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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的读后感(整理20篇)

时间: 李欢欢 互汇范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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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的读后感(整理20篇)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故乡的读后感,本文共20篇,欢迎阅读分享。

故乡的读后感

篇1:《故乡》读后感精选

放下书,抬起头,望着窗外唧唧喳喳叫着的鸟雀,落在电线杆上,心中也为鲁迅惋惜那段友谊。想着:我会和我的朋友像这样疏远吗?淡淡的,心中一松,不会的,现在可不是那堕落时代,连故乡也不会离我远去,朋友我更会永远记住。

“和我一起去我那捡贝壳……”“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来到的时候,鱼都像青蛙似的有两只脚……”“老爷……”“这就是水生,我家现在困难,我……”

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

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使儿时天真活泼,健康快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当初那么细嫩,而是满手褶皱,口子;眼深陷进去,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令他睡不着觉。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 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那时,鲁迅第二次见到闰土的时候,闰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让鲁迅好不惊讶。

当鲁迅母亲说:“不要叫他老爷了,还是照旧,叫迅哥儿。”

他却摇了摇头,说:“老太太说什么呢,这不和规矩,不行。”

鲁迅的心也顿时凉了,心中的那些话语也渐渐消失了,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一夜,再说什么也觉得陌生。

我们改变不了环境,于是只有随着环境所变。而闰土就是这样,有事我也想,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友谊毕竟不是用身份地位与金钱可以衡量的啊。

我们也会吗?不,不会的,我们有最好的朋友,永远都是朋友。我们不会忘记,我们的关系不会有隔膜。

篇2:《故乡》读后感

“一本书,让我看到一个智者,一个诗人,一个良心,一个浪漫而冷漠的当代人……”这是学者吴三民对王开岭的评价。这个寒假,我有幸阅读了王开岭的《每一个故乡都已逝去》。

王开岭的作品,带着些许悲伤,叹息着,呼唤着世间或心中的食物。我心中留下的是那片白雪公主,这曾经是雪中常见和普通的东西,但近年来却不见踪影。小块,晶莹纯净的白色雪花,带来了一种摄人心魄的美。当我看到雪的时候,我经常手里拿着一块,看着它。每一片雪花都是不同的。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雪花。我迷恋他们独特的美丽。每次下雪后,我都会在白雪覆盖的天地里蹦蹦跳跳。我会用一只手托起雪,把它揉成一个球,看着它由软变硬,在一个白雪皑皑的世界里玩耍。然而,它现在只存在于梦里。人类肆意破坏了环境。简单的美不再存在,真遗憾。

总的来说,雪正在消失很多。比如纯真。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总是和我的朋友们一起玩耍和比赛。在家里,通常很难平静下来。一次,一次,一次,一次,另一次,我一吃完,它就更像一个从弦上拔出的箭。我冲刺跑了出去。那时,我想带着自由飞翔的雄鹰飞到我的世界。我记得有一次,我在外面很开心,所以我拒绝回去。天空中的星星一颗接一颗地眨着眼睛。我撅着嘴,不想回去。我和我的朋友聊了一会儿,玩了一会儿。时间很快消失了,我正要回家。然而,我不知道我还在玩的食物的味道。我总是要等半个小时才能回家。当我到家时,我仍然期待着明天早点来。那时,我住在外面,但我很开心。

现在我被锁在这个笼子里,只有电子产品相伴,只有无尽的孤独。在这一刻,我开始怀念小时候自由和纯真的日子。现在我盯着手机,一整天就这样过去了。我现在恨我自己,想出去玩,但是我再也不能收集它们了。我带着苦涩的微笑。我记得我曾经问过我的父亲:为什么现在只有几颗星星?我父亲回忆道:“因为污染严重,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天空布满了星星,没有灯,但是星星足以照亮一整天...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对那个时代充满了好奇。在我心里,我一直相信有一天我会看到如此壮丽的景象。但是现在这些东西都消失了,那种壮丽的景色只能在梦里看到。我为现在的时代感到难过,希望将来能看到这美丽的风景。我在心里祈祷。

人们已经走了很长的路,但是他们不能忘记最初的意图。雪是美丽的,但是它不能像这样融化。让我们珍惜内心的柔软,它会慢慢消失。

篇3:《故乡》读后感

蜗牛背着重重的壳,一步步向上爬,蝴蝶破茧而出,一扇一扇飞向花丛,雏鹰经过无数次的试飞终于飞向蓝天,敢于追梦,敢于奋斗,都是生命最精彩的瞬间,《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同样讲述了一个叫比利的男孩追梦的故事,

这个故事主要讲述了在奥沙克区一个叫比利的男孩靠自己勤劳的双手,历时两年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拥有两只猎犬。从此他们形影不离,并肩作战,赢得了大赛的冠军,最后他的两只猎犬为了救比利,死在了山狮锋利的爪下,那两只猎狗的墓间,长出了一丛绚烂的红色羊齿草。

这是一个感人而励志的故事,小主人公为梦想坚持不懈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他为了实现买到两只猎犬的梦想,一个十一岁的孩子,用了整整两年时间不停劳作,双脚划出血淋淋的伤痕他不顾。当每次只能收入一、两美分时,他没有因为距离目标遥远而放弃。因为他有坚定的信念,他要得到两只猎后终最后终于攒够五十美元的时候,他捧着钱罐流着泪,把钱数了一遍又一遍,一遍又一遍,正如文中爷爷说的:“”这是用诚实工作换来的钱。”此时我的泪水也夺眶而出,不禁为比利感到高兴。是的,我们要靠自己的双手,辛勤的劳动去创造生活。有梦想,去坚持,跌倒了爬起来,只有坚持下去,才会有实现梦想的可能。“我们命定的目标和道路,不是享乐,也不是受苦,而是行动,在每个明天要比今天前进一步。”亨利。沃兹沃斯的这句话正诠释了比利的精神。

