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蕴与十二因缘之关系及其哲学意义论文(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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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蕴与十二因缘之关系及其哲学意义论文(精选4篇)
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五蕴与十二因缘之关系及其哲学意义论文,本文共4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五蕴与十二因缘之关系及其哲学意义论文
五蕴与十二因缘之关系及其哲学意义论文
关键词:佛教;哲学;五蕴;十二因缘;关系
摘要:作为佛教哲学基础理论的“五蕴”说和“十二因缘”说之间是具有逻辑结构的对应关联的,但并不是在同一层次上的一一对应。五蕴是十二因缘的十二支的共同基础。它们之间具有源流的关系,即五蕴是比十二因缘更原始的理论。从五蕴到十二因缘的传承不是一种直线的发展,而是发生了从朴素存在论向精致人生论的根本视角转换。
On the Relation Between Pa?caskandha and Dvādasāngpratītyasamutpāda
And its Philosophical Meanings
Key words: Buddhism, philosophy, Pa?caskandha, Dvādasāng-pratītyasamutpāda, Relation
Abstract: There is some corresponding link of logical structure, but not the relation of correspondence one by one at the same level, between Pa?caskandha and Dvadasang-pratityasamutpada, both of which is the fundamental theory of Buddhist philosophy. As the source, Pa?caskandha is a theory more primeval than Dvadasang-pratityasamutpada as the cource. Each branch of Dvadasang-pratityasamutpada takes Pa?caskandha as its fundamation. The development from Pa?caskandha to Dvadasang-pratityasamutpada was not a straight line. The essential turn of visual angle from naive ontology to profound theory on life had took place.
如果不理解作为世界三大宗教之一、中国传统文化三大支柱之一的佛教,就既不可能全面理解世界文化,也不可能透彻理解中国文化。这里首先要求的是理解佛教的“五蕴”说和“十二因缘”说,因为它们构成了全部佛学的基础理论。但是迄今为止,我们对五蕴和十二因缘各自的宗教哲学意义、尤其是这两套理论之间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都还不是十分清楚。这里所说的“关系”既指它们之间的共时的逻辑关系,亦即两者是否在同一层次上一一对应的问题;也指两者之间的历时的启承关系,亦即孰先孰后的问题。
这里的分析将从“佛教哲学-宗教哲学-哲学”的.角度入手,因为五蕴说和十二因缘说都属于“佛教哲学”这个理论层面。佛学较之其它宗教理论的特点之一,在于哲学理性思维的特别发达,因为它之追求解脱的道路,乃在于“佛”(Buddha)即“觉”或者“觉悟”。如果说基督教是“因信称义”的,那么佛教就是“因觉称义”的:真正的佛教并不是“信仰了才能理解”,而恰恰是“理解了才能信仰”。[1]而需要理解或“觉悟”的,正是佛教“哲学”告诉人们的东西。
[1] [2] [3] [4] [5] [6]
篇2:五蕴与十二因缘之关系及其哲学意义
五蕴与十二因缘之关系及其哲学意义
五蕴与十二因缘之关系及其哲学意义发布时间: -12-3 作者:黄玉顺
关键词:佛教;哲学;五蕴;十二因缘;关系
摘要:作为佛教哲学基础理论的“五蕴”说和“十二因缘”说之间是具有逻辑结构的对应关联的,但并不是在同一层次上的一一对应。五蕴是十二因缘的十二支的共同基础。它们之间具有源流的关系,即五蕴是比十二因缘更原始的理论。从五蕴到十二因缘的传承不是一种直线的发展,而是发生了从朴素存在论向精致人生论的根本视角转换。
On the Relation Between Pa?caskandha and Dvādasāngpratītyasamutpāda
And its Philosophical Meanings
Key words: Buddhism, philosophy, Pa?caskandha, Dvādasāng-pratītyasamutpāda, Relation
Abstract: There is some corresponding link of logical structure, but not the relation of correspondence one by one at the same level, between Pa?caskandha and Dvadasang-pratityasamutpada, both of which is the fundamental theory of Buddhist philosophy. As the source, Pa?caskandha is a theory more primeval than Dvadasang-pratityasamutpada as the cource. Each branch of Dvadasang-pratityasamutpada takes Pa?caskandha as its fundamation. The development from Pa?caskandha to Dvadasang-pratityasamutpada was not a straight line. The essential turn of visual angle from naive ontology to profound theory on life had took place.
