雨的夜里读书。静静的夜,雨声如琴弦上跳动的旋律,经历一天喧嚣怒诟的心,用雨洗涤,这一刻,打开台灯,走进书的世界,走向自己的.另一面,把书的味儿慢慢咀嚼,细细品味,把自己的人生慢慢猜想,细细观看。我的身体渐渐在书本里消融……难怪皮日休会说:“唯书有色,艳于西子;唯文有华,秀于百卉。”

我总是认为,一个不被视为庸人的人,注定要与书结缘;一个天生有用的人,注定要以书为友。而我,我的梦想是成为一个文学家,对于感情自然也就拿得起,放不下了。书是我的至爱,因为我觉得,一本好书,可以让人获得恬淡人生,会使生命的疆域延续,会使生命不朽。

所以,与书结伴,我无怨亦无悔。

所以,对书崇拜,超越自我。

篇14:我相信高一作文

这种宁愿心照不宣的默契好像还是第一次,而能够做到心照不宣,既要有所温暖又要无所畏惧,这里面必须至少有两个关键,第一个叫做相信,第二个叫做自然。这种感情也许并不是源自爱情,却一定和爱有关;这种感觉不止是嘻哈热闹的快乐,而是有着回味时的珍惜和幸福。原来我终究还是喜欢,人在心底的那份柔软和纯真。

有人说爱的本质就是发自心底的一种疼惜,这种对爱的定义,显然不限于指爱情。因为爱情那让人神魂颠倒、意乱情迷的力量总摆脱不了占有和自私的嫌疑进而失却了最初打动彼此的那点羞涩和傻气。而爱,是美好的,纯真的,因为爱的方式不止是只有爱情一种,就像幸福不止是快乐一样。

这一刻我那样确定是“相信”(believe)而不只是“信任”(trust)。

信任,基于怀疑和不免带有某种敌意的审视,因为存在某种义务,所以有了质疑和得到解释和说明的资格,否则就会联系到所谓“背叛”或者“欺骗”,它是是否释放怒火和责骂的阀门,尽管是以爱情的名义。

而相信就是相信,没有那么理直气壮却更加充满信心,没有那么多理由却更为坚定,没有人去质问或者强迫是信任还是不信任的'表态,就是心里面那一刻的坦然和安稳,我就是相信这是因为爱,我就是相信即使我这样做他也一定不会误解,我就是相信他是懂得我的,理解我的。

即使“心证意证”,“信任”的本质还是在“心证意证”的圈子里;而“相信”,则更像是法官的“自由心证”的过程,形似而神不同,它是有安全感在里面的,它更自由,更自愿,更接近人类感情非理性的本质,而不是经过分析论证、找到各种证据支撑然后说出一句“我还是打算信任你这一次”,而是“不管别人怎么说,总之,我就是相信你”。

而“自然”呢?是相对于“做作”和“紧张”而言的。

生怕被误解,生怕被人耻笑了去,生怕失了分寸、走了仪态,生怕表现得不够完美,生怕露出破绽,生怕显得没有品味,生怕不知道不懂得、反应不够快,生怕别人瞧不起,生怕被认为是幼稚、浮躁、肤浅的,生怕……总之,所有的“生怕”都是以为那样坚信原本的自己是不够好,不够优秀,不够智慧,不够成熟,不够特别,不够温和优雅,不够美丽,不够……简单讲就是远远不够完美,而总希望在别人面前被认为是完美的,哪怕只有一秒钟也好。

这叫做自卑,可惜自卑恰恰是人类天生的弱点,无人豁免,倒是勇气、自信、魄力、充实和丰盈是人类为了对抗自卑、寂寞、孤独、困苦、压力而在不断的生命实践中久经磨练所“习得的”。所以,人在感情中,总是会认同这样的潜在前提“因为我好,所以你才会喜欢我”,而忘记了,我们其实远不用这样小心翼翼、提心吊胆,唯唯诺诺。

要相信“自然”的力量。自然也许不是最美的,它有时显得杂乱无章、幼稚冲动、蓬头垢面、缺陷必露、世俗颓废,可是在“自然”的状态上,人可以真情流露,想笑就笑,想哭就哭,压抑得不行了就可以大叫大跳;喜欢就是喜欢,讨厌就是讨厌,那样真实而纯粹。不用戴上面具永恒微笑,不用宠辱不惊温良恭俭,不用克制压抑分寸得体,不用打肿脸充胖子,也不用打掉牙齿往肚子里吞,不用言不由衷,不用强颜欢笑,不用故作高深,只是相信,“我就是我”,你有权利不喜欢我,不认同我,但是这样活着,我不妨碍别人,我自己高兴。