读着比利的故事,我不禁想到了自己。记得打乒乓球的时候,打了一盆又盆球,浑身酸痛,手臂发麻。我一次又一次的对自己说太不容易了,我要放弃。读了这个故事后,我不禁问自己,我难道不应该为自己的梦想坚持吗?打乒乓球还能比比利的两年辛苦劳作更累吗?我和比利可是同龄人啊。是啊,我应该向比利一样。不轻言放弃。为了自己的乒乓球梦,我应该勤学苦练。草木不经霜雪,则生意不固。吾人不经忧患,则德惠不成。我不禁在心里对自己呐喊:加油,健丞,像比利一样逆风飞翔。

莎士比亚说:在生命的颠沛流离中,最容易看出一个人的气节。我们这一生,并不止于生于渺小与等待死亡,而应该向苔花学习,哪怕如米粒一样微小,在春风阳光照不到的地方,依然像美丽高贵的牡丹一样,大胆自豪地盛开。

当我合上这本书,我的眼睛控制不住地湿润了。比利、老安、小丹在树林中猎浣熊的情景在我脑海中像放电影一样一遍遍回放。当面对五十美元巨款。比利那句:不管怎样,我一定要想出办法。也一遍遍在我耳边回响。当我读完《红色羊齿草的故乡》那一株红色羊齿草永远刻在老的记忆之中。

篇4:《故乡》读后感

人们常说:“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是人们眼中忠诚善良的体现!” 也许是因为我是只狗。 我总是喜欢关于狗的书。 无论是莱西,还是沈石溪的第七只猎犬,都对我很有吸引力。 但对我来说最难忘的是美国著名作家威尔逊・罗尔斯的“红雷摩斯之家“!

整个故事很精彩,很感人,我一遍又一遍地读了四五遍,但还是读不够。每次我读的时候,它似乎都深入到主人公的内心,我从不觉得无聊。它像磁铁一样吸住了我。

虽然故事很简单,但情节有起伏。小文的主角比利最大的愿望就是有一对心爱的猎犬。最后,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他的愿望,生死结下的友谊与狗,所以我的感觉是,为了比利的片段得到两个猎狗和精力。只有一岁的孩子,没有任何放弃,坚持的毅力深深打动了我!由于一个偶然的河流的机会比利拿了一本杂志,里面有卖猎犬广告,所以比利决定攒钱给自己买的狗,不要依赖父母。比利每天早早起床挖野菜,摘黑莓的水果,用扑兽夹捕捉野兔的开始,我们将出售他们零碎河边钓鱼的人,赚了几毛钱一天,从$ 50目标,只是这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它已经让比利坚持了下来。两年之久,他收集愿意给老聃和安迪的$ 50的最后一篇文章作为补偿。我被比利坚持震惊的信念!

想想我们自己,两年学习时间就是不知道问题做了一个多少学生半途而废的事情。另外我也折服于老丹和小安的对主人的忠诚与奋不顾身。回想小猎犬领回来的路上,比利遭遇山狮。为了环境保护发展自己孩子心爱的猎犬,比利舍身保护了一对猎犬。渐渐地比利和小猎犬之间有着一种深深的情感,三人开始慢慢就会变得生活形影不离。一次次进行危险的经历,使得企业他们的感情的人越来越多越深。小猎犬长大后,在一次社会狩猎中,比利又遇到了非常可怕的山狮。在这危在旦夕的时刻,两条小猎犬用自己的生命去挽救国家主人的生命,来回报作为主人,自己却以身殉职。特别是老丹为了能够保护以及主人,与山狮奋力搏斗中,耳朵被撕的一条重要一条,骨头纷纷通过露出。最后导致失血过多,失去人民生命。小安也不愿独活于世……

最后两个小猎犬失去了生命拯救他的主人的生命,主返回多年的救命之恩的数量。不久,两个小坟成长朱红色蕨类植物。天使只能播种传奇蕨草的种子,这是否给了天使比利的礼物......

合上这本书,让我收获颇多,让我学会了很多做人要忠诚,做事要坚持,面对社会生活要更加需要勇敢。只要学生自己有追求和实现梦想,通过不断努力发展必然会影响呈现一个灿烂的美景。对待朋友,家人要真诚。我心中默默许愿希望这些红色羊齿草永存,常伴我们可以左右!

篇5:《故乡》读后感

最近很忙碌,我慢慢地开始有些厌倦生活。于是我走进图书馆,慢慢把心沉静下来,拿起最心爱的散文,突然想起老师说的散文有“形散神不散”的精髓,我就找了一篇季羡林的《故乡的二月兰》,无心的翻阅却使我找到了生活的凉茶,我喝着,品着,二月兰的芬芳竟然让我重新看到了一线生活的曙光。

在介绍这篇文章之前,我得介绍文章的作者。

这篇文章选自季羡林的《怀旧集》,作于1993年。季羡林是一位国学大师,曾被看作是“老生派”散文的代表之一。

《故乡的二月兰》是季羡林先生的托物寄情之作。先生以他豁朗明达的心胸、平朴简约的文笔,给读者讲述了一个洋溢着淡淡二月兰花香的人生历程故事。

本文主要通过作者回忆一些与二月兰的人和事,抒发了作者对自己失去的亲人的无限怀念之情,也表达了作者在逆境中笑对人生冷暖,生活中体验悲欢真情的人生感悟。作者用拟人、夸张和摹色手法,描写了二月兰随着春风的召唤,兀自淋漓尽致的怒放,紫气直冲云霄。它坚强地开着,不管世事变迁如何,一如既往地在春风招摇中笑对人世沉浮。二月兰的一“怒”,紫气冲云霄,一切顺其自然,应该开时,它们就开;该消失时,它们就消失,没有所谓的悲和喜……然而,移花于情,作者的记忆开始打开。

