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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监优化环境承诺书(精选13篇)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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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给大家分享关于安监优化环境承诺书(精选13篇)大全的范文,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 素材来源网络 编辑:李欢欢。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安监优化环境承诺书,本文共13篇,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监优化环境承诺书

篇1:安监优化环境承诺书

为优化发展环境,纵深推进“对接珠三角,建设新钨都”发展战略,实现县域经济科学和谐的'新跨越创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我代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特向社会作出以下承诺:

一、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使监督管理权,做到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文明公正执法,真诚热情服务。

二、深化改革,规范管理。

严格依法行政许可,坚决杜绝行政不做为和乱做为现象,坚决杜绝乱收费、乱检查、乱罚款现象。

三、公开政务,提高效率。

公开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能、公开政策法规,公开监管情况,公开审批条件和办理程序;实行一次性告知制;依法按照时限规定办结公务。

四、完善制度,快速反应。

建立投诉举报制度,接到有关安全生产的投诉举报,属重大安全隐患及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立即组织调查处理;属一般安全隐患的,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处理,强化对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责任追究。

五、严肃纪律,树立形象。

严格遵守“四个不准”。坚持“四个不放过”,即对违纪违规的线索不放过,问题不弄清楚不放过,违纪违规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其他执法监察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六、优化服务,热情接待。

实行首问负责制,做到文明热情接待,周到细致服务,遇事不推诿,不扯皮。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的举报监督,举报电话:×××××××××

篇2:安监系统责任承诺书

安监系统责任承诺书

为有效推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现就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做出公开承诺。

一、基本概况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正科级行政单位,区政府工作部门,现有编制12个,现有人员18人。主要承担全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及其它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

二、承诺内容

(一)加强学习。局法规科拟定学法计划,全体干部职工按计划坚持学法。以全国“六月安全生产活动月”为载体,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二)依法监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三)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依法按程序办事,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活动中,做到亮证执法、语言文明、态度和蔼。

(四)政务公开,限时办结。实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政务公开,按照行政审批时限,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效率。我局负责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行政许可,法定时限20日内办结;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审批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从严治内,廉洁从政。认真贯彻落实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和国家安监总局规定的“九条纪律”,省安监局制定“五十二个不准”,严禁对服务对象“吃、拿、卡、要”。

(六)转变作风,热情服务。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做到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结合,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七)诚信建设。继续加大全体干部职工诚信教育力度,树立单位诚信、公正的良好形象。

(八)社会救助。全体干部职工积极、主动、自愿参与各项社会救助活动,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

(九)环境保护。全体干部职工在工作和生活中节约资源、爱护环境,遵守交通规则,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

以上承诺主动接受群众、媒体等各种形式的社会监督。

篇3:地矿优化环境承诺书

为确保优化发展环境机关效能监察工作取得实效,我局郑重向社会作出以下承诺:

一、简化工作程序,实行限时办结。

只要符合国家政策和所需资料齐全、完备的项目,根据相应审批权限,属县级审批的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归上级审批的在最短时间内报上级部门审批;对手续不全的,出具需补办手续的`补办单,补办手续后保证第二次办成,决不让群众跑第三趟。

二、改善政务环境,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实行挂牌上岗及持证执法制度,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度》;二是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将政务公开工作条款化、程序化和规范化,在指定地点向群众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和收费标准。

三、加强信访处理。

加大对信访案件的处理力度,做到城区内投诉当天处理,城区外投诉二天之内处理,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案件。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素质。

严格遵守江西省纪委、江西省监察厅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十条禁令”。加强对内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工作稽查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打造出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的队伍。

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社会服务承诺制度,为我县经济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宝贵意见。我们的投诉电话是:

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开承诺

一、实行政务公开,提高办事效率。

在业务窗口和质监网公布各项业务办理程序和相关收费标准、收费项目,收费依据,实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便民制度,提高办事效率。

