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高中生个人读书心得(精选10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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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给大家分享福尔摩斯高中生个人读书心得(精选10篇)精选的范文,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 素材来源网络 编辑:李欢欢。
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福尔摩斯高中生个人读书心得,本文共10篇,希望大家喜欢!
篇1:高中生个人读书心得
这个寒假里,我读了《小王子》这本书。这本书对我深有感触。它很感人,时不时地想让人感动得流泪。
主人公小王子住在B612星球。这个星球小的让人不可思议。它只住得下两座小火山、一朵玫瑰和一个人。他勤勉地疏通火山口,拔着猴面包树的幼苗,还一直照顾着他心爱的玫瑰。但因为一次与玫瑰的感情纠纷,他把他的星球打扫得干干净净之便离开了这个星球。他走之前用了罩子玫瑰保护起来。
他拜访了周围的几个星球。上面住着一些无聊的大人。
国王说:“我的星球上有一只爱叫的老鼠,我偶尔会判它死刑。可我每次又不得不赦免它,因为它是这个星球上的一个老鼠。”
爱慕虚荣的人对小王子说:“我是这个星球上最帅,最会穿衣服,最有钱,最聪明的人,虽然这个星球上只有他一个人。”
酒鬼说,他喝酒为了忘却,忘却一切羞耻,而羞耻的内容恰恰是因为喝酒。
商人说,他数星星数了44年,这些天上的星星都属于他,拥有这些星星,他就会变得更富有,而富有,又会买更多的星星。
灯夫说。行星一年转得比一年快,现在每分钟转一圈,我连一秒钟的休息时间也没有,每分钟我就要点一次灯,熄一次灯。
地理学家说,我不是探险家,地理学家不需要去计算和探测城镇,高山,大海,大洋。我的工作太重要了,跟本没有时间到处闲逛……
而狐狸让小王子驯服他,他就很满足了。他送走小王子时告诉他,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到的。
他又见到了一大群玫瑰,这让他很失望。可他又醒悟过来。他的玫瑰的美是独一无二的。
最后,他与我旅行,找到了真正的爱。但他却经受不起对玫瑰的思念,让毒蛇朋友要咬死自己,抛下笨重的身体离开了这个世界,回到了玫瑰身边。
失去了才懂得珍惜,遗失了才知道美好。我们都想拥有自己美丽的世界,都想现在未来都是美好的。但是,怎么可能呢?我们不能留住时间,不能让现在永不消失,但我们可以尽力珍惜现在,尽力珍惜即将随着自己的寻找而流逝的现在。
一部送给所有大人的童话书,没错,他就是《小王子》。这本书明快清晰的笔调,让人感到温暖,同时也感触良多,会触碰到心中的那份伤感。
《小王子》讲述了小王子因为玫瑰花儿去旅行,遇到了各种各样的人,自以为是,但有些理智的国王;爱慕虚荣,希望别人都崇拜自己的人,可怜而且可悲的酒鬼;不明所以,自以为是,云里雾里的企业家;忠实,但不懂变通死守命令的点灯人;不愿亲身尝试,所以一无所知的地理学家。
其实这就是大多数大人的缩影,这些人呢,他们在快车里拥挤,却不知道要寻找什么?这些人呢,他们忙忙碌碌,来回转圈!只有孩子知道他们在寻找什么?会为了花费了时间的布娃娃而伤心流泪。可每个大人都是曾经的孩子,他们也幼稚过童真过,并且清楚的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过。
可为什么,为什么当他们被岁月的积尘所掩盖后,终日忙忙碌碌,毫无目的,行尸走肉。在繁华的都市中变得物质,金钱。忘记了,他们最初的目的不愿意满足于现在的境况,不会为一份简简单单,平平淡淡的幸福...