天地虽宽,阳光虽普照,作者却依然感到无边的寂寥与凄凉。二月兰的顺其自然,泰然处之的性格,与作者的处境形成鲜明的对比。花倒是能笑对春风,而作为人呢?于是结尾有“我问三十多年来亲眼目睹我这些悲欢离合的二月兰,她也沉默不语,兀自万朵怒放,笑对春风,紫气直冲霄汉。”又是作者对二月兰这一形象的提炼,达到了顶峰。在生命的逆境中,身边的事物慢慢消逝,亲人的离去,导致作者对人生悲欢离合的思考:悲中有欢,欢中有悲,悲欢交织难辨。文章以二月兰贯穿全文,反复描写二月兰,强化了感情,表现了二月兰在逆境中巍然屹立,一切顺其自然,遇事泰然处之的品质和寄托了作者的理想人格和提醒人们体验悲欢离合的人生境界。

读完此篇,我沉思了很久。对于我们这个时代的青年,情绪大起大落,面对人生的跌宕起伏更是虚弱得像一根墙头草,没有毅力,没有理想,甚至随波逐流,人云亦云。我们为何就不能像作者笔下的二月兰一样,不管外界如何,我们都活出自己的个性,用坚强的意志笑对人生起伏。而当我们在社会的逆境中无法逆流之上的时候,我们可以回到家,去寻找一份温情,去修补自己脱落的羽翼,待一切都准备就绪时,我们就可以像二月兰一样,一怒冲霄汉,实现自己的人生梦想。

篇6: 《故乡》读后感

《故乡的那一缕缕炊烟》是我的班主任顾启淋的原创之作。有这样的作家老师可不是每个人都有的幸运。一听书名就能让你遥望到心中的故乡,那个需要长途跋涉坐很久很久的车,走很长很长的路方能达到的终点。升起炊烟的亲人一直在那等待着我的归来。

我的故乡在江西上饶,那是个物资丰富的地方。物美,景美,人也美。给我印象最深的便是那片油菜花,每年春节回家的路上,总能透过车窗看见一片又一片的油菜花。远远的望去,似金色的麦浪,但又比麦浪更鲜更亮。春风路过菜地时,它们相互点头摇曳,让过往的行人心旷神怡。

每年回到这里我和几个表姐弟都要相约去地里拍几张与油菜花的合影,看看故乡的油菜花,不知是不经意间养成的习惯,还是一种已经融进血肉的怀念,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留恋。拍照时,镜头里湛蓝的天空上飘着洁白的云朵,映衬着下面一望无垠的油菜花海。站在花地的我此刻犹如花中仙子般,尽情呼吸着这沁人心扉的自然花香。

在花丛里穿梭玩耍的时候免不了会踩烂油菜的枝花叶,可是在故乡,没有人会恶意指责我们甚至罚款,因为故乡的人不像大城市的人那么冷漠计较。顶多有路过的大人会在田埂上吼几嗓子,就把我们这些破坏者吓得四处蹿跳不见了踪影。现在想想他们那纯朴亲切的模样,真让我后悔当时的行为。

以上的情景在《故乡的那一缕缕炊烟》中有许多许多,作者将自己在故乡的点点滴滴都用文字叙述的那么精彩生动,让我由衷敬意。这时我才感觉到有故乡的人是一个幸福的人,热爱故乡的人更是一个幸福的人。

篇7: 《故乡》读后感

人生就像是一块璞玉,它的价值不易被人发现,我们就像是一位雕刻家,用刻刀在这块璞玉上雕刻,用心灵去体会、去研磨,最后的作品就是我们心中的理想。这就是人生的意义与价值所在。鲁迅的作品集里,我感到的是对似水流年的追忆,有着真挚的情怀,他有着无奈的感伤,有看心酸的感触。在他回快的时候,也许会感到无名的寂寞前来吞噬,也许会感到些许的酸楚涌上心头,但只要读懂了鲁迅先生的理想,他的新希望,就感到有一股泌人心脾的馨香袭来,那是他对理想的执著。

“我”回故乡后,故乡的一系列变化,杨二嫂、闰土 都变得陌生,使文章有一层离愁别绪。现实总是那么残酷,贫富悬殊,人与人距离远了,因为他们的童心与无邪已被现实无情地一点一点地磨光了,在这个漫漫的岁月之中,在这个凄凉的社会之中“长大”了。“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这是鲁迅的深,为何人们要被世俗的尘埃所蒙蔽?为何人与人之间要有这般的厚障壁、隔阂?鲁迅在渴望,在呼喊:“一轮金黄的明月”“碧绿的沙地”,希望改造旧社会,创建新生活。在浮世曲折沧桑的变化,流水之畔,红尘滚滚,鲁迅带着他的新希望缓缓走来,轧实了革命的道路。

鲁迅在他的寻梦路上埋头前进,只是向前、向前,向着自己的理想,自己的信念,去努力,去奋斗。汪国真说:“我不去想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既然目标是地平线,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在我的人生中,我也应该有自己的理想,不去计划得失,把我的汗,我的泪作为刻刀,用毕生的心血去雕刻理想,在人生这块璞玉上细细雕刻,让理想变为一块能开出绚烂花朵,绽放出迷人光彩的羊脂白玉。