二、实行限时办结制。

办理代码证件,由原来规定的10个工作日缩短为2个工作日;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由原来规定的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受理举报案件,城区及周边乡镇1小时内赶到现场;接待消费者投诉,1个工作日内答复。

三、扶优治劣并举。

防止不作为、严禁乱作为,24小时开通12365打假投诉举报热线,坚决打击危害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的制假售假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进一步加强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力保特种设备和食品两大安全;实施“质量兴县”战略,着力扶优扶强,努力培育,多创省级和国家级名牌产品。

四、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

实行责任追究制,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所有收费执行国家和省、市、县财政、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所有的执法行为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实行案件办审分离制,依法把握案件处罚载量权。

五、抓好廉洁自律

严格执行质监部门“五公开”、“十不准”、“八严禁”规定,对影响行业形象和发展环境的人和事,坚决查处。

六、自觉接受监督

设立监督投诉电话,监督电话为,县投诉中心电话: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监督。

篇4:水务优化环境承诺书

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水利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我局依法行政、高效施政、廉洁从政,确保我局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取得实效,我局郑重向社会作出以下承诺:

一、牢记党的性质和宗旨,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摆在第一位,解决好全县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安全渡汛和新农村改水、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问题,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坚持水利工程招投标制度,保证水利工程建设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全面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行政审批事项流程规范及时。

四、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工作行为。执法人员必须秉公执法、廉洁奉公,公平、公正,不吃、拿、卡、要,或索取财物,一经发现和举报,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五、坚持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公开水政水资源管理和水利工程建设办事制度、程序和收费标准,充分听取公众的合理化建议,接受社会的监督。我们将以严明的纪律,优良的作风,扎实的工作,落实承诺,为我县优化发展环境服务创一流佳绩。

若有违反上述承诺的,我们将在最短时间内给举报人以满意答复,恳请社会各界监督,我们的举报电话是:

篇5:农业优化环境承诺书

为加快实施“对接珠三角、融入泛珠区”发展战略,为全民创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农业局将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发展环境的号召,竭尽所能为大余农业经济的发展做出我们的努力。

一、坚持廉洁、高效从政。我局所有的.行政审批事项,均在办事窗口、单位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只要当事人符合办证条件,手续齐全,当即办理;手续不全的实行一次性告知制。所有工作人员,不得向当事者索拿卡要,不得出席当事者宴请,如有违犯,一律严惩。

二、办事实行首问责任制。人民群众到我局办事,询问的第一人为首问责任人,该工作人员必须引导办事人到相关部门办理。

三、公正执法。梅关边检站及所有执法人员,都应严格按国家的法律法规行事,公正、文明执法,不徇私情。

四、全心全意服务好农民。一是抓好农民的技术培训和转岗就业培训,今年计划培训5500人次,并全部免费。二是服务农民,只要农民的动植物出现病情,我们将随叫随到;只要农民的动植物需要检疫,我们将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严格按国家规定收费。

五、切实抓好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一是严格执行一事一议制度,防止花样翻新收费项目的出台;二是严厉查处违反农民负担有关政策的人和事。

六、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一是抓好种子质量管理,防止假冒伪劣种子进入市场;二是抓好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坑农害农事件的出现,切实保护好农民的利益。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我局的工作实行监督。举报电话:

xxx

20xx年xx月

篇6:环境优化发展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创优发展环境年”活动,优化发展环境,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维护民利、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的职能作用,努力建设现代开放型、创新效率型、群众满意型民政,结合我市民政工作实际,特向社会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民政工作宗旨

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民政工作宗旨,围绕“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工作中心,依法办事,勤政廉洁,关心群众困难和疾苦,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支持和服务国防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为构建活力萍乡、繁荣萍乡、和谐萍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和提供优质服务。

二、民政服务承诺

1、干部职工以职业道德规范言行、爱岗敬业、关心群众疾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不隐瞒服务项目和服务过程中的重要内容,不对应提供的服务敷衍塞责,不以任何借口推委扯皮或拖延刁难。