如果不理解作为世界三大宗教之一、中国传统文化三大支柱之一的佛教,就既不可能全面理解世界文化,也不可能透彻理解中国文化。这里首先要求的是理解佛教的“五蕴”说和“十二因缘”说,因为它们构成了全部佛学的基础理论。但是迄今为止,我们对五蕴和十二因缘各自的宗教哲学意义、尤其是这两套理论之间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都还不是十分清楚。这里所说的“关系”既指它们之间的共时的逻辑关系,亦即两者是否在同一层次上一一对应的问题;也指两者之间的历时的启承关系,亦即孰先孰后的问题。
这里的分析将从“佛教哲学-宗教哲学-哲学”的角度入手,因为五蕴说和十二因缘说都属于“佛教哲学”这个理论层面。佛学较之其它宗教理论的特点之一,在于哲学理性思维的特别发达,因为它之追求解脱的道路,乃在于“佛”(Buddha)即“觉”或者“觉悟”。如果说基督教是“因信称义”的,那么佛教就是“因觉称义”的:真正的佛教并不是“信仰了才能理解”,而恰恰是“理解了才能信仰”。[1]而需要理解或“觉悟”的,正是佛教“哲学”告诉人们的东西。
我们的研究结果(参见下表)[2]表明,五蕴说和十二因缘说之间的关系是复杂的。它们之间具有逻辑结构的关联,但是并非在同一层次上的一一对应。实际上,五蕴是十二因缘中各支的共同基础。它们之间具有源流的关系,即五蕴是比十二因缘更原始的理论。从五蕴到十二因缘的传承不是一种直线的发展,而是发生了视角的某种根本转换。
五蕴(Pa?caskandha)又译“五阴”、“五众”,是指的一切现象作为“积聚”结果的五种类别,这种积聚构成了万事万物、尤其是“我”或“人”。五蕴把一切现象归结为“名色”的积聚集合的结果,以说明事物现象作为“名色”本身是没有自性的。这种观念类似于马赫(Ernst Mach)“物是感觉的复合体”的说法;但是五蕴把复合体或集合体分为五类,即色(略相当于物质现象)、受、想、行、识(略相当于精神现象),这与马赫不同。十二因缘(Dvādasāngpratītyasamutpāda)则进一步把一切现象归结为“痴”或“无明”,即未能觉悟,这又跟马赫的把一切都归结为“感觉”不同。十二因缘意在说明世俗 事物的缘生轮回,划分为“三世二重因果”,共含“十二支”,如下:
过去二因:无明→行
L
&
nbsp; 现在五果: 识→名色→六入→触→受
L
现在三因: 爱→取→有
L
未来二果: 生→老死
三世之间乃是二重因果关系,三世内部则是线性因果关系;总起来看,则是一个因果链条。此所谓“因果”并不是逻辑学意义上的,而是发生学意义上的,亦即所谓“缘生”或者“缘起”(Pratityasamutpāda):一切现象的产生、变化,都不是自有自足的,而是一定原因、条件的结果。这就是《杂阿含经》卷十二所讲的:“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这与中国哲学的“自然”(自己如此)观念大异其趣。
即便仅仅从名目看,五蕴和十二因缘之间也是具有明显的对应性的:如“色蕴”与“名色支”、“受蕴”与“受支”、“行蕴”与“行支”、“识蕴”与“识支”;研究表明,“想蕴”与“痴支”或“无明支”也是对应的。这种对应性表明了两者之间是具有某种传承关系的。但是问题并非如此简单,如果从三世轮回的角度来看,这两套理论之间又显然具有某种非对应性,因而具有不同的哲学意义。具体分析如下:
1.“色蕴”与“名色支”
所谓“名色”(Nāmarūpa)是“名”(Nāman)和“色”(Rūpa)的连称,一般认为指一切精神现象(名)和物质现象(色),而在人则指心(名)与身(色)。十二因缘中的名色支与五蕴中的色蕴是明显地具有对应关系的:“名色”包含着“名”与“色”两方面,其中“色”对应于“色蕴”,“名”对应于“无色四蕴”(受想行识)。《俱舍论》卷五说:“‘名’谓作想,如说色、声、香、味等想”,都是主观的;卷十又说:“无色四蕴何故称‘名’?”因它们都是内心主观的东西而“相隐难知”,“随所立名,根境势力于义转变,故说为‘名’。”可见无论是色蕴还是名色支,“色”都是指的人或我的根和境本身,“名”都是指的“根境势力于义转变”“随所立名”的主观“作想”。
但是五蕴中的色蕴与十二因缘中的名色支显然并不是完全对应的。(1)名色支不仅涉及“色”,还涉及“名”,亦即包含了五蕴的“无色四蕴”(受、想、行、识)。如《大乘义章》卷四说:“以‘名’宣说无色四阴,故说为‘名’。”这里,十二因缘的“名色”似乎已经包括了全部的五蕴;但实际上十二因缘既有“名色支”,也有“受支”、“行支”和“识支”,可见五蕴之“名”(受想行识)并不等于名色支中“名色”之“名”。这里问题的关键在于,两者并非处在同一层次的概念:下文的分析将进一步说明,不仅是名色支,十二因缘的几乎每一支都蕴涵着五蕴;换句话说,五蕴乃是十二因缘中十二支的共同基础(参见下图)。
无明→ 行→ 识→ 名色→ 六入→ 触→ 受→ 爱→ 取→ 有→ 生→ 老死
| |
. ∧ ∧ ∧ ∧ .
色 | 受 | 想 | 行 | 识
我们仅仅根据这一点也可以断定,十二因缘理论是由五蕴理论发展而来的。(2)色蕴作为五蕴之首,遥遥地排在识蕴之前;而十二因缘的名色支,直接地排在识支之后。这是因为识支乃是今世八支的总因,而识蕴则只是并列的五蕴之一。十二因缘的排列是有因果意义的,而五蕴的排列顺序则并无因果意义:五蕴之间并不是因果关系,五蕴与现象之间才是因果关系。(3)十二因缘之名色支是指人生的第一阶段,亦即“结生”于母胎的一刹那而“有身”,此时身(色)、心(名)得到初步发育;此后身心才得到进一步的发展,而有人生的其他各个阶段。由此可见,十二因缘说是典型的人生哲学。而五蕴说则不然,它更具有一般存在论的意义。但这种“存在论”(Ontology)还是一种非常朴素的理论,类似于古希腊哲学初期的那种自然哲学,即基本上是一种“宇宙论”(Cosmology)性质的东西,意在说明一切存在现象的本原乃是“名色”的“积聚”;它对“色”的理解还带有朴素唯物主义的色彩,即理解为“地水火风”;它虽然根本目的还是为了说明人生,但其人生观乃是建立在朴素的自然哲学宇宙论的基础上的。而十二因缘说则是直接说明人生的,而无意于说明自然现象的本原。
