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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定(精选9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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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给大家分享贵阳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定(精选9篇)精选的范文,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 素材来源网络 编辑:李欢欢。

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贵阳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定,本文共9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贵阳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定

篇1:贵阳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定

贵阳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第三条 市、区、县(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日常工作由同级检察机关承担,所需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

第四条 检察机关承担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具体职责:

(一)研究职务犯罪的原因、特点、规律;

(二)制定预防职务犯罪的制度、对策、措施;

(三)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四)定期组织考核,公布考核结果;

(五)预防职务犯罪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负有以下责任:

(一)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目标管理;

(二)指导、监督下级单位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三)落实整改建议,报告整改情况;

(四)定期向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委员会报告情况;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

金融机构对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大额资金流动、可疑支付交易应当实行监控、预警报告制度。

第六条 检察、审判、监察、审计机关,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一)督促发案单位建立、完善、落实相关制度;

(二)结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开展个案、专项、系统预防工作;

(三)向有关单位通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情况;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第七条 检察、审判、监察、审计机关应当对有关单位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书面方式提出建议、意见。被建议单位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建议、意见内容包括:主要情况、存在问题、具体建议、整改要求和时限。

建议、意见和整改结果,应当书面报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委员会。

第八条 对政府投资的重点建设项目,检察机关应当会同监察、财政、审计、发展和改革行政管理等部门,与建设单位建立联系制度,成立联系协调小组,聘请联络员,采取以下措施,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一)针对项目特点,制定、实施预防制度;

(二)加强项目招投标的监督;

(三)开展警示教育;

(四)实行专家咨询制度;

(五)建立资金拨付登记、跟踪制度,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六)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

第九条 推行乡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集中监管制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乡级人民政府应当指导村民委员会加强以下管理制度:

(一)规范财政专户管理;

(二)完善财务报帐制度;

(三)实行分管、主管负责人资金双签拨付制度;

(四)实行民主理财、监督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等情况;

(五)定期公布帐目。

第十条 建立、实行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活动中的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档案查询制度。

监察机关应当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建立由监察机关立案,并且已经结案的违纪行为档案。

检察机关应当建立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或者经人民法院裁判行贿犯罪的档案。

第十一条 单位和个人查询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档案,应当提供书面申请、单位证明或者身份证件。证明、证件齐全、有效的.,监察、检察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告知查询结果。

第十二条 对国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处理的决定作出后15日内,有关单位应当向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委员会备案。

备案材料包括:违纪、违法人员的基本情况、主要事实、处理情况。

检察、监察机关应当对违纪、违法备案情况进行研究,提出预防措施,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委员会同意后实施。

第十三条 下列人员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退休,应当接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

(二)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干部;

(三)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

审计的方法、内容、程序、处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审计报告抄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委员会。

第十四条 承担干部教育培训任务的机构,应当将预防职务犯罪教育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

第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的,依据《贵州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利用行贿、欺诈、出具虚假报告等手段从事不正当竞争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限制其在一定期限内参与本市相关领域的经济活动。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12月1日起施行。

篇2:海南省预防职务犯罪规定

关于海南省预防职务犯罪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公正、廉洁履行职责,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预防职务犯罪,是指预防贪污贿赂犯罪、渎职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犯罪及其他犯罪的活动。

第三条 预防职务犯罪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原则,实行单位内部预防、职能机关预防和社会预防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 单位内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监察、检察等职能机关依照各自职责,组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第五条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应当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本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法制、纪律、道德教育;

(二)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工作人员录用,人事调动、选拔,重点岗位定期轮换,责任追究等制度;

(四)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每年定期公开财务、财政收支情况;

(五)建立完善重大经济活动决策和执行的监督制约机制,凡属重大经济活动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透明公开,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并依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决定;

(六)纠正违法违纪行为,发现涉嫌职务犯罪的,应当及时报告、移送有关国家机关;

(七)接受有关国家机关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八)履行预防职务犯罪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行政,改革和完善行政管理体制,实行政务公开,依法行使行政许可权。

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依法行使行政执法权,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公开行政执法程序和举报投诉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七条 公安、检察、审判、监狱管理机关应当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办案责任制度,公开工作职责、办案程序和投诉途径等事项,严格执行错案责任追究和国家赔偿、个人责任追偿制度。

第八条 国家工作人员应当自觉接受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和监督,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忠实履行法定职责,公正、高效、廉洁执行职务,不得有贪污、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索取和收受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以及其他利用职权和职务形成的便利条件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担任领导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借录用、选拔工作人员之机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扰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三)违反有关规定,干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国有资产处置和物资采购等重大经济活动;

(四)违反有关规定,擅自决定经济方面的重大问题、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

(五)利用职权参与或者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的经营活动;

(六)利用职权和职务的便利条件,为其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谋取私利;

(七)包庇和纵容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和身边的工作人员进行违法违纪活动;

(八)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九条 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不得有刑讯逼供或其他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行为;不得私自接触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受托人;不得收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受托人礼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得在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受托人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项费用;不得接受由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受托人支付费用的宴请、娱乐、旅游以及其他形式的消费;不得为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受托人指定或者介绍社会中介组织的人员,或者为社会中介组织的人员介绍与其职务有关的业务。

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重点做好以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一)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重大项目建设,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决策,依法公开招标;进行施工招标的,应当事先将有关信息书面告知同级监察机关。

(二)依法公开进行政府采购,并事先将拟采购标的、品牌型号、数量、金额、供应商等有关信息书面告知同级监察、审计机关和价格主管部门。

(三)出让、转让国有资产,应当依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和备案,并由具有相关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出具评估报告,送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后,依法公开招标、拍卖。

