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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共12篇)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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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给大家分享关于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共12篇)大全的范文,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 素材来源网络 编辑:李欢欢。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本文共12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篇1: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模板

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维护义务教育公平性,切实规范办学行为,着力缓解大班额,破解择校难题,根据黄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黄教基[]2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我区20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规范办学行为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解决好招生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切实维护每一位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招生入学秩序,依法依规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招生政策、招生办法适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对招生工作的监督。

(二)坚持“划片、就近、免试”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按划定的学区就近入学,不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录取新生。

三、招生办法

(一)小学招生

城区小学招生:1、招生规模和入学条件。城区小学共招收一年级新生11个班,其中,甘棠小学招生5个班,甘棠中心学校招生6个班,每校平均班额均不超过55人。甘棠小学、甘棠中心学校招收年满6周岁(即8月31日前出生)儿童入学,不得接受不足龄儿童报名。 2、甘棠小学招生范围:招收12月31日前的城区非农业户口(含“经济性农转非”和挂靠户口),以及甘棠镇甘棠社区新村、汪家两居民组的适龄儿童。该招生范围内居住在甘棠中心学校附近的对象,鼓励其就近到甘棠中心学校入学。甘棠中心学校招生范围:①甘棠镇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职工及镇属居民、户口在甘棠镇的子女;②除新村、汪家村两村民组的甘棠镇各村民组子女;③1月1日后“经济性农转非”以及其他性质挂靠在城区、甘棠镇的学龄儿童;④在城区从事个体私营经济的农村或外地人员子女,乡镇进城务工随迁适龄儿童。

乡镇小学招生:范围为本乡镇适龄儿童,在学位有余前提下,可适当招收不足龄儿童入学,但不得招收月31日后出生的儿童。其中,仙源中心小学招生工作按照《仙源镇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调规划及实施方案》执行。

(二)初中招生

初中按单校划片对口直升的原则招生,实施农村初中集中办学乡镇的小学毕业生,可根据学生志愿就近调整录取学校,即:1、甘棠小学和甘棠、龙门、新丰、永丰、谭家桥等5所中心学校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黄山二中。其中,永丰、新丰等2所中心学校小学毕业生,可以自愿就近升入新华中心学校初中部;谭家桥中心学校小学毕业生,可以自愿就近升入汤口或三口中心学校初中部。2、汤口、三口、耿城、仙源、焦村、贤村、郭村、乌石、清溪、桃源、太平湖、广阳、新华等13所中心学校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本乡镇中心学校初中部。3、新明中心学校小学毕业生按“自愿”原则,可升入黄山二中或黄山三中。

小学毕业生因回户籍地、务工随迁、监护人工作调动等原因需要调整录取学校的,须于7月8日前按以下程序办理。逾期不予调整,按转学程序办理。1、区内小学毕业生,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向毕业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由毕业学校审核后统一报区教育局办理改录事宜。2、区外小学毕业生,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和原就读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出具的同意改录证明,向拟就读初中提出书面申请,初中学校审核同意后统一报区教育局办理改录事宜。(相关材料:①属于回户口所在地的,需提供户口本;②属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需提供监护人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居住证、户口本; ③属于监护人工作调动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调动证明、户口本。)

(三)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招生需要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黄教基[2015]23号)文件(见附件)规范进行,即:在完成主管部门下达的属地招生计划后,在办学规模允许的前提下,可以跨区县招生,跨区县招生计划应经属地教育局同意,报市教育局批准。民办学校在相关外区县的招生数量须经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意。民办学校未经备案同意违规招收的`学生,不得获得相应学籍。

四、招生日程安排

(一)小学招生:

7月20日前完成登记,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相关学区证明材料,到所在学区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学校完成学生信息采集(见附件)和材料审核工作。8月10日前汇总登记人数并报基教科。

8月31日新生报到,并办理报名手续。

9月7日前,各小学将新生电子学籍信息(含照片)导入学籍系统。

9月20日前,区教育局完成新生学籍审批。

(二)初中招生:

6月19日,填写登记表,各小学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领取《黄山区2015年初中义务教育入学登记表》。小学毕业生需持户口本、照片,在班主任的指导下,用黑色中性笔或钢笔准确填写《登记表》(家庭住址以户口本为准).

7月10日,上报登记表,学校将审核无误的《黄山区2015年初中义务教育入学登记表》及《小学毕业生简明登记表》(一式三份)一并上交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新丰、永丰、谭家桥、新明中心学校需同时上报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意向表)。

7月17日,集中办录取,各初中学校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领取《初中招生花名册》及《黄山区2015年初中义务教育入学登记表》。

7月20日―24日,下发通知书,各初中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8月1日,注册学籍号,区教育局通过学籍系统导入各初中新生电子学籍。

8月31日新生报到。

9月7日前,各初中在学籍系统中采集更新学生电子学籍信息(含照片)。

9月20日前,区教育局完成新生学籍信息更新审批。

五、相关要求

(一)规范招生行为

严禁公办学校擅自跨学区招生,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捐资助学费用,严禁以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录取学生,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各种形式的实验班、特色班等。严格控制“大班额”,合理确定班额,班额原则上不超过省规定标准。

(二)加强招生宣传

2015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将在区政府网和区教育局网站面向社会公布,各学校也要采取相应措施,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让家长和社会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和程序。要进一步加强教育部门、学校、家庭和社会之间的沟通,主动接收社会监督。

省厅、市局规范民办学校跨区域招生的相关规定,各校要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信等方式,向义务教育学段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学生家长广泛宣传,重点宣传跨区县招生要有计划、有备案、有生源地教育局同意招生文件,否则出现学籍问题由家长自行负责。家长会要有家长签到表和会议记录,家长信要有回执。

(三)增强服务意识

要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增强服务意识。各招生学校和招生工作人员,要认真对待工作,热情对待群众,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耐心解释政策,提高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对招生工作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出现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区教育局,切实维护招生秩序,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篇2: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XX至20XX学年第一学期

一、指导思想

根据学校工作计划,本学期教学工作要继续强化质量意识、特色意识、课程意识、创新意识、目标意识及服务意识。

深入开展课题研究和常规教研活动,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率;规范教育教学过程管理,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和教学品位;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终生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工作目标

1、进一步抓实常规教学,落实教学各个环节。

2、继续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创设教师教有特点、学生学有特长、课堂具有特色的教学氛围。

3、巩固校本课程特色的研究,探索能满足学生发展需求的特色校本课程,拓宽现有课程。

4、加强学科建设的力度,力争所有学科全面发展,并重点抓好英语学科特色和薄弱学科的建设,培育阳光、大气的学生。

5、扎实开展教改教研,进一步加强集体备课和课堂教学有效性的研究,全面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6、加强教研组的建设,充分发挥各教研组的力量,完善并规范电子备课,做到资源共享。