这里有一个问题需要讨论:即便在五蕴说中,“色”也并不完全等于“物质”概念。固然,色蕴属于与“心法”相对的“色法”,可以说大致相当于物质现象,所以《百法明门论忠疏》说:“质碍名‘色’。”质碍就是具有不可入性的事物,这相当于物质概念。但是“色”只能说“略相当于”物质概念而已,严格说来,佛教哲学一开始就没有真正的“物质”概念:(1)《俱舍论》卷一说:“变、碍故名为‘色’。”具有“变”的性质的事物决不仅仅是物质。又说:“色者,唯五根、五境及无表。”五根指眼耳鼻舌身,这是人体的感觉器官,似乎类似物质范畴(准确说是生理范畴);但五境则是指的色声香味触五种感觉对象,这种对象乃是心理对象,类似于康德所谓“现象界”,亦即并不是客观实在的“物自身”。尤其是其中的“无表色”(Avij?āpti),乃指身、口发动的善、恶二业,这是一种不能表现于外的内在现象;它是与“五境”一样性质的东西,为“六境”之一。(2)归根结底,根据佛教哲学的根本原则,“色”本身,包括五根、五境、无表,甚至包括“四大”(地水火风),也都是“缘起性空”的;换句话说,“色”本身毕竟只是一种“蕴”,亦即积聚缘起的东西,此即所谓“五蕴皆空”、“色即是空 ”。[3]康德虽然讲“现象界”,毕竟还设定了“物自身”;佛教哲学则是既讲“人无我”、也讲“法无我”的。佛教哲学的根本要义就在于证明“一切唯心”,并以此说明解脱也是“唯是一心”的问题。不过,五蕴和十二因缘对于“色”的理解程度还是有所区别的:十二因缘之“名色”更具心理性,亦即在佛教哲理上更为彻底;而五蕴之“色”更近物质性,即更具有早期朴素自然哲学的性质。
2.“受蕴”与“受支”
五蕴的受蕴和十二因缘的受支也具有明显的对应关系。“受”(Vedanā)本义是“领纳”,即对现象的主观感受。受蕴和受支都是对这样一类现象的解释:它们只不过是痛痒、苦乐、忧喜、好恶之类情绪感受的积聚。感受的对象即“境”分为顺境、违境(逆境)、俱非境(非顺非逆),《大乘百法明门论忠疏》说:“受谓领纳顺、违、俱非境相为性,起爱为业,能起离、合、二非欲故。”亦即“受”所生起的一类现象爱欲分为三类:离欲(远离逆境)、合欲(追求顺境)及“二非”欲。另一种说法,“受”也分三类,即苦、乐和不苦不乐。《俱舍论》卷一说:“受蕴谓三领纳随触,即乐及苦、不苦不乐。此复分别成六受身,谓眼触所生受、乃至意触所生受。”这类“境”所生现象之“性”非实,不过是“受”即“领纳”的结果。这是因为“境”本身就是非实的,所以对“境”之“受”即主观感受也是非实的。境分六境,即指色、声、香、味、触、法六种感知对象;又称“六尘”,即如尘埃一样的染污;又称“六妄”,即是虚妄的。尤其是六境中的“法”,泛指一切认识对象,也都是虚幻不实的,如《俱舍论》卷二所说:“十八界中,色等五界如其次第,眼等五识各一所识,又总皆是意识所识。”“受”作为对“境? 钡闹鞴鄹惺苁欠鞘档模?庠谖逶毯褪??蛟凳且恢碌模??簟靶乃?狈冻搿?/P>
但是十二因缘的受支与五蕴的受蕴并不是同一层次的概念,亦即不是完全对应的。(1)受支是承接“识”“名色”“六处”“触”等而来的,大致属于心理现象;受蕴则直接承继色蕴,这多少具有早期哲学朴素的唯物反映论的色彩。这再次表明五蕴是较早的朴素理论。(2)就其具体涵义来看,十二因缘的六入、触、受三支,实际上都跟五蕴的受蕴有某种意义关联:“受”指生理、心理、伦理方面的情绪感受;“触”是产生这种感受的前提,即身心与物境的接触,“令心、心所触境为性,受、想、思等所依为业”[4] ;“六入”则又是“触”的前提,即指感触器官“六根”。(3)受支是今世“现在果”之一,它又引生作为“现在因”之首的“爱”。而受蕴则是由想蕴承接的(其实这种排列顺序并无实质意义);而与想蕴大约对应的痴支却属于前世“过去因”,涉及现在、过去两世。这再次说明五蕴和十二支并不是同一层次的概念。(4)受支是由触支直接引生的,即是“六触”的结果。触支(幼年)引生受支(童年),受支引生爱支(青年),这是关于人生阶段的因果序列,涉及时间范畴;而受蕴则不然,它并不是一个人生哲学的时间范畴。下文还将说明,五蕴之间并无十二因缘那样的发生学的时间观意义。< /P>
3.“想蕴”与“痴支”
五蕴的想蕴在十二因缘中虽然没有明显的对应分支,但实际上可以讨论如下:
想蕴略相当于心理范畴的“认知”,包括感觉、知觉、表象、概念、语言等等。想(Samj?ā)谓“于境取像”,如《百法明门论忠疏》所说:“‘想’谓于境取像为性,施设种种名言为业;谓要安立境分各相,方能随起种种名言。”这是纯粹认识论(狭义)的解释。另一种解释则涉及价值论,例如《俱舍论》卷一说:“想蕴谓能取像为体,即能执取青黄、长短、男女、怨亲、苦乐等相。”其中“青黄、长短、男女”属于认知范畴,然而“怨亲、苦乐”属于意向范畴。那么,这两种说法哪一种正确呢?我们不妨回顾上文:那里的受蕴也谈及“苦乐”,这里的想蕴也谈及“苦乐”,这两种“苦乐”的意义肯定是不同的。仔细分析不难看出,前者是说的“苦乐”感受本身,是属于意向心理范畴的;这里所说的“苦乐”则是指被“执取”为“相”的,亦即是对苦乐的认识,而非苦乐本身,所以是属于认知心理范畴的。
现在把五蕴的想蕴跟十二因缘中的各支相比较,有没有对应者?显然,我们可以采取两条标准加以衡量:一是采取上面论证了的“纯粹认知”这个尺度;二是它不能与五蕴中既有的任何一个“蕴”重复,亦即不可能是行支、名色支、受支或识支。除此以外,我们就可以用逐一排除的办法解决问题。第一支“痴”意为“无明”,显而易见与“想”是有关系的,《大乘起信论》说:“以一切法本来唯心,实无于念;而有妄心,不觉起念,见诸境界,故说‘无明’”;“当知世界一切境界,皆依众生无明妄心而得住持。”这就是说,“诸境界”“一切法”都是“妄心”“起念”的结果,亦即错误认识的结果,也就是“想”的“于境取像为性”的结果。《成唯识论》卷六也说:“云何为‘痴’?于诸理事迷为性。”