但是,人越成长,所应该担负的责任就必然更多更重,而这种责任是无可逃避也不能逃避的,况且它和你可能收获的尊重成正比,因此,所谓“自然”就有了时间、地点、人物等各种条件的限制和约束。谁能让你自然而自信的做自己,谁能给你这种敢于忠于自我,敢于肯定自我的安全感,谁就是懂得真爱的,你要明白这份默契,懂得真心的回应,那么两个单纯的小人儿就离幸福不远了。

在家人那里,我们体验过这种自然;在好朋友那里,我们体验过这种自然;在爱情里,我们却时常忘记了这种自然,用太多的抱怨挑剔指责愚蠢地置换掉了幸福的可能。爱情是有劣根性的,就像人性。

然而,认真的人运气不会太差,即使我们会:犯错,跌倒,失落,但我仍然相信,善良的人不会只剩下我一个。

篇15:我相信高一作文

我相信只要朝一个目标,不同停的前进,哪怕跌倒,站起来。相信自己,一定会成功的。

记得那是九月份,学校举行校运会,我代表班级参加长跑比赛。天空中,云朵死气沉沉地停留在空中,风无力地抚过,阳光很猛烈,一束束光线射到运动场上,晒得地面很烫,此时,完全可以煮熟一个鸡蛋。

我穿着校服,做好热身运动,穿着校鞋踏着沉稳的步伐走上跑道。随着一声令下,我和对手们一起出发,要在这大烤炉上跑1500米。我很轻松地跑了大约100米,额头上已经冒出了汗珠,背上也变得湿润,我感觉脚板愈来发烫……

跟往常一样,当我跑了600米后,我觉得脚变得软了,而不停挥动的手臂已经渐渐慢了下来,我气喘吁吁,似一条弯着腰的麦穗,又仿佛是一台古老的机器,迈着一小步一小步地往前跑。地面变得像一个蒸炉,在阳光的支持下蒸烤着我,我曾经很想停下脚板,放弃比赛,但是从心底想到“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的诗句,便充满动力,依旧向前“挪动”……

可是,这股“新鲜的血液”只维持了大约300米,我只觉得,我整个人要倒下了,要倒下了。但每一次我都挺了过去,我告诉自己:噢,我不行了,我要停下了,不不不,不可以,我有目标,我要坚持下去,直至跑完全程。心里的矛盾似乎影响到了我的双脚,我已经在调用最后的力气奔跑,奔跑……

我跑着,时间似蜗牛,比我“跑”得更慢,而我只觉得离终点还很远,觉得全身已经乏力,觉得平日坚强的意志力再也无法抵挡艰辛,我逐渐把速度降低,以至于我觉得跟走路没什么两样,可是,我仍旧没有放弃——虽然离第一已很远,我拼尽全力,向前冲去。在我冲向终点的途中,我的嘴唇已干裂,脸上满是干和热,就仿佛来到了沙漠的感觉;一路上,我发现,许多选手已停下,滞留在原地,我的心蠢蠢欲动,总是想停下脚步,随波逐流,可我在意志的带动下,我没有停滞,一直跑完了全程。尽管没有鲜花和掌声,但是,我成功地战胜了困苦。

人生,跟长跑一样,我相信:有志者事竟成!在通往成功道路上困难重重,学会坚持;在诱惑中,学会坚持;在逆境中,学会坚持。

篇16:这就是我高一作文

这就是我高一作文

我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女孩儿。我不像其她女生那么文静,我喜欢与男孩‘混’在一起。

读小学一年级的时候,刚步入教室,所有的女孩都文静,害羞地坐在位置上。而我却一溜烟似的跑到男孩子的身边,和他们说说话。也许是因为和男孩子玩久了。这才使我有三分男孩的脾气和性格。这也是我为什么那么喜欢大乒乓球的因素之一吧!可以说我对乒乓球的热爱已经达到了一种痴迷的程度!