7、严格执行学科三级管理制度,加强学科教学指导,形成一定的课堂教学新模式,全面提高各学科教师的教学水平。

8、树立质量目标意识。

1-2年级语文、数学及格率达95%以上,优秀率达50%以上,3-6年级各学科及格率达90%以上,优秀率达40%以上。

学习能力达标率低中段98%,高段达100%;综合实践课学生参与率达100%;体育达标率达98%;音美合格率达100%。

9、丰富学生课间锻炼,继续开展精品体育项目,形成我校富有特色的体育大课间活动。

三、工作要点和措施: (一)注重工作实效,促进教务工作有序化。

1、加强学籍管理,做好一年级新生的报到注册工作,使适龄儿童入学率100%。

严格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等制度。

2、根据上级要求,开足开齐课时,不延长学生在校活动时间。

3、依据学校制度,及时高效安排好教师上课、调课、排课等任务,保证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转。

(二)加强教学常规管理,规范教师教学行为,完善教学评估体系。

1.严格执行各项教学常规的管理制度,每月对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量化评分,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

2.校教研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教研计划,并将计划抓落实。

3.经常组织教师学习课程标准,钻研教材,探讨教学方法,提高教师教学水平。

4.各任课教师,按要求书写详案,平时作业要及时批改、讲评,及时总结教学得失。

5.组织好全镇小学期中、期末的监考,评卷及质量分析工作。

6.要求教师经常家访,开好家长会,加强家校联系,耐心辅导特殊生。

7.加强毕业班教学,经常召开毕业班教师会议,探讨提高毕业班教学质量的方法。

取长补短,齐心协力提高毕业班教学质量。

8、进一步加强随堂听课的力度。

校领导要加强随堂听课力度,并跟踪听课,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及时交流,及时解决。

9、继续推行每周多次教学巡查制度。

落实教学常规的巡查,每天做好记载,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教学问题。

(三)深化常规教研内涵,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

1、加强专用室的使用与管理

a.重视功能教室管理工作,加强功能教室的卫生和使用等常规管理。

b.提高现有功能教室仪器设备的利用率,服务于教学工作。

c.要求功能教室负责人做到职责明确,能按各项规章开展工作。

2、加强教研组的建设,规范各教研组的常规教研活动。

以集体备课的探讨和课堂教学有效性研究为重点,扎实开展教研活动,做到有准备、有主题、有主讲、有记录,确保每周常规教研活动有序、有效。

通过集体的研究和资源共享,促进教师的业务水平不断地提升。

(四)以教学质量为核心,全面落实学科管理制度

1、进一步狠抓质量基础工作。

加强低年级的基础知识和学习习惯的培养,抓好学生双基的落实,加强质量的分析和调研,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各学科的教学诊断。

2、加强六年级备考研究力度,把好毕业班学生的质量关,做到培优、辅差同步进行,强抓时间,整体提高,确保学校毕业检测地位的提升。

篇3: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基一20XX7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XX]2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录取的原则。

3.坚持“划片招生、定点报名、就近入学”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XX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尚未入学),均须登记入学。

若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缓、免入学者,监护人可向学校申请,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缓、免学手续。

三、招生计划和范围

1.城区(东城、南城、中城、西城、北城、西陂和曹溪,下同。)小学招生计划和范围(见附件1)。

2.农村小学招生根据生源实际,按户籍辖区所在小学免试就近入学。

四、招生办法

(一)先录取学校招生范围内户籍与房产证一致和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剩余学位,依次按下列批次录取:

第一批:持有招生范围内有效房产证且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持有招生范围内户籍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暂住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除外,下同)。

录取过程中,遇某一批次学位不足时,则该批次采用电脑派位的办法派满为止。(电脑派位时间另行通知)

学校招生户籍要求。适龄儿童要求户籍与父母或其中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户籍迁入本片区招生范围的时间截止至20XX年12月31日,若迁入时间在20XX年12月31日之后的,回原户籍所在地学校或该片区定点学校报名登记。

学校招生房产要求。房产证须住宅用途,其办证时间截止日期至本方案发文之日。房屋产权人应是儿童父母,且房产面积应大于50平方米,若是唯一住房则不受面积限制。共有商品套房产权者,其个人产权应大于50%。“三代”同户同住(同一家庭户口簿,有祖辈房产证,“三代”共同居住生活,且父母在城区没有住房)可视同片内生。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划片招生、定点登记、就近入学”招生原则。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父母双方均在新罗城区暂住一年以上,合法从业,并且持有公安部门提供的户口簿、《暂住证》(暂住证办证截止时间20XX年6月30日)(本区户籍除外)及《福建省就业失业证》。凡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持相关材料到暂住片区定点学校登记(见附件2),参加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入学(见附件3)。《暂住证》办理时间在20XX年6月30日之后的,到XX开明小学、铁山XX小学、东肖XX小学、红坊XX小学等报名登记。

(三)提交材料:

1.新罗区本片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报名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A4纸):(1)户口簿;(2)房产证;(3)父母双方身份证;(4)“三代”同户同住的还须提供祖辈身份证;⑸儿童预防接种证。(农村小学的适龄儿童只提供(1)、⑸项材料便可)

2.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登记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A4纸):(1)户口簿;(2)父母一方的《福建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工商营业执照》;

(3)父母双方的《暂住证》(新罗区户籍无须提供);(4)儿童预防接种证。

(四)报名登记时间:

1. 本片区户籍、房产的适龄儿童:7月10~11日。

2.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7月15~16日。

五、有关规定

1. 符合该片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未按规定时间到片区学校报名登记、建档的,如果本片区学校学位录取已满,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片区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2. 有效房屋产权证须住宅用途的房产证;二手房该房源必须无该校在校生入学记录。

3. 适龄儿童只限报一所学校,重复报名登记者,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六、政策性照顾

1. 招商引资。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优惠扶持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龙政综20XX58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其政策性照顾对象为:

(1)20XX年度被授予“新罗区重点企业”的企业法人代表的子女及其所聘三年以上的非新罗区户籍的高级技术人员的子女。

(2)非新罗区户籍在本区生产性企业注册资金达300万元以上,且年纳税100万元以上投资者的子女及其所聘三年以上的非新罗区户籍的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高级技术人员的子女。

2. 拥军优属。新罗辖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申请政策性照顾入学者,企业类的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A4纸):⑴企业营业执照;⑵企业验资报告;⑶近三年完税票据;⑷户口簿;⑸父母双方身份证。其中:受聘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还须提供三年以上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受聘高级技术人员还须提供省人事部门颁发的《高级技术资格证书》及资格确认文件。现役军人类的须提供以下材料:⑴军官证;⑵家属户口簿;⑶双拥办(或军分区)有关证明。

申请政策性照顾入学者,按其入学意愿于7月7~8日分别到市教育局初教科、区教育局初教股送审相关材料。符合政策性照顾入学条件者,填写《新罗区小学招生政策性照顾入学申请表》,按规定时间到照顾入学的学校登记建档,填写《新罗区20XX年小学新生资格审核登记表》。