至于其余各支,第五支“六入”或“六处”,《俱舍论》卷九说:“如是名色渐至成熟时,具眼等根,说为六处。”意即胎儿将生之时、眼等感觉器官分化成熟。这显然还谈不上什么“认知”,因而与“想”无关。第六支“触”,《俱舍论》卷十说:“谓根、境、识三和合故,有别,触生。”这似乎是属于认知问题的了;但是《百法明门论忠疏》说:“‘触’谓三和、分别、变异,令心、心所触境为性,受、想、思等所依为业。”既然这里明确把“触”列为“想”之“业”,它当然就不是“想”本身了。第八支“爱”、第九支“取”,显而易见地与作为认知范畴的“想”无关,因为爱欲和贪欲、追求和执取都是意向心理范畴(情感、意志)。第十支“有”其实是对作为“现在因”的“爱”和“取”的总括,其着眼点在于说明它是招致后世果报的原因,《俱舍论》卷九说:“由取为缘,积集种种招后有业,说名为‘有’。”至于第十一支“生”和第十二支“老死”,更显然与认知之“想”无关了,因为生死问题本身根本不是认识问题,而是生命存在本身的问题。
于是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五蕴的想蕴是与十二因缘的痴支对应的。想是痴想,而痴是想之痴,亦即“无明”。
五蕴的想蕴和十二因缘的痴支虽然大致具有这种对应关系,但也不属于同一层次的概念。(1)想蕴仅仅是对一类现象的原因的说明,在五蕴中并不具有特别的意义;而痴支则是对人生的一切“苦”的总根源的说明,在十二因缘中具有决定一切的根本意义。《成唯识论》卷六:“云何为痴?……一切杂染所依为业。”《大乘起信论》说:“当知世界一切境界皆依众生无明妄心而得住持。”换句话说,整个的十二因缘其实就是痴支的展开化、具体化,具体来说就是时间化、轮回化。可见十二因缘是比五蕴更为成熟的理论,更能彻底地体现佛教哲学的精神实质。(2)十二因缘的痴支既是总根源,就不是由某支所缘生的(本文最后还将说明,这是佛教哲学存在的一个问题);而五蕴的排列顺序如果是有意义的(作者认为这种排列并无实质意义),那么想蕴就是由受蕴缘生的,这就等于是说人生的感触引生了人生的认识。我们说痴支或无明支更为彻底地体现了佛教哲学的精神,在于它
把不得解脱的最终原因归结为无明,而把得到解脱最终归结为“明”即“佛”(觉悟)。(3)在十二因缘中,受支是现在果,痴支是过去因,这不仅涉及不同于五蕴的两世,而且其顺序也是跟五蕴正好相反的。这似乎也再次说明,早期佛教理论? 奈逶蹋?谂帕兴承蛏舷匀徊⑽尢乇鸬囊庖澹?膊荒芎艹沟椎靥逑址鸾陶苎б浴拔廾鳌蔽?磺蟹衬崭?吹乃枷搿?/P>
4.“行蕴”与“行支”
五蕴的行蕴也可以跟十二因缘的行支对应。“行”与作为纯粹认知活动的“想”相比较,属于纯粹的意向活动。“想-行”的关系,类似中国哲学的“知-行”关系。仅此而言,五蕴的“想蕴―行蕴”这种排列似乎也是多少具有一些实质意义的(但是其它各蕴之间的排列仍无实质意义)[5] 。“行”(Samskārā)的基本意思是“造作”、“迁流”,《俱舍论颂疏》卷一称“造作、迁流二义名‘行’”,即指一切现象的生起、变化,而尤指人的一切“造业”的身、心活动。但“行”尤指造作,亦即意志行为,所以《杂集论》卷一说:“造作相是行相,由此行故,令心造作。”“心”之“造作”即是动机、筹划、目的、意愿等等,都是属于意向心理活动的。行支与行蕴还有一点相通之处,即都有“业”(Karma)的意思。业正是行的造作的结果。如《俱舍论》卷九说:“于宿位中福等业位至今果熟,总得名‘行’。”造作之“业”分为“三业”(身业、口业、意业),而起决定作用的则是“意业”,“三业皆是意等起故”[6] ,有了意志的造作,才会有身、口的造作。这也表明“行”是属于意向活动范畴的。“意”又称“思”,所以《俱舍论》卷九说:“思即是行。”但此“思”不同于作为认知的思维之思,? ?撬寄敝?迹鹤魑?现?摹八肌奔词恰八枷搿保thought),作为意向的“思”则是“意欲”(will, want to do)。把现象归结为意志行为的造作的积聚,这也是五蕴与十二因缘的一致之处。
但是行蕴和行支也不在同一层次上,即不是完全对应的。(1)行蕴只是并列的五蕴之一,即只是对一类现象的原因的说明;十二因缘的行支却是对现在果的过去因的一个总体性说明:今世的一切都是直接由前世的“行”造成的,都是前世的'“意”所造之“业”的结果。这也说明五蕴只是“散点”的非时间性的因果,十二因缘则是“线性”的有时间性的因果。(2)十二因缘的行支直接是由痴支缘生的,《俱舍论》卷九说:“谓诸愚夫于缘生法不知、唯行。”“于缘生法不知”即“痴”、“无明”,从而有“行”。而五蕴的平列关系则并没有明确指出想蕴和行蕴之间的这种因果联系,想与行的这种“知―行”联系乃是由十二因缘明确揭示出来的。(3)在十二因缘里,前世的“行”所造之“业”,直接引生今世的“识”,这是一种涉及两世时间的因果关系;而在五蕴之间没有明显的因果关系,更不涉及前世、后世之间的时间范畴问题。五蕴与十二因缘的重大区别之一,就在于是否含有“时间”这个维度:十二因缘的十二支,全是“无明”的时间性的展开。
5.“识蕴”与“识支”
五蕴的识蕴与十二因缘的识支显然也具有对应关系。“识”(Vij?ānā)一般解释为与物质现象相对的“精神现象”,其实这是不确切的,上文说过,不仅受、想、行都是精神现象,而且色在本质上也是精神现象。在早期佛教哲学中,“识”也是对一类现象的原因的揭示。《俱舍论》卷四说,这类现象“心、意、识体一”,“集起故名‘心’,思量故名‘意’,了别故名‘识’”,它们“义虽有别,而体是一”,总之是“随义建立种种名相”。识分“六识”(Sadvij?ānā),是依据“六根”(眼耳鼻舌身意)对“六境”(色声香味触法)所生的六种作用:见、闻、嗅、味(尝)、触、思虑。这是六种心理功能。有“行”而后与“识”,这似乎带有一点“实践论”的味道。但是一种观点认为,种种名相不过是“识”的产物,这一点后来被发展为“万法唯识”说,这就跟“实践论”无关了。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根、境、识三者,“根”是其根本,“由眼等根有转变故,诸识转异,以识随根不随境故”[7] ,这就是把物质性的感知器官视为根据了,与后来大乘瑜伽行派的“唯识”说法不同,更具早期哲学的朴素色彩。
但是十二因缘的识支与五蕴的识蕴也不是完全对应的。(1)识蕴乃是解释一切现象的,不过只是揭示现象的五类原因之一;识支则是直接解释的人生问题,它是对于生命形成的说明,而且把“识”视为现在果的第一支,即是今世人生的一个总因。换句话说,识支已经决定了今世的一切;进一步说,人在母胎中“结生”的一刹那,便已注定陷入了三世轮回之中。这就再次表明,五蕴和十二因缘并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俱舍论》卷九说:“于母胎等正结生时一刹那位五蕴名识。”这里有两点是需要特别注意的:(2)在十二因缘里,这是对于个体灵魂的形成的解释,也就是说,今世的灵魂即“识”为“果”,是由前世的意志行为即“行”所造作的“业”决定的。而在五蕴的行蕴和识蕴之间则没有这种两世时间问题。(3)此论明确指出“五蕴”皆“识”,这就是说,五蕴的识蕴与十二因缘的识支并不是对等的,识支包含了全部五蕴。这也再次表明,五蕴乃是十二因缘中全部十二支共同的基础,可见其为十二因缘理论的渊源。