(四)出让国有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和采矿权,应当依法公开招标、拍卖。

监察、审计机关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价格等职能部门有权对前款规定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 公立医院、公办学校及其他事业单位采购药品、器械、教学设备和其他物资,符合招标条件的,应当依法公开招标,并事先将拟采购标的、数量、金额、供应商等有关信息书面告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监察机关、价格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 国有企业采购生产原料、设备,应当公开采购程序,建立健全投诉机制,并事先将拟采购标的、数量、金额、供应商等有关信息书面告知本单位的监察部门。

第十三条 国有金融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金融规章制度和各类业务操作规程,完善和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完善贷款、授信、投资等经济活动的科学决策机制和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对内部各项业务的监督检查,预防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

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履行对国有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其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其贷款、授信、投资业务的监管,完善对其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管机制,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

第十四条 审计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其任职期间的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并向有关机关提交审计结果报告。

第十五条 监察、检察机关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可以对有关单位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其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可以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情况,并就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涉及的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

监察、审计机关和司法机关在依法履行职责时,发现有关单位在管理和制度上存在问题的,应当及时提出书面整改建议,并抄送其上级机关或者主管部门。被建议单位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之日起6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反馈建议单位,并报其上级机关或者主管部门。

第十六条 监察、检察机关在履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职责时,需要有关职能机关协助的,有关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七条 监察、审计、检察机关之间应当建立职务犯罪案件信息和预防信息的通报和反馈制度,实现信息共享。

第十八条 本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应当通过听取工作报告、代表视察、执法检查等形式,依法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第十九条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年度考核,应当报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

第二十条 文化、新闻出版、司法行政等部门应当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活动。新闻媒体应当及时宣传报道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依法对国家工作人员履行职务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二十一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权向有关主管部门、单位和监察、审计、检察机关举报和要求处理。有关机关或者单位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举报,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及时处理,并按有关规定将受理、处理情况告知署名举报人。

对举报有功人员,有关机关或者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二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国有产权出让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采矿权招标拍卖、政府采购、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等重大经济活动中,有行贿、欺诈、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处理,并记入其信用档案,依法限制其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参与以上经济活动。

第二十三条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上级机关、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应当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单位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

(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制度不落实,致使发生职务犯罪的;

(二)拒不采纳整改建议进行整改的;

(三)干扰、妨碍或者拒不配合监察、检察等职能机关开展工作的;

(四)干扰、阻碍新闻媒体依法开展舆论监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对新闻工作者进行打击报复的;

(五)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或者不依法保护举报人,致使举报人遭受打击报复的;

(六)对举报不受理、不处理的;

(七)发现本单位人员涉嫌职务犯罪,不查处、不移送或者隐瞒不报的;

(八)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

(九)违反本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四条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因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严重失误、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或者对本单位重大职务犯罪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职。本人不提出辞职的,其上级机关、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或者依法免去其领导职务。

第二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的,由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担任领导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的,由上级机关、主管部门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第九条的,由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给予处分;属于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任命的,有关单位应当向同级选举、任命机关报告,由同级选举、任命机关依照法定程序罢免、决定撤销其职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监察、检察等职能机关不按照本规定履行职责的,由其上级机关对其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

监察、检察等职能机关工作人员不按照本规定履行职责的,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污、索取和收受贿赂、泄露国家秘密的,由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者上级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207月1日起施行。

篇3: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经验交流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经验交流

人口计生局运用风险源点分析控制方法开展预防职务犯罪

我局积极探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新机制,采用风险源点分析控制方法进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一是确定风险源点。

通过召开机关办公会和全体人员会议反复排查,最终确定局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财务科科长岗位为风险源点。这两个岗位是本机关的重点职能科室,负责审核审批再生育以及全县范围内违法超生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

二是排找风险环节。

经过排查,该风险岗位的风险环节主要有13处:

1、在受理过程中,对符合条件的.故意刁难,以各种理由拖延上报或不给上报。对不符合条件的,弄虚作假创造申请条件,协助申请人出具假证明,给予上报。2、在调查过程中,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实情,形成虚假调查报告。3、在审核材料过程中,明知证明、证件虚假或证明、证件不齐全给予办理。4、在发证过程中,故意拖延发放《再生育服务证》。5、在受理过程中,故意刁难,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以各种理由拖延时间上报或不予上报。6、在注销过程中,故意不上报应注销人员。7、向被考核单位泄露相关考核信息,影响考核考评工作公平、公正。8、征收社会抚养费不规范,违反操作程序,滥用行政裁量权,擅自改变计征标准。9、在案件调查取证环节,违反法定程序调查取证,故意遗漏证据,导致案件定性、裁量不准确。10、不向缴费人员出具省统一印制的《山西省社会抚养费收款收据》,不按规定将社会抚养费缴至县财政专户。11、截留、挪用、贪污、私分社会抚养费。12、在查办违法生育案件其他环节中,弄虚作假、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包庇违法生育对象,致使案件不能得到及时、准确查处。13、对发现及举报的问题不登记、不上报,包庇被举报人,影响案件查办。

三、制定控制措施

针对排找出的风险源点和风险环节,我局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了13项措施:

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广度及深度,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咨询指导工作。2、公开办事流程,公开举报电话、公开收费标准,确保工作环节受监督。在村(居)公示栏对拟生育状况、违法生育处理情况、奖励扶助政策规定落实情况等定期公开,生育政策、奖励优惠政策和法律规定的计划生育免费服务以及再生育申请审批程序、病残儿签定程序、奖励扶助金申领程序、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办程序等长期公开。3、严格审查程序和审批制度。实行申报人所在村(居、单位)、镇(街)、县三级审查、县级集体审批制度。4、强化工作责任,严格落实行政问责制。5、强化工作责任,严格落实行政问责制。对工作不负责任、失职渎职、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的工作人员或单位负责人,严格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纪律处分。6、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与各镇(街)人民政府依法签订《征收社会抚养费委托书》,明确委托权限,被委托机关行使权力的期限、范围以及相关法律责任。7、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征收社会抚养费。征收社会抚养费必须有两名以上且其中一名具有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进行,有关人员可以配合征收工作、严禁单独征收社会抚养费。8、征收社会抚养费必须向缴费人开具山西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山西省社会抚养费收款收据》,严禁使用不规范票据,不按标准征收行为。9、征收社会抚养费必须严格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严禁非法关押和打骂、侮辱被征收人及其亲属,严禁扣押或者损坏被征收人及其亲属的财物。10、征收单位建立社会抚养费征缴档案,并定期将征收情况向群众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11、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将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实体性、程序性规定向社会公开,促使违法生育对象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同时自觉抵制违法征收行为。12、严格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13、办案人员要严格遵守办案纪律,严格依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的原则办理、审理案件。

篇4:浅析基层检察院如何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浅析基层检察院如何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东区检察院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实践中不断探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新途径和方法,收到了较好的法律、社会效果。有效防止和减少了职务犯罪。主要做法有五点:

一、领导重视,措施到位

我院党组始终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一把手工程”。特别是去年换届以来,院党组多次组织有关人员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预防工作,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主管副检察长任副组长,党组成员为组员的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各科长为本科室第一责任人,实行层层负责制。将预防职务犯罪任务目标量化分解到每一个干警。对预防工作开展情况,我们还实行了院月评、半年初评、年终总评的动态检查考评机制。及时解决预防工作中的问题,适时总结推广职务犯罪预防的好经验,新方法。7月份又出台了《桥东区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内部协调制度》,该制度共分四章十三条,由总则、案件联络和预防调查、预防宣传和预防咨询、检察建议四部分组成,它对我院反贪、渎职、监所、控申、批捕、起诉、民行等相关科室承担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和具体分工,正式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融入到具体检察业务工作各个环节,形成了以预防科为主,全院各科结合自己的检察业务职能搞预防的.整体预防工作体系。

二、建立机构,在全区形成社会化大预防网络

我院预防工作坚持“依靠党委,结合职能,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服务大局”的预防工作原则,结合检察职能,完善预防机制,规范预防工作,强化预防效果;加大预防网络建设。在区委的领导和区人大监督、区政府、区政协的支持下,先后成立了“桥东区预防职务犯罪指导委员会”,与辖区的工商、税务、金融、医药、电信、商业、司法机关等37个行政执法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还与石家庄北郊监狱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基地。在全区形成了预防网络。我们依托预防网络,启动各系统的预防机构,全方位开展预防工作。机构成立前,金融系统的经济犯罪呈上升趋势,在我院立案侦查的经济案件中,金融系统的职务犯罪案件占了很大比例,我们针对这――特点,及时与银行纪检联系,达成共识,成立了预防金融系统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共同遏制和预防职务犯罪。自成立机,构以来,通过具体的预防措施,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工作,使该系统职务犯罪案件逐年减少并有效地得到控制。再如桥东国税局、地税局近年来受到上级部门的好评,特别是在廉政勤政方面取得的成绩与预防机构发挥的作用是分不开的。金融系统、行政执法部门对检察机关这种未雨绸缪的做法非常欢迎,经常主动到检察机关共商该系统廉政方面的打算和计 划。我们不断总结经验,在实践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一套预防职务犯罪网络,即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以行业预防为支干,以检察机关为纽带,形成纵横交织的预防网络,使点的力量和线上的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变零打碎敲式的预防为整体推进式的预防,收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形式多样开展全方位预防

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紧紧结合检察职能,在加大打击职务犯罪力度的同时,强化预防工作。为此我们发挥检察职能,开展形式多样的全方位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一是立足检察职能、广泛开展了宣教预防。公诉部门以出庭支持公诉为阵地,就案说法,剖析犯罪原因,深挖犯罪根源,对旁听群众进行法制宣传。自侦部门和预防部门紧密结合,坚持“一案一剖析、一案一释法,一案一回访”。控申部门民行等部门制作宣传牌,印发宣传册,到辖区繁华区域开展法制宣传。我们还在辖区南三条市场、彭村居委会设立“法律服务站”,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接受举报,开展法制宣传。去年据不完全统计已提供法律咨询数百人次。我们还有针对性的到有关部门,对重点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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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划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划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划

为贯彻落实《**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在全区逐步建立起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切实推进全区的反腐倡廉建设,逐步减少和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经区党工委研究决定,对-五年规划如下:

一、总体目标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有关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和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相统一的原则,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深化改革创新,强化制约监督,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深化源头治理工作。通过五年努力,初步形成教育系统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基本建立具有系统特点的廉政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干部队伍素质全面提高,政风行风明显改进,腐败现象进一步得到遏制,逐步减少和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为**工业区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推进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

1、加强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等有关反腐倡廉重要论述,学习党章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持科学发展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党性修养和从政道德修养,增强法制和纪律观念,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政治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坚持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2、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把廉政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总体部署,研究制定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实施意见;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结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结合机关文化建设,深化党的纪律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内容、形式和传播手段创新,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形成依法办事、廉洁从政的行业风尚。