七、招生纪律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依据招生有关规定,保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绿色通道”畅通,教育局及学校的招生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搞不正之风,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各相关学校不准招收择校生,不准拒绝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学生入学,不准以任何借口拒绝接收本片区应接收的学生,不准采取考试等方式选拔学生。若发现违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区教育系统纪检监察举报电话:23XX2。

招生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家长及社会十分关注。各校领导、教师应深刻领会招生文件精神,坚持正确的宣传导向,精心组织,规范操作,确保今年我区所有适龄儿童依法按时入学。

八、本方案由XX市XX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5320XX112

附件:

1. 20XX年XX城区小学招生计划、范围一览表。

2.XX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定点登记学校一览表。

3. 城区小学电脑派位后未被录取者统筹安排一览表。

篇4:小学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xx 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保障全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努力规范招生行为,公正、公平、公开、有序地做好全区小学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等 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臶,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校园,促进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就近入学”的原则。

坚持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为出发点,科学拟定招生计划、划定施教区,确保本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

(二)坚持“阳光招生、遏制择校”的原则。

坚持控制起始年级班额,切实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行为。

坚决遏制择校行为,坚决禁止学校以任何名义、方式进行自主招生和收取择校费,民办学校应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三、中心城小学招生

(一)招生计划

今年湖州中心城小学计划招收一年级新生84个教学班。

各校计划招生数详见《湖州中心城小学20xx年招生计划表》。

(二)招生对象

1.年龄:年满6周岁,即 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以下简称“新生”)。

2.户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原则上适龄儿童、少年应当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和《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具有本省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等要求。

具体对象如下:

⑴属中心城户籍:即户籍在月河、朝阳、爱山、飞英、龙泉、凤凰等六个街道及仁皇山街道非农户籍 (以下简称“中心城户籍”)的新生。

⑵非中心城户籍: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学。

确有特殊情况需进中心城学校就读的新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方可向区教育局招生办提出借读申请,并愿意接受统筹安排,否则不予受理。

具体为:

第一类:其父母或新生本人已在中心城购买房产(指住宅房产,下同。

按份共有的房产,父、母、新生所占比例合计不少于51% )并居住稳定的;

第二类:符合有关政策性安臵的新生(即包括驻湖部队随军子女、引进人才子女、招商引资投资者子女、港澳台胞子女、华侨子女、海外回归浙商子女等)。

环渚、龙溪、滨湖等三个街道涉及土地征用农转非的新生和康山、道场本地户籍新生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新生户籍迁入、房产购臵办理时间统一截止为20xx年5月15日,逾期不纳入本年度招生范围。

(三)报名登记

1.登记时间

20xx年5月30日至31日。

2.登记须知

根据新生户籍和其父母或新生本人在中心城房产等情况的不同,分四类对象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原件、复印件)。

(1 )属“户房一致”的新生,即新生属中心城户籍且父母或新生本人在中心城有房产的(按份共有的房产,父、母、新生所占比例合计不少于51% )或新生父母在中心城确无房产 (凭市房产管理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且与祖父母(外祖父母)事实同住一处的。

需提供的材料:

①新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如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提供新生出生证或直系亲属关系的有效证明,下同);

②父母或新生本人的房屋产权证、契税证和土地使用证(如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相关证件的,还需提供父母无房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如提供购房合同的需同时提供全额付款发票)。

从 年起,“户房一致”将按照新生户籍和房产完全在同一处的原则进行确认。

(2 )属“有房无户”申请借读的新生,即新生属非中心城户籍,但父母或新生本人在中心城有房产的。

需提供的材料:

①新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

②父母或新生本人的房屋产权证、契税证和土地使用证(如提供购房合同的需同时提供全额付款发票)。

(3)属“有户无房”的新生,即新生属中心城户籍 (户籍迁入挂靠在亲友处),但父母或新生本人在中心城无房产的。

需提供的材料:

①新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

②居住证明(如租赁协议)。

⑷属“相关政策性安臵”的新生,即包括驻湖部队随军子女、引进人才子女、招商引资投资者子女、港澳台胞子女、华侨子女、海外回归浙商子女等。

需提供的材料:

①新生及其父母的身份信息(如新生户口簿、父母身份证件与学历证明、投资者注册企业法人证书等);

②按相关规定经有关部门确认盖章的证明材料。

3.登记办法及地点

为方便家长办理新生登记,今年将在中心城各小学和招生办分别设立新生预报名登记点,由监护人根据新生所属情况持相关材料到对应的登记点进行预报名登记。

(1)属“户房一致”的新生,到房产所在区域登记点小学办理预报名登记手续(各小学预报名登记区域,由区教育局招生办另行公布。

该区域划分只作为方便家长办理新生登记使用,不作为新生就读学校的依据)。

(2)属“有户无房”、“有房无户”及“相关政策性安臵”的新生,均到区教育局招生办(吴兴实验中学内,建设路134号,电话:2504377)办理预报名登记手续。

(四)施教区划分

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 “教育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和分布状况合理划分学区,确定和调整公办学校就近招生的范围和人数”要求,20xx 年中心城各小学施教区域将依据“大稳定,小调整”、“既考虑相对就近,又兼顾生源平衡”的原则,在新生预登记报名的基础上,结合学校招生规模、生源数量情况,按照房产实际进行划分。

具体划分情况将与新生名单同时公布。

(五)划拨办法

新生划拨严格遵循“户房一致”确保优先、“户房不一”统筹平衡的原则进行。

即:

1.属“户房一致”的新生,由区招生办在新生预登记的基础上进行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直接划入房产所在施教区学校就读。

2.属“有房无户”申请借读的新生,由区教育局招生办根据新生房产所在施教区学校划拨情况统筹考虑安排。

在房产所在施教区域内学校还未达到招生计划数时,按照房产取得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安排,直到完成招生计划。

在房产所在施教区域内学校已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数时,一律统筹安排到学额相对宽裕的学校就读或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3.属“有户无房”的新生,由区教育局招生办根据各校划拨情况统筹安排到学额相对宽裕的学校就读。

4.属“相关政策性安臵”的新生,由区教育局招生办严格按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安排。

(六)报到注册

1.新生名单经区教育局招生办统筹安排确定后,由招生学校于7月5日按统一规定向社会公布。

2.新生及其家长(或监护人)凭《新生登记表》(家长联)于7月6日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

(七)学籍管理

1.新生到校报到注册后,即取得学籍。

学校应于学期开学两周内按浙江省电子学籍管理系统规定要求做好新生有关信息的采集录入工作。

2.学籍管理,按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区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八)有关要求

1.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区招生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认真做好招生的相关工作。

2.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招收不符合条件或不属于本施教区的新生,否则将不承认其学籍,不享受今后评先评优与经费保障。

3.吴兴区第一小学的招生工作,由学校按招生计划制定好招生方案,报区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实施自主招生。