每天放学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冲进球馆,认认真真的训练。虽然训练很艰苦,但是我依然在坚持。我坚信:我的付出和我的辛勤的汗水,终会浇灌出茁壮的果实,一次千载难逢的好机会让我碰到了。在的东湖区的乒乓球的比赛中,我以扎实的基本功沉着冷静的心态,赢得了这次女子单打的第二名,我也为此在学习里小有名气。

虽然像男孩的我,从来不会因为玩而落下功课。

从小,爸爸就对我说:“该玩的.时候你就痛痛快快的玩,可到了写作业的时候,你就要一丝不苟的去完成。”铭记爸爸的教诲的我,从来没有一次没写作业。这样我的成绩也排在班上的前茅。每周一,周三,周五下午放学后,我还要去师范大学上英语课。虽然有时埋怨:路太远,作业写到好晚。可是想到爸爸说的话后,我还是像默默无闻的小草“任凭风吹雨打”(指学习的困难)。也正是因为我坚持不懈,所以我饿的成绩就好比“芝麻开花”—节节高。

这就是我,一个有着男孩的性格和脾气的我!你,记住我了吗??

篇17:我相信高一作文

蝴蝶相信自己

才忍受无数的黑暗和磨难

赢得从蛹到蝶的飞跃

把自己的美丽留在人间

百合相信自己

才通过一步步艰辛的努力

开出令世人羡慕的芳姿

散发出令人陶醉的清香

所以,我相信自己

在经历风雨后的挫折后

取得属于我的胜利果实

只因,我相信

篇18:我相信高一作文

从来没有人敢说自己一定行,但我敢,因为我相信自己,相信人定胜天,信念可以战胜一切,

我是个沉默寡言的人,不善表达自己,人生真的很奇怪,眼睛一闭,转眼化作泥土。

相信自己,勇敢的走下去吧。

篇19:我相信高一作文

我相信经过努力成长的种子终会破土;

我相信顽强抵抗风雨的.小草中会长大;

我相信平凡盛开芬芳的花儿终会美丽;

我相信历尽险阻得到的果实一定香甜。

我相信,我相信

相信我们的努力会有回报

我相信,我相信

相信我们的明天绚烂夺目

篇20:我的高一作文

我,15岁。15岁的我,的梦想,15年的收获……漫长而短暂的15年,我学会了许多,但也失去了许多。我似乎失去了一件好重要好重要的东西。它的失去,使我陷入深深的懊恼。它是什么?它在哪里?我还不问道,何时能去寻找,寻我失去的世界。

沉思之春

我总认为春天是沉思的季节,反省的季节。 我带着70分的物理试卷兴冲冲地往家走。物理我一直不好,考试常常“落第”,谁料想这次竟破天荒考了70分。虽说有许多人超过我。但也有一些人在我后面,可谓“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啦。这不,我放学后赶快向母亲报喜讯吗?

屋里静悄悄的。我这才想到,母亲不会这么早就下班的。 但上三年级的妹妹怎么还没回来,不是该放学了吗?我轻轻打开了房门,意外地发现她巳经睡着了,脸上还有驻着亮晶晶的东跗、那是泪痕。我惊奇了,靠近了她。发现她肘压着一张满是泪痕的数学试卷:97分。我惝然了,手不由自主触摸到我那一张70分的试卷。望着妹妹那晶莹的泪珠。

“你不感到羞耻吗?你使是我吗? ”我反问自己,责备自己,“你便是小时好胜的我吗……”

我隐隐约约意识到我失去了一种东西,只是隐隐约约。

灼热之夏

我觉得这个夏天很热很热。

我骑着车于去买冰糕,掏钱吋一个5毛钱硬币调皮地滚进了污水沟。我没有去捡也不想捡。“大哥哥,你的钱! ”当我咬着冰糕就要走时,一个清跪的童音在我耳边响起。扭头一看,一个小男孩,胖乎乎的手上捏着那枚沾满污泥的硬币。 “讨厌。’,我一手将硬币打飞,燈起车子就走。回头看时,那个男孩咬着嘴唇仍站在那里,我突然觉得脸很烫,头上沁出汗珠,虽然我还在吃冰糕。

“你把它丟掉了。” 一个声音说,它是什么?我不知道。

苦闷之秋

我去看录相,但母亲并不知道。

我回家已经很晚,母亲一直在等我吃饭。“怎么今天晚上放学这么晚? ”母亲轻轻地问。“噢,不是,我到同学家里去了。”我想我的回答肯定会引起别人的怀疑,但母亲没有起疑,只是温和地说,“快吃饭吧,饭快凉了。’母亲为什么没起疑,也许我在她的心目中还是小时候诚实的我。可母弗亲你想到没有,你的儿于在刚才竟骗了你呀!是以你的信任而骗了你的!母亲一一

那顿饭我吃得很苦很苦。为什么小学时我那样诚实,而现在却变得这样呢?噢唉,过去拥有它,而现在却没有了它……

我似乎知道它是什么啦!