综合上述,五蕴和十二因缘的着眼点颇为不同:虽然都是意在说明现象的因果关系,但是,一个是横向的“共时”的因果,一个是纵向的“历时”的因果。以哲学的观点看,这里的关键在于有无“时间”这个维度:五蕴说是没有时间维度的,它是一种纯粹逻辑的因果关系,所以,五蕴之间实质上是并没有先后顺序问题的,它们只是并列的五种因素;十二因缘说则不然,这十二支乃是一个时间序列,“三世”(过去、现在、未来)及其内在因素之间的顺序乃是不可改变的。这是因为五蕴只是关于现象的一种逻辑分类,仅仅旨在说明现象成立的五类因素而已;而十二因缘则更进一步,意在说明这些因素之间在时间顺序上的因果关联,从而才能成为其“轮回”说的理论基础。
总观五蕴,是对一切现象的解释,因而更具有一般存在论的意义。《俱舍论》卷一说:“诸有为法和合聚义是‘蕴’义。”可见五蕴乃是对“有为法”、即对一切具有“生住异灭”特征的现象的解释,包括了物质现象、精神现象在内。[8]所谓“有为法”(Samskrtadharma)其实也是对一切现象的概括,只不过是突出了它们的“造作”的一面:“因缘造作名‘为’;色、心等法从因缘生,有彼为故,名曰‘有为’。”[9]亦即色法、心法、心所有法、心不相应行法都是有为法。所以,“蕴”和“有为法”在外延上是对等的,泛指一切现象。这与十二因缘集中考虑人生现象是明显不同的。当
然,这是对“蕴”的一种广义的理解。五蕴属于“三科”[10]之一,三科意在破除“我执”而立“无我”之理。《俱舍论》卷一说:“所化有情有三品,故世尊为说‘蕴’等三门。传说有情愚有三种:或愚心所总执为‘我’,或愚色,或愚色、心。根亦有三,谓利、中、钝。乐亦三种,谓乐、略、中。如其次第,世尊为说蕴、处、界。”早期小乘旨在通过对五蕴的分析得出“人无我”的结论,亦即破除“我执”,其关怀的重心仍然在于“人”本身。所以《俱舍论》卷二十九说:“总依诸蕴,假施设有‘补特伽罗’(Pudgala)[11] ;,……是假非实。”《成唯识论述记》卷二本说:“补特伽罗,数取趣也。”[12]意谓“我”不过是屡往五趣轮回的主体,然而这种主体只是为宣传教义之需要而“假施设”的而已。故《杂集论》卷十三说:“补特伽罗虽非实有,由四种缘是故建立,谓:言说易故,顺世间故,离怖畏故,显示自他具德失故。”这是因为,一切现象的成立都取决于人心的执定。“人无我”既是“法无我”的充分必要的逻辑条件,也是后者的旨归:归根到底,是要解决人生的问题。不过,虽然大乘和小乘都是要解决人生问题,但是十二因缘说毕竟更精致、更明确地针对人生问题;而五蕴说则更朴素、更模糊。佛教早期的五蕴理论试图揭示一切现象的原因,它对“色”究竟是物质性的还是精神性的并没有明确的说明,还是一种接近自然哲学的朴素的、但是具有一般存在论意义的世界观;而十二因缘说则是标准的人生哲学。所以,从五蕴说到十二因缘说,佛教哲学显然发生了一种致思进路(approach)的转变:从朴素存在论向精致人生论的转向。
十二因缘是比五蕴更为精致的理论,把人生三世看做是一个因果系列:“现在五果”对于“现在三因”来说则是原因,但对于过去来说是结果,故称为“果”;“现在三因”对于“现在五果”来说是结果,但对于“未来二果”来说则是原因,故称为“因”。又进而把今世人生划分为两大阶段,即针对过去的“现在五果”和针对未来的“现在三因”。其中除“现在”的第一支“识”和第八支“有”以外,今世人生被划分为六个阶段:四个阶段(名色、六入、触、受)为“现在果”,两个阶段(爱、取)为“现在因”。前者又划分为出生之前的名色、六入,出生之后的触、受。就出生后的情况来看,又可视为四个阶段:幼年(触)、童年(受)、青年(爱)、成年(取)。这种因果关系如表所示:
这种复杂的重重因果关系,对于五蕴理论来说是不存在的,五蕴只是区分了现象的五种类别,并把它们视为积聚的结果而已。所以五蕴说更具有朴素“唯物”色彩,十二因缘更具“唯心”色彩。就世界几大文明在轴心时期的哲学发轫情况来看,基本上是始于某种“自然哲学”的。就佛教与其产生的宗教文化背景来看,五蕴说比十二因缘说距原来的婆罗门教、沙门思潮的教义更近。可以肯定,五蕴是比十二因缘更为古老的理论。可以想见,佛陀创教之初是不可能有像“十二因缘”这样精细缜密的理论的;很可能,他当初只有一种类似“五蕴”的朴素的说法。就理论系统的发展完善规律来看,更精致的理论总是晚于更粗略的理论。
关于十二因缘,最后还有一点应该指出:这个因果“轮回”的链条其实是不完善的,因为第一支“无明”和第十二支“老死”之间是很难首尾衔接起来的。对第一支,我们可以问:什么是“痴”的原因?显然不是最后一支“老死”。这是因为,中国哲学无论儒、道都是肯定天性的,而佛教是否定天性的;归根结底,中国哲学是肯定自然生命的,而佛教本质上是否定自然生命的。对此,我们可以把它跟儒、道共尊的《周易》六十四卦的排列相比较:《周易》是从乾、坤开始的,体现了“生生之谓易”、“天地之大德曰生”的哲理;而其结束则是“既济”、“未济”,前者表现结束,后者却表现了新一轮“生生”的重新开始,即可以直接启动新的一轮乾、坤。这就形成了一个开放的系统,而这正是“生生不息”易理的体现。而十二因缘的排列则不具有这种开放性:生、老死是不能说明新一轮的无明、行的。十二因缘不是一个“无首”的环,而是一条“有端”的线。这是我们可以针对佛教哲学而提出的一个大问题:人为什么天生就是“痴”或“无明”的?如果这是注定的,那么是谁注定的?这是无论五蕴说、还是十二因缘说都不可能回答的疑问。
注释:
[1]这是借用西方中世纪神学家安瑟尔谟(Anselmus)的说法,见其《宣讲》(Proslogium),I 。当然,此所谓佛教的“理解”,乃是以人生是苦是痴为其预设前提的。
[2]表中所列的五蕴和十二因缘的对应关系是相对的,文章将说明两者并不是同一层次的一一对应关系。另外,对五蕴的“1、2、3……”的排序也是按照惯例而已,这种排列实际上是没有实质意义的。
[3]《般若波罗蜜多心经》。
[4]《百法明门论忠疏》。
[5]这种不一致正好表现出早期佛教哲学的某种逐渐演变的痕迹。
[6]《大毗婆沙论》卷一百一十三。
[7]《俱舍论》卷二。