四、乡镇学校及民办新居民随迁子女学校招生

1.各乡镇(街道)学校招生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制定好招生工作方案,确保本辖区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招生工作结束后按规定向区教育局招生办报送有关材料,办理有关手续。

2.各民办新居民随迁子女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的有关要求和核定的办学规模标准,制订招生计划报所在乡镇(街道)和区教育局审核备案,要优先招收符合条件的新居民随迁子女入学,不得跨区域招生。

五、符合新居民随迁子女就学条件的新生,招生方案另行制定。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篇5:小学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XX年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校园,促进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就近入学”的原则。

坚持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为出发点,科学拟定招生计划、划定施教区,确保本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

(二)坚持“阳光招生、遏制择校”的原则。

坚持控制起始年级班额,切实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行为。

坚决遏制择校行为,坚决禁止学校以任何名义、方式进行自主招生和收取择校费,民办学校应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三、具体方案

(一)招生计划

一年级新生和三年级新生

(二)招生对象

年龄:年满6周岁,即 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以下简称“新生”)。

(三)报名登记

1.登记时间

20XX年5月30日至31日。

需提供的材料:

①新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如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提供新生出生证或直系亲属关系的有效证明,下同);

需提供的材料:

①新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

②居住证明

③ 新生及其父母的身份信息

四、招生报名时间和要求

8月16日,我校招生区域内,凡年满6周岁207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有家长持其户口薄到学校教导处报名注册。

因身体状况要迟延入学的学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审核可延迟入学。

五、工作要求

1、此项工作有教导处具体负责。

2、根据0---7周岁儿童基本情况和幼儿园在园幼儿情况由包队教师逐户调查,对照户口薄把应入学的学龄儿童一个不漏的登记。

3、不得对新生入学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检测或变相考试、检测,确保适龄儿童免试入学。

4、认真做好入学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5、严格控制班额。

20XX年7月

篇6:小学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XX至20XX学年第一学期

一、指导思想

根据学校工作计划,本学期教学工作要继续强化质量意识、特色意识、课程意识、创新意识、目标意识及服务意识。

篇7:龙岩市新罗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龙岩市新罗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录取的原则。

3.坚持“划片招生、定点登记、就近入学”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尚未入学适龄儿童均须登记入学。若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缓、免入学者,监护人提出申请,医院出具证明,户口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教育局批准。

三、招生计划和范围

1.城区(东城、南城、中城、西城、北城、西陂和曹溪,下同)小学招生计划和范围,详见附表一。

2.农村小学根据生源等情况,招生本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和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

3.龙岩北大附属实验学校(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按区教育局的招生计划自主招生。

四、招生办法

(一)城区小学

城区小学招生按下列批次录取:

第一批:持有招生范围内房产证和户籍证且实际入住,或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持有招生范围内房产证且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持有招生范围内户籍证的适龄儿童;

第四批:暂住在招生范围内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除外,下同)。

录取过程中,遇某一批次学位不足时,则该批次采用电脑派位的办法,派满为止(派位时间另行通知)。参加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入学。(统筹安排学校详见附表三)

户籍要求:户籍迁入截止至20××年12月31日,要求其户籍与父母或其中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户籍迁入时间在20××年12月31日之后的,回原户籍所在地学校或该片区定点学校登记建档。

房产要求:房产证须住宅用途。房产证登记时间截止日期至本方案发文之日。房屋产权人应是儿童父母,且房产面积应大于50平方米,若是唯一住房则不受面积限制,共有商品套房产权者,其个人产权应大于50%。“三代”同户同住(同一家庭户口簿,有祖辈房产证,“三代”共同居住生活且父母在城区没有住房)可视同片内生。

(二)农村小学

农村小学适龄儿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辖区内小学登记建档,填写《新罗区20××年小学新生资格审核登记表》。

(三)民办学校

龙岩北大附属实验学校于20××年7月20日前完成招生工作,并将预录取学生花名册录入招生系统软件,已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将不在我区其他小学登记建档。对于未在我区公办学校登记建档的适龄儿童,可适当放宽报送时间至8月20日。

(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父母双方均应在新罗城区暂住一年以上,合法从业,并且持有公安部门提供的户口簿、《暂住证》(暂住证办证截止时间20××年6月30日)(本区户籍除外)及《福建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办证截止时间20××年6月30日)。凡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持相关材料到暂住片区定点学校登记建档(见附表二)。《暂住证》或《福建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时间不符合规定的,到龙门开明小学、铁山外洋小学或回户籍所在地小学报名登记建档。

起,将逐步根据进城务工人员在新罗城区居住、务工、缴交社保等年限情况进行量化,实施积分入学招生办法。

五、有关事项

(一)登记建档时间

1.城区户籍、房产的`适龄儿童:7月25~26日。

2.农村适龄儿童:7月25~26日。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7月28~29日。

(二)提交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1.城区户籍适龄儿童:(1)户口簿;(2)房产证;(3)父母双方身份证;(4)“三代”同户同住的还须提供祖辈身份证;⑸儿童预防接种证。

2.农村适龄儿童:⑴户口簿;(2)儿童预防接种证。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户口簿;(2)父母一方的《福建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工商营业执照》;(3)父母双方的《暂住证》;(4)儿童预防接种证。(新罗区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只提供(1)、(2)、(4)项材料)

(三)其它说明

1.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按规定时间,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辖区内小学登记建档, 填写《新罗区20××年小学新生资格审核登记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填写登记表时应写明是否服从教育局统筹安排,未填写或不愿服从统筹安排者,将不再安排学位,返回户籍所在地小学就读。

2.持“二手房”房产证入学者,此住房必须无该校在校生记录。

3.适龄儿童只限报一所学校(含民办学校),重复登记建档者,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入学。

六、政策性照顾

(一)照顾对象

1.招商引资。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优惠扶持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政策性照顾对象为:

(1)被授予20××~20××年度“新罗区重点企业”的企业法人代表子女及其所聘三年以上的非新罗区户籍高级技术人员的子女;

(2)新罗辖区内的生产性企业,近三年年纳税均达100万元以上,个人注册资金达300万元以上的投资者子女及其所聘三年以上的非新罗区户籍的总经理、高级技术人员子女。

2.拥军优属。新罗辖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二)提交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1.企业类:⑴企业营业执照;⑵企业验资报告;⑶近三年完税票据;⑷户口簿;⑸父母双方身份证。其中受聘总经理、高级技术人员还须提供三年以上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受聘高级技术人员还须提供省人事部门颁发的《高级技术资格证书》及资格确认文件。

2.现役军人:⑴军官证;⑵结婚证;⑶家属户口簿;(4)双拥办(或军分区)有关证明。

(三)登记建档

1.登记时间:7月21~22日。

2.建档方式:申请政策性照顾入学者,按所申请照顾小学隶属关系,分别到市教育局初等学前教育科、区教育局初教股送审有关材料,填写《新罗区小学招生政策性照顾入学申请表》。

