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甄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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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甄选6篇)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濮阳市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本文共6篇,仅供参考,喜欢可以收藏与分享哟!
篇1:濮阳市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河南省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按照省教育厅统一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现将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濮阳市境内的中国公民,均可以按照规定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中,拟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必须是濮阳市境内高等院校在职或拟聘专任教学人员。
二、申请教师资格的条件
(一)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及相应学历要求
拟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与高校签订聘任合同;拟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拟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须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职务;拟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拟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须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二)申请教师资格其他必备条件
1、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全省统一的教育理论考试且取得合格证书或理论考试合格成绩;
2、由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本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3、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的合格证明(体检表);
4、普通话等级证书;
三、网络报名及申请步骤
今年,我市申请教师资格实行网络报名,申请人需登录(www.pyjszg.com/)此网址进行网报,网报时间为:7月5日---7月14日。
(一)网报结束后,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在规定时间内须本人根据网报时所选择的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申请高中、中专、中专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在市教育局行政服务大厅确认点确认。缴纳考务费40元、信息采集费12元(使用假证件者一经确认,立即取消考试资格,三年内不得报考)。
确认时所持证件:1、身份证原件;2、毕业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3、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提供学籍表原件。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
(二)确认结束后申请人要登录报名网站及时下载个人数码相片以备后期申请时使用。
(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www.pyjszg.com/)此网站下载打印教育理论考试准考证、理论考试合格证。
(四)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确认点指定的医院体检(在体检处领取体检表)。
(五)考试合格人员、免理论考试人员体检合格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原确认点缴纳教育教学技能测试费用,领取教育教学技能测试准考证。
(六)在指定网站查看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结果。
(七)教育教学技能测试合格人员、直接认定人员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网上申报”栏中按照要求提交申请并打印教师资格申请表,其中,上传的照片必须是最初报名时的照片,可在濮阳教师资格网“网上申报”中下载,否则不予受理材料。
(八)教育教学技能测试合格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原确认点提交教师资格认定材料。
四、提交教师资格认定材料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在原确认点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贴上领取后的照片);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
单 位
部 门
咨询电话
濮阳市教育局
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
0393--8991672
濮阳县教育局
人事股
0393--3221508
清丰县教育局
人事股
0393--7260626
南乐县教育局
人事股
0393--6225631
范县教育局
老干股
0393--5261429
台前县教育局
人事股
0393--2203828
华龙区教文体委
人事股
0393--4499643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贴上与申请表一致的照片一张);
5、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参加教育理论考试人员需提供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
8、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其中,《思想品德鉴定表》在濮阳教师资格网上“资料下载”中下载打印。
五、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在原确认点经受理,通过材料审核,根据“日程安排表”申请人可登录“濮阳教师资格网”(网址:www.pyjszg.com)查询认定结果,并根据网站上的时间要求按时领取教师资格证。
篇2:宿迁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公告
宿迁市20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4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对2010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作如下公告:
一、认定种类
本次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有: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二、认定权限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今年申报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报名申请认定。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报名申请,县(区)教育局初审后,将申请人员信息材料汇总后报市教育局认定,市直学校人员到市教育局报名。宿迁经济开发区申报人员到宿城区教育局报名,湖滨新城申报人员到宿豫区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三、补修教育学、心理学
师范类小学教育专业申报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需补修中学类教育学、心理学;非师范类人员申请教师资格的需补修申请相应学段类别的教育学、心理学,并取得合格证书。
需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的人员请于12月1日-7日,到各县(区)自考办报名(市直学校可到宿城区自考办报名),逾期不予报名。
2010年2月27日,举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全省统一考试。3月21日前省教育厅公布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四、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申请表(一式两份)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曾取得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思想品德鉴定表
7、体检表
8、师范类毕业生提供成绩册(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按规定需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的,需提供补修相应学段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原件)。
9、照片(教师资格信息系统中需保存申请人电子版照片,申请人提交电子版照片(国标二寸),格式见下图。所提交照片上需有申请人身份证号码,照片文件名为申请人身份证号码。该照片应当与准考证和资格证书的纸质照片一致。)
以上材料均需县(区)教育局及相关学校核验。
材料上报时间、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咨询电话