[8]一般认为,“色”主要指物质现象;“受想行识”主要指精神现象,谓之“名”。通谓“名色”。《般若心经》:“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
[9]《俱舍论光记》卷五。
[10]三科:五蕴、十二处、十八界。
[11]即“我”或“人”。
[12]“数”(shuò)读如“硕”,意为“屡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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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五蕴与十二因缘之关系及其哲学意义
五蕴与十二因缘之关系及其哲学意义
键词:佛教;哲学;五蕴;十二因缘;关系摘要:作为佛教哲学基础理论的“五蕴”说和“十二因缘”说之间是具有逻辑结构的对应关联的,但并不是在同一层次上的一一对应。五蕴是十二因缘的十二支的共同基础。它们之间具有源流的关系,即五蕴是比十二因缘更原始的理论。从五蕴到十二因缘的'传承不是一种直线的发展,而是发生了从朴素存在论向精致人生论的根本视角转换。
On the Relation Between Pa?caskandha and Dvādasāngpratītyasamutpāda
And its Philosophical Meanings
Key words: Buddhism, philosophy, Pa?caskandha, Dvādasāng-pratītyasamutpāda, Relation
Abstract: There is some corresponding link of logical structure, but not the relation of correspondence one by one at the same level, between Pa?caskandha and Dvadasang-pratityasamutpada, both of which is the fundamental theory of Buddhist philosophy. As the source, Pa?caskandha is a theory more primeval than Dvadasang-pratityasamutpada as the cource. Each branch of Dvadasang-pratityasamutpada takes Pa?caskandha as its fundamation. The development from Pa?caskandha to Dvadasang-pratityasamutpada was not a straight line. The essential turn of visual angle from naive ontology to profound theory on life had took place.
如果不理解作为世界三大宗教之一、中国传统文化三大支柱之一的佛教,就既不可能全面理解世界文化,也不可能透彻理解中国文化。这里首先要求的是理解佛教的“五蕴”说和“十二因缘”说,因为它们构成了全部佛学的基础理论。但是迄今为止,我们对五蕴和十二因缘各自的宗教哲学意义、尤其是这两套理论之间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都还不是十分清楚。这里所说的“关系”既指它们之间的共时的逻辑关系,亦即两者是否在同一层次上一一对应的问题;也指两者之间的历时的启承关系,亦即孰先孰后的问题。
这里的分析将从“佛教哲学-宗教哲学-哲学”的角度入手,因为五蕴说和十二因缘说都属于“佛教哲学”这个理论层面。佛学较之其它宗教理论的特点之一,在于哲学理性思维的特别发达,因为它之追求解脱的道路,乃在于“佛”(Buddha)即“觉”或者“觉悟”。如果说基督教是“因信称义”的,那么佛教就是“因觉称义”的:真正的佛教并不是“信仰了才能理解”,而恰恰是“理解了才能信仰”。[1]而需要理解或“觉悟”的,正是佛教“哲学”告诉人们的东西。
我们的研究结果(参见下表)[2]表明,五蕴说和十二因缘说之间的关系是复杂的。它们之间具有逻辑结构的关联,但是并非在同一层次上的一一对应。实际上,五蕴是十二因缘中各支的共同基础。它们之间具有源流的关系,即五蕴是比十二因缘更原始的理论。从五蕴到十二因缘的传承不是一种直线的发展,而是发生了视角的某种根本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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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3] [4] [5]
篇4:试析哲学与宗教的关系及其意义论文
试析哲学与宗教的关系及其意义论文
论文关键词:哲学 宗教 本原
论文摘要:对哲学和宗教的关系进行界定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可以澄清它们各自在人类精神生活中的作用。宗教与哲学既有共同之处也有差别,其共同之处表现在哲学与宗教本质上都是人对自然、社会和人生的一种认识、领悟和理解;其差别表现在哲学是理性思维的结果,而宗教则诉之于信仰。二者在人类精神生活中的作用不可或缺。
哲学与宗教的关系是历史上一个争论不休的问题。在古希腊,哲学从宗教脱胎而出,逐渐形成了思辨的特色,但始终没能摆脱宗教的影响,例如毕达哥拉斯不仅是一个数理哲学家,又是一个宗教神秘家,柏拉图晚期思想也带有浓厚的宗教神秘主义色彩。古希腊后期,特别是大希腊化时期,古希腊的哲学思想逐渐和来自东方的犹太教相融和,宗教逐渐占据了主导地位。中世纪的西方世界,宗教成了绝对权威,其他一切包括哲学都必须为宗教服务,哲学成了宗教的奴脾。文艺复兴时期,随着人类理性的觉醒,逐渐打破了教会的黑暗统治,哲学再次摆脱宗教的束缚,走上了独立发展的道路。