篇2:高中生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心得800字
暑假期间我看了一本书叫做《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围绕着一个个案件展开,讲述着许多扑朔迷离的案件与故事,我看看的津津有味。案件的叙述十分的精彩,但也有很多案子令我感到迷惑,幸运的是追随着聪明的侦探福尔摩斯的视角,我解开了一个个迷惑。
福尔摩斯的全名叫夏洛克·福尔摩斯,他是个身材瘦长,看上去十分精明干练的人。他的目光锐利有神,细长的鹰钩鼻和前突的下巴,让人感受到了他的机警果断,意志坚强。有着这样外表的他,拥有着超出常人的敏锐,在一个个难解的案件面前,令犯人无所遁逃。
这么书主要写的是福尔摩斯带着自己的助手华生和一批穷孩子组成了“特搜队”,在英国屡破奇案。令我记忆十分深刻的一个案件讲的是福尔摩斯帮高楼王的主人寻找祖先留下的金子。有一次,高楼王的主人在自己假的阁楼上找到了一个暗格,在里面发现了祖先留下的一盒金子,不久后,那盒金子却凭空消失了,主人非常着急,连忙叫福尔摩斯帮忙寻找盒子,福尔摩斯却是不慌不忙,用常人根本不能理解的方法去破案,还让“特搜队”去到处找线索,没过多久案子就被破了,当福尔摩斯去抓那个小偷的时候,那个小偷还根本不清楚自己是怎么被发现的。
福尔摩斯不仅聪明也十分勇敢,有一次为了抓住罪犯,中了枪,最后还是把犯人给抓住了。
读完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从中学到了东西,比如做事要细心谨慎,不能有一丁点儿的马虎,因为一不小心漏掉的细节很可能就是完成这件事情的关键。读书也是一样,一定要认真仔细得看,否则很可能漏掉了一些精彩的故事和一些重要的情节。
早就听说《福尔摩斯探案集》特别好看,于是今年暑假这本书就列入了我的书单中。
篇3:高中生个人读书心得800字
曾经,有这样一条沟,又脏又臭,蚊蝇成群;沟附近住的人过着这般生活,住在将要倒塌的房屋里,传染病在此肆虐,下雨天,臭水携着大尾巴蛆和一些尸体冲进屋中。
人们过得生不如死,却也无可奈何。
但是,改革开放以后,_没有先修达官贵人们的住处,而是先挖这条臭水沟,男女老少一心向党,轮番上阵,终于疏通了新沟,堵上了旧沟。
从此,人们的生活得到了无可比拟的改善,日子蒸蒸日上。
不错,这正是老舍的话剧作品《龙须沟》,它生动再现了中国解放前的黑暗生活以及解放后的幸福生活,令人惊叹、欣喜。
现在的生活更是让人舒心,衣食住行全都不用担心。
许多低保户都得到了党和zf的关心和帮助,一些党员主动为他们送米面,捐钱财。
中华大地沐浴着_神圣的光辉,在党的阳光下正一天天变得更加繁荣,更加富足,更加强盛。
我很同情那个极为不幸,失足淹死在龙须沟里的小女孩——小妞,她若是有幸能看到当今国泰民安的状况,一定会感慨万千。
激动不已,这些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都离不开党和人民的共同努力和共同创造,现在的孩子恰是生活在好时代;每天坐在窗明几净的教室里,接受着免费的教育,在宽敞平整的操场上愉快地玩耍。
我们的住处也在改变,由漏雨的茅草屋,到灰砖的瓦房,再到混凝土的_房,直至我们现在住的高楼大厦。
这些情景一定会使解放前的人们羡慕不已——在过去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到了这个新时代,竟然从梦想变成了现实。
时代在变迁,物质生活也在逐步改变,一切的一切仿佛都在改变。
但是,党徽依旧闪耀,党旗仍然鲜艳,党员们还是义无反顾地奉献。
不变的只有我们的_!