经初步审核符合政策性照顾入学条件者,按规定时间到照顾入学的学校登记建档,填写《新罗区20××年小学新生资格审核登记表》。

七、招生纪律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依据招生有关规定,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绿色通道”畅通,教育局及学校的招生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搞不正之风,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各相关学校不准招收择校生,不准拒绝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学生入学,不准以任何借口拒绝接收本片区应接收的学生,不准采取考试等方式选拔学生。若发现违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区教育系统纪检监察举报电话:2325782。

招生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家长及社会十分关注。各校领导、教师应深刻领会招生文件精神,坚持正确的宣传导向,精心组织,规范操作,确保今年我区适龄儿童依法按时入学。

八、本方案由龙岩市新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532

附表:

1. 20××年新罗城区小学招生计划、范围一览表。

2. 新罗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定点登记学校一览表。

3. 城区小学电脑派位后未被录取者统筹安排一览表。

龙 岩 市 新 罗 区 教 育 局

20××年6月2日

附表一:

20××年新罗城区小学招生计划、范围一览表

片区招生小学计划班级人数招生辖区

(社区、居委会或村)

划 片 招 生 范 围1片区实验8400兴门、北门(部分)、西街(部分)、虎岭(部分)东至:解放路一中东侧;南至:和平路、中山西路;西至:龙川北路;北至:北环西路。中街4200中街、上井(团结、岩心)、虎岭(部分)、西街(部分)。宝泰小区、胡芦新村。东至:解放路至街心广场至龙川中路;南至:龙川西路;西至:中山西路至九一北路;北至:和平路;

2片区松涛6300松涛、东街(红龙、双井)、北龙(北园、龙凤)东至:后山武警支队正大门路道;南至:街心花园;西至:解放路;北至:龙凤山顶。东新5250东新、平寨、东宫下、永兴、东宝(铁路水泥厂、东宝水泥厂,东宝农场)、白沙、万安(安置房实际入住)、铁山岭背、寨顶新村(部分)东至:东宝山水泥厂、铁路水泥厂;南至:联兴巷;西至:后坪山铁路;北至:东宫下、建龙桥。

附小分校4200东风、东门、社兴、东宝(部分)(除铁路水泥厂、东宝水泥厂,东宝农场)、寨顶新村(社兴户口部分)东至:联兴巷至老火车站宿舍;南至:南环路至旗盘路至东风桥至沿河路;西至:和平路;北至:仙龙新村。

3片区附小6300大同、隔后、清泉、后黉前、西城的莲花(含富健新村)、莲新、西桥部分东至:区党校大门对面小溪河至莲花山脚下;南至:莲花山至曹溪石锣石鼓;西至:石锣石鼓河至苏溪桥至西安南路兴龙环岛;北至登高中路(登高电影院一侧)、登高山脚。西安6300西安、西兴、西平、西桥(部分、以登高中路为界靠人民医院一侧区域)、佳宝(西城户籍)东至:龙川河至隔后桥;南至:登高路至西安南路至西陂路至龙岩大道以北;西至:龙岩大道;北至:龙川河。(西安安置小区以原户口划片)

苏溪290苏溪村苏溪村。

4片区溪南5250溪南、登高(溪畔)、兴晖、后盂、小溪(部分)东至:棋盘路(高架桥);南至:南环中路;西至:党校大门以北溪南新村;北至:龙川河。地质150新岩(部分)后盂地质八队基地、市燃料公司宿舍、农校等。

5片区莲东8400翠屏(部分)、莲东社区、新陂社区、莲滨社区东至:南环路;南至:新陂路至莲东北路至莲南路;西至:小溪河;北至:南环路。东山6300莲东片区(部分)、曹溪片区(部分)莲东片区(部分)、曹溪片区(部分)

龙钢2100龙钢厂、董邦村、东山村、中甲村、黄洋村、科桃村大三德、马钢厂(马坑路103号)龙钢厂、董邦村、东山村、中甲村、黄洋村、科桃村大三德、马钢厂(马坑路103号)

麒麟2100新岩(部分)、翠屏(部分)、小溪(部分)麒麟水泥厂生活区及周边住宅区、308省道以东纺织厂生活区、地建生活区、饲料厂等。

6片区凤凰6300北门(部分)、凤凰、北关(部分)、青草盂(部分)、梅林、黄竹坑、张白土、赤坑、江山外山、科山、铁山火德坑搬迁户东至:解放北路 南至:北环西路、西至:龙腾路(除小洋招生片区)、北至:龙岩六中大门。小洋6300小洋村、中城北关(部分)小洋村、农科所、二九五区域

园田塘150园田塘、口、紫阳、南石、万安移民和青草盂(部分)园田塘、紫阳、南石、口等村、(龙岩六中大门为界以北的松柏花园、龙达花园、国际山庄等小区实际入住适龄儿童)。

7片区谢洋4200谢洋村、交易城社区、北星社区、御佳园社区谢洋村、交易城社区、北星社区、御佳园社区北城6300氨厂生活区氨厂生活区

石埠150石埠村、红梅小区石埠片区、红梅小区片。

8片区二小6300陈陂、西山、条围村居民小组、(条围、陈陂、西山村居民组的撤迁户不受区域限制)东至:龙岩大道至西陂路至苏溪河;南至:苏溪河;西至:龙腾路;北至:人民路。松涛分校6300华龙社区、美域中央小区、水韵华都小区东至:龙腾路;南至:陈陂溪(华莲路以南、陈陂溪以北今后将归新建学校招生,目前由松涛小学分校招生);西至:龙长高速公路;北至:西陂路。

排头6300排头村、财校社区、西湖岩小区、恒亿豪园小区、新火车站宿舍等居民小组东至:龙腾路;南至:西陂路;西至:龙长高速公路;北至:罗龙路。

9片区大洋6300大洋村大洋村片区。石桥150石桥村石桥村片区。

10片区曹溪7350曹溪中心3个班、月山1个班、石粉2个班、浮蔡1个班等按原校区域划片

合计1216040

附表二:

新罗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定点登记学校一览表

暂住片区登 记 学 校办学性质东城片东新小学公办南城片麒麟小学、地质小学、东山小学公办西城片苏溪小学公办中城片北城小学、小洋小学、园田塘小学、中街小学公办北城片北城小学、谢洋小学、石埠小学公办西陂片排头小学、小洋小学、大洋小学、石桥小学公办曹溪片中心小学、石粉小学、月山小学、浮蔡小学、龙钢学校

公办

附表三:

城区小学电脑派位后未被录取者统筹安排一览表

序号片 区同 片 区 学 校统 筹 安 排 学 校1中城片区实验小学、中街小学小洋小学2凤凰片区凤凰小学、园田塘小学北城小学3东城片区松涛小学、附小分校、东新小学外洋小学4南城片区溪南小学、地质小学东新小学5莲东片区莲东小学、麒麟小学东山小学6西城片区附小、西安小学、苏溪小学排头小学7北城片区谢洋小学、石埠小学开明小学8西陂片区第二实小、松涛分校大洋小学9曹溪片区曹溪中心、石粉小学龙钢学校、浮蔡小学注:同片区若干所学校的适龄儿童依学校顺序录取后,若安排不下,到统筹安排学校,若还安排不下的适龄儿童再统筹安排到龙门、铁山等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篇8:吴兴区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小学初中新生如何报名

根据实施方案,今年小学一年级新生招收年满6周岁,即 8月31日前出生的学前适龄儿童;初中招收应届小学毕业生。

新生户籍迁入、房产购置办理时间,统一截止为205月15日。

小学初中新生均坚持“户房一致”优先原则,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招生计划,优先安排户籍地、监护人房屋权证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学,统筹安排“户房分离”“有户无房”“有房无户”及“相关政策性安置”等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具体报名办法:属“户房一致”“户房分离”的小学新生,到房产所在区域登记点小学办理预报名登记手续,各小学预报名登记区域,由区教育局招生办另行公布。

特别提醒家长的是,该区域划分只作为方便家长办理新生登记使用,不作为新生就读学校依据。

属“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相关政策性安置”等的新生,均按规定时间到区教育局招生办(吴兴实验中学内)办理预报名登记手续。

初中报名登记同样分为两类。

一类是集体报名登记:即已在中心城区小学就读并符合以下两个在中心城区初中就读条件之一的新生;一是属中心城区户籍并居住稳定新生,二是非中心城区户籍新生,但其父母或新生本人已持有中心城区房产并居住稳定的,均可向在读小学提供相应报名材料统一办理预报名登记。

第二类是个人报名登记,不符体报名条件但符合中心城区招生政策的其他新生,由监护人持相应材料,按规定时间直接到区教育局招生办办理相关手续。

今年招生有哪些新变化

今年中小学新生报名主要有3大新变化。

首先小学初中新生班级、人数均有所增加。

今年小学新生招收95个班级,比去年多招收8个班级,人数招收4275人,比去年增加360人。

今年初中招生人数比去年略有增加。

其次,报名时间比去年提前。

今年中小学新生报名登记时间差不多比去年提前半个月。

小学报名登记时间为5月20-21日,初中报名登记时间为6月3-4日。

另外,新居民随迁子女招生条件也有新变化。

新生本人持有本辖区《浙江省居住证》的,只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新生父母一方在本辖区有稳定职业,与本辖区内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用工合同,或持有1年以上工商营业执照且不属于异常名单中;新生父母一方按规定在本辖区内连续缴满1年以上社会养老保险;户籍所在地学校同意外出借读,均可申请到公办学校入读。

还有一个好消息, 起,吴兴区教育局将制订并实施与新生持有居住证相配套的积分入学办法,根据积分高低,统筹安排新居民子女就学。

篇9:吴兴区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中心城区小学招生

招生计划

今年湖州中心城区计划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 95个 教学班。

招生对象

1. 入学年龄 :年满6周岁,即 208月31日前出生的学前适龄儿童(以下简称“新生”),如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佐证材料并经区教育局批准。

2. 入学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原则上适龄儿童、少年应当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和《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具有本省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中心城区小学具体入学对象如下:

(1)属中心城区户籍: 即户籍入户在月河、朝阳、爱山、飞英、龙泉、凤凰、康山等七个街道内或户籍入户在仁皇山、滨湖、环渚等三个街道城市社区内并居住稳定的新生。

注:户籍入户在仁皇山、滨湖、环渚等三个街道非城市社区内的新生,仍按往年招生办法执行,在原属地学校就读。

(2)非中心城区户籍: 原则上在原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确有特殊情况需进中心城区学校就读的新生,其父母或新生本人必须持有中心城区房产(指住宅房产,其它房产不予认定,同时其父、母、新生按份共有所占比例合计不少于51%产权,下同)并居住稳定的,方可向区教育局招生办提出借读申请,并愿意服从统筹安排,否则不予受理。

(3)符合有关政策性安置的适龄新生, 即包括驻湖部队随军子女、引进人才子女、招商引资投资者子女、港澳台胞子女、华侨子女、海外回归浙商子女等。

(4)符合条件的新居民随迁子女就学, 按《吴兴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新居民随迁子女就学实施方案》执行。

(5)其它

①仁皇山、滨湖、环渚、龙溪等四个街道涉及土地征用的适龄新生依据拆迁相关规定执行。

②道场乡原本地户籍新生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注:新生户籍迁入、房产购置办理时间统一截止为年5月15日,逾期不纳入本年度招生范围。

报名登记

1. 登记时间

预报名登记时间为:2017年5月20日至21日。

2. 登记须知

根据新生户籍和其父母或新生本人持有中心城区房产等情况的不同,按不同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

(1) 属“户房一致”的新生 ,即:

一是新生属中心城区户籍,且户籍与其父母或新生本人房产信息完全在同在一处的;

需提供的材料:

①新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

②父母或新生本人的房屋产权证、契税证和土地使用证(或者房屋不动产证)。

二是新生属中心城区户籍,且户籍与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信息完全同在一处的(新生父母必须无中心城区房产)。

①新生及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的户口簿及新生出生证;

②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屋产权证、契税证和土地使用证(或者房屋不动产证);

③父母无中心城区房产证明(凭市房产管理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下同)。

(2)属“户房分离”的新生,即新生属中心城区户籍,但户籍与房产信息不在同一处的。

①新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或新生及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的户口簿,直系亲属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新生出生证,下同);

②父母或新生本人的房屋产权证、契税证和土地使用证(或者房屋不动产证),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相关证件,同时需提供父母无房证明。

(如提供购房合同的需同时提供全额付款发票)。

(3)属“有户无房”的新生,即新生属中心城区户籍,但其父母或新生本人无中心城区房产的。

①新生的户口簿;

②在中心城区实际居住地证明(如租赁协议等)。

(4)属“有房无户”申请借读的新生,即新生属非中心城区户籍,但其父母或新生本人持有中心城区房产的。

①新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若户籍信息不在同一处的,还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的有效证明);

②父母或新生本人的房屋产权证、契税证和土地使用证(或者房屋不动产证,如果提供购房合同的需同时提供全额付款发票);

③吴兴区非中心城区户籍新生进城就学借读申请表。

(5)属“相关政策性安置”的新生,即包括驻湖部队随军子女、引进人才子女、招商引资投资者子女、港澳台胞子女、华侨子女、海外回归浙商子女等。

①新生及其父母的身份信息(如新生户口簿、父母身份证件与学历证明、投资者注册企业法人证书等);