3、不接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物,不向服务对象索、拿、卡、要,不在执行公务中巧立名目乱收费,不损害党和国家、人民群众利益,不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为自己、亲友或小团体谋取私利。

4、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违反服务条款的当事人视情处理。

5、市民政局将提供优质服务,能办理的事务及时办理,绝不拖延;对不属于民政业务范围的、一时不具备条件或政策不允许的事务,也将给予耐心细致的政策解释和服务引导。

二、民政服务事项

1、救灾救济:一旦发生灾情,市民政局将派人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进行查灾、核灾、报灾,紧急情况启动救灾应急预案,妥善安排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指导灾民开展生产自救;加强对救灾款物的监管,在救灾款物的分配上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做到专款专用。

2、城乡社会救助:加大对全市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设立救助工作举报电话:6763623;按照动态管理要求,一年内对全市的各项社会救助工作进行2次专项检查;对受理的上访和反映问题的信件、电话,从受理、调查核实到处理,在15日内完成并给予答复;在救助资金的分配上保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3、优抚安置: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每年年底或年第一季度一次兑现;伤残抚恤金和定补费,每半年或每季度发放一次。领取一次性抚恤费当天办理;评残材料齐全的,7日内审核完毕并上报省厅;追认革命烈士,材料齐全的,10日内调查审核完毕,并报省政府审定;退伍安置计划下达后60日内安置完毕;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在接到省军休办通知后90日内安置完毕;从部队到达车站后2小时内完成军事供应服务工作。

4、社会事务:收养登记证件齐全,手续完备,经调查核实,15日内发证;市殡仪馆(服务电话:6679088)实行24小时优质服务;市殡改办直接受理各种涉及殡葬事务咨询和投诉,电话:6826141 。

5、社团管理 :登记在提交材料齐全后15日内办理完毕;其他事务服务当天办理。

6、区划地名:对区划调整、设立、撤消、更名、乡以上驻地迁移在提交材料齐全后30天内向市人民政府报审;对地名命名、更名在提交材料齐全后20 天内报审或报批,本办审批的15天内办理。收到边界争议单位的申报材料后能调解的20 天内调解完毕,调解不成的30 天内报省民政厅。

7、社会福利:有关社区服务政策咨询将给予及时答复,来信5日内回复;新办福利企业接到省级批复后3日发证,福利企业年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社会福利企业提出的报告、请示,7日内予以答复,特殊情况约定办理。

8、对反映县(区)民政局及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的各种问题我们将及时受理,决不推诿扯皮,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在15日内完成并给予结果答复。

市民政局监督电话: 6763602(办公室)、6763638(纪检监察室)

一、充分认识开展“优化发展环境落实年”活动的重要性与必要性,牢牢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切实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全国电瓷强县、江南生态名县、全省旅游大县、赣西和谐好县”这一发展大局,进一步明确“强化服务职能、狠抓项目建设”的工作思路,大力营造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强化工作措施,确保高质量地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认真履行工作职能,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围绕“工业强县”战略要求狠抓项目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XX]2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XX]64号)及赣发改投资字[XX]1751号文的有关精神,规范和完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管理,并加强新开工项目的管理。加大“跑项目、争资金”的力度,千方百计争取更多的上级扶持资金投放芦溪。认真贯彻落实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努力做好统计服务,确保统计数据、真实、科学、严谨;加强统计分析工作,努力为县委、县政府实施科学决策提供依据。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收费行为,严格培训审批制度、价格评估制度与听证制度。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加大价格调控力度,稳步推进价格改革,针对教育收费、医疗收费、涉农收费、药品价格、水价、电价、房价等热点问题,依法开展检查,积极运用价格杠杆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三、廉洁勤政,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1、对来县发改委办事的'同志,提供热情、便利、周到的服务。做到能够当即办的事,马上办;已经承诺办的事,按时办;需要协调办的事,牵头办;明令不能办的事,不乱办。坚决杜绝“人难找、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