3、完善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工作格局。把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列入党工委理论学习内容,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坚持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讲廉政党课制度,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和新任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和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正反面典型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不断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

(二)健全和完善预防职务犯罪制度

1、完善预防职务犯罪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组,明确工作职责,完善相关制度和协调机制;细化领导干部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

2、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完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干部任免和大额资金使用民主决策制度和程序;制定专家咨询、情况通报、社会公示、合法性审查,以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决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制度;建立决策评估、反馈纠偏和决策责任追究等制度。

3、健全和完善监督制度。建立健全领导班子成员相互监督、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等规定;完善领导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等制度。

4、健全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完善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招标投标程序;建立行政权力透明运行的检查、考核和执法过错追究等制度。

5、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和完善**工业区政务公开的指导性意见,制定政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三)强化监督检查

1、监督检查遵守政治纪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检查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遵守党的方针政策,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情况,督促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引导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近期发展和长远发展的关系,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妨碍科学发展、影响社会稳定、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2、监督检查廉洁自律情况。检查党员干部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纠正和处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违反规定插手市场交易活动;违反规定买卖股票和在住房上以权谋私,以及违反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有关规定等行为,促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奉公守法,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

3、监督检查落实党内民主和监督制度情况。检查落实《党内监督条例》情况,落实党员领导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情况,落实党组议事规则、执行民主决策程序,在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重要干部任免和大额资金使用上坚持民主决策情况,以及在干部选拔任用前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等情况,纠正违反党内民主和监督制度的行为。

4、加强对重点部位和环节的监督。加强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招标投标的监督,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和程序,防止发生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

5、监督检查落实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检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任务分解和落实情况,督促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承担起惩防体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范围内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加强对落实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对重视不够、敷衍塞责或存在重大问题的部门和单位,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四)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提高机关效能

1、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进程。清理服务事项,摸清职能底数,编制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制定服务标准和规范;大力推行社会听证、专家咨询、新闻发布和政府网站、电话咨询等形式;加强政务公开的检查和考核,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和权力运行过程依法、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

2、积极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积极开展以依法高效、创建最优发展环境为目标的“机关效能年”活动。通过进行行政许可项目清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加强政务公开等工作,力争在短时间内使机关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履行职能明显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明显改进。

3、深化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深入调查基层服务窗口建设情况,研究制定优质服务窗口标准和深化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指导窗口单位完善设施、改善环境、明确职责、简化程序、规范行为,推行便民利民措施;加强对窗口建设的检查和考核,树立示范窗口,总结推广经验,全面推进基层服务平台建设。

4、大力弘扬艰苦奋斗作风。提倡勤俭节约、精打细算、讲求实效的作风,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制止和纠正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挥霍的不良风气;精简会议和文件,解决好会风文风问题;规范经营性资产管理,严禁设立“小金库”;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控制因公出国(境)考察的规模和人数;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五)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1、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案件。以查处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或利用职权参与和干预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查处以各种手段侵吞国有资产和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中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违法转包分包的案件,查处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2、继续深化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巩固和深化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成果,检查整改措施落实和解决问题情况,严禁利用行政审批审核、项目招标投标,以及事业单位产品开发、商品购销、出版发行等权力搞不正当交易。依法查处商业贿赂行为。总结规律、创新手段、健全制度,完善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3、查处违反公用经费纪律案件。严肃查处滥用职权、违规操作,造成公用经费重大损失和严重社会影响的案件;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专项经费或内外勾结,采取欺诈手段,骗取套取专项经费的案件。

4、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应。加强违纪违法案件剖析,查找易发案件的部位和环节,总结案件特点和规律,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利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依案释纪,引导党员干部吸取教训,引以为鉴,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实现查办案件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相统一。

5、坚持依法依纪办案。坚持严肃执纪、公正执法、文明办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园区所辖各企事业单位、各行政村要深入学习《工作规划》,客观分析预防职务犯罪面临的形势,深刻认识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把握预防职务犯罪五年任务和目标要求,承担起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建设的'政治责任;要正确处理好预防职务犯罪与业务工作的关系,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同业务工作一起部署、落实和检查;(www.fwsIr.com)要把阶段性任务与长远目标结合起来,把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和惩处结合起来,抓好任务分解,明确牵头和协办单位,确定责任人;要建立常态化、规范化的调研工作机制,了解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实施分类指导,形成系统治理、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协调配合

各企事业单位、各行政村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形成党组(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既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成好承担的各项任务,又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确保工作的系统性、协调性和实效性。纪检监察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积极提出建议,协助制定方案,做出具体安排,抓好部署实施和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监督检查

要加强对惩防体系建设年度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总结推广开展工作的好做法和新经验,协调解决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纠正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的现象,跟踪检查整改情况;要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列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范围,作为工作实绩评定和干部奖惩的重要内容,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的,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确保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篇6: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计划

××年,我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贪腐体系实施纲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切实抓好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的自觉性;以丰富的廉政文化活动为载体,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勤政为民、清正廉洁”的良好氛围,从源头上遏制贪腐现象的滋生蔓延,为建立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队伍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加强学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严格落实学习制度,坚持把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反腐倡廉理论教育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学习的重要内容,促使党员干部更好地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廉洁从政。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届×中、中纪委×次全会精神,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贪腐的宣传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领会重要论述,全面理解胡所倡导的“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精神实质;组织学习《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贪腐体系实施纲要》、《科学发展观干部读本》、《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读本》、《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廉政准则》等,增强遵守党章和严格按照党章规范自己言行的自觉性,认真履行职责,正确行使权力;组织学习党的精神,充分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是推动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充分认识保持党的纯洁性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扎实开展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贪腐工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2.进一步深化“恪尽职守、廉洁从政”主题教育。今年的“恪尽职守、廉洁从政”主题教育将赋予新的内涵、新的内容、新的措施,重点在抓教育系统性上下工夫,关键是强化效果狠抓落实。在抓廉政教育上,把廉政教育与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充分统筹起来,坚持思想灌输和启发教育相结合、正面示范和反面警示相结合、传统方法和现代手段相结合。