篇8:故乡读后感

「水是故鄉甜」是琦君女士最新的散文集,收在此書的絕大多數 篇章,在第 一次見諸報端時我即已讀過。然而雖書結集後我又反覆讀了數遍,想為文一抒讀 後感卻又費思量。原因無他,要談琦君的作品,我幾乎不能避開別人早發表過的 論點。

在印象中,名家如夏志清、楊牧、彭歌、思果、隱地、歐陽子、鄭明㊣等均 曾公開肯定琦君在散文上的成就,一般讀者以行動支持,使琦君的書成為書籍市 場上的「金字招牌」,更不在話下。即連我自己,在請朋友雅媛幫我剪貼之際, 重新檢視發表過的評論文字,就發現我談過她三本書--「留予他年說夢痕」、「母心似天空」和「燈景舊情懷」。因為,析論「水是故鄉甜」這本琦君出國後 出版的散文集,我想用縱觀列論的方式,而不是逐篇零碎提出意見。

首先談形式方面,形式包括對篇幅長短的控制和文字的舖陳。

「水是故鄉甜」全日約十萬字,收文三十二篇,平均每篇三千餘字。琦君曾 向我說,對一篇散文而言,三千字上下是最合理的長度;她本身是這個理論的實 行者。當然,許多人會說,文章重要的是內容的好壞,而不在於字數的多寡。可 是一篇散文要合乎藝術水準,先決條件為材料的取捨,一味強調精練,有時反給 人「意猶未盡」之感,懸河倒瀉式的洋洋揮灑難免流於散漫。琦君嚴格掌握作品 的長度,行止自然如流水行雲,既不故意濃縮而現晦澀,亦不胡亂「摻水」使內 容淡而無味,完整和恰到好處,是她每篇作品的共同特點。

在當今作家中,國學根柢像琦君這麼厚實的並不多。難得的是琦君的文字是 圓熟純淨的白話,她沒有賣弄學問大掉書袋的毛病,她適當的引用詩詞,作用是 使情思有所轉折,而非故示典雅;她避免某些女作家容易犯的,極力詞藻的堆砌 ,字裡行間濃烈散發「閨閣體」的氣息,簡潔、樸實、準確,琦君文字的境界是 「豪華落盡見真淳」。

平心說,琦君的素材對讀者而言並不陌生,甚至是琦君作品最受喜愛的理由 。但琦君之所以為琦君,是同樣的人、景物,每次出現都有不同的角度,給讀者 新的啟示和感悟。

就如同由大陸來台的其他前輩作家一樣,琦君帶出來的記憶,轉變成揮之不 去的鄉愁。然她的排遣方法,是復活一個典型農業社會,那業已消失的世界,儘 管這個世界和我们有著時空上的距離,但無損於我们的嚮往與感動。

回憶充滿溫馨,也難掩惆悵。可是琦君對舊時風物故時情的感懷,從沒有達 於哀傷的程度,她會適時再把大家帶回現實來,肯定目前所擁有的。由新懷舊, 再自舊返新,以致自由出入於現在與過去之間,令琦君的作品永遠有舊命維新的 意義。

多少和琦君同年歲的作家,他们多回顧少前瞻,為排遣鄉愁而把自己情感逼 進死胡同,連帶也使自己的創作生命早按上休止符;有幾多以新說自許的年輕寫 作者,也成天鄉愁掛在嘴邊,但那個鄉愁所代表的年代,他们沒生活過,不落實 的描寫,作品裡刻意強調的鄉愁是「象牙塔內的鄉愁」,當然不能普遍引起讀者 的感應和共鳴。

典型琦君的散文,常敘事兼以描人再加抒情,綿密中有變化,其懷舊的文章 可為代表。但琦君作品的迷人處不僅於此,如「水是故鄉甜」書內,「兒時不再 」的不失赤子之心,「一望無『牙』」、「藥不離身」自我調侃的幽默,以誠懇 溫厚的態度推介其他作家的作品(詹悟「母親的夢」、林武憲「我愛ㄅㄆㄇ」、簡宛「葉歸何處」),在在都顯示琦君胸襟的寬博與豁達。

此外,也因為作家多情、敏銳、善感的個性,琦君毫無矯飾在筆下透露,她 對過世父母親人的懷念,對兒子丈夫的掛心,甚至念念不忘和自己相處過的各種 大大小小動物,及任何一草一木,可說珍惜寶愛一切人間的有緣。

寫了那麼多書,琦君沒有塑造過十惡不赦的壞人,更從未劍拔弩張攻擊過任 何人,對人世她有著睿智的了解,對芸芸眾生,她充滿愛和同情。

時局如此艱難,世路這樣坎坷,我们慶幸有琦君這樣的寫作者,作品秉持佛 家大慈大悲的襟懷,叫我们能忍受一切灰暗和挫折!

篇9:《故乡》读后感

观看生本课堂教学实录这是第二次,在今天的《故乡的芦苇》这节课上又让我看到了孩子们尽情的在课堂的.展示的情景,这种自由洒脱给人一种“形散神不散” 的感觉,你看老师就像是一个主持人,引导着孩子们展示自己,

在这节课中从孩子们回答问题中可以看出,学生的知识面很广,其中就涉猎的古诗就有六首左右,像“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遥望洞庭山水色,白银盘里一青螺”等等,出口成章,真是让人羡慕!我想这有两点原因:一是孩子的课外阅读量肯定是惊人的,二是孩子们课前的预习是十分认真的,故乡的芦苇读后感。

联系自己的学生想要在课堂上有这样的表现,那么如可来引导孩子进行课外阅读应是我们思考的问题,也是我们下一步语文教学的主方向,像我们一年级,学校为我们准备了几本绘本,另外我还搜集了很多的电子版的绘本,我想在阅读课上与孩子们一起来共读,另外积极的发动我们的家长在家长与孩子一起阅读我推荐的书,让孩子幼小的心灵得以文学的滋润,以智慧的洗涤。

另外这节课还有一个环节给我的印象很深,在最后的小组展示自己制作的课件中,可以看出孩子们制作课件的水平绝不在我们老师之下,画面精美,内容丰富,孩子们就是这样在制作的过程中开拓了视野,增长了智慧。我想在四五年级的学生可以放手给孩子们,大胆的给孩子提供展示的舞台,也许我们的孩子也会给你一个惊喜!