市教育局:84389650、84389651、84389631;沭阳县教育局:83690019;泗阳县教育局:85230201;泗洪县教育局:86239269;宿豫区教育局:84492503;宿城区教育局:82960314。
未尽事宜,将在宿迁教育网上通知,请关注。
二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篇3:常州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网上报名公告
根据教育部工作部署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10号)文件要求,现将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对象
符合申请认定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和在常高校20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人员请关注户籍所在辖市区教育网。
二、网上报名时间
年3月22日―4月1日。
三、网上报名要求
1.申请人在网上报名之前,请仔细阅读“教师资格申请人网上报名操作手册”(见附件一);报名的`网站是“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是www.jszg.edu.cn。
2.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同时请关注常州教育网“2012年常州市教师资格认定专题”栏目的相关内容,网址是www.czedu.gov.cn/list_5_213.shtml。未按规定时间前往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四、网上报名流程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并根据系统提示认真、细致、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2.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特别要做好电子版照片上传,电子版照片需申请人近3个月内的彩色证件照,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正面照,免冠,无头饰。请确保加贴在申请表上,及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照片与此电子照片同一底版,建议电子版照片宽度为114像素,高度为156像素;
3.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记住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注册邮箱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4.申请人网上打印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4纸正反打印2份);下载附件三并自行填写、打印《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1份)、《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正反打印1份)、“粘贴相片页”(1份)。其中:
①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均应进行思想品德鉴定。在职申请人员由其所在单位填写;非在职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填写;应届毕业生由所在读学校填写。填写后要加盖公章。
②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均应按规定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并盖章。《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供申请人员参加体检时使用,申请人员应在“体检表”上填好编号(网上报名号)。体检通知见附件二。
5.网上报名结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五、网报现场确认、材料受理要求
1.现场确认时间:4月11日―4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
2.现场确认地点:常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新北区珠江路168号,公交B13、19路可直达);电话:86900353。常州市教育局人事处咨询电话:85681336;
3.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2)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本市户籍人员需提供);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网络教育等类似学历均应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时间较早或应届毕业生如不能上网查询的,需提供本人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学业成绩证明(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提供);
(6)非师范专业学历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补修合格证原件、复印件或已获得的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无法以学历证书确认师范生身份者需提供加盖相应高校公章的当年作为师范生录取的招生名册,并且提供相应的教育学、心理学成绩;
(7)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1份;
(8)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9)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
(10)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者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和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11)在编在职教师需提供在编在职教师证明;
(12)粘贴相片页。
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按封面(见附件三)的申报材料顺序装订好。
4.材料受理时注意事项
(1)以下四类人员需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①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人;②师范类更换学科申请人;③相应师范学习期间教学计划中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④近五年内未从事相应教育教学工作的师范类专业毕业人。
(2)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收取教育教学素质和能力测试费150元/人。
(3)公民身份、学历、体检、普通话、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思想品德鉴定等项如有一项不符合规定,将依法不予受理。
(4)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将依法严肃处理。
篇4:郑州市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河南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1〕45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郑州市境内的中国公民,均可以按照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中,拟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必须是高等院校在职或拟聘专任教学人员(由所在高校统一组织到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报名)。
二、教师资格的申请、认定程序
(一)个人报名和条件准备阶段
1、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教育理论考试报名
(1)今年我市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工作,推广使用 “网络版全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管理系统”,组织安排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及考务工作。我市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申请人须登录郑州教师教育网(www.zzteacher.com/jszg)报名。
(2)网上报名后,申请人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到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现场确认,同时办理报考手续(地址:郑州师范学院行政楼310室,文化北路与英才街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不允许他人代为报名,不接收集体报名。
2、师范类专业、成人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和教育理论考试合格人员
(1)拟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7月3日至7月4日到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现场报名确认。