2、对乡镇或县直单位要求发改委解决问题的报告或函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做到发改委自身能作答的,作答时限不超过三天;需要几个部门单位协调作答的,作答时限不超过四天;需要请示县政府作答的,转呈时限不超过三天;需要报市发改委的,转报时限不超过五天。坚决杜绝拖拉、推诿、误时、误事现象。

3、对县几套领导班子交办的工作,全力抓落实,按规定的期限和要求,不折不扣完成任务。坚决杜绝不认真、不负责、不落实现象。

4、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接待热情,认真解释,快捷处置,尽力使来信来访者满意而归。坚决克服“衙门”作风。

5、对县发改委审批管理的项目,提供各方面服务,做到热情、周到、优质、高效,严禁向项目单位或办事人员“索、拿、卡、要”。

6、强化大局意识,树立人人都是芦溪发展环境,人人代表芦溪形象,在家代表发展环境,外出代表芦溪形象的意识,不利于发展的话不说,不利于发展的事不做。并将严格遵守江西省发展改革系统工作人员勤政廉政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三大纪律:

执政为民

依法行政

廉洁自律

八项注意:

不徇私情安排资金项目

不非法干预招投标活动

不得挪用截留项目资金

不违反规定定价与批费

不趁检查之机索拿卡要

不得暗箱操作行政事务

不准推诿拖延经办事项

不对群众摆架子耍威风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执行,如有不能履行的可向县发改委意见箱投入您的意见或举报,举报电话:7551901,7582986,7551810。

所有意见,我们将认真研究,借鉴采纳。

所有举报,我们将认真核实,严肃处理。

篇7:民政优化环境承诺书

有关民政优化环境承诺书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创新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为全民创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提高民政部门的执行力、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满意率,现就县民政局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承诺如下:

一、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格依法行政,办事公道正派;热情接待来访,做到百问不厌,百答不烦;及时处理来文来电、来信来函,做到有问必答、有询必复,事事处理有结果。

二、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对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优抚安置、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民间组织登记等工作公开政策依据、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公开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实行首问责任制。局机关范围内第一个受理来访、来电、接待办事对象的工作人员必须热情服务,认真解答服务对象提出的有关问题,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能马上办理的即予办理,不能马上办理或不能办理的,应耐心作好解释工作;不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负责引导到相关股室办理。不属于本局职能范围内的事项,予以耐心说明,并指点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

四、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单位或个人办理属于我局职能范围内的.各项审批审核事项,因手续、材料不完备等退回补办,经办人员做到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办的材料和手续。

五、实行否定报备制。对不符合政策规定或不具备条件受理的事项,我局工作人员做到明确告知不予受理核准的原因,并登记备案。对不予受理的重大事项或疑难问题,做到呈报局分管领导审批。

六、实行限时办结制。在材料齐全的前提下,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内缩短为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七、廉洁勤政,做到“五个严禁”。即严禁有令不行,严禁办事拖拉推诿,严禁擅离岗位、擅离职守,严禁“吃、拿、卡、要”,严禁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炒股、玩电脑游戏。

八、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上述承诺,并被当事人投诉的,经调查属实,视情节给予批评、告诫直至追究党纪政纪处分。

篇8:安监干部的工作承诺书

为进一步改进作风、提升效能、做好服务,我单位领导干部郑重做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上班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炒股或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二、严格要求自己,不以权谋私,不营私舞弊,不搞特权,不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或礼品礼物。

三、坚持廉洁自律,带头遵守财经制度,管好单位工作人员和自身家属,拒绝接受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廉洁行政,提升队伍整体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在接待服务对象过程中,不出现语言粗暴、刁难怠慢、吃拿卡要现象。

五、遵守首问负责制和服务承诺制,公开办理程序,一次性告知群众,提高办事效率,按时办结事务。

六、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开展调研究,掌握全县最新情况,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参考。