父辈人拥戴起的_,用烈士的躯干为我们铺垫了一条平坦的大路,他指引我们走向幸福、成功,而我们只需要怀揣着一颗为国家、为人民奉献的心,在党的阳光下健康地长。
篇4:福尔摩斯读书心得
一天,我向欧阳如生借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我和他约定明天就还给他。
放学了,我以接近光速的速度回到了家。不再向往常那样拖拖拖拉拉的写作业,而是马上就开始写作业。虽然我的手在写作业,但是我的脑子里却浮现出我在看《福尔摩斯探案集》的情形。因此在写数学作业的时候错了好多题,耽误了看书的时间。等晚上洗漱毕后,我就上床看书,不知不觉的到了8点30分,我的妈妈叫我睡觉了。可是我心里还不想睡觉,因为我的书还没看完呢!于是我就偷偷的拿了手电蒙上被子看起了书。开始里面还不算闷,可是过一会就十分的闷热,不停的流汗。
过了一会,我把鼻子伸出来呼吸,突然外面透出了很刺眼的光线,难道天亮了?于是我大胆的把头伸出来一看大吃一惊——原来是妈妈发现了我在看书,正在怒气冲冲的看着我呢。哎哟……这下完了!违抗母令的下场自然是十分惨痛的,看样子我逃不过老妈的神棍啦!早吃如此就该炼“铁屁股神功”!下次我再也不敢偷着看书了!
篇5:福尔摩斯读书心得
不一会儿,福尔摩斯回来了,笑着将一张邀请函扔给了我,自然地说:“房东太太也不学学好的,非要浪费那几个邮钱,这不,寄错东西了。不过,真有你的,能想到我没想到的。“嘿嘿,是你逻辑思维太强了啦。”说着,我们不约而同的笑了。
我穿越到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中,遇到了福尔莫斯。一天,我们收到一个邮包,打开一看,居然是一只臭烘烘的袜子。他不禁皱了皱眉头“什么鬼?哪个家伙存心整我俩,还是,”福尔摩斯话锋一转,”有人不相信我们的实力,故意用这个臭玩意来试探我们的实力呢?“他叫人将邮包送出的地址告诉我们,一看,竟是假的。”啥,假的!“我不禁大声叫道。”没错,这是我家的地址耶,但是,怎么可能是我发的呢!“他喝了一口茶,平静地说。”但是,你有没有想过,有可能是房东太太发的呀。“他一愣,半天才回过神来,又飞快地下了楼,只留我一人呆呆的坐在沙发上。
篇6:《福尔摩斯》读书心得
一说到侦探小说,我们脑海里肯定会禁不住浮现出神秘的破案过程,离奇的案件。如果问你,你知道什么侦探小说,大家总会异口同声地说《福尔摩斯全集》。他是侦探小说集历史上新的一页,也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作品。主人公夏洛克•福尔摩斯的一些想法总是一鸣惊人,让我不禁暗自佩服。
就像是福尔摩斯在六座拿破仑半身像中他这样做到:客人走了以后,他从抽屉里拿出一块白布,铺在桌子上,又把新买来的半身像放在白布中间。然后他端起猎枪,猛地往拿破仑像的头顶上放了一枪,于是像立刻变成了碎片。福尔摩斯弯下腰来,急切地察看着这些分散的碎片。不一会儿,他便得意地喊了起来,我看到,他手里高举着一块碎片,碎片上嵌着一颗深色的东西,就象布丁上的葡萄干一样。
福尔摩斯的大胆推测、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令人惊羡。他总是叼着烈性烟草,穿着大衣,戴着侦探帽 ,一副非常严肃的样子,也许是他的三大道具让人感到有距离感吧!
相比福尔摩斯细致之下,我是多么的渺小。以前的我总是大大咧咧。记得有一次在一个黄昏的下午,正在打扫房间的妈妈,把我喊了过去,她一边拖地一边望着我说:“孩子,去帮妈妈买......”。没等妈妈说完,我便风一般的跑了出去。走着,走着,我却犯了嘀咕:“该买什么呢?”说完,我便向家走去。远远望去,妈妈已在家门口“等候”多时了。“你看看你,我还没有说完,你怎么就跑出去了”。在妈妈的训斥下我羞红了脸,活像一个大大的红苹果。
你瞧,我是不是很大大咧咧呢!我真羡慕福尔摩斯,他是多么的细致和敏锐,要问我的偶像是谁,我会毫不犹豫地说:“福尔摩斯。”
“我从不放过任何微细的东西”这是书中福尔摩斯先生最喜欢说的一句话,也是我读者本书的收获!