3.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扎实抓好“五个一活动”。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洁的良好氛围,筑牢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重点开展 “五个一活动”:组织一次警示教育活动,通过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开展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或观看警示教育片,以案说法,以案明纪;推荐精读一本理论和廉政读物,举办廉政演讲、征文比赛以及优秀读书笔记评比,组织大家交流心得、畅谈感受;丰富一批廉政文化宣传阵地,在网站平台上开辟廉政宣传专栏,每周刊登廉政格言,重大节日发送廉政短信,常学习、常提醒;召开一次干部家属助廉座谈会,把廉政教育延伸到家庭、延伸到八小时之外;参与评选一批全省环保系统勤政廉政好干部,组织先进事迹巡回宣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惩防体系

进一步健全有效制约环保行政权力行使的内部防控机制,做到用制度规范从政从业行为、按制度办事、按制度管人、按制度理财,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制度规范就约束到哪里,及时做好制度的废、改、立,完善惩防体系建设。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与环保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形成“一岗双责”的工作格局。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涉及重要决策、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认真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党委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严格执行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完善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和收入申报制度;严格执行廉政谈话制度和诫勉谈话制度,建立健全廉政档案制度;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追究制度。

2.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制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规性文件。完善干部考核考察工作的制度和办法。认真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轮岗交流制度。建立健全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干部推荐、考察、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责任制。完善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

3.建立健全行风监督员制度。按照《××市政风行风监督员聘任和管理办法》,聘请行风监督员,建立健全有关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其作用,推动我局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开展。

4.建立健全督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的工作程序、方式,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建立环保工作人员效能建设情况反馈制度,把效能建设要求体现在环保执法检查、行政审批、各类考核验收(核查)、创建等各个环节,填写《环保工作人员效能建设情况反馈表》。对已发布的内部防控制度执行情况,按照局《行政监察暂行规定》进行效能监察。深入推进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确保权力行使全过程留痕、电子监察全项目覆盖,促进权力既能高效运行又能正确行使。

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构成调整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监察室),具体负责全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配合各处室(单位)开展预防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台帐资料,兼任办公室主任。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范围和绩效管理重要内容,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篇7: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我局××年度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反贪腐工作“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切实加强领导,增强工作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不断强化工作力度,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增强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提高其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加强领导,成立预报职务犯罪领导小组

成立了以为组长,、为副组长,局中层干部为成员的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局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三、预防工作内容

(一)开展教育学习。学习内容:会议精神、十八界×中全会精神、《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普法》以及相关的城管(××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方法:一是采用集中培训和自学相结合的办法。平时根据工作安排组织全体人员集中学,邀请区检察院和区纪委同志上辅导课并开展讨论;二是抓好个人自学;三是组织观看正反典型教育片,开展警示教育。

(二)开展群众满意的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提高预防职务犯罪的“免疫力”,更好地推进机关作风建设。

(三)定期召开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会议。结合中心组学习会、中层干部分析研究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掌握动态,收集信息,商讨有效的预防措施,做好调研分析,形成书面调研报告。

四、加强预防保障措施

(一)加大教育力度,营造预防职务犯罪的浓厚氛围。坚持不懈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在每个机关干部的思想上筑起反腐倡廉、恪尽职守的防火墙,让大家在思想上不想犯法。着重开展纪律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勤政廉政教育及警示教育,让全体机关干部严格执行中纪委的“八不准”,算好“七笔账”,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对待权力,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同时不断开展业务培训教育,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制度是预防职务犯罪的根本性保证,制度的落实是预防职务犯罪的关键,必须要用完善的制度来规范权力。在审批、等各个工作环节上,明确工作标准,健全工作制度,公开行政职权目录、建立审批流程图,从各方面实行规范管理;在行政日常事务管理上从车辆管理,物品采购登记、公务接待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在工作的每个环节上经常进行督查,对查出有不良行为的人及时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对有不良苗头的事及时引导和教育,增强机关人员依法办事、廉洁公正的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更好地行使职权。

五、工作要求

(一)预防职务犯罪与岗位工作实际相结合。预防职务犯罪以防为主,要养成严格依法办事,严格执法程序的良好习惯,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随意性,杜绝徇私枉法和渎职失职情况的发生。

(二)宣传教育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既要教育先行,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又要善抓根本,建章立制,以长效机制来保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规范化。

(三)加强队伍建设,保证各项工作有效开展。提高人员的政治素质,增强每位同志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其次加强法律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人员的法律业务素质,从而保证全年预防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加强监督检查,发挥内外监督的作用。有效发挥督查股的监察作用,加强内部对职务犯罪的防范,强化社会公众的外部监督,实行政务公开和党务公开,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使机关各项制度建设和各种权力运行过程公开化、透明化,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内、外部组织、人员的共同监督,多途径地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篇8: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总结

。结合莆田烟草的实际,我们以实现“三个转变”为切入点,在预防职务犯罪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我局(公司)从1984年组建以来,连续二十五年实现了干部职工零犯罪。连续四届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和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国创建文明单位先进单位,还被评凛为全国文明单位候选单位。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显著,在全省烟草行业年度考评中连年获得高分。