②按相关规定经有关部门确认盖章的证明材料。

3. 登记办法及地点

为方便家长办理新生登记,将在中心城区各小学和招生办分别设立新生预报名登记点,由监护人根据新生所属情况持相关材料到对应的登记点进行预报名登记。

(1)属“户房一致”、“户房分离”的新生, 到房产所在区域登记点小学办理预报名登记手续(各小学预报名登记区域,由区教育局招生办另行公布。

该区域划分只作为方便家长办理新生登记使用,不作为新生就读学校的依据)。

(2)属“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相关政策性安置”等的新生, 均到区招生办(建设路134号,吴兴实验中学内,电话:2504377)办理预报名登记手续。

施教区划分

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教育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和分布状况合理划分学区,确定和调整公办学校就近招生的范围和人数”要求,2017年中心城区各小学施教区域将依据“大稳定,小调整”、“既考虑相对就近,又兼顾生源平衡”的原则,在新生预登记报名的基础上,结合学校招生规模、生源数量情况,按照户籍与房产实际进行划分。

具体划分情况将与新生名单同时公布。

划拨办法

新生划拨严格遵循“户房一致”确保优先、其它情况统筹平衡的原则进行。

即:

1.属“户房一致”的新生, 将在新生预登记的基础上由区教育局招生办进行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直接划入房产所在施教区学校就读。

2.属“户房分离”的新生, 将根据新生房产所在施教区学校生源划拨情况统筹考虑安排。

3.属“有户无房”的新生, 将根据各校生源划拨情况统筹安排到学额相对宽裕的学校就读。

4.属“有房无户”申请借读的新生, 将根据房产所在施教区域内学校生源划拨情况统筹考虑安排。

在新生房产所在施教区学校还未达到招生计划数时,按照房产取得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安排,直到完成招生计划。

在房产所在施教区学校已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数时,一律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学额相对宽裕的学校就读。

对符合“相关政策性安置”的新生,将严格按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安排。

报到注册

1.新生名单经区教育局招生办统筹安排确定后,由 招生学校于7月5日按统一规定向社会公布。

2.新生及其家长(或监护人)凭《新生登记表》(家长联) 于7月6日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

中心城区初中招生

今年湖州中心城区计划招收初中一年级新生 83 个教学班。

1.入学学历: 为今年应届小学毕业生(以下简称“新生”)。

2.入学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原则上适龄儿童、少年应当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和《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具有本省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中心城区初中具体入学对象如下:

(1) 属中心城区户籍: 即户籍入户在月河、朝阳、爱山、飞英、龙泉、凤凰、康山等七个街道内或户籍入户在仁皇山、滨湖、环渚等三个街道城市社区内并居住稳定的新生。

(2) 非中心城区户籍: 原则上在原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确有特殊情况需进中心城学校就读的新生,其父母或新生本人必须持有中心城区房产(指住宅房产,其它房产不予认定,同时其父、母、新生按份共有所占比例合计不少于51%产权,下同)并居住稳定的,方可向区教育局招生办提出借读申请,并愿意服从统筹安排,否则不予受理。

篇10:中职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进一步规范中职学校招生和办学行为,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步伐,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建设。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成春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彭招建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职成股,负责职业学校招生日常工作。

三、工作目标

全年招收新生1020人,力争普职分流比达到1:1。

四、招生对象

全县应届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未升学的学生,普通高中普职分流的学生,社会青年。

五、主要措施

1、各生源学校必须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中职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分解、分配到各班,层层落实招生责任,并将方案交教育局职成股(四大院170房)。

2、凡升入本县职业学校的学生与升普通高中的学生一样平等对待,算作本校当年高中阶段升学率。

3、各职校要切实加强生源基地建设,加强与义务教育的有机衔接,积极探索职校与生源学校联合办学,在相对集中的生源学校开设中职班试点工作,提高办学规模。

4、将各生源学校中职招生工作纳入教育局对学校的`年终目标管理考评,权值占年终目标管理考评总分的5%。

5、加大对民办职业教育的扶持,民办职校、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分校宣传和学生待遇等方面与公办职校一视同仁。

6、对完成招生任务绝对数和比例数居前2名的生源学校在职称评聘上给予倾斜。同时,对职校招生任务完成好的单位和个人由县教育局进行表彰奖励。

7、实行职校校长目标管理责任制,招生任务完成情况纳入职校和职校校长年终评优、评先、晋级的重要内容。各职校要对招生工作高度重视,落实校领导包片、教师包校的包干负责制。各职校要加强内部管理,确保职校在校学生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

8、实行定期督查、通报制度。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对各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宣传、组织、实施及招生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并通报。

9、规范招生秩序,严肃招生纪律。除市、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的招生宣传工作外,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到学校进行招生宣传活动。凡未经县教育局批准擅自到各学校进行招生宣传活动的,学校有权予以抵制,拒绝接洽。严禁任何学校及个人以营利为目的向外输送生源,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县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电话为。学校应通过张榜公布的形式将举报电话告知全校所有师生员工。

篇11:中职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各中学、职业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相关政策,依照省市中职招生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XX年中职学校春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就业为导向,加大中职招生宣传力度,扩大中职招生规模,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二、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县教育局成立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 长:张进球

副组长:曹庆生 叶永丰 廖建怀 李强

成 员:郑共祥 詹志扬谢文松 胡时雨 方平余飞

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职成科。

三、招生计划

祁门中职学校计划招生200人,具体专业计划人数见中职学校的招生简章。

四、工作措施

1、制定计划。根据县教育局统一制定的20XX年中职招生计划,我们将县职业学校春季招生任务数分解到学校,并把职教招生任务纳入各中学年终教育教学评估的考核内容,各学校要根据县局下达的招生任务制定相应的职教招生工作方案,加大力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20XX年我县中职招生任务的圆满完成。

2、招生宣传。为保证正常的招生秩序,防止虚假的招生宣传,今年职校招生宣传内容进行归口管理,由县局统一审核,在县局职成科的组织下,招生学校根据市、县局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招生宣传,重点宣传今年职校招生的政策、专业设置、就业前景,要强化对教师招生政策的学习和宣传。各中学也要根据县局的统一要求,积极配合招生学校,广泛、深入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和组织广大学生积极报考县内职业学校。

3、组织报名。各中学要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树立职业教育大局观,促进生源合理分流,本着对家长、学生和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正确引导,在学生自愿的情况下,组织学生进行报名登记,鼓励学生到职业学校就读,做到人尽其才,量力而行,普职兼顾,合理分流。

4、考核工作。职业学校招生是今年我县职业教育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县局将分别与各生源学校和招生学校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大考核力度,并根据各校完成实际到校任务数和新生流失的情况,对职校招生工作中成绩较好的学校进行表彰,对不能完成职教招生任务的学校予以全县批评。

各学校要依据县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及时分解指标,注重目标管理,强化考核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考核奖惩细则,确保高质量地完成职教招生任务。