忏悔之冬

冬天常下雪,冬天路很滑。 这可恶的雪使我将一位老太太撞例在地上,她呻呤着,没有起来,似乎伤到了哪里。我当时就愣了,脑子思想的是: 我得赔钱吗?我搀扶她起来吗? ”在朋友们怂恿下,我仓皇而狼狈地逃离了现场。

晚上我失眠了,邪恶与善良冲突得很厉害。但大错已铸, 因为我当时逃跑了。我想,如果我,很小,就不会跑了。不知道为什么,我又想到小时候,这似乎又是那个“它”有关0。我梦见了上帝,他没有惩罚我,也没有让我下地狱,因为他回答:“你还不算太坏,因为你知适自己失落了很重要的东西!”

找到了什幺

我失落了什么?寻找着什么?我先落的是童心,寻找的'也是童心。我将拭去童心的灰尘,将它的纯真,它的善良,它的诚实永远永远保存着、保存着。

篇21:我的高一作文

我看见了一个人很像你,多么希望不记得你,可是那么清晰的人我又怎么会模糊掉

他说我们曾经见过面?

我听着烟花易冷,音乐重复的节奏充斥忧伤,暗笑是我记性太差,毕竟不是你。

我看着《IT狂人》无法理解那英国幽默,心里悻悻的像看默片一样。我想如果你在身边,绝对就不是这样。

在我的记忆里,你是个很出色的朋友,并且在我的记忆中生根不肯离去,清唱着我点的歌。

许多人背着行囊艰难的跋涉,我用了那么多的时间都只是越走越慢。“顾城在一生在寻找什么?”“他找到光明了吗?”“他一定没有在黑夜中找到自己存在的理由。”越狱(第二季)里那个寻找荷兰的精神病者从高塔上落了下去看见了什么?

我只不过是在寻找你而已。

窗帘外微薄的日光真的就能照亮心里的世界吗?真正的灵魂总是在黑夜才开始苏醒。时间是这样狡猾,又有东西在假装光阴。

水没有退路时,也会形成瀑布,情感也一样。

来到五中那天,汹涌的人群望上去像堵在门前的一堆……这里是个旧街区,残存着被所谓的新时代遗弃。许多的人堆积在这里,在市井中生活着年年月月,仿佛时间从来没有改变他们什么。终于暗暗的街区腐蚀掉坠入此地的光线。

我很清楚不喜欢这里的原因,是这里没有我最想见到的人。你是一个那么谨慎的人,又怎么会丢失重要的人。

篇22:我的高一作文

我的爷爷离开我们已经半年多了。当新年的爆竹声响起的时候,当大家围坐在年夜饭的饭桌前的时候,我们是多么想念爷爷啊!窗台上的水仙花开了,那是爷爷最喜欢的花。每个农历新年,爷爷都会早早就买好了水仙花,把它种在好看的小水盘中,看它们发芽,长大,开花……

今年,妈妈也买回了水仙花,虽然今年的冬天特别冷,可它依然盛开着,房间里常飘动那淡淡的花香,而爷爷已经再也闻不到了!

当医生告诉爸爸,爷爷得的是胰腺癌的时候,爸爸妈妈都惊呆了,他们不敢告诉爷爷奶奶。那段时间,他们回家前总是先在外面哭过之后才打起精神,回家安慰爷爷和奶奶,装做没事的样子。爸爸和妈妈都特别孝敬爷爷和奶奶,天冷了,总是买新的羽绒服、羊毛衫和新鞋子。奶奶常说,爸爸、妈妈给她和爷爷买的衣服一辈子都穿不完。爷爷住医院,爸爸妈妈跟医生说,要用最好的药。邻床的那位爷爷,因为家里没钱给他安那种方便打吊针的针头,吃了很多苦,手都打青了、肿了。而爷爷不必受这样的罪,因为爷爷用的是最先进的针头,埋在皮下,可以尽量免除皮肉之苦。爷爷常常跟病友说,儿子和媳妇真孝顺。为了怕爷爷在医院太闷,爸爸去买了小电视机,让爷爷可以常常看电视。爷爷难受时,爸爸会让爷爷靠在他身上,帮爷爷轻轻地拍背。爸爸妈妈还去了好几次杭州的灵隐寺,为爷爷祈福……