长期以来,我局与市检察院共同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的长效机制。,我局与市检察院就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在全市烟草商业系统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实施意见》,按照实施意见,通过有步骤、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遵纪守法意识,有效地提高了干部职工对职务犯罪特征、危害及如何加以预防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了解和认识,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是,我们也清醒认识到:烟草企业是一个人、财、物高度集中的行业,每年都有近几十亿元的资金在流动。若放松管理,就可能出现漏洞,发生不廉洁的行为。近几年,行业查办的案件,大多数是经济案件,都与钱物有关,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屡有发生,面对复杂的市场经济和社会环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特别是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将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企业走依法经营、规范管理的路子,需要一个良好的内外部环境。特别是在建立和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需要各级检察机关的指导、支持和帮助。多年来,我局在市检察院的大力支持和真诚帮助下,协调共建,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具体汇报如下:

一、立足防范、注重教育,实现由治标向标本兼治的转变

只有坚持抓好教育,预防职务犯罪才能实现由治标向治本的转变。我们坚持从教育入手,努力提高企业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和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在企业内部建立起一道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法规防线,从而增强广了大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意识。

一是扎实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活动。我局与市检察院就联合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坚持每年都制定工作方案,保证教育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实在在成效。活动中,组织干部职工学习预防职务犯罪有关文件,下发《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手册》和《预防职务犯罪资料读本》等学习资料,做到中层及以上干部人手一册;每年都邀请市检察院领导和县区检察院的领导做预防职务犯罪知识讲座和报告,我局连续四年邀请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春明同志主讲,就怎样认识职务犯罪、职务犯罪的特征和危害、如何预防职务犯罪以及职务犯罪的有关法律法规的惩处,并结合莆田的案例深入浅出地进行了讲解,杨副检察长列举了大量的各系统各行业各种职务犯罪的案例,用鲜活的案例、身边的人和事以法说教、以案说教,使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收到了预期效果,干部职反响很好,各单位、各科室都认真组织员工进行座谈讨论,结合本专业和本岗位,查找不足和管理漏洞,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和整改措施,大家一致感到:这种教育形式生动、具体、针对性强、教育面大,有震撼力;同时,坚持每年都组织员工观看警示教育电教片。选择有针对性的《失衡的秤》、《沉重的代价》、《廉内助与贪内助》、《润物细无声――厦门市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巡礼》和《可耻的背叛――闽北少数党政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透视》等电化教育片,组织党员干部收听收看、座谈讨论、写观后感等进行警示教育,几年来我局共组织员工收看了30多部电教片,撰写了400多篇心得体会;在市检察院的大力支持下,和我局组织全体员工前往莆田监狱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听取了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现身说法,接受现场教育。市检察院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教育氛围和环境。通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和听取服刑人员的现身说法,干部职工受到了一次活生生的教育课。这种现场说法,对员工们触动很大,效果很好,是一场最深刻最直接的教育。

二是积极拓展廉政文化建设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教育是基础,活动是载体。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并积极参与廉政文化建设,使各项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通过各种形式多样活动的开展,使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纪法规与廉政文化建设有机结合,提高了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我局在廉政文化建设中主要开展了以下活动:向中层以上干部每人征集一条警句格言;每月利用手机短信形式向全体员工发送一条警句格言;每月编发一期《莆烟清风》反腐倡廉简报;每月向员工推荐一篇廉政文章,帮助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每季度播放一次警示电教片,并组织员工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向每位员工赠送一本廉政记事周历,通过环境示廉,增强员工反腐倡廉的意识。今年我局在全市所有办公电脑上统一安装了廉政文化屏保和廉政背景桌面,要求全体干部职工长期坚持使用,同时注意学习贯彻廉政文化作品中所蕴藏的深刻含义,进一步增强廉洁从政、勤政为民的自律意识。所推行的廉政文化屏保分为三个主题,包括58幅廉政文化作品。内容有严于律已的廉政警句,又有催人奋进的勤政名言,配以优美的画面,寓意深远,发人深省,进一步浓厚了廉政文化氛围,起到春风化雨、潜移默化的教育效果。

三是全面领会法规精神,不断提高自律意识。为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业,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我局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以及中纪委提出的“五不准”和“七个严禁”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并组织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知识测试,促进他们牢记廉洁从业的行为规范,增强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今年为了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廉政勤政工作,组织全区烟草系统干部职工统一签定了《廉洁从业承诺书》,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业的意识。

二、健全制度、从严管理,实现由治理为主向预防为主的转变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以治理为主向预防为主的转变,必须结合企业自身发展的实际,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渗透到企业的各项制度中,通过健全制度,建立一整套科学而实用的预防约束机制。

一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有关要求,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工作目标,层层签定了廉政责任书。根据文件精神,我们制定了相关标准,修改完善了考核细则,并重新制定出了20条的`考核内容及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主体,使得考核内容更加全面,更加切合公司实际,更加利于责任制的落实。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在推进本单位依法经营、规范管理、规范服务的同时,通过法律咨询、开展“检企共建”活动、进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研讨等形式,健全完善了企业的各项制度。先后围绕中纪委提出的“五不准”、“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七个严禁”等规定,建立健全了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和民主监督等方面的制度,