七、坚决完成县委、县政府以及市工商联布置的各项工作。

以上承诺,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篇9:安监干部的工作承诺书

为整治干部“懒散庸拖奢”等不良风气,形成务实高效、奋勇争先的良好工作氛围,结全我局工作实际,今年加强干部作风着重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学习。完善了每周一的晨会制度,利用周一晨会,组织干部集中学习了上级纪委会议精神和党纪条规等内容,重点对中央、省、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进行了学习,力将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能力的新理念新思路深入到干部心里。

二是严格规定。围绕文风、会风、调查研究、公务接待等方面作出明确要求。要求信息、汇报等材料文风朴实、数据准确、实事求是,严禁空话、套话,瞒报等问题。重要工作安排尽量集中在晨会上统一部署,不在其他时间安排,避免会议多、人不在岗、任务部署不到位等现象发生。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领导干部每月下基层走访不少于4天,并认真填写工作日志。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需就餐的统一在局食堂,并严格伙食标准,做到一切从俭。

三是健全制制度。成立了盐务局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制定了《盐务局干部职工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完善了机关干部考勤制、请假等制度,综合运用绩效工资、公示公报等手段,落实工作实绩与绩效奖惩挂钩机制,加大对“懒散庸拖奢”现象的责任追究力度。对消极对待、执行不力、推诿扯皮、办事不力的个人和科发现一起,整改一起,处理一起,并记入绩效考核档案。

四是加强监督。局领导通过明察暗访等手段,加强对干部作风建设的监督,同时聘请退休干部、客户代表为机关作风义务监督员,从外部环境强化干部服务意识,促进干部作风转变,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县总工会干部作风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开展“四下基层”活动和全县“深化作风建设,推动工作落实”的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我会机关干部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提升群众满意度。

篇10:安监干部的工作承诺书

一、贯彻落实新规定,全面推进机关作风建设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有关改进工作作风的新规定,准确理解和把握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深刻内涵,高举“为民、务实、清廉”旗帜,推动党的作风建设、廉政建设要求深入人心,使风清气正的精神永远成为全体干部的自觉追求。

2、全面执行作风建设新规定,全体干部要对照中央“八项规定”,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干部作风建设的工作部署,强化宗旨意识、落实意识、大局意识、争先意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务实高效,反对形式主义,树立新风气,开拓新局面。

3、完善“一岗双责”考核,明确作风建设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要求和措施,把作风建设、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一起抓,促进提升“一岗双责”的工作水平。

4、完善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明确各个岗位职责,明晰权力边界,梳理岗位目录,规范岗位行为,从职业道德、工作职责、廉洁自律等方面提炼岗位标准的精髓,营造爱岗敬业、勇于奉献、务实高效的良好氛围。

二、提升内在素质,深入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

5、加强学习钻研,深入开展调研活动,通过深入一线进行系统的调查研究,真正做到“带着问题下去、找到办法上来”,并及时将调研成果转化成提升工作水平的思路方法。

6、制定学习计划,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学习活动与交流心得相结合的形式,提高干部职工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7、加强职工文化建设,举办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活跃广大职工文体生活,营造浓厚的职工文化氛围,展现团结和谐、奋发进取的勃勃生机和精神风貌。

三、密切联系群众,深入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

8、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崇尚实干,力戒空谈,言必行、行必果,以优良的作风履行好职责,树立起良好形象。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经常深入基层、企业,密切联系职工,始终把职工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重要标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9、强化教育监督,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责任心、主动性,整治不思进取、拖沓懈怠、敷衍应付等消极作风,杜绝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

10、健全规章制度,以全面有效履行岗位职责、不断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制度,严格考核和奖惩,把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AB角等制度规定落到实处。

11、强化执行能力,狠抓“畅通政令、攻坚克难”的执行力建设,做到一个指令贯到底、一份责任负到底、一气呵成干到底,切实保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努力开创“事事讲标准、处处有人管、项项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篇11:安监干部的工作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我支行作风建设,提升履职水平,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树立支行良好形象,我支行班子成员改进作风承诺如下:

1、认真落实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坚持党员干部帮扶结对,为群众和企业办好事实事,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