生本课堂――学生的课堂,学生展示的舞台,课堂的主人,这我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篇10:故乡读后感

家乡变了有一天,我突然心血来潮地想听听外婆小时候的故事,便说:“我小时候啊,可不像你们现在这么快活,那时候啊,可不像当初吃得饱穿得暖的,只有有口饭吃就已经很不错了,哪像当初啊,你们不仅吃得饱穿得暖,还有零食吃,还有电视看,家家户户都有电脑,那时候啊,这货色咱们哪有啊。”说完,外婆叹了口气,估计是在回想从前吧。听了外婆这番话,我有很深的感触,我忽然觉得这多少十年,变革真大啊,从吃不饱穿不暖到吃得饱穿得暖;从没电脑到有电脑;从没钱买电视到有钱买电视。我想,我是不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是不是太浪费粮食了?是不是……

篇11:故乡读后感

故乡读后感

六年级读后感题目:《故乡》读后感600字。鲁迅先生的这篇《故乡》读后感作文,我觉得表达更多是一种悲凉、无奈的思想。

鲁迅先生先写道童年时期,与闰土一起守瓜田,捕麻雀的故事。思绪不知不觉就回到了童年。但当闰土来时,一句“老爷。。。。。”打断了他所有的回忆,他和闰土之间,好像突兀出一道无法逾越的沟壑,好像突兀出一面无法捅破的窗户纸。童年,早已远去。鲁迅先生为这种封建制度,为这种“中国式”的奴才主义所愤恨,所悲哀。

可笑,明明只是层窗户纸,可它保持了几千年。明明只是一道沟壑,却从没有人想去填。

这时,鲁迅先生又写道题目:“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定……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低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平凡又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对此,我也实在不想再说些什么,大家都能体会到。

最后,鲁迅先生说题目:“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题目: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实在是一种无奈的感叹,一种凄凉。也许,我们永远也无法体会到。

篇12:故乡读后感

到这篇文章已经感受到读后感的笔记与运笔书写的认真程度会影响思路,这也就是说读书写字是两个基本点,书中的意境与自己的价值观是两个基本点,这是基于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

文中第一段对故乡和家乡的区分给了我这样笨嘴拙舌的人一个新的说辞,我的确遇到别人问我老家是哪的,脑子里词汇少,而且也不想费口舌就直接说住址,有时候会看看对方是哪的人好,确定一下范围,但是最终还是不想多费口舌。

对芥菜的描写引经据典价值多样,但似乎故乡的人不太加以利用,只是采取食用。

黄花麦果和紫云英都与祭祀有关,黄花麦果,可做成糕点,小孩们特别喜欢。在北京的家乡也有售卖,但没有作者故乡儿时的味道了。

紫云英价值多样,却是一种被见识的植物,作者引用了日本的经典“在女人里边,不曾采过紫云英的恐怕未必有吧”这个里边的女人说的是日本的女人吗?

现在城区里的野菜都长在公园里吧,可以在生长的季节里采点做包子馅烙个糊饼之类的。

篇13:故乡读后感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鲁迅的文章――《故乡》。鲁迅是我最喜欢的的作家之一,他是一名文学才子,但是他在《故乡》这本书里我没看到像鲁迅别的文章一样特别优美的语言。但是在这里我看到了,鲁迅发自内心的那种淳朴的语言。而且这里面还有人人都知道的《阿Q 正传》,还有家喻户晓的《孔乙己》。

用了两天的时间来看这本书,我读的很快,因为我每读一句就迫不及待的想继续下面的文章。鲁迅那种淳朴的语言让读者就像被施了魔法一样很想读这篇文章。不仅是因为鲁迅那淳朴的语言,还以为这里有能让大家很感动的故事,有鲁讯小时候的回忆。

这里我最喜欢的一篇故事是阿长与《山海经》。因为里面的故事颇为感人。因为她黄胖而矮所以大家叫她阿长。阿长是鲁迅家的保姆。她每时每刻都在教导着鲁迅。教鲁迅基本礼貌,而且还教会了鲁迅要节约粮食,还给鲁迅买书看

我喜欢鲁迅淳朴的语言,喜欢鲁迅家的保姆阿长,喜欢鲁迅的感人故事,喜欢鲁迅那快乐的童年!

篇14:《故乡》读后感

故乡美丽幽静的环境,让一些远离故乡的人十分怀念。我的故乡十分幽静,在河中长满了芦苇。在别人的眼中我的故乡可能是一个破烂的农村山野,可是在我的眼中我的故乡,非常美丽,到处洋溢着欢声笑语、充满了温暖。

在作者的故乡里,故乡的一草一木、一情一景牵动着作者的一起一波的怀乡之情,文中所讲到的小河、野花、油菜花、棉花,虽是略写但是足足可以表明作者对他的故乡的思念和作者对故乡风景的赞美和喜爱,更让我感觉到了作者故乡风景的美丽、迷人,读后感《故乡的芦苇读后感》。最主要的还是作者故乡的芦苇,他利用花花草草们的衬托,更生动的描写出了芦苇的朴实、有蓬勃的生命和极其广泛的作用,赞颂芦苇乐于献身的精神,思乡之情才得以升华。

作者在文中这样描写芦苇:对于故乡的农民来说,他是取之不尽的建筑材料:常用它搭瓜棚、豆架,打篱笆,编苇席、苇帘子。用芦苇盖得房子,冬暖夏凉;每年春节,给孩子做花花绿绿的马灯、八角灯,少不了要用芦苇做支架;芦蔑又可以做风筝,编制各种工艺品,散花着特有清香的芦叶,可以用来包粽子;雪白的芦根,又甜又脆,可以食用,还可以治病......