(2)拟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到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报名(详情请登录各县(市)、区教育信息网,地点见附件2)。其中,需要参加教育理论考试的人员,网上报名后再到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办理确认、报考手续。考试合格后再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现场报名。经协调,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人员到中原区报名;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员到管城区报名;郑州航空港区到新郑市报名。
申请人报名的同时,应全面了解申请教师资格的具体条件、程序和时间安排等信息。须参加全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人员还需办理教育理论考试报名手续。(教育理论考试为“综合试卷”,考试内容包含相关科目,详见附件3)。
3、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本人思想品德鉴定。
4、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到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确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二)提交申请材料阶段
1、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份。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河南省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到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提交材料;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到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地点提交材料。
(三)审查材料阶段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必须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的人员,并通知其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等。
(四)教育教学技能测试阶段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通过说课、答辩等方式,考查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提出审查意见。
(五)认定阶段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正式受理申请材料截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
(六)证书领取阶段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及时到通知地点领取证书,超过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时间安排
(一)教育理论考试网上报名时间:7月1日--7月18日;现场确认、办理报考手续时间:7月5日--7月20日;
报考地点: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报考要求: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其一张复印件和40元考试费。
(二)教育理论考试全省统一时间: 10月15日上午8:30―11: 00。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公布、查询、考试合格证书打印时间约在考后十天左右进行。
(四)体检、受理申请材料、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等后续相关工作,由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本地实际进度统筹安排,本年度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应于11月底前完成(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日程安排)。
各县(市)、区接到本通知后,要及早着手,科学统筹、系统规划下半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充分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及时发布工作进度信息,主动为广大教师资格申请者提供方便条件。
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是严把教师队伍入口关,优化和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重大举措。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真正吸引社会各界优秀人才报名申请教师资格;要按照本通知要求,严格程序,依法办事,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办事效率,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同时,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有志从事教育事业的人士,积极申请教师资格,为全省教育事业做出应有贡献。
未尽事宜,请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或网上查询(网址:www.zzteacher.com/jszg)。
咨询电话:6550265568868033
监督电话:68985331
篇5:南京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证申报公告
南京市20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证申报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苏教办师[]47号《关于做好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现将南京市2010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安排
南京市2010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将按照网上信息采集、准备申请、现场受理申请报名、审查认定、证书发放等阶段实施。网上信息采集阶段,12月1日―7日由教师资格申请人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有关信息;准备申请阶段,网上填报信息并已被确认的申请人,于月20日―25日上网下载通知及表格,按“现场受理通知”的要求准备申请;现场受理申请报名阶段,2010年4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现场受理通知”),教师资格申请人递交申请材料,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审查认定阶段,2010年4月下旬―5月上旬(具体时间及要求详见“现场受理材料凭证回执单”),由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有关申请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测试,并对所有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认定;证书发放阶段,2010年5月20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布认定结果及审查认定人员的领证事项(详见“南京市教师资格申请简易流程”)。
二、申请报名要求
1、南京市教育局负责全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负责全市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局负责全市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南京市白下区教育局负责全市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2010年普通高校应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以就读学校为单位,按申请资格的种类分别到白下区、玄武区、鼓楼区教育局或市教育局集体报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信息; 其余申请人均应按规定时间在网上填报信息。
2010年各类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须在取得毕业证书后上网填报信息。
同一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一种类型教师资格。高级中学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融通,不须重复申请。申请学科应在市教育局公布的学科目录中选择一个填报。
2、教师资格申请人在填报信息前,应仔细、全面了解我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办理流程,认真解读教师资格条例、相关政策规定和常见问题解答。
3、教师资格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登录“南京教师资格网上申报”,按要求如实、完整填报相关信息。
三、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