2、推行“直接办理”、“限时办理”、“政务开放日”等便民利民服务。

3、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情况。

4、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干部作风建设的工作部署,强化宗旨意识、落实意识、大局意识、争先意识,推出新举措,树立新风气,开拓新局面。

5、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廉洁履职情况。

篇12:优化发展环境的承诺书

关于优化发展环境的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创优发展环境年”活动,优化发展环境,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维护民利、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的职能作用,努力建设现代开放型、创新效率型、群众满意型民政,结合我市民政工作实际,特向社会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民政工作宗旨

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民政工作宗旨,围绕“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工作中心,依法办事,勤政廉洁,关心群众困难和疾苦,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支持和服务国防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为构建活力萍乡、繁荣萍乡、和谐萍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和提供优质服务。

二、民政服务承诺

1、干部职工以职业道德规范言行、爱岗敬业、关心群众疾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不隐瞒服务项目和服务过程中的重要内容,不对应提供的服务敷衍塞责,不以任何借口推委扯皮或拖延刁难。

3、不接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物,不向服务对象索、拿、卡、要,不在执行公务中巧立名目乱收费,不损害党和国家、人民群众利益,不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为自己、亲友或小团体谋取私利。

4、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违反服务条款的当事人视情处理。

5、市民政局将提供优质服务,能办理的事务及时办理,绝不拖延;对不属于民政业务范围的、一时不具备条件或政策不允许的.事务,也将给予耐心细致的政策解释和服务引导。

二、民政服务事项

1、救灾救济:一旦发生灾情,市民政局将派人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进行查灾、核灾、报灾,紧急情况启动救灾应急预案,妥善安排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指导灾民开展生产自救;加强对救灾款物的监管,在救灾款物的分配上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做到专款专用。

2、城乡社会救助:加大对全市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设立救助工作举报电话:6763623;按照动态管理要求,一年内对全市的各项社会救助工作进行2次专项检查;对受理的上访和反映问题的信件、电话,从受理、调查核实到处理,在15日内完成并给予答复;在救助资金的分配上保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3、优抚安置: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每年年底或年第一季度一次兑现;伤残抚恤金和定补费,每半年或每季度发放一次。领取一次性抚恤费当天办理;评残材料齐全的,7日内审核完毕并上报省厅;追认革命烈士,材料齐全的,10日内调查审核完毕,并报省政府审定;退伍安置计划下达后60日内安置完毕;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在接到省军休办通知后90日内安置完毕;从部队到达车站后2小时内完成军事供应服务工作。

4、社会事务:收养登记证件齐全,手续完备,经调查核实,15日内发证;市殡仪馆(服务电话:6679088)实行24小时优质服务;市殡改办直接受理各种涉及殡葬事务咨询和投诉,电话:6826141 。

5、社团管理 :登记在提交材料齐全后15日内办理完毕;其他事务服务当天办理。

6、区划地名:对区划调整、设立、撤消、更名、乡以上驻地迁移在提交材料齐全后30天内向市人民政府报审;对地名命名、更名在提交材料齐全后20 天内报审或报批,本办审批的15天内办理。收到边界争议单位的申报材料后能调解的20 天内调解完毕,调解不成的30 天内报省民政厅。

7、社会福利:有关社区服务政策咨询将给予及时答复,来信5日内回复;新办福利企业接到省级批复后3日发证,福利企业年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社会福利企业提出的报告、请示,7日内予以答复,特殊情况约定办理。

8、对反映县(区)民政局及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的各种问题我们将及时受理,决不推诿扯皮,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在15日内完成并给予结果答复

篇13:安监全员进行培训的承诺书

一、遵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实事求是,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二、不违反保密规定,对各部门、外部提供的相关数据,客户的资料严格执行保密守则。

三、对客户及时受理,尽快办结,提高办事效率。

四、遵守上下班纪律。不准无故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五、保持优雅环境,安静清洁,工作有序。不大声喧哗,随意串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六、树立中心形象,仪表端庄,服装整洁,不将个人情绪带到工作中。