总结

制定了《党组议事规则》、《领导干部戒免谈话制度的暂行办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暂行办法》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为了强化对人、财、物的管理,还制定了《预算管理制度》、《采购与付款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办法》、《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和《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完善了民主管理、企务公开制度,企业的重大决策、大额资金使用、重要工程项目的立项要通过职代会民主讨论通过,领导班子集体决定,给职工群众以充分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方面,做到了工作有要求、行为有规范、考核有标准、处理有依据。通过开展廉洁自律工作,使广大党员干部认识到廉洁自律的重要性,自觉做到政治上清醒、工作上进取、经济上干净、生活上自律。

三是实行集中采购制度,杜绝“暗箱操作”,规范招投标工作。物资材料采购是企业资金支出的重要渠道,乱采乱购现象不仅会给企业造成巨额资金流失,而且还成了少数干部违法犯罪的“导火索”。为了强化采购控制,规范采购行为,我局相继制定了《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暂行规定》、《低值易耗品和办公用品管理规定》、《物品采购管理办法》、《合同审核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物资采购和工程投资项目监督管理遵循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分组负责的原则,实施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监督;企业内部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及时对物资采购和工程投资项目的准备阶段、招标活动、后续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物资采购和工程投资项目适时向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对市局(公司)所有招标、比价采购等项目的运作,班子成员坚持做到不打招呼、不批条子、不参与具体运作,不参与评标活动。纪检监察、财务、审计等部门全程参与过程监督,坚决堵住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既节约了资金,又保护了干部,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从而在物资采购和招投标领域有效地预防了职务犯罪的发生。

四是完善干部管理和使用制度。制定了《干部管理制度》。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用人方针,从制度上保证干部选拔使用严格执行民主推荐、公开选拔、组织考察、竞争上岗、民主测评、任前公示等选拔任用干部程序。,我局通过公开竞聘选拔任用了3个副科级干部。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知识测试、竞聘演说、民主测评、组织考核、党组任命等各个环节,确保每个程序的环环相扣,严谨周密。最后根据每个岗位综合得分第一名,选拔任用了3名副科级干部,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督,实现由事后查处向事前监督的转变

腐败的本质是权力的滥用,要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监督是从源头上加强预防腐败工作的有效途径,能够防“病”于未发,防患于未然。针对企业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我们十分注重建立完善各类监督制约机制,实现由事后查处向事前监督的转变。努力构建“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行业内部管理监督体系。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着力于建立“不能腐败”的防范机制、“不愿腐败”的自律机制、“不敢腐败”的惩治机制和“不需腐败”的保障机制,促进行业内部管理监督持续深入开展。

一是创新监督体制。成立监督委员会,完善监督委员会职能,建立现代烟草企业母子公司监管体系。,市局监督委员会派出监督检查组,围绕市、县局领导班子民主决策执行情况、工程建设项目、干部选拔任用情况以及企业资金内部控制情况等内容,对全区烟草系统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认真的分析归类,提出10条整改意见,并下发整改通知书责成整改。今年,监委会进一步完善议事、巡视、监察、反馈、督办、问责等各项工作机制,在牵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的同时,发挥好组织和协调功能。整合监督资源,搜集、整理、分析各职能部门提供的监督检查材料,协作互动,形成合力,增强监督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实效性。利用信息技术,提高监督手段的现代化。在健全实体性制度的同时,对制度执行的程序进行设计,应用信息手段加以监控。加强对资产使用、卷烟经营、专卖执法等重点环节的在线监督。

二是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卷烟经营环节的的监督,重点监督省外烟的进入、退出,卷烟市场促销,紧俏烟的货源分配等;加强专卖管理监督,重点监督依法办案情况、市场促销监督情况、专卖经费使用管理,特别是要防止打假工作中的内外勾结行为;加强对干部任用情况的监督。各级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能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全程参与干部考察工作,对干部选拔任用考察实行全过程的监督;加强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严格执行项目立项审批相关制度。抓好工程设计的概算评估,强化对工程建设的现场管理监督,防止发生工程材料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等问题;加强对行业资金管理的监督。利用现代信息手段,抓好资金帐户管理、资金支付管理,从而实现信息真实、痕迹运行、实时报警、程序控制、银企互联的行业资金监管模式。加强大宗物资采购的的监督。企业大宗物资采购、办公用品采购、信息化硬件采购、软件招标都实行阳光操作,公开招标,痕迹管理。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我局以抓好国家局党组《关于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意见》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规范。切实抓好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坚持定期对各级领导班子进行考核,全面了解掌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工作情况,发现干部的缺点毛病及时指出,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解决,最大程度地减少和避免腐败行为发生。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

三是强化监督手段。健全党组和领导班子工作规则和议事程序,充分发挥投资、薪酬、预算委员会的作用,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提高领导班子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水平。加强职工民主监督。积极推进企务公开制度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证广大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每季度对企业专卖办案处罚、业务招待费使用、劳动人事用工、薪酬福利分配、车辆修理费用、行车油耗情况、物资采购比质比价情况等18项工作内容都给予了详细的公布。企业在重大决策、决定、领导班子自身建设、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干部人事任免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企业发展大局方面的问题,均通过公开栏、局域网以及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进行公布,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有效降低人为因素的影响,确保各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实行阳光操作。加强对企业法人代表的审计监督,切实保证每两年对法人代表进行一次经济责任审计,对法人代表要做到“凡提必审,离任必审”。在抓好财务收支审计的同时,拓宽审计内容,对重大投资、预算管理、经济效益、工程项目进行全面审计。特别是加大对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力度,发现重大违纪违法线索必须及时报告。年终开展监督考核,对各级领导班子及主要领导遵守法规纪律,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业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保障党员民主权力。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构在同级监督工作中的作用,拓宽权力运行的监督渠道,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多年来,“检企共建”预防职务犯罪活动,推动了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有效地预防了职务犯罪,促进了企业的规范管理和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促进企业发展的有效途径。今后,我们将会同市检察院,进一步研究和探索深化“检企共建”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思路,研究和探索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规律,在谋求企业发展,实施依法经营,规范管理、规范服务工作中,努力寻求更多的法律支持和帮助,进一步发挥教育、制度、监督作用,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长效机制,努力推动“检企共建”预防职务犯罪活动再上一个新台阶。