芦苇的用处极其的多,而且它对于人类的生活非常有用,希望大家可以保护芦苇、不乱折损芦苇。

在大家过端午节的时候吃的粽子就是用芦叶包裹的,如果没有了芦苇就没有了芦叶,那香甜的粽子少了芦叶的清香,会不好吃的。

芦苇对于我们大家,非常重要,一定不要折损它。

篇15:《故乡》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书中主要讲了一位小男孩比利攒了两年的钱,买回了两只猎犬。两只猎犬忠诚地陪伴比利捕捉浣熊,并在比赛中获得了胜利。可在一次捕捉中,他们遭遇到一只山狮的攻击,老丹为保护比利而死亡,而小安也因此伤心过度而死去。

其中,两条猎狗间的真情深深地感动了我。当老丹为保护比利而失去生命后,它的同伴小安很伤心。小安每天不吃不喝,最后死在了老丹的坟墓前。

老丹与小安之间真挚的感情,让我不禁想起了我家刚养不久的两只小鸭子。不久前,我兴致勃勃地拿着饭去喂我小鸭子,我刚打开门,可我看到眼前的一幕,我惊呆了!其中一只小鸭居然闭着双眼平躺在地,我赶忙过去,轻轻地用双手将它托起,它竟然一动不动。那一刻我才明白,它死了!另外一只小鸭放声大叫,一直啄我的脚,似乎像多看看对方,我吓得把已经死了的小鸭放在地上,另一只鸭子则不停地“嘎嘎嘎”叫着它,并用那长长的嘴巴不停地安抚着躺在地上的冰冷躯体,我拿着米饭放在它面前,它却不为所动,站在那一动不动,也不吃。忽然,它用嘴夹着一颗米饭,放在已死了的小鸭的面前。从那时起,它每天不吃不喝,一直蹲在已死了的小鸭曾经躺着的地面,似乎在等待着同伴的回来。我惊讶于这两只鸭子间的真情,它们固然不是人,却有着与人类同样赤诚的心。

动物之间的感情,远远胜过了人类。我们也要用平等的眼光去看待它们,尊重这看似弱小的生命。

篇16:《故乡》读后感

在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家著作精选集――《故乡》。它主要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讲述的是鲁迅对童年往事的回忆,作者用纯朴的语句、不多的笔墨深刻的刻画了自己难以忘却的人物形象及其特点。第二部分讲鲁迅的著名小说,其中便有家喻户晓的《阿Q正传》,更有妇孺皆知的《孔乙己》。

我花了约一个星期时间来阅读这本书,读完以后,最大的收获便是学到了写文章要写得真实,要写得感人。像鲁迅这样的大文豪的文章虽然没有什么优美的修饰,华丽的词藻,但也让人读起来有一种名家的味道,而且能够让人以一种欣赏的态度来细细品味这文章。

每一个有上进心的人无一不想拥有象鲁迅先生那样绝佳的文采,所以我们必须要写出真情实感。光说不练是没有用的,需要时间来证明,需要行动来实现。书的封面上说:“这触动灵魂的优美文字,源自文学大师的心灵深处,在岁月的长河里,如宝石般熠熠生辉,陪伴着我们一路远行。”所以,要想写触动人心灵深处的文章,不是用万般华而不实的美丽词藻或修饰得不成样子的句子,而是要出自内心深处的“宝石般”的文字。

另外一个令我十分佩服鲁迅先生的一点是,他写得大部分的文字带有一种批判的味道,而且柔中带钢。看似是一篇普普通通的文章,倘若给被讽刺者看,他们便会觉得毛骨悚然、不寒而栗;而与鲁迅“统一战线”的人看了便会情不自禁地拍手叫好。这也是他为什么会成为一个优秀的、用笔杆子与敌人奋斗一生的革命作家的原因。同样,现在社会也正需要这样的一股力量,以一支支钢笔,结合一篇篇言辞犀利的文章向官场上的恶势力予重重一击。

鲁迅先生之所以在文坛被人尊为大师的原因,是因为他源自内心的语言和革命无形的批判,而我们想要在人生的道路上不惧怕写作,就同样需要这样的法宝。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篇17:《故乡》读后感

每一本好书,都是一朵美丽的花。早晨睁开眼,最幸福的就是遇见一本好书;而每个晚上,就是守着这本书,静静地读。就如此刻,我遇见熊培云《追故乡的人》,忍不住轻轻拾起。――题记

这个题目挺有趣:《追故乡的人》。

看似是一个人在怀念故乡,但是一打开,却不是那样了――现在的故乡,还是原来的一样吗?一个城里人,还能回归乡村的那种寂静吗?石板青苔,小磨驴拉,簸箕筛米,莫不有一种淡淡的乡情。有趣的是那盏灯,电灯,引起作者的深思。夜晚还会有萤火虫,那一盏盏灯中包含的却不是童心,而是父母对儿女上大学的希望……