七、热情服务。对客户提出的问题予以解答,使用文明用语,讲求方法,礼貌待人,全优服务,树立良好的团员形象。

八、按照各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立即进行办理;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引导到相关部室,做到不推诿。

九、认真完成支行下达的各项任务,并且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超额的完成任务。

承诺人:

年 月 日

安监全员培训承诺书模板

员工送外培训,是公司加强员工管理,帮助其尽快完成角色的转变,增强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有利于更好地开展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为使外出培训达到预期目的,保证培训工作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保障员工个人人身安全,本人就外出培训期间的安全责任向公司承诺如下:

1、服从培训单位的安排,严格遵守培训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相关规章制度,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注意人身财产安全,配合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2、严格遵守培训单位作息制度,不得擅自离开培训单位,确因联系工作或其他原因必须离开单位的,应向培训单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不得独自行动和在外住宿。

3、培训期间,遵守交通规则;不得到江、河、湖、海等水域游泳;讲究饮食卫生,预防疾病传播。

4、遵守国家法律、集团公司、公司hse管理要求及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不做有损分公司形象的事。不发生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蓄意滋事事件。一旦违纪将接受分公司的严肃处理。

5、培训期间,因违反本培训管理规定和培训单位安全规则造成自身伤害问题由本人负责,造成他人伤害或国家和企业的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本人熟知并全面执行以上条款,接受分公司及培训单位的检查、监督。如违反上述承诺,所造成的后果和任何损失(包括人身伤害事故),均由本人负责。

此承诺书一式两份,经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一份由员工本人留存,另一份由人事科备案备查。

签字:

按手印:

年 月 日

安监全员培训承诺书格式

甲方:

乙方: 年龄: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专业: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为提高乙方的基本素质及职业技能,甲方鼓励并支持乙方参加职业培训。为确保乙方圆满完成培训学业 ,并按时返回甲方工作,甲乙双方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赴______学习了______专业,学习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实计为期______.

二、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或与甲方约定的学校及专业就学。如需要变更,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的批准,否则以旷工论处。

三、乙方的学习时间,计入工作时间之内,按连续工龄累计。

四、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视情况按原工资办法的______支付。在晋级或工资办法修订时,乙方作为在编人员处理。社会保险原则上按有关规定作为在编人员处理。在培训期间,甲方另行支付给乙方生活费______元/月。培训期间的工资和生活费也计入培训费用。若在培训学习期间,乙方接受甲方交付的调查或安排出差,差旅费按公司规定的标准支付。

五、乙方学习期间患有不能继续学业的疾病时,应接受甲方指令,终止学习,返回甲方,并依有关规定处理。

六、乙方在学习期间,必须每隔______天向甲方书面报告一次学习情况,并附学校有关成绩等方面的记录。

七、乙方应自觉遵守培训校方的各项规定与要求。凡因违规违纪而受到校方处分的,视同在甲方内的违纪,甲方将按规章制度处理。

八、乙方在培训学习期间的学费、书费、调研费、实习费、上机费、住宿费、来回往返甲方的交通费(需有事招回)由甲方全额承担。

九、乙方如在培训学习期间辞职,应向甲方支付由甲方缴纳的全部培训学习费用的双倍的违约金,不足______元的按______元计算。

十、培训学习结束后,乙方应为甲方继续服务______年,从培训结束之日起算。该服务期约定视作劳动合同期限。在服务期内,乙方以任何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培训费用,具体支付方法是:按服务期限等分培训费,以乙方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服务期限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服务期满解除的可免交培训费用;因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被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亦照此办理。

十一、在服务期内乙方以任何理由违反服务期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______元;因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被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亦照此办理。

十二、培训学习结束后,乙方应于培训结束之日起______日内向甲方报到。乙方逾期不向甲方报到,视作乙方解除劳动合同,按本协议第十条、第十一条处理。

十三、乙方在学习期间成绩优异,有杰出表现,甲方将视情况给予奖励。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