至今对哲学与宗教的关系问题的思考远没有结束,对这一问题的思考仍然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哲学从文艺复兴以后逐渐走上独立发展的道路,形成了自身发展的轨迹,而宗教逐渐被边缘化,淡出人们的视野,但是否就能说在人类的精神生活中不再需要宗教?在单一的科学理性统治下,宗教到底有没有价值?对这些问题的回答,必须要对哲学与宗教的关系要有清晰的界定,必须弄清楚它们各自在人类精神生活中发挥的功用。
罗素曾说过这样一段话:“哲学,就我对这个词的理解来说,乃是介乎神学与科学之间的东西。它和神学一样,包含着人类对于那些迄今仍为确切的知识所不能肯定的事物的思考。但是他它又像科学一样,是诉之于人类的理性而不是诉之于权威的,……。”他的这段话,比较清楚地概括了哲学与宗教的关系,它们既存在共同的地方,即都“包含着人类对于那些迄今仍为确切的知识所不能肯定的事物的思考”,又存在相互区别的方面,那就是哲学诉之于理性,而宗教诉之于权威。
先谈一下哲学与宗教共通的方面,从本质上讲,他们都是人对自然、社会和人生的一种认识、领悟和理解,他们所关注并试图解决的问题都是一些关乎人的安身立命的根本性的大问题。“我们说宗教与哲学在一定程度上都是世界观,就是说它们都是对世界的一种认识、一种态度。
通常认为哲学一词(Phisophie)起源于古希腊,其含义为“爱智慧之学”,这是惯常的讲法。古希腊人第一次提出了“万物始基”的问题,确实是一个智慧的问题。为什么“万物始基”这个问题“智慧”,是因为它包含了人类对于确定性的追求。人生在世,终日在茫然不安稳的状态中度过,确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我是谁?我来自哪里?万物的杂多是否有统一的“一”?对这些问题的思考,是哲学的开端,是人为求得心灵的安稳找到生存的可靠根基的本性使然。由此可以看出,哲学所关注的问题,确实是人安身立命的大问题。古希腊人对本原问题的思考是人类精神生活方面的一件大事,是理性的觉醒,是“逻各斯”的觉醒。
前面讲过,哲学是对自然、社会和人生的一种认识、领悟和理解,回顾一下哲学史,便不难理解。古希腊人哲学思想的产生最开初便是思考自然现象,最先产生的哲学也被称为自然哲学。他们追问世界的本原是什么?世界的结构是怎么样的?亚里士多德说:“古往今来人们开始哲理探索,都应起于对自然万物的惊奇;他们先是惊异于种种迷惑的现象,逐渐积累一点一滴的解释,对一些重大的问题,例如日月与星的运行以及宇宙之创生,作成说明。一个有所迷惑与惊异的人,每自愧愚蠢,他们探索哲理,只是为想脱出愚蠢。人具有为了摆脱“愚蠢”的天然本性,于是希腊人最先对这些问题作出了回答,“泰勒斯肯定万物不仅生于水而且复归于水’,川,赫拉克利特说:“这个世界,对于一切存在物都是一样的,它不是任何神所创造的,也不是任何人创造的.;它过去、现在、未来永远是一团永恒的活火,在一定的分寸上燃烧,在一定的分寸上熄灭”,毕达哥拉斯认为“数”是万物的本原。凡此种种,尽管希腊人对世界本原问题的答案繁多,没有统一的见地,但毋庸质疑对这些问题的思考确实是人类思维方式的进步,哲学随着对这些问题的思考而诞生。哲学起源于对自然问题的思考,但哲学关注的领域并不仅仅局限于自然问题,希腊人把哲学思考的对象转向了关注人自身,苏格拉底的“认识你自己”便是最好的例证。近代西方哲学史的发展表明,哲学思考的对象越来越丰富,人怎样才能幸福地生活?什么样的社会才是理想的社会?政治、伦理、道德、法律、艺术、语言等等都成了哲学思考的对象。就这样,哲学极大地丰富了人类的精神生活,在人类的精神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同哲学一样,宗教所关注的问题也是关乎人的安身立命的根本性的大问题,这一点似乎较哲学有过之而无不及。生与死,祸与福,善与恶,今生与来世,现世与彼岸这些都是宗教关注的问题。宗教在人类的精神生活中同样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而且这种角色是不可替代的。
前面谈到,哲学与宗教在本质上都是人对自然、社会和人生的一种认识、领悟和理解,那宗教呢?稍微了解一点宗教的人应该不会否定这一结论。宗教也会追问自然万物的开端,例如基督教的创世说,基督教认为世界是由绝对的神(上帝)创造的;佛教认为,世界万物皆是因缘和合的结果,所谓“万法因缘生,万法因缘灭”,而万物因缘生灭的根本原因是主观的“识”与客观的“名色”。可是“物无自性”,因而万法皆“空”。宗教也会关注人自身的问题,人的生老病死,人的救赎,人的灵魂轮回都是宗教关注人自身特有的视角。人的降生并不就意味着幸福和快乐的降生,而人活在世上时刻可能面临诸如失败、疾病、贫困、死亡等“苦”的考验,人在肉体与心灵、物质与精神、利益与道义的交斗中,常常会感到精神力量的匾乏,宗教就是一种心灵的慰籍。宗教也关注社会的伦理道德问题,基督教、佛教都追求一种至善的理想,都有一种普世情怀。基督教的上帝、佛教的佛祖都是如此,通过他们的教言、训诫,引导人们怎样趋善。由于这种善的象征和趋善的训诫与人类渴望善的心灵是相通的,所以,其成为人类向往、持守善的根据是非常自然的。由以上可知,宗教与哲学在他们各自所关注的问题上是有重合关系的,正是这种重合关系才形成了哲学与宗教之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情形。他们共同关注人类安身立命的终极问题,为人类的发展提供精神庇护所,使人类在漫长的历史中始终保持并永远充满希望。它们维系着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和谐共存的基础。
哲学与宗教二者之间除了有共同关注的问题之外,同样存在着较大的差别。他们之间最大的区别正如罗素所说,哲学诉之于人类理性,而宗教诉之于权威。
哲学从产生起就打上了人类理性的烙印,带有浓厚的思辨色彩。哲学是从思考万物本源的过程中产生的。为什么要思考万物的本源?因为远古时代的人们生活在一个非常不确定的环境,天有不测风云,常常居无定所,一切都处于变化之中,所以他们要追问那个可靠的根基,寻求精神的安定。在《形而上学》中,亚里士多德说泰勒斯首创了一种寻求万物本源和归宿的哲学。泰勒斯要追问的是在变化的过程中保持不变的是什么?多样性中的统一性是什么?这正是人类理性思维的觉醒,是“Logos”的觉醒。通观整个哲学史,哲学思想的发展都是人类积极思辨的结果,是人类理性的使然。 由于人类理性在哲学发展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因此逻辑推演便成了哲学的一个重要的特点。一种哲学思想的建立,首先就是建构一套概念体系,依靠这套概念体系进行推理,进行论证,最后得出结论。这一点颇像自然科学,只不过自然科学的概念体系是一个封闭的体系,而哲学的概念体系是一个开放的体系。哲学的重点不是研究各个概念之间的关系,而是要突破这种关系,超越这种关系,达到一种终极所指,但仅靠概念的推演又永远达不到,因此最彻底的哲学还是要走向信仰。