看着这些淡朴的文字,想到的都是乡间农事,心中有的更是共鸣,不能言传,却感受到了作者对原本乡间的怀念。零碎的文题,有的只有一个字,有的有两个字,不是很长,却是我这个孩子感到了一种幽幽的回音,这老物件们的思想呵,那么诗情,那么优美,以最质朴的诉说使我们从尘世的喧哗回到了淡淡的过往,这过往是灰色的,很细腻,却更加的苍老,就如同那书中的一张张黑白的插图,那么的古朴,充满着一股旷野之力,深沉而忧伤,忧伤得不是它们离开自己,而是所有的乡村,将不像原来一样存在。他追的,恐怕就是乡情了吧。

这本书,语言是质朴的。记得作者写到杀的鸡时,联系了人的生活。人能把鸡吃了,鸡若是可以,也能吃人。作者用这个例子证明了人性的贪婪,也暗示着,乡村快不复存在。原来的世界,在作者那懵懂的世界,是“追”――追星星,追月亮,追磨坊,追风,全是少年的青春,到今日,只能追那已逝去的故乡了。

如今的一切,已经不是原来了――人们追着功名,追着明星,追着手机,却没有一个人在追故乡。人是自然的。但是,本原的世界到底离我们有多远?敢问你,晚上追的是什么?追星?追剧?追灯?有人追故乡吗?敢问你,晚上听到什么了吗?听歌?听音乐?有人愿意去听花开花落吗?敢问你,晚上看到什么了吗?看电影?看电视?有人看好书了吗?

人性是贪婪的,唯有不让故乡成殇,才能保持人性吧!现在的世界,难道还有“五月螽斯动股,六月莎鸡振羽,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的场景吗?这本书仿佛是干土中落入的一线泉水,把心中所有的思念全部激活。我不禁叹息起来:人必得要在城市争得一席之地,才肯回归乡野吗?

这本书更是唤醒了我心中沉睡的美景,试想,乡村之晨,花草树木,莫不生长,蓬勃生机,更是惹人喜爱。读好书如同与一个高尚之人谈话,让我无时无刻提醒自己,改变自己心中的污点吧,追追你那朴实自然的故乡吧!

朝花,是得拾的;旧事,是得提的。别让质朴,成殇。

篇18:《故乡》读后感

当你和家人在家中团团圆圆吃着饭时,可曾想过在某个县城的角落里有几个小村庄,它是那样的安静,安静到人们以为那里没人居住。人们不知道那里住着多少老人和孩子(留守儿童),孩子们无时无刻不在思念着在城市里打工的父母……

故事就这样拉开帷幕,主人公的家乡在小胡庄,他的朋友们都是留守儿童,他不是在家留守就是跟着父母在一个又一个陌生却繁华的城市里穿行,他们只能紧跟着,像鸟一样到处打工觅食的父母到处流浪。慢慢地鸟背成为了他的故乡。

书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故事是“七姓蛋”,故事的开头写到因为经常性的晕倒。母亲吓破了胆,医生说是“贫血”,营养匮乏身体虚弱导致的。母亲甚是心痛,因为家里条件太差,只能尝试各种各样的偏方,其中有个方子叫“七姓蛋”。就是讨几个不同姓氏人家的蛋,而且是外姓,那个年代的鸡蛋可金贵了,要么人家没有,要么人家舍不得给。而母亲执意要去讨,在小鲍庄被狗咬,在大李庄差点被淹死……就这样母亲东平西凑,凑到七颗蛋,和条鱼。回家时母亲发烧到晕倒,她醒来第一句:快让“四儿”吃蛋还有鱼……当母亲脱下鞋的那一刻是沾满鲜血的泥……

村庄里的母亲没有什么文化和财富,却用双手撑起一片天。留守儿童的悲凉和艰难,期盼亲人的陪伴,希望有一个团圆的家。回顾自身,在家里有爸爸妈妈无微不至的照顾,在学校有老师和同学们真诚的关心和帮助。跟书中的小朋友比起来,我们真的是很幸运很幸福了。所以不管什么时候,什么样的条件,只要有父母的怀抱和鼓励,都是那样的温暖。父母是我们心里永远的依靠,永远的故乡。

篇19:《故乡》读后感

“M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这是许多中国人心中的鲁迅。然而,作为一个伟大的历史人物,鲁迅绝不是短短一句诗就能概括的了的。

小时候,我对这些“所谓大作家”是很不感兴趣的。记得最“害怕”的两位作家,一是朱自清,再就是鲁迅,写了那么多好长的课文还要背全篇,何况这些课文一点也不“好玩”,简直是受罪!一直到初中,鲁迅留给我的印象,便仅仅是那一篇删改过的《故乡》――《少年闰土》。

随后,《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藤野先生》、《阿长与<山海经>》,接连给了我数次重新认识鲁迅的机会。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面渐渐扩大,我也渐渐明白了他为什么能拥有“民族魂”这般伟大的称呼。然而,人们口中那个“战士”鲁迅、“批判家”鲁迅却迟迟未出现,出现的更多的是讲师生情、亲情、友情的鲁迅。

直到《故乡》出现了。

这篇足有八十八段,篇幅相当于四五篇短课文的小说,将曾经我们对《少年闰土》的一种情怀提出来了。12段到30段没有什么变化,然而,文章在后半部却笔锋一转,“画风突变”,尖酸刻薄的杨二嫂出场,然后引出具有翻天覆地变化的闰土,这就不仅是一篇小说了,更像是在感慨!