今年,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我市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办法。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苏教办师[2009]47号《关于做好2010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的规定:2009年12月1日―9日,组织网上考试报名,2010年2月27日,省举行教育学、心理学统一考试,3月21日前公布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详细查看>>>>南京市2010年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
申请教师资格当年年龄不满50周岁的.申请人,须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在取得经省级普通话测试中心验印的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的等级证书,方可申请报名。
各区县普通话测试站负责普通话培训工作,南京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负责接收全市教师资格申请人的普通话培训测试报名(“南京普通话培训测试网”网址:)。
五、体检
南京市教师资格体检指定医院为南京市第一医院,(地址:秦淮区长乐路68号)体检接待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 7:30―10:30,联系电话:52271004、52217740。教师资格申请人应在2010年1月1日―3月25日期间,自行安排时间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申请不予受理。逾期不参加体检者,视作自动放弃。
南京市2010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申请条件、申请人应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供的申请材料目录等内容,详见 “南京教育信息网”,网址:www.nje.cn/jszg/default.asp。
南京市教育局
二00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篇6:常州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公告
根据江苏省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安排,现将常州市2012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和在常高校201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申请种类及学历要求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工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012年普通高校应届大学本、专科毕业生持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学业成绩证明(见附件三,须附学业成绩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受理权限
常州市教育局负责全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接受咨询和申请;各辖市、区负责辖区内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接受咨询和申请。
四、工作安排
1.咨询与报名(2011年11月底-12月初)
(1)政策咨询。全市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于2011年11月底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政策咨询活动。咨询电话:常州市教育局85681336、金坛市82881007、溧阳市87228084、武进区86508305、86310892、新北区85177992、天宁区86909589、钟楼区88890541、戚墅堰区89863197。
(2)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报名。2011年12月初,常州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面向全市考生开展考试报名工作,具体时间、要求见“常州教育网”(www.czedu.gov.cn/)或“常州招考信息网”(zk.czedu.gov.cn)上的报名通知。咨询电话:86634920。2012年2月25日(周六),全省举行教育学、心理学统一考试,3月21日前公布考试成绩。
(3)普通话报名。常州市普通话测试站报名咨询电话:86655037。
2.申请前准备(2012年1月至2012年4月初)
(1)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并取得证书。
(2)非师范教育类申请人员应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补修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3)复印身份证、学历证书、户籍材料等。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另需要复印相当助理工程师或中级工以上技术等级证书。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网络教育等类似学历均应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时间较早的'人员如不能上网查询的,需提供本人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思想品德鉴定(见附件四)。在职人员的证明由其所在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并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至少一个月);非在职人员的证明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级人民政府提供;应届毕业生的证明由所在毕业学校院系的党组织提供。
(5)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具体时间、要求届时见常州教育网通知)。
3.网上申请(2012年3月底)。具体要求届时见常州教育网通知。
4.现场审核确认受理(2012年4月中旬)。具体时间、要求届时见常州教育网通知。
5.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2012年4月底)。具体时间、要求届时见常州教育网通知。
6.资格认定(2012年5月中旬)。
7.证书发放(2012年6月初)。
五、有关说明
1. 常州市教育局将通过常州教育网(www.czedu.gov.cn)“公示公告”及(“教育概览”―“人事管理”―“教师资格”栏目)公布有关教师资格认定的信息。如:体检、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证书发放等时间要求,请申请高中、中职、中职实指教师资格人员及时关注,不再另行告知。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在户籍所属的辖市、区,认定信息以当地教育部门公布的为准。
2.教育学、心理学补修和考试。凡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和没有学过与申请的教师资格相适应的教育学、心理学的申请人,均须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通过江苏省统一考试。申请人可在江苏省内学习或工作所在地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补修和考试。
3.普通话要求。未年满50周岁的申请人均应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并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学科、幼儿园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根据《省语委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苏教语〔2009〕1号)有关精神,如果在高校测试站取得普通话合格证书时间与当时在读高校学生或高校教师身份不符者,该人员所取得的普通话合格证书在教师资格认定时不予认可。
4. 同一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一种类型教师资格。高级中学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融通,不须重复申请。申请学科应在公布的学科目录(见附件五)中选择,当年只能填报一个学科。小学教育专业师范类毕业生可以申请小学类除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以外的其他各学科教师资格。
5. 在编在职的教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由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提供相关证明(见附件六)。
六、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行为的,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江苏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等文件规定,依法予以取消教师资格、3―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教师资格、行政处罚直至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七、国家和省有关教师资格认定的法规和文件参见江苏教育网(www.ec.js.edu.cn)。
附件:
一、教师资格认定步骤图解
二、常州市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信息
三、学业成绩证明单
四、思想品德鉴定表
五、教师资格申请学科目录
六、在编在职教师证明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常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11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