这一切,我都看在眼里,我也在心里为爷爷祈祷。虽然最后病魔还是夺去了爷爷的生命,可爷爷临终时是安详的。不知是不是上天听到了我们的祈祷,爷爷比医生所说的只有三个月时间多活了一年半,而且,至去世都不像其他胰腺癌患者那样痛苦。

爸爸说,爷爷从小就是个孤儿,在伯伯家长大,十一岁只身去上海前,爷爷是个江苏海门乡下的放牛娃。到了上海,举目无亲,爷爷寄人篱下当了学徒工,从早到晚地干活,夜里只能睡在别人的床底下。可是,爷爷认真干活,不怕苦不怕累,还用一点点休息时间自己看报,学习。后来竞去读了中学,高中毕业进而考上了大学,最后成为上海轻工设计院的工程师。

工作上爷爷任劳任怨,在家里,爷爷是好丈夫、好父亲、好爷爷。邻居也常常夸爷爷,当看到孤寡老人不便出门,爷爷总是帮他们买菜、做家务。

爷爷那一代人的经历是我们这代人无法想象的。可是,爷爷的奋斗精神,爷爷对工作的认真,爷爷的刻苦学习,爷爷对家人、对朋友、对邻居的关爱却让我看到了一个正直的人美好的品行。

爷爷在时,我和爸爸、妈妈一样爱爷爷,孝敬爷爷。爷爷走了之后,我会好好孝敬奶奶,也会好好孝敬父母。百善孝为先,我知道,爷爷最后能安详而去,也是因为我们大家对爷爷的爱给了爷爷很大的勇气和安慰。而现在,我看到爸爸、妈妈那样孝顺奶奶,陪奶奶散心、去旅行,我就知道以后应该如何孝敬他们了。

我也知道,对于已经离开我们的爷爷来说,我对爸妈和奶奶的孝敬,也就是对爷爷的孝敬。

爷爷去世后,我转学到了新学校。虽然我在澳门出生,但这是我第一次在这个城市真正扎根,在这里学习和生活。学校的老师、同学都对我很好,我很快习惯了这里的校园生活。我知道,看到我这么快就融入了澳门的生活,爷爷一定会在天国对着我微笑的。

年年春天,我们都会在案上摆上爷爷喜爱的水仙花。爷爷永远是我最敬爱的人,我把对爷爷的爱和想念写下来,希望爷爷能知道,我会努力的!孙女会以学业上的进步来告慰爷爷在天之灵,一定尽最大的努力,争取考上爷爷希望我读的那所大学。爷爷,您安息吧!

篇23:作文 我的高一

她相信,所有的人的终点都将是天堂

----题记

她是一个虔诚的基督徒,每天晚上坐在床上,对着墙壁,口里叽叽咕咕的念着含糊其辞的语言。这是在模糊的岁月里的最初印象,而这幅画面,在很多年后的今天,依然会出现在梦里。我曾以为在我的世界里,她只是一位匆匆而过的路人,殊不知,她留给了我一生的影子。

时间停住,片刻忧怨。

人生啊,一半明媚,一半阴霾。

轻咬笔头,将那些琐碎的记忆串在一起,勾勒处那个夏天的最后的美好。

她,散淡的伏在摇椅上,摇曳着那一份独属于她的安静。我拽住了她的一角,薄薄的面料,散着怡人的清香,我嘟起小嘴,吵着要她陪着我玩。她笑而不语,久久地看着我,我不大高兴,嚷着“奶奶坏,奶奶坏…”,她从摇椅上坐了起来,动作显得有些僵滞,嘴角却依然抿着笑。长长的睫毛隐不下她所有的幸福感。我疑惑地盯这她,不知道她为何而笑,更好奇她为什么总是笑着---做家务的时候的笑着;说那些叽里咕噜的时候笑着…难道她满脸的褶皱都是笑出来的。年少的我,很快忘了这些困惑已久的问题,只有“玩”在大脑里徘徊,当我的要求没有得到满足的时候,便闹着自己出去玩了。只因为孩子对外面那些很多很多无名的夏日小花,很多很多彩色的纸飞机的向往。我选择了在她生命的最后时刻离开了。我依旧记得她是笑着看着我的离开,笑着说“小心点”。阳光带走了她,去了她的天堂。