五、工作要求

1、要切实加强领导。职业教育是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人力资源开发,是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大举措,是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实现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各学校要成立由校长、负责职业招生的副校长、毕业年级班主任组成的职教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加强对中职招生工作的领导,层层落实目标和责任,层层建立考核机制。

2、要强化宣传工作。今年的职校招生工作任务重、压力大、要求高,涉及到考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各学校要强化宣传工作,多形式、多渠道向学生及家长宣传职业学校就业路子宽、就业形势好的特点,宣传我县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和培养目标,宣传当今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良好的政策环境,宣传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动员和组织学生积极就读我县职业学校。

3、要严肃招生纪律。各学校要按照县局要求,精心做好职校招生的宣传和组织工作,要坚持招生政策,规范招生程序,严肃招生纪律。

(1)在县中职校招生期间,未经县教育局审核同意,任何县外职业学校不得在我县各中学进行宣传和招生,各中学也不得为其提供生源信息或组织生源。不得搞“生钱交易”,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各中学要切实做好学生及家长的思想工作,不得强迫学生择校,必须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尊重学生选择的就读学校和专业,不得违背学生的真实意愿,代学生填报或擅自更改学生填报的学校。

(3)不得搭车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严禁招生学校的无序竞争和不文明、不道德行为发生,同时各职业学校不得招收非毕业班在校学生,已经查实将按县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严肃处理。

六、时间安排

1、20XX年3月 4 日—20XX年3月 18 日为县中职学校春季招生时间。

2、20XX年5月10日前中职学校将春季招生新生入学名册一式三份上报县教育局。

二0XX年二月十八日

篇12: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1】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基础教育课程和考试评价制度 改革,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要求及《武威市20XX年中考工作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凉州考区高中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三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有利于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维护教育公平、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有利于缓解城区超大班额的原则,全面深化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推进学 生综合素质评价,引导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改进教学方法,提升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教育局局长任组长,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市教育局分管副局长、区教育局局长任副组长,区教育局分管副局长、市区教育局基教科科长、市区职教科科长和各招生学校校长为成员的凉州考区20XX年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凉州区教育,市教育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区教育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

任,工作人员由市、区教育局基教科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制定凉州考区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研究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具体工作由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落实。

三、考试与考查内容

(一)考试内容。

20XX年高中招生包括统考科目与考查科目。

其中统考科目共十科,总分为710分。

考查内容为理化生实验操作动手能力考查和综合素质评价 (二)笔试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

、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九科,实行全市统一考试。

各学科均采取笔试方式,考试时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分值及答题时限如下:

考试时间 科目 分值 答题时间

星期二 6月16日 上午9:00—11:30 语文 150分 150分钟

下午3:00—5:30 物理、化学合卷 150分 150分钟

星期三 6月17日 上午9:00— 11:00 数学 120分 120分钟

下午3:00—5:00 历史、思想品德、地理 、生物合卷120分 120分钟

星期四6月18日 上午9:00— 11:00 英语 120分 120分钟

(三)体育测试。

凉州考区所有考生的体育课成绩测试 ,由凉州区教育局严格按照《武威市20XX年初中毕业升学体 育考试工作方案》(武教基发〔20XX〕19号)要求,制定《 凉州区20XX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组织考试。

测试办法、测试程序、测试成绩 要及时向考生公布,并在测试学校公示,公示不少于3天。

天 祝县祁连、旦马、哈溪、大红沟4个乡镇报考凉州考区城区省 、市级示范性高中学校的考生,需参加凉州考区的体育考试。

(四)理化生实验操作动手能力考查。

20XX年物理、化 学、生物实验操作动手能力考查,由区教育局安排各毕业学 校组织考查测试,考查成绩不计入考生中考考试成绩总分。

(五)综合素质评价。

继续对初中毕业生进行综合素质 评价,评价结果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在高中招生中 使用。

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内容、呈现方式、组织管理等要 严格按照《武威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 评价工作的通知》(武市教教发〔2010〕39号)要求执行。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由初中学校按照《武威市学生成长 记录与评价手册》记录的每学期评价结果,将初中毕业生六 个学期的评价情况进行汇总,形成学生初中阶段的综合素质 评价结果,坚决杜绝将初三年级一次性评价作为评价结果的 现象发生,切实为高中招生录取提供可靠依据。

市直公、民 办学校按凉州区教育局安排意见执行。

四、招生计划分配

(一)20XX年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根据省教 育厅下达的招生比例和招生计划,结合各高中学校申报的招 生计划和办学条件,将招生计划直接下达到各高中学校。

(二)为贯彻落实甘教厅〔2009〕51号、甘教基一〔201 4〕8号文件精神,科学引导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由凉州考区普通高中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考区内4所省级示范 性学校当年招生计划的50%作为统配计划,根据各学校毕业生 人数按比例合理分配到凉州考区各初中学校。

(三)凉州考区城区省、市级普通高中照顾录取天祝县 祁连、旦马、哈溪、大红沟4个乡镇初中毕业生计划占用天祝 县招生计划。

下达招生计划时,按报考人数的60%确定,由市 教育局一次下达凉州考区。

(四)凉州考区各高中招生学校申报的特长生招生计划, 由凉州考区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请市教育局审批后,按 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五、报考对象与资格审查

(一)凉州考区公、民办学校有正式学籍的初中应届毕 业生,可报考凉州考区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

(二)天祝县祁连、旦马、哈溪、大红沟4个乡镇报考凉 州考区城区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 初中毕业生,需具有本乡镇户籍和两年以上本校学籍(不满 本校两年学籍的考生不享受天祝县4乡镇考生照顾政策)。

资 格审核由毕业学校和天祝县教育局负责审查并公示。

并将符 合报考条件的学生花名册与5月30日前报凉州考区普通高中招 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核准后由学校按要求组织报名参加 考试。

(三)高中阶段学校在校学生不得报名参加高中招生考试。

(四)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复转军人,外来务工人 员和在岗、转岗、再就业职工及其他社会青年报考中等职业 学校,不受年龄和户籍限制。

(五)凉州考区公、民办学校考生资格审核由毕业学校 和凉州区教育局负责审查。

审核时必须认真核对考生学籍注 册信息、《武威市学生成长记录评价手册》等证件信息,确 保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是否属应届毕业生、毕业学校等信 息准确无误。

六、考试报名

(一)凡参加考试的考生由毕业学校通过“凉州区中小 学基础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统一组织报名。

报名信息必须与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注册信息一致。

各学校根据 凉州考区高中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将学生基本信息导入 “凉州区中小学基础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并维护考生类型 、加分项目及分值等相关信息,打印《20XX年中考考生报名 信息审核花名册》。

各类表册及电子版务于5月30日前报凉州 考区高中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凉州考区高中招生考试考生报名登记表》(见 附件1)由考生毕业学校通过“凉州区中小学基础教育信息管 理系统”打印,经考生本人、考生家长、班主任、校长分别 签名确认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于5月30日前上报凉州考区高中 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

七、收费标准