宗教诉之于权威又怎么理解呢?这里的权威是指“神”的启示、教义教规以及宗教信仰必须遵循的某些法则。基督教认为世界是由绝对的神(上帝)创造的,而上帝是万能的,不容怀疑的;基督教的基本信念如三位一体、原罪说、创世说等,都是“神启”之真理,亦是不容置疑、无需论证的。在佛教中,真如、涅架、法性、佛性等都属于佛教最高范畴,是神圣的领域,是不容怀疑的;佛教要求众生崇拜佛、佛法;佛教认为对佛的智慧、佛教真谛的把握要靠“悟”。换句话说,宗教信仰与概念的逻辑推演毫无关系,它仅仅就是信仰,是一种不加怀疑的虔诚的遵守。正如汉斯・昆所说:“对现实的同一性、有意义和有价值的根本信任,对于人类理性之原则上的合理性的信任的根据只是在于,这一切从本身角度看并非毫无根据、不可坚持、毫无目标,而是建筑在一种根源、终极意义和终极价值之上;建筑在最现实的现实之上,这种现实我们称之为上帝。
不难看出,宗教有点少说多做的味道,更加强调一种行动上的践行,在信仰的基础上的不加怀疑的行动。而那些宗教所必须遵循的规则有没有合法性呢?“神”的启示是否为真,如何证明?这确是宗教本身面临的一个难题,也是宗教受非议最多的地方。其实。对宗教法则的怀疑是可以的,对宗教的权威进行质疑也是合乎情理的,但在没有亲自体证那些法则的情况下作出的评判,在某些人看来同样是值得怀疑的。
因而,实践性是宗教的一个重要特征,理论上的推演是无法理解宗教问题的。
宗教的那些启示既然是不容质疑的,那么,它们的来源就必须是自明性体验,来自于对生命本原的直接证知,要达到这种自明性体验和对生命本原的直接证知,同样是一个实践问题。只不过宗教的这种实践是有它自身内在的规定性的,不是一朝一夕也不是任何人都能做到的。它有一整套身心训练方法,要掌握这套方法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要领会、参悟宗教的某些身心训练方法,确是要付出一番努力与虔诚,一颗谦卑而慈爱的恭敬心是少不了的。在这个意义上,宗教可以弥补人类精神的匾乏,宗教以其特殊的方式和智慧,能在人的品质完善过程中扮演重要的角色。佛教的教义、戒律、敬拜仪式,乃至朗诵佛经、造佛像、建寺庙、布施财物等行为,都会对人的品质的提升产生重要影响。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对哲学与宗教的区别有了一个大致的认识,哲学是理性思维的结果,而宗教则诉之于信仰;哲学依靠概念进行逻辑推演,而宗教依靠一整套身心训练方法进行体证。哲学通过理性的反思由现世返回本原,而宗教通过启示由本原之光照亮现世,二者是相反的两个过程。
文艺复兴以来,科学理性占据了绝对的统治地位,“在19世纪后半叶,现代人让自己整个世界观受实证科学的支配,并迷惑于实证科学造就的‘繁荣’。”川哲学在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面前也逐步丧失了其独立地位,单一的理性思维在哲学的天空弥漫。“哲学毫无顾忌地‘指点江山’,各种哲学尽显神通,科学主义的肆无忌惮、经济主义的无限膨胀、个人主义的激情张扬,在很大程度上都是以缺乏‘神’的哲学为基础的。所以‘上帝死了’之后的西方一直致力于宗教的再构,而中国儒家哲学的当代儒教诉求,实在是儒家哲学对宗教性‘本体’的期盼。片面夸大人的理性的后果是严重的,因为人的理性毕竟是有限度的,不掌握好这个度,理性的过分膨胀将会导致灾难后果,在此意义上,宗教对哲学的价值形成有益补充。
哲学是理性的事业,在这方面和科学是一样的,但同时哲学还有反思的特点,怀疑与批判是哲学的武器。面对单一理性造成的负面影响,哲学不可坐视不管,近代西方大批的思想家对这种状况进行了批判和揭露,冯・赖特在他的文章《科学的形象与理性的形式》一文中写道:“由科学和技术所造成的生活变化并不只是为人类造福,工业化国家正面对着因环境污染和空气污染带来的严重间题。这种新的生活方式以异化和重压的形式产生了心理上的反弹。而且,还存在一种严重威胁,世界的自然资源满足不了人口增长的需要;最后但并非是最不重要的一点是,还存在着破坏力无与伦比的武器对人类的威胁。”面对单一科学理性的强势,哲学的任务究竟是什么?是屈从于科学的模式,还是另走他途?答案是,哲学虽然不能放弃理性的思辨,但哲学的最终任务确应该是指导人的生活,关注鲜活的生命个体,这是布伦塔诺的观点。哲学决不仅仅只有思辨的一面,决不仅仅满足于概念的堆积,体系的构建。从根本意义上讲,哲学是生命的体验,生命就是创造,只有在不断的创造的基础上去发现生命的真实意义,才是有价值的生活。这是不是和宗教有些相仿呢?宗教的核心是关注人的生命,特别是人的精神生命,哲学与宗教在此融汇。
总之,宗教与哲学在他们各自所关注的问题上是有重合关系的,正是这种重合关系才形成了哲学与宗教之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情形。同样,它们之间的区别也是明显的,哲学的基础在于人类理性,宗教的基础在于虔诚的信仰。宗教固然不能用经验和理性去论证“神”的权威,但哲学也不能用它去否定宗教。哲学、宗教各有自己的合法领地。在人类文明高度发达的今天,任何武断的排除异己的做法都是不可取的,无论是摈除哲学或者是妄想消灭宗教,都是愚蠢荒唐的想法。人类追求精神家园的努力永远不会停止,对未来的美好愿望从不会破灭,无论是哲学还是宗教,都应该为人类自由健康的发展肩负起神圣的使命。人类追求永恒的至善也不会停止,世界人民和平共处,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全人类精神素质的提高都期待着哲学或者是宗教发挥其作用。哲学继续在人类理性的思辨中向前发展,并不断地批判反思人类理性;宗教继续在善、恶以及“超自然”真理等问题上扮演权威,并不断发挥其伦理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