今日,我站在流年里,思索着那日的天是否下着大雨,不记得我是否曾哭过,只是记得她最后的笑容里说---知足常乐。

人生啊,一半向阳,一半背光。

但终点究是天堂。

流光飞,飞逝,我还是个爱笑的女孩。

篇24:我和书高一作文

我和书高一作文

宁静的午后,我沏好一杯红茶,以最舒适的姿势坐着,几本书摊在桌上,我随手拿起一本开始阅读起来。

这一本厚厚的米黄色的书,名称是《人性的弱点》,作者是美国的戴尔・卡耐基。虽然封面算不上精致,但我却把它当宝贝似的小心地捧着细细品味,寻找人生真谛,感悟生活的哲理,书中每一个小故事都会让我颇有感触。我很是欣赏这本书,就好比我很是欣赏一个人,深深地被他的精神感染着,甚至这本书告诉我的道理,让我认为是所有哲学书中无与伦比,出类拔萃的。

因为书实在太厚,一天也看不完,所以我不得不放下它,又翻开另一本书,这是一本名为《同类》的漫画书,虽说是漫画书,但它却和大多数漫画书不一样。作者夏达用细腻的文笔和朦胧的画风描绘出女生之间那种绯夷所思的.真挚的友情。到最后那句“我的夏天,提前到来了”让人觉得整个故事虽然曲折但那段无限美好的童年时光回忆起来却无限温馨。少女涩涩萌动的年纪和内心情感极致地反映了现实生活中处在花季的女孩的小心思。

看完这本书,我格外感动,因为我也曾憧憬、幻想、烦恼过。

红茶早已喝完,觉得有些疲惫的自己趴在桌上,把头埋进手臂里,闭上双眼,回忆着刚才所看的书的内容。两本完全不一样的书在我心里消之不去,念念不忘,我这时抬起头来,握住一支笔,记录下这样两句话:

“能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了解别人心里想些什么的人,永远不用担心未来。”

“回头看去,青涩或许是另一种甜蜜,残缺或许也是另一种美丽。”

我爱看各种书,对书有着浓厚的情感;我爱喝茶,最喜欢苦苦的红茶;我爱午后,喜欢午后的阳光透过窗子照在身上暖暖的感觉。

同时,我非常渴望自己能拥有一个庭院,微凉的午后坐在枝繁叶茂的大树下看书,品茶,接受心灵的洗礼。

我不小心就这样睡着了,茶杯还未洗,书籍还未收拾好,阳光暖暖的,我歪着头,眯缝着眼,在梦中呓语着:“书……”

篇25:我的高一作文

十年后的我?噢应该是个……对!我应该是个记忆专家。

我会开一家小店,“记忆专家开小店?”你可能会觉得可笑,听我说,我的小店出售的记忆。

这是个充满温馨的小店。一个玻璃橱窗中,是一个个装着各种颜色的记忆的小玻璃瓶。瞧,那粉红的,是个关于硬化的记忆;那深蓝的,是个老渔夫关于大海的记忆;还有那淡黄色的,是……每天,明媚的阳光洒进小店,为每一个记忆镀上一层金黄。

我要把一瓶金黄的记忆卖给一个失去孙子的老奶奶,让他有一个夕阳下拉着小孙子回家的记忆;我要把那瓶翠绿的色的记忆卖给一个盲校的小姑娘,那是个充满生机的春天的记忆,他一定能把那篇《春天》的作文写好;我要把最后一瓶关于母爱的记忆送给常经过店门口的流浪儿,在下雨时,他也许会想起以前下于是老妈总会为他撑起一片无雨的天空。

也许,有着一份看大海的记忆而没有感受过海浪轻轻拍打着你的脚的经历,并不是太完美,但这对一个失去脚的小男孩来说无疑于为他思想插上了翅膀;也许流浪儿想起老妈为他打伞,虽然雨淋着,被冻得发抖,但他的心却是热乎乎的;也许……

我只想把记忆卖给需要帮助的人,绝不卖给那些钱袋里装着大把的钱,却还想得到一个富翁的记忆的人,以为他不需要!

十年后的我,将用心经营这个记忆小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