篇7:《福尔摩斯》读书心得
这是我到大学后看的第一部小说,虽说起初并不是很用心,但始终是看了的。
福尔摩斯,一直是一个颇赋传奇色彩的人物,高中时就听到小良说过很多次,到大学就有了非看不可的决心。作为一名私家侦探,他始终有一种超乎常人的敏锐的观察力,说他在侦破案件时像只狼,像只鹰,都是不足为过的。整个案件中,他总是将演绎法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所坚持的也并不是不会出错。在这里,我不想过多的否定他,毕竟他的成功是显而易见的。比起那些成功,他的失败简直就是微不足道。
这部说以共分为三本,中间有很多小故事,认真看的话,你会被吸引进去,又好奇,又恐惧。我最钦佩的是他的观察能力,“观察的切入点,视角,内容,一个人的手指甲,衣袖,靴子,和裤子的膝盖部分,大拇指与食指之间的茧子,神情,气色等等”都是非常重要的。通过这些,他可以推断出一个人的职业,性格,甚至家庭与经历。看来神秘莫测,其实都是可以追根究底的。,可以根据一个人的步幅推测其身高,字形得知其籍贯。事实上,这并非只有他一个人可以做到,只要我们在生活中多留意,学会思考,这些我们也一样可以做到,就像我们每天从宿舍到教学楼的路上,要经过几个弯拐,要下几级台阶,我相信即使住上四年,我们也未必说得出来,这就是我们的失败。
关于福尔摩斯,我印象最深的不是他的案件怎样的离奇古怪,而是他这个人本身,他面对案件的热情与极端没有任何东西可以相提并论,有案情的时候所表现出来的那种狂热,让人不得不觉得诧异,倘若他这样的人,不是一名侦探,而是一名罪犯,那么所有的一切将都会控制在他的手中,他有可能将世界颠覆。这可一点都不夸张。他这人对很多领域都有研究,烟草,茶叶,酒,甚至是,他是吸毒的,每当他无案可破,无事可做时,他就会用吸毒来刺激大脑,而当他接手一个案件时,他又会忘我的投入,不吃,不喝,不眠,这样的人是少有的。如果我们认真剖析他的心理,他也是病态的。
说实话,我并不觉得这书有多大的可读性,那些离奇的案件虽是吸引人的,但案件过多,即使没有重复,人看着也乏了,厌了。这些案件中有一部分是关于复仇的,比如说“血字的记载”,所以整体上我对它的评价并不高。
整书围绕着福尔摩斯展开,而叙述的口吻却是福尔摩斯唯一的朋友华生,他是一名退役的军医,曾和福尔摩斯合租,在一次案件中遇到了后来的妻子,之后和妻子开了一间诊所,平淡的生活着,哦,或许,称不上什么平淡,因为福尔摩斯仍旧会找他一起办案。
在看了书以后,我又接着看了一些电影,如: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演绎法。这打破了我以往的观点,曾经我认为无论是什么形式都不如看书来得真切与有韵味,这次,我不得不承认,电影比这书好看。或许,我不该这么贬低一本名著,但这确实是我心里的真实想法,我永远不会违背自己的心。
这本书还让我有了一种很深的感触,那就是一个人不能失去目标,生活的幸福就是有事可做,思想时刻在跳动,而不仅仅是那颗心,还有就是,在你对一件事哪怕有了百分之九十九的肯定时,你也绝不能妄下结论,这对自己,他人都只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
这也使我开始反思自己的大学生活,从一开始的新鲜感,到现在的无力感,貌似都是我自己的选择,曾经的梦想被冷落,人也开始变得麻木,身边的人大多如此,可我是否本该如此,我自己是有数的。
与此同时,我也开始注意身边的一切,渐渐发现,那些细微的东西十分有趣,比如一个人面部表情的变换,衣着的搭配,说话的语调……
篇8:《福尔摩斯》读书心得