在此,请允许我代表莆田市烟草专卖局党组、纪检监察部门对各级检察机关和兄弟单位多年来对我局(公司)改革发展和纪检监察工作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表示诚挚的谢意。

篇9: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对策

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对策

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对策

预防职务犯罪作为对职务犯罪的事先防备,是一项广泛性的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它要解决的是与经济、政治、社会关系最为密切的职务犯罪问题,因此也就客观决定了这项工作必然要受制于整个社会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乃至司法体制的改革进程。对检察机关这一专业部门的职务犯罪预防来说,这项工作更关涉到深层次的检察改革。党的十六大要求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按照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的要求,完善司法机关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和管理制度,因此,从一定意义上来说,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新时期开拓检察工作新局面的必然选择,也可以这样认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开展的好坏,对检察机关能否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是一个重要的衡量尺度。

解决预防职务犯罪现存问题的对策总结最近有报道说,“美国中央情报局的工作重点有了转变,由原来的调查犯罪,改为现在的预防恐怖犯罪”,这实际上是战略上的重要改变,这给我们的启示是:一定要把预防职务犯罪放在最主要的位置上来,整合反腐机构、合理分工,广泛发动社会力量、民间组织参与反腐,同时进一步加强国际间的反腐合作。现在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虽然有一些相应的对策已经提出,但还有必要最后系统地总结一下。

(一)实行依法预防,改革创新体制机制法律的统治而非人的统治,是一切法治国家的灵魂和原则。在依法治国的社会进程当中,职务犯罪预防必须是依法预防,通过法律(也只能通过法律)明确职务犯罪预防主体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而且必须用法律的方式将职务犯罪预防的过程、内容和程序具体细化,否则,仅有原则性规定的法律预防不是法治意义上的预防。在实行依法预防的同时,又必须创新体制机制,应当构筑在党委领导、法律授权下,以预防职务犯罪专业机构(如检察机关)为第一主体地位的社会化系统预防。具体地说,检察机关通过党委领导、法律授权的方式获得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组织实施权,充分调动社会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利用有效的法律资源,通过专业的法律预防程序,贯彻“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障,监督是关键”的方针,采取以法律监督为主的多种监督手段,进一步丰富检察权的内涵,多渠道地构筑社会化预防系统。

(二)采取积极措施从根本上提高专业预防机构的预防能力毋庸置疑,预防职权和预防能力两者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专业预防机构虽然享有法律赋予的预防职权,但欲求得理想的预防效果还必须具备相应的预防能力(这至少又受制于预防队伍的整体素质以及有效的预防手段两个因素)。以检察机关这一专业预防机构为例,可以采取拓展检察建议外延的方法来提高预防能力,即由单纯的“被动型建议”发展为主动和被动相结合的“双向”检察建议方式。具体地说,由于现有的检察建议只能是通过查办案件或者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发现单位存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漏洞时才依法发出,这就致使其客观上存在被动性缺陷。因此,检察机关应当主动审查各预防对象的工作常规及程序,找出可能导致职务犯罪发生的漏洞,并建议改善方法,以检察建议的形式发出。检察机关在主动审查之前,各预防对象有义务向检察机关汇报单位的年度预防职务犯罪计划,在扩大职工民主参与的基础上,自己找出本单位容易导致腐败问题发生的环节和相应的预防对策,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

(三)深入进行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和司法体制改革,尤其是检察改革职务犯罪预防的许多方面,尤其是制度设计方面,与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乃至司法体制改革相关联,脱离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与司法体制改革的现实状况,一味追求职务犯罪预防的`效果是不切实际的。比如政治体制改革中的建立健全政府责任体系;经济体制改革中的社会分配制度改革、国有资产的管理模式改革,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应当完全撤销国有企业及其负责人的行政级别建制;司法体制改革中的司法权独立;检察改革中法律监督权的发展以及检察权的重构等等,所有这些内容都直接或者间接地影响职务犯罪预防的深入开展,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发展关系深层次的检察改革。

(四)在当前的集中治理商业贿赂活动中,我们预防部门必须做到四个“统一”,即: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上来,统一到落实高检院具体部署上来,统一到惩防并举、服务大局的司法理念上来,统一到锲而不舍,务求实效,推进预防工作新发展的目标。在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完善的过程中,商业贿赂将始终是我们必须面对和需要着力解决的社会顽症。立足当前我们所处的社会历史阶段以及预防工作面临的现实,考量预防工作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志,首先就是看发现问题的多少,发现问题能力的大小,这是预防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其次是看分析、研究问题水平的高低,这是预防工作的重要环节;最终要看解决问题的效果如何。商业贿赂犯罪问题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需要全社会的齐抓共管,需要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社会的进步逐步得到解决。因此,衡量预防工作的成效,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看我们发现问题的多少。检察机关的预防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研究制定整套的预防制度和措施,把检察廉政共建、法制宣传、案前制约、案后监督等预防措施配套完善,检察机关既要结合办案主动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又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积极参加党委、政府、人大等有关部门组织的职务犯罪社会预防活动,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