首先,作者写了“变”。闰土和杨二嫂在以前是美好的人物,而在物是人非的现在,过往如一场醒来的美梦,或者说现在是一场噩梦。

接着,作者写了“变”的原因---这是文章的核心。长大的闰土有了阶层意识,与作者有了隔阂。这是一种毒害,是封建思想对现实主义者、对千万人民的毒害!这,不恰恰是作者反抗的么?不恰恰是作者批判的么?这才是鲁迅的文章――要唤醒麻木的人们。喊口号的文章是没有用的,像鲁迅这样的小说、散文,加上时代的背景,造就了一条独一无二的救国路,也成就了这样伟大的作家。

最后,作者留下了“希望”,孩子是最天真的,文章中“我”的孩子与闰土的孩子丝毫没有隔阂,没有阶层的隔膜,就像曾经的“我”与少年闰土一样,而作者最希望的是孩子长大之后不要重演他和闰土的悲剧。只有时代“变”,才能改变这一切。对啊。路就在前方。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现在,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小学课本里只有《少年闰土》了。对啊,孩子的一切都是美的。只有长大了,才会懂更多的事物的本质。我相信,即便鲁迅在世,他也会这样选择吧。这就是《故乡》,美好而黑暗的复杂社会,一群变化着的人们......

篇20:《故乡》读后感

以前读书时语文课本中总有很多鲁迅的文章,那时都觉得枯燥乏味。长大后很多年也没有再看过鲁迅的文章了。最近,女儿在语文老师的带领下,开始看鲁迅的各种文集,《呐喊》、《朝花夕拾》、《狂人日记》等等,我也跟着重拾三十年前的课本,重新阅读了鲁迅的诸多经典文章,甚至还认真地全文摘抄了《故乡》一文。儿时大约因为年龄的关系,对这篇文章并无什么感触,甚至都不太理解文中的有些内容和词句。现在人到中年,再重新读,却觉得有很多感触和体会。

文中主要写到了两个人物,主要刻画了这两个人物的形象和性格特征:一个是少年闰土,一个是豆腐西施杨二嫂。闰土是鲁迅儿时要好的伙伴,也是鲁迅家的长工的儿子。他们俩第一次见面时,闰土“紫红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脖子上挂着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通过对闰土的外貌描写,一个活泼灵动的乡村男孩就跃然纸上。闰土给鲁迅讲了很多好玩的事情,比如海边五颜六色各式各样的贝壳,比如怎样在西瓜地里逮猹这种动物,比如怎样在雪地里捕鸟,等等。总之,闰土懂得很多鲁迅不懂得的有趣好玩的事,两个少年之间建立了纯洁无暇的友谊。

后来,长大了,两人有了各自的生活,鲁迅离开家乡出来读书求学,后来又到日本仙台学医,再后来又回到北平生活。而闰土一直呆在绍兴老家,在海边种地,两人就再没有联系了。再见面已是三十年后。三十年后,鲁迅回到老家卖祖屋,这才又见到了闰土。

此时的闰土已是一个沧桑憔悴的中年人,“脸色变作灰黄,眼睛周围都是很深的皱纹,手冻得裂开了,仿佛松树皮一样。头上戴着一顶破毡帽,一件薄棉衣,在寒冬中瑟缩发抖”。这一段外貌描写,与少年时代的闰土形成了巨大的反差。这都是那时封建的旧中国旧社会,萧条贫瘠的中国农村,经济上的贫困和压力带给无数个闰土一样的社会底层劳动人民的折磨和压迫啊!

而且见到鲁迅,闰土不再像以前亲密无间地叫“迅哥儿”,而是分明地恭敬地喊着“老爷”。这一声“老爷”,让鲁迅顿时感到他和闰土之间筑起了一条深深的鸿沟,不可跨越。早年儿时那情真意切的友谊早已变淡,取而代之的是隔阂、生分以及不同阶级阶层之间的身份地位差距。毕竟鲁迅家是大户人家,闰土家是长工。

看到这里,不禁让我感到现实社会的无情和残酷,贫和富的差距,阶层阶级的差异,人与人之间有太多的规矩、礼仪和无形的阻碍,这些会把儿时纯真的童心磨灭,会拉开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让人在世俗的世界里,在各自被安排好的轨道里生活,闰土失去了从前的纯真和浪漫,被尊卑和主仆的观念以及封建礼教侵蚀得迟钝麻木,原本可爱的小闰土变成了一个卑躬屈膝的“木偶人”,着实令人悲哀。这一切,鲁迅都看在眼里,痛在心里。

《故乡》里的第二个主要刻画的人物是鲁迅的隔壁豆腐坊的邻居,豆腐西施杨二嫂。她原本也是一个可爱的俏皮的没有心机的女子,但是三十年后,当鲁迅再次见到她时,她却变成了一个家长里短的、圆滑的、贪图小便宜的、庸俗不堪的俗气女子,从“珍珠”变成了“鱼眼睛”。为什么会这样?我想这很大程度都是那个黑暗的人吃人的封建旧社会所造成的。多少个像杨二嫂一样的可怜可悲的女子,被旧中国封建社会那经济上的贫困压迫和精神上的摧残,折磨得叫苦不迭,而渐渐变得自私放纵、尖刻贪婪与麻木不仁,人们的心灵都被黑暗吞噬得所剩无几。如果那个社会不男尊女卑,女子不用三从四德,如果女子也可以拥有和男子一样的受教育的读书的权利,如果杨二嫂也可以进私塾念书,也可以出来求学,甚至留洋,见世面,而不是一辈子局限于那一个从未踏出过半步的落后的小村庄,我想,有了阅历的丰富,精神的丰盈,心态的平和,她是怎么也不会从一个善良可爱的女子变成一个贪婪麻木尖酸刻薄的庸俗女子的。

三十年后,重读大师的作品,重温经典,让我慨然,悲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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