这个暑假我读了《福尔摩斯侦探集》。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了《福尔摩斯侦探集》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创作的系列侦探小说。他一共写了60本关于福尔摩斯的故事,其中有50大个短篇和4个中篇。这些故事的时间主要是从1878年到19,小说以福尔摩斯为主人公,描绘他与犯罪分子斗智斗勇破获一个又一个疑案,抓获了一个又一个罪犯。小说内容起伏跌宕,鲜明生动的描写了推理故事引人入胜,让人让人充分领略理性、智慧和知识的力量,时间也展现了这一历史时段英国鲜活斑斓的社会花卷和人生百态。
福尔摩斯是少年人心目中的英雄,层出不穷的疑案面前,福尔摩斯总能凭借自己的眼睛和聪明的头脑,拨开迷雾中人性的无耻、贪婪、凶残,最后将罪犯绳之以法。
福尔摩斯真是厉害,总是从细节入手最后破案,我崇拜他。
篇9:《福尔摩斯》读书心得
在这个寒假里,我看了《福尔摩斯》。我对主人公福尔摩斯每次办案十次有九次都是成功产生了很大的兴趣。于是我就写下了这篇作文。 众所周知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在全世界有很大的名气。今天我就来说说我的读后感。
这本书主要写的是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和华生先生办案的过程,一切案件都被福尔摩斯先生看的很平常,的确也都经过福尔摩斯手中又都平常地过去了。当然,除了波西娅丑闻。福尔摩斯没能抓住机智的艾林伦小姐,但因此对她产生了极大的兴趣,要了一张她的照片,这明显的显示出他对与自己一样、甚至比自己还聪明的艾林伦小姐非常佩服。
在这本书里,一开始让我迷惑不解。到底谁才是主人公?华生在书里出现的最多,应该是主人公,但再想想,华生他还是助手,而且这本书写的是侦探小说,主要写的是侦探,所以应该是福尔摩斯先生。我发现,福尔摩斯喜欢独行,尽管他经常约华生一起去办案。
福尔摩斯办案的方法十分精妙,我觉得这一切都来源于他细心、认真的工作态度,如果大家都能这样的话,那么各行各业都有了稳定,祖国就能富强起来。
篇10: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
每年,妈妈都要给我买一批精神食粮――书。今年,妈妈照常给我买了一批书,可我却不再感到乏味,因为其中有我最喜欢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柯南・道尔,精心编选了七个丝丝入扣的故事。封面中,充满智慧的福尔摩斯借着月光在草地上奔跑着,让人感到无限的神秘……
这书中的七个故事分别是《带血的字迹》、《溪谷惨案》、《新娘失踪案》、《丢失的宝石》、《慷慨的雇主》、《神秘的红发会》以及《恐怖的带子》。每个故事都描绘出华生与福尔摩斯的勇敢、聪明的品质。其中,让我百看不厌的是《神秘的红发会》。福尔摩斯和华生等人在星期六晚上捉住了一个名叫约翰的犯罪团伙的头儿,更是体现出他们的智勇双全。
看完这本书后,我想起之前一个画画同学的“抓贼经历”。
这个同学叫胡依,她有一个弟弟,叫胡浩。胡依十二岁生日时,她的爸爸给她买了一盒巧克力,胡依可高兴啦,把它放在自己的抽屉里,就和同学狂欢去了。可是这一切被小胡浩发现了,他偷偷摸摸地拿出巧克力,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不过一会儿,这盒糖便成了胡浩的“胃中之物”。当胡依回来发现巧克力失踪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胡浩,后来经过证实,发现“小偷”正是他,我实在是佩服胡依的判断力呀!
大侦探福尔摩斯栩栩如生地存活了百余年,依旧魅力不减。在《福尔摩斯探案集》中,他带领我们进入惊险的凶案现场,查找狡猾凶手的蛛丝马迹,逻辑缜密地剖析案情,巧妙地揭开一个个跌宕起伏的凶案真相,使我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